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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主题的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2007年1-9月,全国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主题的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这是卫生部时隔十年再次举办的一次全系统的文艺宣传活动。卫生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组委会,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任组委会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作为牵头单位,与办公厅、规财司、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活动。

全国文艺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6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组织创作演出;第二阶段,7—8月从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一百多个节目中抽调47个节目,修改排练后在北京进行全国卫生系统文艺调演;第三阶段,9—12月在汇演基础上,邀请部分专业演员参加,创作编排了一台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精品节目,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全国卫生系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单位在辖区内组织了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各地都组织汇演或比赛,演出节目达3000多个,全国参加演出的卫生工作者超过1万人,观众超过10万人。

在各地各级卫生部门及单位组织汇演或比赛的基础上,文艺汇演组委会选调各地优秀节目到北京演出。2007年8月5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高强和各位领导观看了演出。2007年9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和各有关部门、总后的领导同志、部分卫生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共同观看了专题汇报演出并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于2007年12月22日向全国播放了专题演出节目。同时,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组委会制作了精美的文艺汇演画册和演出节目光盘,下发各地,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卫生系统人员名单(3位)】

钟南山中华医学会会长,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素芝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兼西藏军区总医院院长

刘玉莲(女)新疆哈密市二堡镇二堡村乡村医生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的卫生系统人员名单(13位)】

周宪梁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门诊部主任

云桂芳(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外科护士

杜智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王学诗山西省永和县中医院院长

乔淑萍(女)吉林省通化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战胜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红十字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李云华(壮族)福建省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康复点驻点医生

刘振华(女)山东省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助理

桂希恩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感染科教授

姚敏(女)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李春燕(女,苗族)贵州省从江县壅里乡大塘村卫生室卫生员

梅莲(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一团九连医生

庄仕华武警新疆总队医院院长

【医疗卫生行业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代表名单(41位)】

高强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王国强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洁夫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姜淑清(女)北京市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王寒松天津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郝希山天津医科大学校长

张英泽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院长

尚小明河北唐山市工人医院院长

贾爱芹(女)山西临汾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志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乔淑萍(女)吉林通化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袁媛(女)辽宁中国医科大学肿瘤研究所第三研究室主任

杨宝峰黑龙江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战胜军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新发红十字医院院长

俞卓伟上海华东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丁义涛江苏南京鼓楼医院院长

胡娟英(女)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

裘秀菊(女)浙江余姚市人民医院大内科护士长

年介舜(女)安徽淮南市马山医院主治医师

刘燕(女)江西南昌第一医院护士长

于金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山东省肿瘤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刘振华(女)山东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助理

张文菊(女)山东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护士长

周慧敏(女)河南平顶山市颊县妇幼保健院书记、院长

苏冬梅(女)湖北鄂州市中心医院护理部主任

吴诗琦(女)湖北荆州市三医院副院长

李岳生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所长

唐小平广东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

王玲(女)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

刘杰兰(女)广西梧州市福利医院护士长

陈少青(女)海南省安宁医院副书记

郑子全重庆市巫溪县尖山镇八寨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李元峰四川医学科学院院长,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郭云翼(女)贵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王春(女)云南思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副科长

才卓(女)西藏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护士长

王亚丽(女)甘肃定西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李子坤(女)青海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江尔·热哈提(女)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妇幼保健站站长

吴登云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协常务

(卫生部文明办)

【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召开】2007年1月19—20日,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

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高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应邀出席大会并作重要指示,卫生部党组成员、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作工作报告。

高强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的工作报告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一定要结合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强化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是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屈万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有效推进工作深入发展。

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利用卫生行政审批权、执法权谋取私利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和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

李熙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06年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对2007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是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收费管理,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

三是进一步改进药品和医用器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

六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开展调研工作】领导身体力行抓调查研究,使调研成果很快进入决策、指导实践。

组局领导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组局领导既是调研工作的带头人,又是调研工作的实践者,每次调研活动都亲自挂帅,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

率先摸实情,掌握第一手的资料。

中央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调研的通知》印发后,组局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确定选题,撰写调研文章,并将调研成果与决策论证、指导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仅促进了调研工作的开展,而且指导了工作实践。

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撰写的《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卫生行风好转》,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

围绕中央纪委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和卫生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确定调研重点。

2007年,组局主要围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改进药品、医疗器械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部(局)各直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大型医院巡视检查、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课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成果直接进入了领导决策。

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专项调研:

关于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现状的调研;关于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专项调研;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专题调研;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专项调研;关于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专项调研;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采购工作的专项调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调研。

综合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实践。

驻卫生部组局把开展调研工作作为搞好反腐倡廉的前提工作,及时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实践。

调研工作特点是课题从工作需要中来,答案从调研成果中找,突出调研的针对性,最终使调研成果进入工作,进入决策。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驻部组局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其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启动。

2007年初,驻部组局协助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分别制定反腐倡廉《分工意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和机关各司局,明确牵头及协办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年中,驻部组局分别听取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2007年12月,又分别听取了卫生部机关13个司局(办)领导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司办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分工意见》情况的汇报,牵头单位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办单位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认真负责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加强。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纠正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化。

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推进,针对2007年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不规范、价格虚高的情况,协助卫生部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对严格规范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提出要求。

紧紧围绕“权、钱、人、项目”四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对党组(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正确行使权力情况进行常态监督,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加大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监督检查。

组局协助研究制定《卫生部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

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农村卫生等项目招投标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举办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2007年6月6—14日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与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干部培训班。

来自全国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13个副省级城市卫生局及所属系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干部,共23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围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2007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共安排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规范药品器械招标采购工作、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以及查办案件等12个专题讲座。

学员根据授课内容开展了专题讨论,交流了工作中好的做法与经验,提出了许多工作建议。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研究制定《卫生部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前部人事司听取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意见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助部党组制定了《卫生部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前部人事司听取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对部党组管理干部,在提请部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前,经部领导批准,人事司以书面形式就拟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情况向驻部组局发函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驻部组局接到人事司征求意见的函件后,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研究并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部人事司。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2007年4月29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几年来直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卫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出席会议并讲话。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局及部、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熙在讲话中肯定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近几年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指出了深入推进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行检查,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各直属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避免腐败问题的出现。

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围绕“权、钱、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四是认真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实行责任分解,抓好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六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单位的领导同志要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三室)

【部分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组长座谈会召开】2007年9月25—26日,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部分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组长座谈会,交流2007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同时研讨了2008年的工作思路。

卫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长李熙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北京、天津等17个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国务院纠风办和海南省委、纪委、监察厅及卫生厅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李熙在总结讲话中首先通报了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和2007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情况。

并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医疗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要把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各项卫生业务工作之中,在卫生业务工作中体现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各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既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卫生工作的外部环境,又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坚持一手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手抓内部管理和监督,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开展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调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组成调研组,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医院院务公开专题调研。

综合分析了25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汇报材料和83个“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的典型材料,赴陕西省妇幼保健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实地考察,并参考了卫生政务公开、院务公开调研的情况反映。

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780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已有7728家医院实行了院务公开。

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确定了公开的内容,提高院务公开的针对性;三是探索了公开的形式,增强院务公开工作实效。

近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中总结了许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院务公开发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和医疗单位对院务公开认识不到位;二是院务公开的管理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三是部分医疗单位院务公开存在形式主义,缺乏实效;四是医院院务公开缺乏规范化标准和评价体系。

(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2007年2月27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召开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分别讲话。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京内部(局)直属单位及部(局)管医院党、政、纪检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北京主会场的会议。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有条件的地(市)、县(区)卫生局连接了会议系统,全国共设立了1500多个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全国县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党、政、纪检工作负责人共58000余人参加了当地分会场的会议。

(许培海)

【全国卫生系统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工作领域,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一、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普遍开展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及时明确了自查自纠“回头看”的工作目标与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检查评估细则,狠抓工作落实。

如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明显、评估得分达到95分的29个单位通报表扬;责令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下的18个单位进行“补课”,同时取消其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评优评先资格。

湖南省卫生厅对检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下的医疗卫生单位,派出工作组帮助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在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和“回头看”工作中,上缴自查自纠款项3500万元。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如北京市卫生局积极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一是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系统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正确观念,规范自身行为。

二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组织不同层次的人员旁听法院庭审过程,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大家的廉洁从业意识。

同时,各地还及时向社会通报了治贿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加强督导和调研,确保工作落实

2007年,为拓展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工作领域,督促指导各地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卫生部制定督导方案并开展了两轮集中督导工作,还组织开展了上、下半年两个阶段的调研工作,全面推动自查自纠“回头看”,督促指导长效机制建设,对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和调研工作,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探索源头治本之策。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

2007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断拓宽举报渠道,掌握案件线索,坚决查处涉嫌违法的重大商业贿赂问题。

卫生部按照中央治贿办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线索,协调14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对涉及天津德普公司商业贿赂案件的41家医疗机构逐一进行核查。

共查实案件63件,涉及39家医疗机构,涉案金额达125万元,根据情节分别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各地也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001件,涉案金额约3147.40万元。

五、注重源头治理,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007年,卫生系统在继续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截至2007年底,卫生部已制定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22个文件。

各地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也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全面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卫生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各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都在抓紧制定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药品使用和临床用药行为。

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对药品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管理,促进了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和药品的合理应用。

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既规范了处方药品名称,又避免因使用商品名而引发的商业贿赂行为。

3、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卫生部提出要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2007年,四川、宁夏、湖北、广东等20个省(区、市)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网上集中采购的工作机制。

有14046家医疗机构参加了药品集中采购,集中采购药品金额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药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对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以保证质量、降低价格。

4、以人、财、物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

许多地方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管理与监督,有效防止因职务便利而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5、实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卫生部建立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各地进一步细化考核方式,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并把医德医风考评与执业考核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6、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打击行贿行为。

不少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从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角度出发,严厉打击行贿行为。

7、制定捐赠办法,防止变相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

卫生部积极与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多个部门沟通协商,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资助的各项规定,规范捐赠资助行为。

一些地方和单位已经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效避免捐赠资助过程中的行贿受贿行为。

(许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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