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21585A 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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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21585A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ICS03.200

A12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158—2020

 

 

5A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2020-09-18发布2020-09-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景区环境2

6设施设备2

7接待服务3

8配套服务4

9特需服务5

10救助服务5

11投诉处理6

12安全服务6

13卫生环境6

14文化服务7

15服务评价与改进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5A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5A级旅游景区的基本要求、景区环境、设施设备、接待服务、配套服务、特需服务、救助服务、投诉处理、安全服务、卫生环境、文化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5A级旅游景区服务,以下5A级旅游景区简称景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景区

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游览、餐饮、购物、住宿、娱乐、文化、商务等),并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3.2

旅游景区服务

旅游景区利用设施、设备、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消费环境和产品,向游客提供的各种劳动。

4基本要求

4.1景区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

4.2景区应制定符合景区特色和满足游客需求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有效的组织实施。

4.3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

4.4有完整的服务程序、服务规范、服务监督、员工手册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4.5根据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基本素质、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演练,塑造良好、文明的旅游服务形象。

4.6合理利用景区资源,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

5景区环境

5.1景区周边环境优美,无空气污染、无污水排放,通过绿化形成景区主题特色。

5.2景区内的主体建筑能够反映当地特色和文化,并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场地管理有序。

5.3自然景观应采用科学的保护手段,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4景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游客触摸、刻画、坐骑文物古迹,重点保护文物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视,对已遭破坏的景观环境和文物古迹应及时维修。

5.5营造干净、整洁、舒适、优良的景区环境氛围,无乱粘贴广告,无卫生死角,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区美化环境措施有效。

5.6景区应配备供水供电系统,用量应要满足景区游客的需求,且运转正常。

5.7景区应设置专门的排污、排水系统,做到雨污分离,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5.8垃圾箱(桶)外表整洁、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外观造型要具有景区特色。

6设施设备

6.1停车场

6.1.1应建有规模适度和满足景区内游客接待量需求的停车场地。

面积宜为10000m²以上。

6.1.2停车场建设应符合绿色、生态环保的设计要求,并设有高峰期间备用停车场。

6.1.3停车场应划分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每个车位面积大小按规定进行规划和编号,配备无障碍车位。

6.1.4停车场应设立明显的停车线和停车标志,引导标志标识醒目、准确、直观,视觉效果好。

6.1.5停车场配备专人负责车辆的疏导、检查、看管、指挥、帮停等服务,保证车辆合理停放,道路畅通。

6.1.6应增设新能源车充电设施。

6.2内部交通

6.2.1景区应根据游览路线合理规划景区交通工具路线,以主要景点、景观或主题观赏为依据,设置交通站点。

6.2.2景区内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符合GB5768的规定。

6.2.3应在景区交通引导和分流通道设置引导标识牌,引导标识牌醒目、准确。

6.2.4景区交通工具要设备完好、安全保障、卫生整洁,宜使用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

6.2.5交通站点应提供游客休息区和咨询站,配备景区交通站点图和乘客须知。

6.2.6每个站点应配备安全员负责组织游客的上下车秩序、协调车辆运行、停靠车辆有序进出站点、确保游客安全。

6.2.7景区可根据景区特点和景区规模,增加或设置相适应的特色交通(观光电梯、索道、游船、缆车等)工具。

6.3公共厕所

6.3.1公共厕所分布合理,数量充足、标志醒目规范,外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相协调。

6.3.2厕所内拥有足够的厕位,并配备质量较好的盥洗设备、挂衣钩、洗手液、面镜、烘干机、通风设备等,5A级景区使用水冲或免水冲生态厕所的比例达100%。

6.3.3厕所应设立无障碍厕位、第三卫生间,并安装标准的无障碍扶手等设施。

6.3.4配备专人服务,保证室内整洁、无异味,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清洁工具摆放整齐、不外露。

6.3.5游客较为集中场所的厕所需有专人提供服务。

6.3.6星级厕所的建设管理符合GB/T18973的规定。

6.3.7应在公共厕所内设置公共吸烟区,并配备相应的吸烟设施设备。

6.4公共休息区

6.4.1根据景区游览路线的长度和攀登高度,设置公共休息区的数量。

6.4.2公共休息区的外形和选址上,根据周边区域的环境特点,具有对景点衬托的效果。

6.4.3公共休息区的建设要与景区文化建设体系融为一体,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6.4.4公共休息区应定期维护、及时修缮,做到无污染、无剥落、无危险。

6.4.5室内公共休息区应提供饮水设施。

6.5信息化

6.5.1景区应接入互联网宽带网络,并覆盖全景区,确保游客能接收手机信号,通信线路畅通。

6.5.2应开通景区门户网站和信息查询服务平台,支持手机、电脑、信息触摸屏。

6.5.3景区应建立安全预警监控系统;景区游客流量监测系统,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资源共享。

6.5.4景区应设立多渠道、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方式。

7接待服务

7.1售票大厅

7.1.1景区门票设计制作精美,色彩突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景区图案、游览路线、主题景区介绍、服务电话、当地知名景点等。

7.1.2售票大厅位置显著、标识醒目,外观、造型、色彩突出景区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有相应规模的游客集散空间。

7.1.3应在售票窗口醒目位置明示中英文售票价格、售票时间、开放时间、淡旺季门票价格、享受优惠票价和享受免票的特殊群体以及购票须知等。

7.1.4售票员售票时应做到细心、准确、迅速,并耐心、热情地解答游客的问讯。

7.1.5根据游客流量设置相应数量的购票窗口,对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提供门票预约服务,设置专门的购票窗口或优先购票窗口。

提供电子购票和电子出票窗口。

7.2预约服务

7.2.1景区为确保景区容量和游览质量,应为游客提供预约服务,及时向预约者反馈景区开放时间、地点、服务项目、景区设施设备、景区游览路线等接待信息。

7.2.2景区接待人员应主动对接旅游团队,了解团队基本情况(人数、是否有特殊人群、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特殊需求或要求),根据情况调配服务人员和辅助设备。

7.2.3接待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使用礼貌用语,为游客提供服务。

7.2.4提供景区讲解预约、住宿和就餐预订服务。

7.3咨询服务

7.3.1景区咨询处位置合理、规模适度、造型美观、功能齐全。

7.3.2提供全景区导览图、游览路线图、宣传资料和景区主题项目活动图册。

7.3.3应设置电脑触摸屏和影视设备,显示景区资源、景区介绍、游览活动、天气预报、游客数量、游览地图、服务项目、服务电话等。

7.3.4应配备3名以上的咨询服务人员并熟练掌握景区游览路线、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做到态度热情、有问有答、服务良好。

7.3.5咨询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统一,仪态端庄、工作统一佩戴工牌。

7.4讲解服务

7.4.1应建立讲解员队伍,人数能够满足游客需要,根据游客需求可提供相应的导游服务方案。

7.4.2根据客源情况和游客需求,景区应配备3种以上外语的讲解员。

7.4.3讲解员应熟知景区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当地主要旅游资源等相关信息,并了解当地的产业发展、城市规划等情况,能正确回答游客提出的相关问题。

7.4.4讲解清晰、生动,讲解词科学、准确、健康,应符合GB/T15971的规定。

7.4.5建立、完善讲解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广泛招募当地居民成为讲解员志愿者,鼓励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居民为游客提供当地特色讲解服务。

7.4.6景区可通过微信、二维码、公众号、景点感应等设备,为游客提供电子自助讲解服务。

8配套服务

8.1餐饮服务

8.1.1景区内的餐饮场所要选址科学,不破坏生态环境,造型与景区相协调,类型多样,能够突出景区特色和当地特色。

8.1.2场所内部装修讲究,干净整洁,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容量满足游客就餐需求。

8.1.3应注重菜品质量和菜品要求,弘扬当地餐饮文化,推广景区特色餐饮品牌。

8.1.4景区不断创新特色菜品、风味小吃、传统美食,为游客提供具有当地特色的餐饮服务。

8.1.5景区应增加传统美食制作演艺,让游客更加深入了解当地饮食文化和体验感。

8.1.6餐饮服务人员应诚信礼貌待客,餐饮服务产品应明码标价,能够出具消费凭证或正式发票。

8.1.7餐饮卫生应符合GB16153的规定。

8.2住宿服务

8.2.1景区住宿位置应离景区门口20min范围内,容量满足游客住宿需求。

8.2.2客房应配备必要的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舒适美观。

8.2.3客房服务人员应诚信礼貌待客,客房内的服务产品应明码标价,能够出具消费凭证或正式发票。

8.2.4客房应保持干净整洁,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住宿用品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游客要求提供合理服务。

8.2.5可根据当地人情风俗,宜提供本地特色的民宿、客栈、文化主题酒店等多类型的住宿方式。

8.3购物服务

8.3.1购物场所应统一规划、定点经营,容量与游客需求相适应,场所造型、色彩、材质与景区相呼应。

8.3.2购物环境应干净整洁、商户标识标牌统一清晰,购物品类型多样。

8.3.3购物品应具有地方特色或景区特色。

8.3.4商品定价合理、明码标价,包装精美、绿色环保,携带和运输方便,并提供邮寄托运服务。

8.3.5商品销售人员服务态度热情主动、诚实守信,主动向游客介绍景区特色商品。

8.4旅游休闲服务

8.4.1应结合景区实际提供旅游休闲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丰富、文明、健康、富有文化内涵的室外或室内的休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休闲养生、晋商文化、红色教育、研学等。

8.4.2应为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配备相应的活动区域及游乐设施。

8.4.3可根据当地的特有的节庆、风俗,举行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品质优良的旅游演艺活动。

8.5电子商务服务

8.5.1应建设以服务游客为中心的门户网站,提供中、英文公共信息服务,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8.5.2网站应提供景区票价、开放时间、景区简介、天气预报、当日游客量、景区特色、主要景点、景区交通图、景区游览路线图、安全事项、景区维护、服务电话等基本信息。

8.5.3应提供网上预约服务和网上咨询服务。

8.5.4网站应开通网上购票、预订酒店和订餐服务,并能满足在线支付和网上交易的需求。

8.5.5景区特色产品或景区纪念品等商品,可在网站购买或订购。

8.6广播服务

8.6.1应提供覆盖全景区服务范围内的广播服务,应使用普通话播音,播音员发音标准,播放内容简练、清晰、易懂。

8.6.2播放内容包括景区游览、安全提示、紧急通知、服务电话,以及为游客提供的服务项目等。

8.6.3播放时间恰当、音量适中,并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9特需服务

9.1景区应设置特殊人群接待处,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服务与优惠措施。

9.2应为特殊人群提供的专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特殊人群专用通道、童车、轮椅、拐杖、单架、助听器等,位置醒目、标识清晰、方便使用。

9.3应为残障人士提供特定的服务人员,方便沟通与咨询,提供优质无障碍服务。

10救助服务

10.1景区应设置医疗救助站,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急救人员。

10.2医疗救助站应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护设备设施,如:

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护担架等,能够及时开展对游客的医疗救护工作。

10.3与当地医院建立医疗救护合作协议。

10.4做好救助记录保存工作。

11投诉处理

11.1应公开景区投诉电话、投诉程序,开通网上投诉,设置投诉办公室、意见本等。

11.2在接待游客投诉时,工作人员应耐心听取投诉的内容,不得打断其说话,更不能急于表态。

11.3受理投诉事项后,应对游客进行情绪安抚,细心讲解景区处理投诉流程和制度。

11.4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告之游客,征求游客意见是否满意,并表达景区歉意,及补救措施。

11.5做好相关记录保存工作。

12安全服务

12.1景区应配备充足的安全保护人员和防护设备,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时巡查有效维护景区安全秩序。

12.2应有特殊情况的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确保组织得力,职责明确,实施到位。

12.3在景区危险地带设置安全保护点,并广播安全说明或须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12.4发生故障或正在维护的地点要有明显的禁止标识,并派安全人员现场监护。

12.5景区内应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

12.6游乐项目要有安全须知,并做好游客的保护工作,制定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3卫生环境

13.1景区环境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乱画、乱建现象,无污水、无积水,建筑物设施设备无损坏、无剥落,空气清新、无异味。

13.2景区内的保洁人员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工作责任明确,实施流动清扫,确保卫生环境无死角。

13.3游览道路地面无污渍、无废弃物,设施设备外观无乱贴乱画现象,标识牌无污迹、无积尘。

13.4施工场地应有遮挡物,地面无建筑垃圾、无污染物。

13.5景区水域周边无废弃物,水面无漂浮物,水底无积存垃圾。

13.6景区应配备专用清运垃圾车和收运人员,保证垃圾一日一倒,确保景区垃圾场所清洁、无异味,有防蚊、蝇、虫、鼠等措施。

14文化服务

14.1景区开展能够出突出当地特色文化、主题鲜明的文化旅游演艺活动,满足游客文化旅游的需求,提升景区文化旅游品质。

14.2景区应为游客提供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增加游客在文化旅游中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14.3景区应提供文化展示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

正式出版的导游图与导游词、宣传折页、画册、音像制品、研究论著、科普读物、人文历史、纪念展品等。

14.4场所配备的资料应注意内容,应满足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宣传资料应注意设计形式,内容选材,方便游客携带。

14.5通过新闻媒体、图书馆的合作,及时更新和不断完善场所的资料内容和种类。

15评价与改进

15.1景区管理部门应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并采用多种渠道收集游客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有详细记录。

15.2景区应定期收集整理游客对景区服务质量的反馈,了解游客的需求变化,根据建议改进,不断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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