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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就业市场15页

第二讲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就业市场

 

第一节我国就业制度的历史变迁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历程:

包分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改革是循序渐进的推进过程,是就业政策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包分配阶段

1951年10月1日,当时的政务院决定“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由政府分配。

”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共和国总理亲自负责大学生分配工作。

1962年,中央决定成立由习仲勋负责的“毕业生分配委员会”。

直至“文革”前,负责和参与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部门先后有政务院、教育部、内务部。

1981年,“文革”后首批统一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就业,国家恢复中断了十几年的毕业生统一计划分配制度。

这一时期大学毕业生在社会上供不应求,个人无需为毕业分配操心,但也没有把握个人命运的自主权,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正是当时情形的写照。

2、供需见面阶段

1985年3月教育部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1985年毕业生分配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85]教学字006号)。

正式揭开了改革的序幕。

这是开始打破“两包”(包分配、包当干部)的标志。

同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其中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决定》的重大决策之一,允许学校有一定自主分配的权力。

1987年,清华大学第一次尝试供需见面会活动,这是大学生第一次在工作前可以与“婆家”见面,受到普遍好评。

此后,一部分高校开始探索有偿分配的形式,但在1989年被禁止。

3、双向选择阶段

1989年3月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9]19号)。

第一次明确提出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开始由“两包”向“两自”转变。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高校进一步改革了分配制度。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1995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1995年深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5]8号)。

主题是实行招生“并轨”的毕业生可以在本系统、本行业内自主择业。

4、自主择业阶段

1997年3月,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同年11月,关于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学[1997]118号)。

标志着就业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98年,首批“并轨”改革后(即自费上学、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走向社会,就业政策进一步放宽。

绝大多数毕业生实现了自主择业,少数定向生、少数民族生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就业。

1999年1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启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教学[1999]20号)。

标志着毕业生分配派遣的终结。

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就业派遣报到证—就业报到证

现在:

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

第二节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与形势

(一)近几年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自1999年开始,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开始了跨越式发展,迎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随之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尽管各级政府和高校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但大学生就业难度依旧很大,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数仍在上升,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02~2004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统计截止年月

当年毕业人数/万人

就业率/%

未就业人数/万人

备注

2001年

115

70

34.5

2002年7月

145

64.7

51.2

含部分未就业的研究生

2003年9月

212

70

63.6

含部分未就业的研究生

2004年9月

280

73

75.6

含部分未就业的研究生

2005年9月

338

73

91.3

教育部要求就业率与上年持平

2006年12月

413

84.57

63.7

灵活就业人数增加

2007年9月

496

根据我国人口分布的现实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情况,可以预见,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从总体来看,当前与急剧增加的毕业生供给量相比,社会有效需求却没有相应增加,甚至在下降,这是因为国家整体的就业形势不佳,在计划体制和半自然经济下形成的劳动力,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初期明显过剩。

从体制改革加快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原有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净下岗和失业人员累计达到5000万以上,政府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也造成了数百万人的精简,农村劳动力离农寻找工作的人口更达到1.3亿~1.5亿左右,再加上中国经济加入全球化竞争以后,由于发展大工业和高新科技产业所导致的高投资、高增长、低劳动力使用的趋势,造成我国经济的就业弹性系数降低到0.1左右的水平,比同等水平发展中国家低一半以上。

2006年城镇可新增就业岗位约1100万个,而劳动力供给达到了1400万人(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

所以,大学生就业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当前大学生择业就业的特点

1、东部发达地区仍然是毕业生就业的热点,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中心城市和沿海地区在吸纳毕业生方面占有绝对优势。

2003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央其它部委院校到东部11个沿海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有136503人,比2002年多625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0.21%。

其中,到京、沪、粤、苏4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有88124人,比2002年多461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2.4%。

2、到西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人数也在逐渐增多,相关政策和措施初见成效。

2003年到重庆、陕西、贵州、内蒙古等西部12省区就业的毕业生共有38451人,比2002年的31240人增长了7211人,占2003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央其它部委院校毕业生总数的14.1%(2002年为13.34%)。

3、到三资、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和考研人数增幅较大。

2002、2003年毕业生流向对比表

毕业生流向

2003年

2002年

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

15.4%

17.76%

国有企业

16.58%

19.17%

三资,民营等企业

19.74%

16.2%

4、一些行业特点明显专业或特殊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较高。

200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100%的专业并不是最热门的专业,而是一些与系统或行业紧密联系的专业或特殊专业,如出入境管理、飞机驾驶、痕迹检验、邮政通信、特殊教育、医学影象、弹道工程等。

5、从对各个专业的分析,我们还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些“时髦”专业就业率极低,诸如首饰设计、宝石设计、室内设计、旅游经济、饭店管理、国际商务、公共关系、涉外文秘、社会工作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不足50%。

以往比较热门的会计审计类专业、市场营销类专业、计算机应用类专业、新闻传播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开始“降温”,上述大部分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不足80%。

生物类专业没有出现人们预期的“火爆”现象,毕业生就业率多在85%以下。

(三)现阶段毕业生就业新问题

1、“有业不就”和“无业可就”现象同时存在

2、择业价值观出现多元化趋势

3、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摩擦”影响了主体选择

4、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

5、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就业歧视“五花八门”(学校、专业、性别、生源地等)

6、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权益保护问题

7、就业稳定率低

 

第三节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的就业“难”

(一)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难”并不代表大学生已经“饱和”或“过剩”,也不说明近年来的高校扩招的政策错误。

1、从我国劳动力人口受教育程度来看,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快速提高我国国民素质仍然是一项紧迫任务。

2000年我国劳动力人口文化程度统计数据

文化程度

文(半)盲

初中及以下

高中或中专

高等教育

ρ

10.97

80

11.95

3.81

注:

ρ为受相应教育劳动人口数除以同期全国劳动人口总数×100%。

2000年25~64岁劳动力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率

国家或地区

中国

美国

日本

欧共体国家

ρG

5.2

39

33

~24

注:

ρG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人口数除以同期该国劳动人口总数×100%。

2、从我国适龄人口中(18~22岁)所占比重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或一些发展中国家,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发展规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能够吸收比现在多得多的大学毕业生。

2003年大学生占适龄人口(18~22岁)的比重(%)

中国

菲律宾

泰国

印度

美国

西方国家

15

31

35

17

70

50~80

注:

据称15%的大学生占适龄人口比率为进入“大众化”教育的临界点。

(二)大学生就难的原因分析

1、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不是“供大于求”。

调查实证研究表明:

它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造成的一种阶段性社会现象。

高校扩招时并没有进行周密的市场预测,使得高校专业设置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错位。

我国4年1个周期的高校专业设置决定着专业人才的产出量,而大学毕业生就业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周期有极大的关联性。

调查中发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后面带来的是职业、职位、岗位的变化,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变化速度是高校专业培养人才的2~4倍,形成了人才供需市场配置的时间差。

面对快速发展的世界经济,知识更新的速度之快,使人们无法适应。

IT行业中的摩尔定律预示着新技术、新知识以极高频率更新,4年前还是社会需求的热门职业,4年后变成了滞销专业,供给与需求错位在所难免。

2、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

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滞后,对形势认识不到位,自我定位不够准确,期望值偏高,是就业难度增大的另一个因素。

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在成倍增长且持续攀升,就业市场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国有部门的就业数量不断下降,新增就业主要来自非国有部门和非正规就业。

在城镇每年新增的800多万就业岗位中,大约有一半来自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大约有四分之一来自非正规就业。

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下,客观上要求毕业生能够充分认识就业形势和就业方式变化,对自己的就业预期及时调整。

在初期,由于大学毕业生主要把就业瞄准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对工资价位有较高的要求,这样便与市场需求产生了鲜明地反差。

大学毕业生应该及时调整心态,转变传统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所谓就业难,主要难在大城市、机关、国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外企等,而这些领域对大学生的吸纳能力的确趋于稳定,已经超越了前些年人才相当短缺的阶段。

而在大城市之外,以及许多发展迅速的民营经济领域和广大的西部地区,人才匮乏的现象仍很明显。

因此,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思路,要将就业的重心真正转移到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增长领域,面向广大的民营经济和中小型企业。

事实上,这也正是当前对劳动力需求最旺盛的领域。

3、毕业生综合素质与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标准的提升之间的矛盾。

大学毕业生具备的综合素质与社会人才需求之间的严重失衡,也是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等教育中有时过于生硬,学生学得也很死板,动手能力较差,知识的转换率相对低下,高分低能就是一例。

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还有很浓的计划经济色彩,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使当代大学生对书本之外的知识知之甚少。

另外,现在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占有相当大的比率,他们还有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弱点,那就是心理浮躁、不能吃苦,不愿到生产一线,心理承受力比较脆弱,经不起挫折、批评、打击。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标准日趋完善。

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大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很多用人单位在选拔大学生时都一改过去只注重专业课成绩,而忽视综合素质的选人标准,特别强调要重视动手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有资料表明,80%的企业认为应届毕业生初到工作岗位时都欠缺一定的社交协作能力,在其任职前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培训。

而在个人素质方面,分别有89%和79%的企业对大学生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社交协作能力提出了要求。

社会对大学生职业素养的评价和要求也在提高,敬业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则尤为重视。

让用人单位感到吃惊的是,一方面是被认为是“优秀的毕业生”缺少必要的社交能力和敬业精神;另一方面却是部分具有良好社交能力和敬业精神的大学生在学业上又常常亮起红灯。

4、与就业配套的相关体制和机制带来的负面影响。

现行的人事、户口制度等尚不能与毕业生市场化的择业机制相协调,同时就业市场的建设也不够完善,信息服务不够发达。

一些毕业生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单位,但却在协议的签订、报到手续的办理和档案关系的转接等方面得不到人事制度的支持与认可。

最重要的原因是受到户籍关系的制约,尤其是到一些城市和城镇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而难以落实人事关系。

另外,现行的人事制度对人才流动也产生严重束缚"毕业生一旦进入一个单位,其档案和户籍关系就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化了,使得毕业生的正常流动变得十分困难,对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产生了负面影响。

 

第四节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导向

(一)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1、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

这标志着新一轮就业制度改革的开始。

改革的理念和思路更加成熟。

改革目标:

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机制

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2、200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

明确提出:

就业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社会政治稳定,突出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特点:

旗帜鲜明、措施得力,针对性、操作性强

3、2003年是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建国以来国务院第一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组部等部门从党管人才的角度,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团中央等部门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发出了14个文件107项具体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内容涉及:

接收、培训、社会保障、临时救助、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

此后,每年都由国务院办公厅或各部委联合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1、2005年6月29日,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这是党和国家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我国的实际国情,制定的今后几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

2)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供税费优惠和小额贷款,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和跟踪辅导等服务。

3)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与国有企业和大中企业一视同仁。

4)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在干部选聘、公务员和研究生考试录取中给以照顾等。

5)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等等

2、各地政府也根据党中央的要求,积极制定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许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力度

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题,一方面要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对人才需求;另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五节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发展与特点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在国家政策宏观调控下,以为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为宗旨,以建设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常设市场为目标,以高校校园市场为基础的、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毕业生市场是运用市场运行机制,配置高校毕业生资源,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供需见面、创业培训等就业综合服务的专业化市场,是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选录人才的主要场所,是毕业生求职择业中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目前,国家、各地方和高等学校都在积极培育和发展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并逐步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日趋成熟与规范。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践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渠道作用。

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一个重要的要素市场。

我国人才市场建设起步于1983年,而真正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1994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

经过20多年的孕育和建设,我国人才市场已经遍及各省市,目前已近3400家,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逐步发挥。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分类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按其外在表现形式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1.有形市场

有形市场是指有明确固定的场所、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特定的参加对象的开放性市场。

目前,有形市场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从举办的单位来分

一是高等学校举办的为毕业生服务的就业市场(一般又称“供需见面会”、“招聘会”、“洽谈会”)。

可以分为学校自己单独举办和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联合举办两种类型。

单独举办往往是针对本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服务行业来邀请与其密切相关的用人单位参加,是主要为本校毕业生服务的市场。

学生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直接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其优点是针对性强、需求信息可靠、服务到位、方便毕业生。

高校联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一般是由学科、专业相近的若干所高校举办,如东北地区高师毕业生就业市场、东北地区部分工科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等。

联合举办的市场除了具有单独举办市场的优势外,还可以克服就业市场规模小、市场效能差的弊端,增强市场对单位的吸引力。

二是政府毕业生主管部门或人才中介机构主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其一是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各高校所设立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其二是地方人事主管部门或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针对大学毕业生的人才市场。

三是企业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它是由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举办的以招聘到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为主的就业市场。

其优点是信息来源可靠、针对性强,毕业生可以充分了解招聘单位的背景材料,减少自荐的盲目性。

(2)从举办的区域来分

一是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

它是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它是由地方(省、市)主管毕业生就业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主要是为用人单位和当地高校毕业生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其优点是需求信息量大,毕业生能有较多的选择机会;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节约经费;现场即可签定就业协议并履行鉴证手续。

二是国际性毕业生就业市场。

目前,毕业生就业的国际化趋势已现端倪,国外企业在中国招聘毕业生、中国企业招聘外国留学生或直接在国外招聘就职于国外分公司的毕业生的情况已有新发展。

我国加入WTO后,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3)从举办的类别来分

一是行业性毕业生就业市场。

主要是由中央部委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的主要为本系统、本行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就业市场。

二是分科类毕业生就业市场。

主要是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从用人单位和学校两方面考虑,从市场细化的角度出发,把理、工、农、医、师范、财经、政法等科类的毕业生分别集中起来,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三是分层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主要指招聘单位针对不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举办的就业市场,包括研究生就业市场、本专科生就业市场。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就业市场。

它们是特殊行业举办的以招聘应届毕业生为目的的就业市场。

如从毕业生中选拔公安干警、政府公务员、飞行学员、高校教师、外交人员等。

2.无形市场

毕业生就业无形市场主要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信息交流不受特定的时间、空间限制,而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自行选择的就业市场。

其外在表现是没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没有固定的场所。

目前,无形市场的主要载体是以计算机网络平台为依托的各种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如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南京工业大学大学就业信息网等。

许多地方、高校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自己的网站,提供了丰富的供需信息资源。

毕业生就业的无形市场是伴随着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飞速发展而产生的。

同有形市场相比,计算机网络信息量大,资源可以充分共享,进行信息交流不受时空的制约,因而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依托网络平台,还可以开展内容丰富的就业指导服务。

目前,网上求职与招聘已经为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所认同并实践着,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正从一般意义上的信息交流向网上面试、考核等更深入的应用层面发展,逐步成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无形就业市场已经成为就业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服务对象和管理体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服务对象主要是:

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成人高校及其毕业生,各级各类用人单位。

省、市、县(市、区)及学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协调机构)是本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下同)受同级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具体负责本级毕业生市场的日常工作。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市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市场分市场,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校园市场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分市场。

毕业生就业市场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坚持诚实守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招聘服务。

(四)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征

1.公益性

毕业生就业市场以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宗旨,构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安全、可靠的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快捷、有效、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2.市场主体的特殊性

在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举办过程中,学校是基础,政府为主导,市场起调节作用。

因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组织主体可以是政府教育部门,也可以是高校。

市场的就业主体是高等院校毕业生,这是一个高附加值的特殊群体,具有良好的可塑性。

但是,正是由于这个主体都是大学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层次差别不大,年龄也较集中,因此在就业的过程中竞争会更加激烈。

3.时效性

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规定,毕业生就业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

每年寒假或暑假,全国有上百万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要求他们在半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现在择业期延长为两年。

各级主管就业部门对每年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运行日程都有一个大致的安排,从用人单位到高校招聘、到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签约,以及未能落实或重新落实单位等都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如果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落实就业单位,就要离开这一市场而转到其他就业市场择业或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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