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570367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docx

深圳市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xx市xx路工程Ⅰ标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编制:

复核:

项目经理:

 

一、工程概况

xx市xx路市政工程位于特区中部,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xx路与北环大道相交接点-香环立交,终点北接龙大路和龙观路,全长14.25Km。

本工程香环立交位于xx路起点,是xx路与北环大道节点,现状为一单喇叭互通立交,解决xx与北环大道之间的“T”形转换,xx路接入后,现状节点不能满足交通转换需求,因此,对现状立交进行改造,新建一座定向式的全互通立交。

其中xx路工程Ⅰ标工程分为桥梁和道路两部分,桥梁又分A、B主线一、二号桥,D匝道,F匝道、G匝道、H匝道、I匝道、J匝道、人行天桥及通道。

道路北起xx路K2+710.948,南至xx路K0+840,主线全长875.97米,分A、B主线,路幅划分:

1.5m(路肩)+16.0m(快车道)+≤40.0m(绿化带)+16.0m(快车道)+1.5m(路肩)总宽75m。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属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其内容遵循下列国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及xx市供电部门临时用电有关规定。

由于本工程现暂进行A、B主线二号桥、D匝道、F匝道及G匝道桥梁施工,K0+373.33-K0+840m段道路施工,根据本工程桥梁及道路的分布特点,计划分两个施工点平行施工,各个施工点计划按实际施工机械用电量需求采用市电进行施工供电。

二、工程用电计算

(一).桥梁段施工段用电计算

1.主要施工机械用电统计:

(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单位

数量

用电总功率(KW)

1

冲孔桩机

39.5

11

434.5

2

泥浆泵

7.5

11

82.5

3

台式电锯

5.5

5

27.5

4

焊机

20

3

60

5

钢筋弯曲机

12KW

1

12

6

钢筋调直机

11KW

1

11

7

钢筋切断机

20KW

1

20

8

砼振动棒

2.2

10

22

9

潜水泵

2.2

10

22

10

空压机

5

2.0

10

合计

703.7

2.供电线路选用

桥梁施工段配置的机械设备功率合计为703.7KW,用电量较大,为了考虑到单线路负荷较大,减少电能的损耗及危险程度,计划在高压线接下的变压器接头一条120mm2线及150mm2两条线路接入桥梁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在进线位安装1#总配电箱总闸和总表。

总配电箱出两条线路对桥梁施工点施工机械供电作业。

(二).道路及箱涵段施工段用电计算

1.主要施工机械用电统计:

(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单位

数量

用电总功率(KW)

1

潜水泵

2.2

10

22

2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

1.1

8

8.8

3

台式电锯

5.5

3

16.5

4

蛙式打夯机

1.5

10

15

5

电焊机

20

2

40

6

钢筋弯曲机

12KW

1

12

7

钢筋调直机

11KW

1

11

8

钢筋切断机

20KW

1

20

合计

145.3

2.供电线路选用

箱涵及道路施工段用电仅为145.3kW,用电量相对较少,计划在2#配电箱分接,直接采用60mm2线接向箱涵及道路施工点。

(三).生活用电计算

工地现场生活用电仅为照明及办公器械用电,用电功率较少,按总用电量的10%计算为85.9KW,所以在2#配电箱分接,直接采用35mm2线接向生活办公区。

三、临时用电施工部署

通过计算本工程所有用电设备的施工用电量约为:

桥梁段703.7KW,计划在高压线接下的变压器接出设置1#配电箱,分120mm2铜芯线及150mm2铜芯线两条线路;道路箱涵段:

145.3KW;计划采用60mm2铜芯线在2#配电箱接出;生活用电为85.9KW,计划采用35mm2铜芯线在2#配电箱接出。

线路采取三相五线制供电,并设总开关箱、电度箱、石板开关、空气漏电开关各一只,可以满足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因此拟定如下用电措施:

1、导线截面选用150mm2铜芯线、120mm2铜芯线、60mm2铜芯线、35mm2铜芯线等,供电线路采用TN-S制式接法,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相色设置:

A相:

黄色;B相:

绿色;C相:

红色;工作零线:

蓝色;保护零线:

黄绿双色。

3、按照现场提供的电源位置,设置配电箱一个作为总配电箱(1#箱)。

由总配电箱(1#箱)架设供电线路至施工现场使用。

4、工地现场设分总配电箱一个(1#箱),1#箱附属有2#,2#附属有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分箱及生活用电分配箱,均按间距50~100m设置,均出线至工地现场分别供桩机、抽水机、振动器、照明等设备、锯木机、弯筋机、切割机、电焊机、照明等设备使用。

设备用电及照明用电线路按用电量进行选用,相色与主线相同,专用保护零线截面应按规范要求设置。

5、工地移动式电箱电源线必须为不小于4.0mm2五线制电缆,每一个回路都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电一插座”的原则。

6、各种配电箱都应有良好的接地,开工前应进行测试,控制电阻值为4欧姆以下,如达不到要求时,应在用电前重新安装地线,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7、为了工地用电正常,工地宿舍照明用电采用由总配电箱单独架线供电方式,室外设总开关箱,每室配电箱分别内设单相漏电空气开关,并安装接地保护。

8、为了用电达到安全防火要求,室内的电源线都套上防火专用硬塑管及接线盒,每个电箱进线都应套管安装,并在附近配备ABC型干粉提式灭火器。

在配电箱、开关箱明显处应设置“注意安全、小心触电”等危险标志牌。

9、工程施工期间工地现场设一名专职电工,负责工程用电安装、维护及巡查工作。

(电工姓名:

莫修伟;电工证号:

44000101020167;发证机关: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

10、各配电箱、开关箱型号及配置:

1#箱配置:

石板开关380V-400A漏电开关DZ10LE-250/430

2#箱配置:

石板开关380V-200A漏电开关DZ10LE-250/430

3#~18#箱配置:

单相漏电开关LONT-LK18—60闸刀开关HK-30A插座30A

移动电箱配置:

单相漏电开关LONT-LK18—30闸刀开关HK-30A插座15A

室内照明采用220VZK16A漏电开关闸刀开关HK—30A插座10A

1#~18#电箱加装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

四、配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五、安全用电技术防护措施及防火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进行。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黄绿双色线作为负荷线。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首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

严禁缠绕或钓挂。

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

接引至移动或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和箱门处。

6、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使用时遇到突然停电或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应断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胶套软电缆或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

7、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8、为确保工地用电安全,架设线路及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照用电规程进行,安装完毕后再自行检查,包括接地电阻测试、电箱防火性能、线路接头、开关是否开启灵活,漏电开关是否正常,并经有关部门验收才能使用。

用电期间要有一名专职电工,经常监测维护用电运行,如发现电线破损等故障立即解决排除,做到开工前检查一次,收工后检查一次,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

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确保本工程用电安全、正常。

9、配电室应设在无尘、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总配电箱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室门必须向外开,且用全封钢板门。

如条件限制不设配电室,则应在总配电箱门上有明显标识。

10、专用保护零线应由配电室总开关的工作零线经接地引出,引出后,不准再与工作零线相接。

每一支路PE线应作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分始端、中间、末尾端)。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已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外壳接上PE线后可视为已作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任何有阻隔作用的开关、熔断器等装置,保护零线应单独完整敷设,不作它用。

11、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4欧姆的电气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在总电箱体引下接地线不少于二根,每一重复接地装置采用一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12、为保证导线的安全和供电质量,导线的负荷电流应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值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13、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非专用电杆上。

电杆可采用标准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是130mm;电杆埋地深度为杆长1/10加0.6m,但在松软土中应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斜撑。

拉线宜用镀锌铁绞线,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60度。

14、线路相互交叉时,线路电压小于1KV时与交叉电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当交叉电力线路小于1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1m;当交叉电力线路在1~10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2m。

在最大弧垂时线路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小于1KV与地面的最小距离为6m,线路电压在1~10KV与地面的最小距离为6.5m。

15、架空线路的横担可采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截面和长度必须按规范选用。

架设架空线路时线杆的档距不得大于2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不得超过该层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同一条线路上在同一档距内,接头不应超过二个,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架空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16、埋地电缆的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的保护层。

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17、架空电缆应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须用绝缘线(带),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

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2.5m。

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用绝缘物包扎,不得承受张力,禁止沿地面明设。

18、室内配线应采用瓷(塑料)夹敷设,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管口应密封,并应对金属管作接零保护。

19、配电系统应设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

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附近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较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0、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露天设置时,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遮阳、防雨设施。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工作的空间。

并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材料,。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木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是1.5mm,装设应牢固、端正。

21、固定式配电箱应装设在固定支架上,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3m至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的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气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线端子板连接,并应注意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区分;

22、箱内连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接零保护。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箱体必须防水防尘。

2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保险丝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24、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及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相适应。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自动开关)。

总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电气的额定值、整定值相适应。

2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有条件的应将二级配电箱内合用的开关箱分离开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漏电保护开关的选用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26、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使用和安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7、供电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架空配电网,为防止电压危害,将避雷的接地引下线接在一个接地装置上;架空线路和绝缘强度(相间绝缘和对地绝缘)不但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还要能经受得起雷电过电压的考验;架空线路的机械强度要足够大,不但要能负担得起本身的重量和拉力,还要能经受得住恶劣自然环境的考验。

导线的连接不能采用焊接法,因焊接过的导线相当于被退火,从而机械强度降低,容易断线。

穿线管或木槽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因为接头处常接触不良,从而温升过高,易出危险,也不利于导线的故障检查。

巡视的内容有:

电杆是否松动、歪斜、下沉;导线弧垂、线路与建筑物的距离是否合适;导线接头处是否过热,导线是否有撕股、松股现象;横杆是否歪斜,绝缘是否破坏,有无污闪现象,接地线避雷器是否完好。

28、现场照明保护措施:

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9、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等短路保护器,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螺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相线应与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与螺口相连接,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潮湿环境或密闭容器内其安全电压为12V),灯体与手柄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无灯头开关,灯泡外面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安装低于2.4m的而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30、特殊照明技术措施:

需要夜间照明施工的现场,作业面和通道必须设置疏散人员或安全通行的事故照明;

31、事故照明电源可接在与正常照明分开的线路上,并且不得与正常照明共用一个总开关;事故照明要有自备快速启动发电机及蓄电池组,作为紧急接续供电源;

32、灯具宜选能够瞬时启动的白炽灯;现场值班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值班照明可利用正常用电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33、对于夜间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高大机械设备或开挖的坑道、沟槽等处应设置障碍照明;障碍照明的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自备快速启动电源,照明灯具应为红色信号灯。

34、使用与维护: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箱内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开关箱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每月必须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持证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应将动力配电断电上锁。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电工操作规定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不得随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腐蚀介质接触。

35、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配电箱、开关箱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砂箱、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材料。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36、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电线架应有瓷瓶或瓷管与其它物体隔离,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扎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如必须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时如超出安全防护距离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线路布置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主干线应尽量少,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的电杆下部宜设分配电箱,以减少上杆作业。

六、触电急救

在保护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

此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

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伤员在空气流通、清新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时停止呼吸,心脏暂时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呼吸比较困难,这时必须毫不迟疑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

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方法如下:

1、人工呼吸法

将触电者身体伸直并仰卧在空气流通、清新的地方,解开衣服、裤带再使其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者鼻孔,用加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伤者嘴巴,取出伤者嘴里的杂物(如脱落的假牙等)。

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者的口吹气二分钟,使伤者胸部扩张,接着放松口鼻,使其胸部自然地缩回呼气三分钟。

这样吹气和放松应连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如果掰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者嘴巴,紧贴着伤者的鼻孔吹气和放松。

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者表现出有好转象征时(如眼内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钟,让其自行呼吸;若伤者还不能完全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致医生到场为止。

人工呼吸法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死亡症状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

2、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者身体伸直平放在木板上,头部稍低。

救护者应站在伤者的一侧,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胸部下端,加一只手迭于其上。

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mm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挤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

若伤者肤色恢复,瞳孔缩小,颈动脉搏动可以扪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

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时进行。

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