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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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方案

惠州市火车西站分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将惠州市火车西站片区建设成经济发达、环境优美、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综合性新城区,重点发展环保型工业和当代物流业,综合发展房地产业和旅游服务业。

第二条规划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1989年)

2、《都市规划编制办法》()

3、《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实行细则》(1995年)

4、《惠州市域城乡体系规划(--)》

5、《惠州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6、《惠州市区都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

7、《惠州市都市总体规划(-)》纲要

8、《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专项规划》

9、《都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18号)

10、《都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137—90)

11、《惠州市火车站(西站)片区规划》(1995年)

12、《惠州火车西站开发社区总平面规划》(惠规函字[1995]51号文)

13、《惠州市控制市区高层建筑建设管理规定》(市府[]2号)

14、国家、省、市关于法规和规范

15、火车西站片区用地权属资料

16、规划区内已通过审批各类详细规划成果

第三条规划期限:

-

第四条     规划范畴

本次规划范畴:

北至沙帽岭,南面以高榜山分水岭为界,西至惠河高速公路,东至大新村与惠城区政府之间道路中线,总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都市建设用地面积593.78公顷。

第五条     本规划是建立在规划建设用地范畴内5条110千伏高压线所有

迁移,2条220千伏高压线局部迁移基本上进行编制。

12月30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了火车西站分区规划协调会,会议批准对高压线进行迁移,迁移费用由土地受益部门承担。

第二章分区性质与建设规模

 

第六条分区性质

火车西站片区性质定位为:

惠州市惠城中心区西部对外交通枢纽,以当代工业、商贸物流业为主导产业,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当代生态型综合性城区。

第七条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规模为5.8-6.8万人(指标核算以6.5万人计)。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西站片区都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3.78公顷,人均都市建设用地91.35平方米(按规划人口6.5万人计,下同)。

位于黄洞、和小龙坑西南角75.81公顷土地作为发展备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仿定详见阐明书P6页)

第三章土地运用规划

 

第九条空间布局规划

新区用地功能构造以京九铁路为中轴线,沿铁路线南北两侧新联路和三、四环连接道呈东西向带状发展,整个片区呈“一心、三轴、五组团”发展态势。

一心——西站商贸服务中心;

三轴——铁路与半径沥防护绿轴;铁路线南侧沿共联路东西向商贸、居住发展轴;铁路线北侧沿规划三、四环连接道东西向工业、居住发展轴;

五组团——东部生态居住组团;西部工业组团;北部小瑶池环保工业组团;富之页居住组团;大小新村居住组团。

第十条工业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对已批租工业用地规模和构造进行了调节,总体上控制发展规模,并严格限制擅自变化功能。

规划工业用地布局以集中为原则,重要布置在片区西部、垃圾发电厂及小瑶池周边,新安排工业用地以发展新型环保工业为主。

规划共安排工业用地138.73公顷,占全区都市建设用地23.36%,人均21.34平方米(规划人口按6.5万人计,下同);其中垃圾发电厂及配套工业用地14.63公顷(涉及安全防护用地)。

第十一条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共安排仓储用地12.17公顷,占全区都市建设用地2.05%,人均1.87平方米。

预留惠州市危险品仓库用地12.86公顷(涉及安全防护用地)。

第十二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居住用地146.8公顷,占全区都市建设用地24.72%,人均22.58平方米/人(规划人口按6.5万人计)。

居住用地形成以站前地区、富之页、大小新村和东部石牙仔水库为中心重要居住区,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兼顾环境规定,富之页和站前地区以多层为主,局部发展小高层,其他居住区以发展多层住宅为主。

规划依照分区人口规模,配建中学和小学,以保证中、小学生就学率和就近上学。

规划人口容量6.5万人,按照1.5万人配备1所小学,2.5万人配备1所中学。

规划共安排中学3所(涉及既有市级第四中学),小学4所。

中学用地按2.6-4.3万平方米/所,小学用地按1.5-2.0万平方米/所控制。

第十三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行政办公用地1.87公顷,采用分散式布局方式,重要布置在火车西站及东部居住片区内。

第十四条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为配合西站商贸物流服务业发展,重点环绕站前地区重要节点空间以及西站北部小桃园安排商业用地。

总用地规模为13.64公顷,占总规划建成区2.3%。

规划将这两个地段发展为集商业、餐饮、娱乐、服务、休闲一体火车西站片区商贸服务中心。

第十五条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规划(见附表2)

本次规划重点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卫生用地、体育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规划1处体育活动场地、1个文化活动广场和2处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在规划区南部和北部各设一处文化活动中心,规划用地规模为0.5和1.0公顷。

在站前地区布置一所综合医院,用地规模为1.0公顷,火车站北部布置一所门诊,用地规模为0.35公顷。

总医疗卫生用地规模为1.35公顷。

规划约2.91公顷体育用地,满足居民寻常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见附表2)

规划共安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7.11公顷,占全区都市建设用地6.25%,人均5.71平方米。

规划垃圾填埋场用地面积25.35公顷。

垃圾填埋场北面大瑶畲控制作为垃圾填埋场发展备用地。

第四章生态保育与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七条“二区三线”控制体系

依照本区实际状况划定三条控制线:

都市建设用地控制线(规划都市建设区)、都市绿线和都市蓝线,以利于规划区内土地合理划分和运用,加强都市生态环境建设,增进都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自然生态用地(林地)941.6公顷,不涉及高榜山景区范畴。

规划都市建设用地面积593.78公顷,发展备用地75.81公顷。

规划都市绿线控制区涉及防护绿地、大型集中公共绿地、旅游休闲用地总面积143.46公顷。

规划都市蓝线控制区涉及规划区内河流、水库、水面等,规划水域面积45.79万平方米。

第十八条片区绿地布局构造

以区内两座自然山体为绿心,以铁路防护绿带、半径沥退后绿带为绿色通廊,以带状都市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大范畴均匀分布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完整合理都市绿地系统。

规划共安排绿地143.46公顷,占全区都市建设用地24.16%,人均22.07平方米。

第十九条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公共绿地64.59公顷,占都市建设用地总量10.87%,人均公共绿地9.93平方米。

1.都市公园

规划将包围在都市建设区内自然山体作为都市公园进行保护性开发运用,即减少了对山体破坏又增长了都市公园用地,并强化网状绿地构造中部一条绿带持续性,增进本区特色绿地系统形成。

2.道路防护绿化

道路防护绿地建设应与都市道路修建同步进行。

本次规划严格按惠州市道路退后绿化带原则,设立足够道路绿化用地。

规划42米路两边各退绿地20米(山体除外,新联路与共联路仍按原建筑红线控制)、32米路两边各退绿地15米、24米路两边各退绿地10米、18米路两边各退绿地5米等。

3.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或小游园重要提供居民寻常游憩之用,街头绿地设立尽量分布均匀,以便使用。

4.居住区绿地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按不低于35%原则建设。

对己建成居住区,本着见缝插绿、均匀分布原则,将居住区内空置地尽量用作绿化用地,同步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第二十条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共安排防护绿地78.87公顷,占都市建设用地总量13.28%,人均防护绿地12.13平方米。

1、铁路两侧各设立不不大于30米宽防护绿带。

2、半径沥两岸各设立5-20米宽防护绿带。

第五章都市设计指引

 

第二十一条都市开放空间

1、山体开敞空间带:

通过对南北两侧山体建设控制,保证都市带状开敞空间存在。

保持山体基本格局及自然风貌,加强植被保护。

加强高榜山周边山体及其植被保护,有节制地开发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山体层次感,构成都市植被自然景观面。

2、公园广场开敞空间核:

通过公园绿地、交通广场等地块划定,的保证证都市点状开敞空间存在。

3、沿河、沿路开敞空间轴:

通过道路红线及退后绿化带控制、半径沥两侧后退绿化带控制,保证都市线状开敞空间存在。

4、铁路开敞绿廊:

规划沿铁路两侧各30米建设防护绿带。

第二十二条高度控制

1、依照本区特殊自然环境条件,为避免对山体景观遮挡和破坏,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空间分布及高度,原则上建筑总高度不应超过60米。

2、依照本区特点和都市设计规定,本区高层建筑重要分布在西客站周边,以形成片区中心。

3、在山体周边地区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居住区以低层和多层为主;核心商贸区某些地段可建小高层,作为制高点和观景点;工业区则以低层或多层厂房为主。

4、新建建筑物应严格避免对都市空间眺望系统及视觉走廊遮挡与阻断,特别应注意规划中西客站对高榜山、沙帽岭眺望关系。

5、山体附近地区应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建设,同步要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

第二十三条建筑景观设计指引

1、建筑风格做到老式与当代融合,整体和协调性结合。

2、建筑色彩总体上规定淡雅,色彩宜用冷色调为主,统一中有变化,应以白色、灰白色为基调。

3、为了使建筑物与自然生态景观达到契合,建筑体量宜小不适当大,应保持中观、宜人整体尺度感,并与周边山体、建筑相协调,形成优美建筑轮廓线,形成良好视觉效果。

第二十四条都市景观规划指引

片区南北自然景观渗入并融入都市景观,形成都市南北向重要景观轴线;以火车西站客运大楼为中心,以高榜山为重要景观视点,在西客站正对高榜山处及其右侧山脚某些用地作为高榜山公园入口绿化广场用地,保证山体对都市开敞面,使自然山体与都市用地有机融合。

东、西两端山体公园形成片区门户景观节点;沿京九铁路防护绿带形成都市中心绿色景观轴;半径沥及其两岸绿化形成蓝色景观轴。

第二十五条街道空间规划指引

1、在都市生活干道上,应强化持续性界面形式,塑造具备围合感强、有凝聚力活动地带。

加强商业密集地区和生活环路沿线都市设计,强化道路空间持续性。

2、对于交通性干道,为避免单调无变化街道空间,以弱质持续界面为佳,从而塑造出有韵律感、有变化、有节奏持续性道路空间。

3、综合性干道,应强化当代风格及界面形式持续统一,既有作为“街墙”围合感,又有作为背景优美连贯、错落有致都市天际线轮廓。

第六章环保规划

 

第二十六条环保规划目的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都市用地,采用各种办法,改进都市环境。

近期内一方面履行环境质量分区管理,抓好重要污染源特别是垃圾填埋场治理,使本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局部环境质量有较大改进。

至规划期末,各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都市环境状况有全面好转,大气质量达到国家GB3095—82中11级原则,地面水体质量达到GB3838—88中IV原则,环境噪声分五类地区,全面达到GB3096——93原则。

都市垃圾无害化解决率85%以上,工业和医疗重要有害废弃物无害化解决率达到100%。

第二十七条大气污染防治

1.限期治理既有工业公司大气污染源,加强清洁生产推广,提高除尘装置普及率和除尘效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原则。

在全区范畴内禁止再建有严重污染公司。

2.对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理,禁止野蛮施工,减少尘土飞扬。

3.加强对汽车尾气监测和防治工作,限制并裁减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

通过都市用地功能调节和道路建设开展,合理分派交通流。

4.加强都市道路两侧和街头绿地建设,选取抗污染能力强植物并采用密植法,减少大气污染限度。

第二十八条水体污染防治

1.建设和完善都市污水排放体制,继续推广污水无动力解决装置,综合治理都市生活污水。

都市污水二级解决率应达到90%以上。

2.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村民点内排水方式管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解决直接排入水体。

第二十九条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1.依照五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道两侧)噪声国标规定,划分噪声控制区,规划远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100%。

2.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实行人车分流,综合防治交通噪声。

3.加强公共娱乐场合、商业集中地区及居民区商业设施噪声管理,实行商业噪声管理规范化和原则化。

4.严格施工场地噪声管理。

第三十条固体废弃物防治

1.建立都市生活废弃物统一收集、运送、解决体系。

规划都市生活废弃物清运率100%,特别要加强对餐饮业与娱乐服务业管理;垃圾无害化解决在近期达到75%,远期达到85%以上,建设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解决场合,在近期垃圾解决以填埋为主向以焚烧为主、填埋和焚烧相结合方式转变,远期应在垃圾分类收集基本上进一步发展资源化解决。

2.加强对村民点内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并纳入到都市管理之中。

第三十一条垃圾发电厂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

焚烧炉排放烟气,其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应低于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原则》(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原则容许值;其大气污染物落地浓度应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二级原则容许值,满足国家环保规定。

2、水污染防治

场区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垃圾渗沥液等均运用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调节池,输送到附近垃圾填埋场废水解决系统进行解决。

3、灰渣治理

项目产生灰渣送至厂外指定地点,进行固化解决,然后进行填埋解决。

使之不能对环境导致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

对产生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加装消声和隔声装置办法,减小噪声源强度,同步加强厂区绿化,设立防护绿化带,其噪声值需达到《工业公司厂界噪声原则》(GB12348-910)和《都市区域环境噪声原则》(GB3096-93)规定规定。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二条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网规划

区内道路级别划分为: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道路规划因形就势,建设与山形地貌相和谐,形成“两横四纵”主干路网布局构造,从而形成对外交通顺畅,区内主次干路级别明确、功能合理路网系统。

表7-1:

规划区道路横断面控制指标一览表

项目断面

道路红线宽度(米)

其中路面宽度(米)(单侧)

备注

中央绿化带

机动车道

机非混行车道

绿化侧分带

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

辅助道

绿化带

 

F-F

42

2.5

12.25

 

0

3.25

3

 

 

 

E-E

36

 

11.75

 

2

2.25

2

 

 

 

G-G

36

 

11.75

 

2

2.25

2

9

6

 

D-D

70

6

16

 

6.5

3.5

3

 

 

广梅汕铁路站前广场道路

C-C

24

 

7

 

0

2.5

2.5

 

 

 

B-B

18

 

 

6

3

 

5

 

 

机非混行两车道

A-A

12

 

 

4.5

0

 

3.5

 

 

机非混行两车道

 

2、道路规划建设管理

(1)经批准道路红线宽度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调节修改。

(2)道路红线内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涉及暂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区内支路,并尽量减少与主干路直接相接,在避免不了状况下,应在交叉口限制车辆左转。

(4)不应在行人集中地段设立机动车出入口。

(5)规划区内应按《都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1114-)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第三十三条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道路交叉口设施规划

道路交叉口设施重要涉及渠化路口规划及灯控、限制左转等方式。

依照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叉口规划原则,拟定形式如表7-2:

表7-2:

规划区道路交叉口形式

相交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干路

A

A、B、C

A、E

次干路

A、B、C

B、C、D

支路

D

注:

A—渠化式信号灯平面交叉、B—信号灯平面交叉、C—环形平交、D—不设信号灯平交、E—限制左转。

2、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社会公共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立火车西站站场附近。

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重要设立在商贸、大型公建及交通枢纽附近,服务半径不不不大于300米。

配建停车场指标按表7-3执行。

表7-3:

配建停车场指标

用途

分类

单位

原则

住宅

独立式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普通单元住宅

≥0.8

经济合用房

≥0.5

商业

商业、餐饮、娱乐设施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0

宾馆

车位/客房

≥0.4

办公

行政办公用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2.0

其他办公用房

≥1.0

游览

公园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

≥5.0

文体设施

小型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3.0

影剧院

≥3.0

会议中心

≥3.0

医院

区级以上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

区级以上医院

≥0.3

教诲

中学

校车车位/100学生

≥0.6

小学、幼儿园

≥0.8

 

3、公共加油站规划

规划区内加油布置依照《惠州市加油站布点规划(~)》结合现状规定进行建设。

加油站进出口所处道路应做好交通组织,减少对交通影响。

第三十四条公共交通规划

1、公共交通发展目的

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争取在开发区形成规模同步,建立起比较完善公共交通,并延伸贯穿整个火车西站片区,同步规划好与铁路交通、高速路换乘体系。

2、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1)规划公交首末站用地1.0公顷。

(2)规划汽车客运站用地1.7公顷。

(3)规划轻轨交通客运站一处,用地面积5.8公顷。

(4)在主、次干路上公交停靠站点一律采用港湾式。

第八章市政公用工程规划

 

第三十五条防洪工程规划

1、规划区内所有排洪沟渠按防山洪设防,设计重现期一遇。

规划区内总集雨面积20.42平方公里,设计一遇流量130.1立方米/秒。

2、规划排洪渠走向结合现状和新规划路网,恰当裁弯取直,尽量与道路走向一致,以利于土地开发运用。

第三十六条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区内用水量原则采用《都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及惠州市关于规划有关原则,拟定本片区总用水量为5.29万立方米/日。

2、市区内建有三座水厂,江北水厂、河南岸水厂和桥东水厂。

江北水厂设计规模为60万m3/日,一期已投入运营,日产水量20万m3/日;河南岸水厂设计规模为18万m3/日,已投入运营,日产水量18万m3/日;桥东水厂设计规模为12万m3/日,运营规模4万m3/日。

当前市区内日供水量共42万m3/日,各水厂供水管网形成环状联合向市区供水。

3、片区东侧共联路已敷设有一段DN800给水管可供应本区用水。

为提高本规划区用水安全性及可靠性,规划从下角丰山引入一条DN800管,形成双向供水。

4、给水干管采用环状布置。

所有规划道路都单侧布管,给水管原则上布置在道路西、北侧。

规划设计给水干管管径最小为DN200。

第三十七条污水工程规划

1、依照《都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有关原则及《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关于规定,污水量按给水量不同比例进行计算,拟定平均日污水总量为3.49万立方米/日。

2、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3、依照地形走势及污水排出方向,结合现状污水管运用,考虑近远期管道实行筹划布置污水管道。

所有规划道路都布置单管,污水管原则上布置在道路西、北侧。

规划设计污水干管最小管径为d400。

4、规划区污水均就近排入半径沥两侧规划截污管内,最后汇至下角梅湖污水解决厂统一解决后排入东江。

梅湖污水解决厂设计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投入运营一期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

第三十八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流量依照汇水面积采用惠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重

现期普通地区选用1年,低洼、易淹地区选用3年。

设计重现期为1年暴雨强度公式为:

Q=2063.2407/(t+5.7414)0.6673(升/公顷·秒)

设计重现期为3年暴雨强度公式为:

Q=1815.9368/(t+4.0391)0.5789(升/公顷·秒)

依照《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关于规定,综合径流系数取值为0.7,地表集水时间采用10分钟。

2、雨水管网规划与排洪规划紧密结合,以减少管径和埋深。

依照道路坡度布置,就近排入半径沥及其他排洪支渠。

路幅宽度36米如下(涉及36米)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以上按双管布置。

雨水管道原则上布置在道路东、南侧,规划设计雨水干管管径最小采用d600。

第三九条电力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内总负荷约6.3-10.1万千瓦。

2、规划区内规划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3×50MVA,需预留约1公顷建设用地(如采用GIS形建设,需预留用地约4000㎡)。

3、规划预留220KV架空线走廊,走廊控制宽度40-45米;预留110KV架空线走廊,走廊控制宽度30-35米。

4、10KV系统应采用环网供电,平时开环运营,每环可供负荷约为5000KW。

5、规划区内10KV线路采用电缆在电缆沟或浅槽内敷设,电力电缆沟重要敷设在道路西侧、北侧人行道下。

第四十条电信工程规划

1、预测规划区总市话顾客约为3.3-5.2万线。

2、规划区内规划新建光纤接入网机房2座,每座需预留约150平方米用

地。

3、规划区内规划新建邮政支局1座,需预留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

4、规划区内规划新建有线电视片区管理站2座,每座需预留约20-30平

方米。

5、在规划区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下,规划建设综合信息传播管群,统

一采用PVCΦ98管径。

6、现状微波通道作为防洪、防灾等通讯通道应加以保护。

微波通道对

建筑物有限高、限宽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必要经关于专业部门校核。

第四十一条气源规划

1、近、中期气源选取:

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近、中期主气源,新建燃气场站、敷设燃气管网。

2、远期气源选取:

规划使用长距离管输天然气作为惠州远期管道气气源。

第四十二条供气对象及规模

1、供气对象:

重要涉及居民、商业、工业、燃气空调及燃气汽车顾客。

2、拟定顾客管道燃气气化率75%。

3、供气规模:

管道天然气全年供气为928万标m3/年;折合液化天然气

为7436吨/年。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为2129吨/年。

第四十三条输配系统规划

1、场站规划:

保存现状黄洞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建设两座瓶装供应站,占地面积分别为1000m2和4500m2。

2、输配管网规划:

共联路及三环路规划有至陈江天然气高压管线,需预留10米高压管廊。

规划期管道天然气计算流量为:

2727标m3/小时;城乡输气管网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方式,气源由新联路DN300管道供应,片区内管网管径为DN400—DN100。

第四十四条管线综合规划

1、依照《惠州市区管线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惠州市道路原则横断面管位示意图》及各工程规划图进行管线综合。

2、本规划综合设立了给水、燃气、电力、电信、污水、雨水等管线。

电信管线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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