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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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Word下载.docx

上海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评价得分2006年67.9分、2007年72.1分、2008年73.7分;

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2006年76.2分、2007年77.2分、2008年79.2分,呈逐年上升态势。

二、本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展情况

为确保《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在本市得到严格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韩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重要事项。

分管副市长召开了一系列专题会议,并到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布置具体实施。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进。

 

1.全面开展宣传、培训。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市食安办结合本市迎世博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迎世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月16日在南京路步行街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大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食药监局和上海滑稽剧团联手策划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的大型滑稽戏《食全食美》,受到市民的欢迎。

新闻媒体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全市营造了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对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各职能部门通过集中讲座、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并结合具体监管实际,进行分析讨论,使执法监督人员准确领会法律精神,正确掌握运用法律条款的方法。

培训后,对全体监督员进行了考试。

三是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各职能部门组织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企业自觉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累计培训4万多人,并有3万多名食品从业人员通过了网络在线考核。

2.依法及时调整相关监管部门职责。

市政府根据《食品安全法》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对监管部门的部分职能进行调整:

一是从6月1日起,质量技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2005年起承担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工商部门履行,保持与国家监管体制的上下对应。

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三是质量技监部门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移送监管资料和信息,协同开展监管业务,工作交接平稳有序。

同时,市政府还决定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及职责明确后,正式设立市和区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统一领导。

3.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市食安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本市今后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八项重点工作和目标要求、保障措施等。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市实施。

市食安办在方案的基础上还制定了《本市食品安全整顿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以及时间节点,便于督促落实。

目前,各牵头部门正有序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质量技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盐务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并多次在市场源头截获“瘦肉精”阳性肉品和农药残留超标蔬菜。

由于处置及时有力,有效控制了事态。

各区县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宝山、闵行区在大场烤鸭和马桥豆腐小作坊整治中,注重疏堵结合,规范引导,采用监管帮扶形式进行集中园区管理,既解决了脏乱差的问题,也有利于企业发展;

徐汇、黄浦等区结合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对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形成了很有特色的小餐饮服务;

普陀、浦东等区大力整治批发市场,长宁、青浦、嘉定等区积极整顿生猪屠宰,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4.抓紧修订、完善与国家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通知要求,本市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正在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开展修订或者废止工作。

在市人大的支持下,各部门就本市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体制机制、风险监测与评估、地方标准制定、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培训、食品溯源制度、食品安全保险、重大活动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前期立法调研,争取在今年年底形成草案,明年初报请市人大立法。

根据新法条款,监管部门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对照、清理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内部工作规范,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各部门及时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

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制定的近30个地方标准,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5.积极做好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准备。

现已制定了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总体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

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将实行分区分级保障,即世博核心区全程监督、世博周边区每天巡回监督、城市运行区重点监督抽查。

一是在园区内,将采取入园企业评估、控制原料采购渠道、入园食品严格检测、供博食品可追溯管理、园内企业及人员规范管理、分片实施现场保障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等7项措施。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已派员入驻世博园区,开展入园企业评估筛选等前期工作,建立完善了RFID电子化快速监管系统和现场快速检测系统等一系列技术保障手段。

市农委等已建成了158家供博食品生产基地。

质量技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密切配合,按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在社会面上,组织开展百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基本覆盖全市主要购物街区、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美食街、小吃广场等重点食品消费场所,为世博会食品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在创建中实施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把监督检查结果用“笑脸”、“平脸”、“哭脸”图形分别标示,放在餐饮单位醒目位置,既方便消费者辨别选择,又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水平。

6.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检验监测手段,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兼顾覆盖率,突出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提高检验检测的准确率。

目前,我们正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制定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推进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

结合迎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大力开发快速高效监管手段,抓紧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集成先进的食品安全信息技术和检测技术,提高风险评估能力。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应用,开发完成了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预报和相关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等,制定了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储备,提升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本市食品安全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顽症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待于通过综合治理,下大力逐步解决。

从今年组织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的情况看,当前本市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给率低,外来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本市食用农产品自给率约45%(粮食10%、油料5%、生猪25%、禽蛋25%、蔬菜50%、瓜果10%、淡水产品20%),如“瘦肉精”抽检超标问题,多见于外地入沪的生猪及其产品中;

二是无证照食品加工窝点有生存空间,时有“回潮”现象,难以根治;

三是经营环节管理还不规范,存在薄弱环节和安全问题;

四是部分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差,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仍有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社会发展现实情况和消费型特大城市的特点等客观原因,也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和政府监管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的主观原因。

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努力使本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9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第三十二次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对前阶段本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当前形势作了分析,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

全市将围绕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重点,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迎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活动为载体,积极构建分段监管、全过程管理、市区联动的监管网络,完善制度,依靠科技,增强监管能力,提升上海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全力以赴做好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各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完善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分方案的编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

抓紧做好供需对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演练,提高保障能力;

继续加紧供博食品种植养殖和生产基地建设以及创建10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工作,基本建成世博食品保障相关技术支撑系统。

2.全面推进本市食品安全整顿八项重点工作。

各监管部门和各区县将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本市食品安全整顿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表》,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把握时间节点,全面扎实推进,力争在世博保障、添加剂整治、小作坊小摊贩管理、肉制品和保健品整顿等重点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和明显成效。

3.抓紧筹建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

市食安办积极做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区县政府也正抓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在筹建过程中将注重机制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做实做强,进一步加强各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确保分段监管、无缝衔接、不留盲点。

4.开展配套地方立法和标准修订制定工作。

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明年能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积极探索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创新,本着严格监管和合理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地方性法规实现有效监管。

同时,结合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抓紧制定相应标准和规范。

5.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

加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构论证与立项建设,争取成为国家风险评估分中心。

继续增强食品安全技术监督力量,加大从田头到餐桌各环节的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6.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力度。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督人员依法监督水平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规范操作水平。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提高市民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法规规章,改进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本市食品安全可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6月25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该法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监管模式等方面都有了较显著的变化。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加强统筹领导,强化食品安全认识与责任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统筹力度。

(一)政府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共识,充分认识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法》是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一部重要法律,在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食品安全占重要位置。

从区委书记、区长到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把食品安全作为主要议题,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实地检查和调研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对各街乡的综合治理考核之中。

(二)高度重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精神。

一是健全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夯实监管基础。

2009年10月,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桂英担任主任,主管副区长阎军、张春秀担任副主任,工商、卫生、质监、农村、教育、商务、药品监督、公安、财政、监察等2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检查、督促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商朝阳分局(以下简称“区食品办”),负责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以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由区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由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由工商朝阳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由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二是区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的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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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街乡、村(居委会)三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三级网络的监管机制,强化街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意识。

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活动,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集中培训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培训,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提高执法水平。

2009年7月10日和12月8日,由区食品办负责,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全区43个街乡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领导进行《食品安全法》脱产培训,聘请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刻分析和解读。

2010年4月20日—23日,组织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会。

此次培训以“加强属地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控能力、进一步完善朝阳区食品安全三级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为主题,内容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消费及餐饮服务环节的规范、食品安全防控以及种植养殖等知识。

通过实际执法案例讲解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督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增强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提供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的意识,达到“上下联动,快速出击,综合治理”的目的。

全区456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全部人员考试合格;

12名市区人大代表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以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契机,开展“食品安全月”、“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农村”等宣传咨询活动,采取了现场咨询、法规疑问解答、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

充分发挥宣传栏的作用,发放宣传材料份,现场接待咨询超过5600人次,并通过媒体进行专题报道,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自2009年6月1日至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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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件,罚没款402.74万元。

其中,区农委查处案件607个,罚款31.5万元;

区质监局立案调查19件,罚没款2.23万元;

工商朝阳分局办理食品类案件530件,罚没款216.79万元;

区卫生局完成卫生行政处罚764件,罚没款152.22万元。

共查扣假冒桶装水131桶,假酒13132瓶,假冒茶叶61袋,假冒食用油40桶,没收不合格产品157件。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部署,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坚持高效能监管,圆满完成了以国庆60周年食品安全保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备战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圆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国庆期间,我区共监控参加国庆演练的武警部队的食品及原材料、肉、菜、蛋、水果等18吨,牛奶387箱,监控群众游行、彩车演练、彩排的食品餐包8万余份,盒饭3.5万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节日期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加强了对阅兵沿线、重要国家机关、外国驻华使馆和机构、大型交通枢纽、学校等周边地区的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共出动执法人员8222人次、执法车辆2314车次;

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主体2790户次;

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251起、取缔无照游商341起;

纠正违法行为122起;

立案查处5起,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2.周密部署,确保节假日和重要时期食品安全。

部门联动,开展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期间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469人次,执法车辆8827车次,检查相关食品商场、超市、食杂店8419户次,餐饮企业22417户次,查处无照经营487户,查处无证餐饮单位396户,取缔黑窝点45个,没收各类非法食品2729公斤,没收各类工具1259件。

同时,加强对朝阳公园、东岳庙、欢乐谷等重点地区的监控力度,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3.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夏季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控制时期,我区已连续3年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9年6月,由区食品办牵头,制定下发了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此次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区以及旅游景点为主要区域,整治期间,农村地区共开展检查1137次,出动执法人员4269人次、车辆1121车次,取缔240个游商、45个黑窝点、76个无证照经营点,没收各类非法食品1404公斤,没收各类工具1259件。

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存在无证经营问题这一情况,由区食品办组织协调,区卫生监督所牵头,在属地政府配合下,联合各方力量开展了60余次查处行动,共查处无证餐饮单位396户,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1.抓源头,全面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

以乳品、种子、农药、肥料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各类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464家次;

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监督检查,标识率均为100%。

加强对农业生产基地的监督,从产品质量安全性、生产经营规范性、包装标识合法性、产品安全追溯性等方面,对全区16家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同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每年度都对辖区内的15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对10类高风险产品(糕点、肉制品等)生产企业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乳制品、含乳制品生产企业每月进行1次监督检查。

2009年6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8人次。

2.深入/span>

一是酒类市场整治。

春节期间,我区联合茅台、五粮液等12家酒厂打假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食品经营者73家,查扣各类假冒白酒与洋酒2644瓶。

其中,在一次夜查中截获一车正要发往外省市的假酒,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共计173箱(1476瓶),价值数百万元。

二是开展问题乳粉彻查。

为贯彻2010年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视频会议精神,我区于2010年2月1日至10日对全区乳制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共出动1673人次,检查奶牛饲养单位16家,乳制品生产企业2家,使用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46家,商场82家,超市702家,市场349家,食品店1767家,餐饮单位778家,未发现问题奶粉和存疑奶粉,以及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要求查扣的涉及外省市6家企业生产的奶粉。

区农委、区卫生局、工商朝阳分局共抽检样品45个,全部合格。

3.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消费环节安全。

依据《食品安全法》,做好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自身管理责任。

近一年来,共完成食品卫生日常监督7391户次,开展食品专项整治8次,出动监督员10957人次,车辆2974车次,检查从业单位17798户次。

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了从业单位的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度减少了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食品抽样检测情况

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检测抽检,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秩序稳定。

自2009年6月1日至今,共抽检食品样品35517例,不合格243例,合格率99.32%。

其中COLOR:

30383例,不合格85例,合格率99.7%;

生产领域抽检255例,不合格25例,合格率90.2%;

流通领域抽检4528例,不合格112例,合格率97.53%;

消费领域抽检351例,不合格21例,合格率94.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过程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区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应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宣传活动,深入报道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取得的实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

二是协调运转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虽已纳入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协调机制,但食品安全工作的执法职能分散在工商、质监、卫生、农委等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责不分明,执法、监管脱节等现象。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通过宣传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不够重视。

同时,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即使通过定期培训,仍不能达到对《食品安全法》百分之百的知晓。

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监督力度,提升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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