整合西城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西城区政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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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西城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西城区政协.docx

整合西城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西城区政协

整合开发地下空间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讨论稿)

西城区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

九三学社西城区委

在刚刚结束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了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

地下空间具有提高土地使用率、增强避灾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显著功能,对缓解首都交通拥堵状况、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之一,是首都功能化发展的最直接体验,目前50.7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几无余量。

因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首都转变发展方式的大局中争做示范,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城市的人口激增、土地稀缺、环境恶化、资源浪费等问题日趋严重,可持续发展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中的核心问题。

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诸多手段中,地下空间开发是一个关键环节。

早在1982年,联合国自然资源委员会正式将地下空间列为“潜在资源”,1991年的《东京宣言》提出“21世纪是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200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利用”。

早期我国大面积开发地下空间主要是人防工程,后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已普遍设置地下室,近年来一些大城市陆续进行了以市政、交通为主的地下空间开发。

一、西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的现状

西城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潜力巨大,根据区教委、人防局、规划分局等部门提供的最新调查数据,主要包括三大类资源:

一是有条件利用的成片操场和活动场地,总计达33.4万平方米,其中中学有20万平方米,小学有13.4万平方米,200米跑道以上的操场达57个。

二是现有人防地下室,共计802处,总建筑面积达143.75万平方米,其中已作为地下停车库的有162处,建筑面积80.58万平方米,占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的56.06%。

三是除此以外的一些尚未开发但是可能利用的开放场地的地下空间。

这三类都可以通过规划建设成为我们的备用土地空间资源,但长期以来,西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长期无序发展,开发利用难度大。

北京市在出台“中心地区地下空间规划”前,由于各单位各自为政的分散利用,全市市区内浅层地下空间已经基本开发殆尽。

长期以来,市政管线铺设、架空线入地等工程尽管有总体规划,但是没有行之有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乱挖乱设,导致城区浅层空间粗放开发,向深层开发的难度越来越大。

西城区目前已建成的大部分地下空间设施都彼此相对独立、功能单一,没有形成统一高效的地下网络,制约了地下空间综合功能的充分发挥,也造成某些重要地下工程无法实施,如西单商业区曾统一规划了一个3000车位的地下公共停车库,由于各单位各自为政最终搁浅。

二是规划不到位,操作上缺乏依据。

北京市的“中心地区地下空间规划”出台后十余年来,并无配套的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缺乏可操作的相应法规条例,制约了我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建设的有序推进。

西城区自身也没有相应的发展计划和实施细则,建设无所依循,例如金融街地下交通枢纽已建成多年,因出口无法解决和安全、管理等问题至今未投入使用。

三是权责分散,实际使用中难于集中管理。

在管理体制上,西城区在地下空间管理上尚未建立专门的部门统筹协调地下空间开发的总体工作;在权属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多个部门主体,地下与地上空间权属的关系含混不清,地下建筑产权不清、主体不明,造成了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在政策上,缺乏在融资、税收、地铁沿线捆绑开发等环节的激励机制,阻碍了地下空间的使用效率,例如金融街在建设初期,金融街整体规划中区域内各大厦的地下车库与金融街地下交通系统是贯通的,竣工至今各大厦基于自身安全和无利益吸引,未有任何一座大厦愿意连通,为此政府也做了一些努力,但由于产权不清,安全、管理等问题,目前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借鉴国内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他们在经验上、理念上、手段上非常先进,综合来说,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是规模巨大,功能复合。

通过调研我们看到,国外的地下空间组织很少有小规模、功能单一的形式。

北美的地下空间组织多以网络化为特征,蒙特利尔地下城是全世界最大的地下交通网络,10个地铁站与30公里的地下通道及大量建筑物、商业场所相连,形成了多功能的地下设施。

美国纽约市地铁是全世界运营线路最长、车站数量最多、每天接待人次最多的,四通八达不受气候影响的地下步行道系统很好的解决了人、车分流的问题,缩短了地铁与公共汽车的换乘距离,同时把地铁车站与大型公共活动中心从地下道连接起来。

北欧的地下空间是人防工程与多功能结合的典范,瑞典斯德哥尔摩市地下有共同沟30公里长,建在岩石中,直径8米,战时可作为民防工程。

芬兰的地下空间除了众多的市政设施外,还有发达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包括地下游泳馆、运动中心、球馆、艺术中心等设施共计3万平米,可一次承载近3万人。

国内一些地区也值得借鉴。

王府井商业区为缓解用地紧张的矛盾,对王府井地铁站的地下分层交通作了—体化安排,方案充分利用车站上方空间,开发商业中心、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宅等,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客流可以直接通过商场的地下通道出入地铁站。

利用地铁带来的大量人流,在地下通道内设置车站站厅层的商铺,形成了地下商业街。

上海外滩改造也是依靠开发地下空间,把庞大的地面车流导入地下,把外滩宝贵的地面空间还让给行人。

解放了被延安东路高架匝道圈在里边的“外滩第一楼”亚细亚大楼(原称麦克倍恩大搂)、上海总工会大搂、友利大楼、日清大楼等老建筑重回外滩轮廓线;解脱了吴淞路闸桥“捆绑”的上海大厦、外白渡桥、俄罗斯领事馆、浦江饭店(中国最老的西式旅馆----老理查饭店)重新亮相在外滩。

深圳罗湖地铁站与火车站、联检广场、联检楼等紧密结合,组建成为一个高效方便又安全的综合体

二是权责分明,依法管理。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之前首先要进行详细周密的规划计划,在竣工后有切实有效的管理条例、法规政策出台,以维持设施的稳定运行。

国际隧道协会发表声明称,地下空间规划应纳入整个土地使用的规划,对此很多发达国家都给予了积极回应,相应出台了地下空间使用的指导方针和标准。

发达国家的地下空间规划一般是从专项规划入手,并不急于动工,而是等各种规划成形出台后加以整合,形成系统规划,绝没有各自为战、乱挖乱建的行为。

北欧国家和日本、加拿大等,正从城市中某个区域的专项规划走向整个城市和系统的综合规划。

发达国家在地下空间的运行管理上绝无多头管、甚至无人管的现象,基本是由政府作为主要的维护主体,将其当作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不是包袱或盈利工具,有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明确社会全责。

日本一度对地下街建设规定了若干限制措施,使得新开发的城市地下街数量有所减少,但单个地下街规模却越来越大,设计质量越来越高,同时在立法、规划、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已形成一套较健全的地下街开发利用体系。

三是防灾能力突出,系统具有可持续性。

国外地下空间都有一个最基本特征,就是防灾能力突出。

防灾能力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系统本身的安全度高,二是给人们提供安全避难保障的能力强。

国外的地下空间系统一般两者兼有。

纽约市的大型供水系统,完全布置在地下岩层中,石方量130万立方米,混凝土54万立方米。

除一条长22公里,直径7.5米的输水隧道外,还有几组控制和分配用的大型地下洞室,每一级都是一项空间布置上复杂的大型岩石工程。

美国的地下步行道系统说明拥有足够数量的出入口和足够的宽度,避免转折过多,而且导向标志明显,在其他一些中小城市也都有地下污水处理厂,保护了城市水源。

蒙特利尔地下城不是一气呵成的工作,而是前后建了几十年。

在历次的建设中,都预留了足够的开发空间,对城市发展做了足够的前瞻性预计,在建设标准、建筑材料、标高及政府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奖励政策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可能的制度,使得扩建、功能延伸成为可能。

斯德哥尔摩地区有120公里长的地下大型供热隧道,很多地区实现集中供热,并正在试验地下贮热库,为利用工业余热和太阳能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注重艺术性,与文化保护紧密结合。

地下空间开发与景观相结合、与旧城改造及历史文化建筑扩建相结合,已经成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特色和方向。

在北美,西欧及日本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大型地下公共建筑,有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以及体育馆、音乐厅、大型实验室等地下文化体育教育设施。

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南部商业中心的地下公共图书馆、哈佛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密执安大学的地下、半地下图书馆,较好地保持了与原馆的联系,丰富了校园文化。

巴黎的地下空间利用为保护历史文化景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卢浮宫拿破仑广场下的地下空间容纳了全部计划于地上的扩建内容,成功地对古典建筑进行了现代化改造。

列·阿莱地区是旧城再开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典范,把一个交通拥挤的食品交易和批发中心改造成一个多功能以绿地为主的公共活动广场。

国内位于北京市西四北四条27号的武汉钢铁公司驻京办事处,在保留原有四合院格局的基础上,采用下沉空间的做法,既很好地体现了风貌区的景观环境,在仅1100平方米的用地范围内,安排出了1400余平方米适用的办公接待用房并引入了市政公用设施,而外立面与风貌保护区景观完美协调。

在前门大街东侧的台湾会馆,地面保持了传统风貌的台湾会馆,地下整体开发辟为专题文化展览馆。

三、确定西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目标

应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与交通、市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充分结合,实现地下空间的多功能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城市的承载力。

(二)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应按照结合西城区情、借鉴先进经验、规划设计先行、建设分期实施、政府统筹管理、市场参与运作的原则进行。

实现这些,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要有整体意识。

地下空间开发不同于地上空间,其开发建设具有不可修复性,而且地下空间设施以市政基础设施居多,牵一发而动全身。

国际隧道协会发布的声明称,一旦实行地下空间开挖,就永远无法恢复地下空间,地表下面的以及邻近地层下面的原貌,地下空间规划应纳入整个土地使用的规划,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应该提出地下空间使用的指导方针和标准,定义地理情况,确定优先使用。

西城区一定要按照这个大原则,做到行有规划可依,管有法规可循,增强开放意识,向国内外借鉴先进经验,避免各自为政,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做好发展空间的预留,做好和相邻区县、驻区单位的建设衔接,在体质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上抓紧完善,走上地下空间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是要有服务意识。

地下空间首先是一个公共空间,和地上空间相比,地下空间尤其是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只花钱不盈利,因此长期以来没人管、没人愿意管,造成了开发利用和运行管理的发展滞后、管理混乱。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承担主体,应主动担负起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责任。

7.21暴雨灾害说明,北京的地下基础设施还很薄弱。

与之相比,纽约、东京都有巨大的排水地宫,马来西亚政府斥巨资修建了兼有交通隧道功能的排水地宫。

从国外地下空间的维护管理来看,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美国居民如果在地下空间的上面建造建筑物,美国政府还会承担居民建设的部分费用以确保不会影响地下系统。

蒙特利尔地下城每天有50万人进入到相互连接的60座大厦中躲避恶劣天气,占全国人数的1/6,由此可见,地下空间是公共基本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建设新西城为契机,高度重视地下空间的防灾需求,将地下空间作为西城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防灾体系。

三是要有市场意识。

要充分发挥和发掘市场作用。

使其在使用方面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也符合市场需求;使其在资金方面,有畅通的融资投资渠道和良好的利益回报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下,形成良性循环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模式。

四是要有创新意识。

首先是在发展思路上要有创新,主动谋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有超前发展的意识。

在规划上要勇于创新,在“红线”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的寻找工作实施的可能性。

在手段上更要创新,要借鉴国外分层开发的成功经验,加大新型科技手段的运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文保区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开发的新思路,以此为手段集中缓解文保区存在的交通阻塞、设施落后、保护方法陈旧等现实问题。

四、探索西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规划先行

规划先行,首先要做好三个结合:

做好与北京市总体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相结合,以此为总指导;做好与西城区“十二五”时期各个专项规划充分对接;做好与西城区区情结合,在对区情、地下空间资源状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由区人大草拟相关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性规定,在我区率先实施;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编制地下空间控制性规划,特别是在地下空间分层开发的竖向布局方面应分出层次,按各层的深度、功能合理布局。

在地下空间分层开发的平面布局方面应分清土地的性质、所属权、使用权等因素,地下空间开发的功能与地面建筑物的功能要有机结合。

(二)完善法规机制

1、完善法规。

目前国家、北京市及其他城市相继制定了一些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规(见附件1),但是缺乏系统的中央立法,应尽快完善城市地下空间法规体系。

建议西城区提请北京市尽快出台政策,明确地下空间权属问题、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能、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利益引导机制,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筹安排并组织编制统一规划,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技术规范标准。

并组织人员配合相关专业部门结合西城区的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实施细则。

先行研究草拟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性条例;探索建立地下空间的权属登记制度、抵押担保业务的法律法规,在西城区现行先试。

2、建立机制。

要在确立政府作为主体的条件下,逐步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形成长期稳固的地下空间的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在运作主体上,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社会共同维护的工作模式,由政府的统筹协调使用计划、管理标准并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二是在工作机制上,建立西城区“城市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由区领导挂帅常设机构集中解决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三是在管理体制上,建立健全西城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构,按照“一家为主、多家配合”的思路,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综合管理。

四是在激励机制上,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免缴出租和转让税的规定,建立免缴增容配套费、水电增容费和市政设施配套费等多项激励政策机制,建立对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主体在其建设的地上建筑容积率、高度等补偿的激励机制,通过鼓励引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项目运营管理。

(三)重视防灾需求

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能够提高城市的防灾能力。

西城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资源禀赋和建设新西城的契机,将地下空间作为西城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防灾体系,主动适应防灾的功能要求,为满足防灾需要而开发地下空间。

与地上建筑相比,地下空间在防空和抗震上均具有明显优势。

地下结构由于其位置低,又有周围地层的围护作用,抗震能力强。

与此同时,由于其封闭性的特点,依赖人工照明、通风,人员方向辨识困难,也带来疏散、救援、排烟、外部灭火的困难。

因此在工程技术法规中,对于地下空间的技术标准要求要高于地上。

实际上,通过合格的报警、自动灭火、排烟设备系统,严格的防火分隔和完善的疏散设施,完全可以保证安全性。

大规模利用地下空间并保证安全性,在国外已为普遍现象;实际上,国内曾发生的与地下建筑空间有关的严重火灾事故均与上述设施严重缺陷及管理不到位有关。

近年出现的暴雨洪涝灾害对地下空间水淹事件时有发生,造成财产损失。

应主要从防止地表水漫入地下的措施入手解决。

严格要求地下结构防水符合工程标准。

(四)突出功能承载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其核心就是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

提升防灾功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资源禀赋,扩充排水排污系统,把空间作为西城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连通整合能力,对现有的地下空间进行系统整合,加强连接,合理分类,将地下空间、交通集散空间和西城的地铁车站打通。

依托重要节点提升复合度,以北京轨道交通快速发展为契机,构建系统化、网络化的地下空间结构体系,重点规划建设西单商业区地下综合体、金融街地下交通环廊等重要节点。

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来推动西城区的重点任务,探索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在不同功能类型的保护区实施差别化的开发模式。

充分利用地铁沿线交通带来的巨大商机,积极促成区内轨道交通地铁站与商业结合,吸收香港地区轨道建设与商业开发并举的成功经验,打破过去条块分割互不干涉的格局,以此解决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问题,满足社会商业需求。

该做法不仅是待建线路车站,也包括已建车站的改造。

以人为本提升生活质量,在地下空间中配建医疗、便民服务设施等民生用房,提供躲避突发自然灾害场所。

(五)抓住现行先试

1、利用既有资源。

西城区既有建筑的地下空间资源丰富,尤其是大量停车资源,存在半空置的现象,如能加以充分利用,不仅节约投资,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由于产权单位出于安全、无收益动力的原因,一直没能根本解决。

应积极研究出台合理的鼓励政策机制,吸引产权单位积极主动地提供地下各种资源的社会化服务。

地下既有资源的利用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利用既有资源。

可以在不增加投资不消耗新资源的前提下,提高使用率;二是通过研究合理机制,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相互连接,形成网络化格局,改变地下空间专属权过强的固有习惯。

要汲取既往地下公共空间利用率低的教训,分析失败原因,总结成功经验。

2、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抢抓机遇,做好政策衔接,力争在全市地下空间开发中走在前头,为破解区域功能化发展难题做出贡献。

一是抓紧启动一批重点项目,快破解金融街地下交通环廊问题,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转入地下,尤其是影响市容环境、扰民的如变电站、垃圾站、雨水调蓄池等设施;结合在建工程积极推进市政综合管沟规划建设,以缓解目前地面交通、地铁、地下管线的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是推进一批试点区域规划建设。

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点后面的原则,在拟成片改造的天桥演艺区或广安产业园作为统一规划设计地下城的试点,探索开发天桥演艺区地下空间,完成广安产业园区立体化规划,创建一个地上地下统—运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3D”式立体化园区;统筹规划西单和月坛体育场的地下交通设施,做好与周边地面交通的衔接。

三是试点开发学校用地争取有所突破。

既有中小学校的运动场地下空间资源丰富,除少量新建筑外,基本没有利用。

针对解决校舍扩建、提高使用功能和标准的需求,面对建设用地不足的困难,应积极推行开发建设学校运动场地下空间的做法。

根据已有经验,完全可以将风雨操场、游泳馆、食堂、多功能厅、仓库、设备用房、机动车库、自行车库等校务用房设置在地下。

同时,也可探索将该类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为当地社区服务的途径,例如建设停车库、社区配套商业、体育活动设施(可与学校共用)、租赁仓库等,采用地下空间分开出入口的设计解决相互干扰问题。

可利用暑假进行开挖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日常教学的影响。

3、推动旧城整体保护的目标实现。

西城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我们有大量的历史风貌保护区,将地下空间开发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结合起来,有利于改善旧城城市交通,有利于改善地面环境和人文环境。

西城区文保区范围内可供开发的地下空间规模约300万平米,充分利用这些地下空间资源,安排适应旧城特点的交通、停车、商业、防灾、仓储设施,积极推动旧城整体保护的目标。

在旧城平房区、文保区的胡同内,借鉴孟端45号院、西四北四条27号院成功改造的经验,通过市政基础改造、地下管线铺设实施地下空间的开发,既增加了四合院的使用面积,还满足了保护区风貌保护的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根据保护等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新建、翻建、暗挖等多种方式,在不破坏文物本身及整体风貌的条件下,完善功能、拓展空间,把库房、小活动室、展览等功能转移到地下空间用房,将地下文物保护纳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前置条件中。

(六)推进信息管理

结合全市的统一策划,利用西城区规划信息中心现有的GIS信息系统技术平台(附件2),探讨率先在西城区建立地下空间GIS信息系统技术平台的可能。

GIS系统对地理空间信息的处理,具有传统手段和一般信息技术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一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空间信息存储与共享问题。

二是能够为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提供基础平台,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科学有序的开发。

三是能够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辅助决策。

附件1 国家、北京市、部分地方城市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74号,发布时间:

2007年10月生效时间:

2008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文号:

建设部令1991年14号,生效时间:

1991年10月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08号令,颁布日期2001/11/02,2001/11/02日起施行,2001年11月20日修改

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5.1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6.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4.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2.3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5.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1992.12.1

北京市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北京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2009.10实施

《北京市测绘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2003.12实施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2002.5实施

《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3实施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2.12颁布1998.5.1执行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规范》——北京市人民民防局2006.10.8

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成果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主编: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01.27国务院批准通过

《北京地下空间规划》主编: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09出版

编制完成地下空间宏观总体层面规划:

北京中心城中心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编制完成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规划:

1.北京商务中心区地下空间规划

2.北京黄庄地区地下空间规划

3.北京亦庄站前区地下空间规划

4.北京奥运中心区地下空间规划

5.北京金融街地下空间规划

6.北京中关村西区地下空间规划

地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立法

《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立法研究》——上海市市规划局2007.8.16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天津市规划局2008.11.05通过

《武汉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立法研究》——武汉市政府2009.05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2008.7.28

附件2 GIS信息系统技术平台

利用先进的GIS是采集、存储、操作、分析和显示地理空间信息和属性数据的系统,对地理空间信息的处理,具有传统手段和一般信息技术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一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空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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