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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承包施工合同

林业承包施工合同

林业承包施工合同

篇一: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有限的林地资源,发挥双方各自优势,甲方自愿将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发包给乙方种植黄褐毛忍东金银花。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承包林地范围及界址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县镇村屯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用于种植黄褐毛忍东金银花。

甲方发包的宜林地应是无权属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给他人或与他方合作经营,且经分类经营划分定位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其位置与范围如本合同同幅图所示(详见附件一)。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林地经营权后,自行投资开发造林。

二、发包林地面积:

面积约为亩,实际造林面积以完成后甲、乙双方到现场用gps测量或用1:

10000地形图勾绘核算的面积为准计算面积时,要扣减出不宜利用的小地类面积(如小石林、生态公益林、石头和坟地等)。

林地边界、范围勾绘好后甲、乙双方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勾绘林地面积的地形图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制的最新版本1:

10000地形图。

三、承包期限一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合作方式:

甲方以林地入股方式与乙方合作,双方商定黄褐毛忍东金银花定植后交由甲方自行管护和收成,由乙方负责按设计标准进行种植,包含整地、除草、浇水、抚育、补植、施肥等工作,种植中的任何国家补助与甲方无关。

一年后由甲方负责管护。

五、为了能有效的利用本合同承包林地,甲方无条件保留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根据林业生产、经营需要,可在林地内开设林道、防火带、建设施工用房和其他相关设施,若乙方需要修建其林道至国(县)道而要动用到本合同所承包林地范围以外的甲方土地,甲方应无偿提供并配合乙方做好协调工作。

六、甲方及乙方成员不得自行和准许他人在本合同所发包的林地内进行毁林开垦和野外用火活动;也不得自行和准许他人进行勘察设计、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土打砖等任何影响乙方使用这该林地的活动。

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应得利益损失。

甲方群众的牲畜如误入造林地,乙方有权驱赶。

七、甲方群众如确实需要在造林基地内葬新坟,乙方应无条件同意,但所葬新坟的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因造坟需要砍伐木木的,乙方不得阴拦,但所砍林木归乙方所有。

林地中原有的旧坟乙方应保留期原有框架。

新、老坟、坟主为了自身利益或在葬坟时超出协定范围造成乙方损失的,由坟主负责与乙方协商,甲方予协助。

八、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只能用于造林之用,不能用于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打砖等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甲方保障的林地经营权属无任何争议,若该林地所有权或经营权属发生争执的,甲方无条件负责解决。

因林地权属纠纷问题影响生产经活动进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负责补偿。

十、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的,则由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律提起诉讼。

十一、在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告另一方,并应在15天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必须延迟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关系,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除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一)、因发包林地权属纠纷或甲方未尽妥善处理纠纷义务而造成乙方造林受阴或不能收取成材林木的,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免支付该部分纠纷林地的租金。

但待纠纷解决后,乙方应恢复支付该部分的地租。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的,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的地租,甲方不予退还。

()(三)、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意违背本合同条款第四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林地经营权,林地上的所有附属物归甲方处置。

(四)、在承包期内不是因为林地纠纷,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因终止合同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五)、在承包经济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取消合同,也不得将本合同所发包的林地转包给第三方。

违之,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承包期满,在租金同等的条件下允许延长承包时间,但甲方不得漫天提价,租金价格应参照周边乡村。

十四、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2份、隆林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改办1份。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日乙方(盖章):

代表:

年日月月篇二:

营造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造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右江区乡(镇)村屯,详见附件一:

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林地面积约为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

实际造林面积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日至20年月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项目质量要求说明完成期限工序指导单价

(元/亩)

1清山:

清所有杂灌木、杂草,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

炼山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

于年月日完成.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15㎝,于年月日完成.

3挖坑:

规格60×60×50㎝(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

35株/亩,株行距为5×5米(水平距离。

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

4下基肥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

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

5种植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

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

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

于年月日完成.

6、补苗、抚育、追肥、管护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

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

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

④追肥要求:

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

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

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

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

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克/株。

四\双方协商约定:

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30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五\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

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7天、10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

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35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3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

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克/株(即斤/株),追肥供应量按克/株。

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

如甲方因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2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

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

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

甲方派出现场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

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

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

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

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

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篇三: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书

林木采伐承包合同

发包人:

(下称甲方)承包人:

(下称乙方)甲方将位于××的林木采伐工程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林木采伐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林木采伐、运输和销售

2、采伐地点和林班号:

××;

3、采伐面积:

195亩;

4、采伐期限:

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采伐作业的四至、采伐株数、树种、采伐方式和强度等详见附件1。

二、承包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施工队完成林木采伐、运输和销售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三、承包费用

1、林木采伐费150元/m380亩林木的采伐费合计12000.00元(大,

写:

壹万贰仟元整)。

2、乙方在采伐林区新修一条长约1公里的道路,维护采伐林区的老路,甲方支付修路费和维护费合计25000.00元(大写:

贰万伍仟元整)。

3、乙方采伐结束后应对225亩采伐林区的杂草进行清理,甲方支付清山费40元/亩,合计9000.00元(大写:

玖仟元整)。

4、林木的运费70元/m3

,运费合计5600元。

5、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采伐、运输等相关手续,甲方支付办证费用3500.00元(大写:

叁仟伍佰元整),此项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以上合计55100.00元(大写:

伍万伍仟壹佰元正)。

四、采伐林木的销售收益

80立方米林木预计的销售收益21000.00元(大写:

贰万壹仟元整),

3包括74m3杂材16800.00元(大写:

壹万陆仟捌佰元整),6m的出材

4200.00元(大写:

肆仟贰佰元整)。

此项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五、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采伐工程后双方进行结算,林木的实际销售收入和承包费用相抵扣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款。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结算并支付承包费用。

2、保证采伐林区的范围和四至界限清楚,且采伐的林木权属无争议。

3、对乙方承包的采伐工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林业部门的要求办理采伐、运输、销售林木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并垫付全部费用。

2、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按附件1的各项指标及要求完成采伐工作;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事项。

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持有相应的上岗资质,若在采伐期限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若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注意防火工作,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7、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采伐的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9、接受甲方的监督,负责将采伐的林木运输出林区并完成销售工作。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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