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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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2、汽车检修工作必须由专职检修人员进行,严禁非检修人员对汽车进行检修;
3、汽车检修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检修设备、工具,检修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汽车的检修工作应在指定的场地上进行,检修场地应保持安全清洁;
6、检修场所内严禁无关人员、车辆逗留;
7、检修车辆应清洗干净,车辆检修时应停放平稳,保证车辆不会移动(特殊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8、发动机附近严禁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电瓶上面及周围严禁摆放金属物件;
10、在处理燃油系统时,必须按规定处理,保管好油料,远离明火,关闭发动机,禁止吸烟和进行焊、切割工作;
11、在对汽车进行焊、割改装工作时,必须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准备工作,确认安全才准进行;
12、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身体接触高温、高压的油料、气体、液体和机件;
13、检修汽车的系统时,必须做好升降、伸缩、转动等部件的撑垫、固定工作,堵塞相应的元件、接头;
14、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禁止随便拆检、扳动、转动其它无关机件,不准将手伸进转动、移动机件内或用手找正对孔;
15、拆卸、吊装汽车的机件,必须选择安全的位置拴挂,拴挂应平稳、牢固,吊装工件下面严禁有人;
16、汽车的电气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由检修电工进行检修,防止造成汽车相关功能错乱;
17、在汽车的检修过程中,必须保证用电安全;
18、在检修过程中,要求零、部件装配要到位、紧固,秩序正确,以防机件脱落、损坏、失效;
19、修理、更换的零部件,材料要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和要求;
20、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工作人员应从安全的地方上下车辆,严禁跳上跳下;
21、检修汽车试车前,必须由专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由专职人员试车。
护路员职责范围
为了更好地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树立优良的外部形象。
特对护路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一、路面
1.路面无杂物、堆积物、积尘。
2.发现有坑槽及路面裂缝应迅速报告,并记录具体位置(桩号及南、北半幅)。
3.发现有行人、骑车现象时,应及时劝其下路。
4.发现有事故车辆及损坏路产者(包括护栏、反光道钉、防眩板、轮廓标、隔离栅)应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二、中分带
1.中分带两侧路缘石与路面接缝处的杂草应及时清理。
2.活动护栏无杂物、无碎石,经常保持整洁。
三、路基
1.路肩板上的杂草不准越过路缘石内侧,杂草必须低于10cm,路肩板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2.路缘石内侧杂草应及时清理。
3.应经常对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进行清淤,保持畅通。
4.发现水毁及路缘石损坏应及时报告。
四、桥梁、沿线设施及其他
1.经常对桥梁的泄水孔、伸缩缝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保持畅通。
2.沿线附属设施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
3.发现沿线设施缺损(防眩板、隔音墙缺损;
隔离栅、天桥防落网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并加以记录
4.对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应积极参与救助工作。
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
2010年9月25日
司机班安全生产责任
(1)确保本班司机持证上岗。
(2)对班组所有司机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3)禁止混运禁忌危险化学品或禁忌气瓶气瓶。
(4)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
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5)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
○1汽车和拖车的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主机与拖车之间的连接机构是否牢固等。
○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6)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
装卸货物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
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不准检查或修理汽车。
(7)督促司机检查货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
(8)出行前安排司机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9)组织司机进行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10)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运输安全负责;
对瓶装气运输车运输安全负责。
车辆进出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进出库车辆管理,确保油库安全生产,机动车辆在油库内的一切交通行为,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管理规定的约束外,还必须遵守油库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严禁进入油库:
1、车容不整,车门或尾板字迹和数码辩认不清的;
2、不按规定配戴整齐指定的防火罩的;
3、排气管或消声器破裂漏气,无车头盖板,无灭火器材的;
4、提油车辆不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运输许可证的;
5、摩托车、拖拉机、拖卡车和加装蓬布的车辆。
(三)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车况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制动系、转向系、灯光、喇叭、排气管及消声器必须完整有效,车辆无漏油及吊火运行现象。
(四)驾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行驶证及正式驾驶证。
持实习驾驶证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库。
(五)车辆进入油库,司机以及车上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六)凡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在保安值班室门口停车示证登记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库。
每车只限司机一人进库,其余人员不得进库,并服从管理和指挥。
(七)车辆进入油库,时速一律不准超过5公里,不准在油库内加水、加油、摆弄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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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车辆,严禁用铁器、石头撞击金属物品。
(八)进入油库装油台装油的车辆必须熄火,装油期间司机不准离开车辆,并严格按要求接好静电夹才能装发油。
(九)车辆违章进出油库的处罚:
1、无正式驾驶证的司机驾车进入油库罚款200元;
造成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进入油库不配戴整齐指定有效防火罩的;
(2)违章驾车进入油库的;
(3)人或车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油库的;
(4)不服从管理和不服从指挥的;
(5)不按规定时速(五公里),进出油库的;
(6)排气管或消声器破裂漏气的;
(7)车辆漏电或因电器部分产生火花而造成未遂事故的;
(8)油罐、油箱、油阀没有关严甚至不关而造成大量跑油的;
(9)造成油库设备或建筑物损坏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在油库内清洗车辆乱掉垃圾的;
(2)在油库内加水、加油、摆弄电瓶和维修车辆的;
(3)防火罩没有挂紧掉落地面拖行或辗烂的;
(4)装完油不将鹤管放回指定位置的;
(5)未夹上静电夹装油或拉断静电夹和接线的;
(6)规定过称而不过称就装车的;
(7)不按槽车实际容量开票,造成冒油污染场地的;
(8)不按指定线路行驶的;
(9)发生冒油事故而不冲洗地面的;
(10)车辆进入装油台后待装或装油时不熄火的,和装油期司机离开车辆的。
运输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遵守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清洁,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5、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6、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7、爱护车辆,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
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考核奖惩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
第二条全员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
公司员工按标准足额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缴纳标准:
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1000元;
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800元;
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500元;
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员300;
驾驶员1000元;
乘务员500元。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3、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人员使用挂钩。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组组长:
公司主要负责人
考核组副组长: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年度目标考核周期:
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组织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计分:
考核组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对照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取两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标考核分值即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4、考核等级确认:
考核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经考核组最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可评为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考核得分为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先进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对评为先进的个人全额退回安全责任金,继续聘用并给予所缴纳安全责任金1/2的奖励;
(二)对考核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惩,个人继续聘用,退回个人安全责任金;
(三)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评,个人不能完全兑现目标,实绩较差,大家认可度低的人员,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缴纳安全责任金、换岗、降职和责令辞职等措施。
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人员予以诫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一、问责原则
(一)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原则;
(二)事前明责,事中督责,事后问责的原则;
(三)责任到人,权责统一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教育与责罚相结合的原则;
(五)依法依规问责原则。
二、问责内容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部署、决定,造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严重漏管失控,引发严重交通堵塞或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瞒报、谎报、迟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死亡交通事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引发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电气检修员岗位职责
1、在电检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2、设备检修前做好充分的材料及工器具准备工作。
3、苦学习专业知识,检修人员必须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
4、在电检班长的领导下完成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及故障排除工作。
5、认真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6、要做好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
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7、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完毕后,现场清扫干净,更换旧品能及时返回仓库。
8、对设备事故和异常情况,如实反映情况,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
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
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
不准飚车、飞车;
不准多车并行;
不准勾肩搭背;
不准撒把骑车;
不准倒骑车;
不准在公路上赛车;
不准骑车带人;
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
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
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
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车管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车队队长是车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车队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制定,负责对驾驶员及车辆的管理,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4、负责对车队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以及对车队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解决好在安全运行中的问题,定期总结。
在总结安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广安全行车先进典型。
6、负责做好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检审与日常业务工作。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做好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
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4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
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
第5条临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
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各类施工不需申请、下达施工日计划,不影响设备使用时不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第7条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由地铁代管的建设项目报地铁办预审,再报委托路内的设备管理单位的主管业务处)。
路局主管业务处牵头组织审查汇总并批准后,将汇总表于20日前向路局运输处提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批。
提报程序按附件2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8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签订。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路局成立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按照南铁办发〔2008〕2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领导小组应将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加大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10条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对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要严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工作承担责任。
第11条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均应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各类施工的防护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施工安全监督
第12条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机构
1.路局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路局安全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
2.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各安全监察队牵头组织有关建设、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组成。
3.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派专(兼)人员负责,并相对固定。
第13条路局及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进行重点抽查。
2.负责检查、指导下级施工安全监督组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定期总结分析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并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条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临近营业线施工进行监督把关。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对建设管理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督促监理单位对营业线施工进行旁站监理。
2.负责编制月度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负责组织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并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4.每月3日前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小结》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相关安全监察队,由主管业务处形成本部门《施工安全检查小结》报安全监察室。
第15条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施工安全监督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及要求,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
2.各施工安全监督组应全面掌握施工单位作业进度和安排情况,突出重点,找准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编制每日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各施工安全监督组组员每次施工监控必须有工作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