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978194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docx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点

(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成效。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

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同。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咨询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以及返还的咨询题。

2、依照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猎取利益:

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相关合同的效力咨询题。

3、依照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同。

4、依照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

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成立具有专门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差不多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五、合同法的适用范畴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畴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offer)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必须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必须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依照《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一样包括如下条款:

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宅。

B标的

(关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应规定得细致、准确、清晰)

C、数量

(合同的数量要准确,应选择使用双方当事人共同同意的计量单位。

D、质量

(合同中必须对质量明确加以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当事人能够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等。

E、价款和酬劳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数额、运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F、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该条款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刻、履行合同的费用、风险、所有权的转移

以及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因此应明确规定。

G、违约责任

(为了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条款。

H、解决争议的方法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

相对人既但是特定的人,也但是某一种人,甚至是不特定的人。

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须具备两个条件:

A、必须明确表示该建议是一个要约。

B、必须明确发出人承担向多人发出要约的责任。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址或能够操纵的地点,即为送达。

3、要约邀请

(1)概念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不

A、在合同理论上:

要约

(A)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情愿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情愿同意要约拘谨的意思。

要约邀请

(A)其内容是期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其只是期望将自己处于一种能够选择同意对方要约的地位。

B、在实践方面:

(A)、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B)、依照当事人的意愿作出区分

(C)依照有关建议是否包括了合同的要紧条款来区分。

(D)、依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适应来区分。

4、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的时刻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3)要约的消灭

要约消灭的缘故:

A、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在法律上消灭。

B、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C、要约过期。

D、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又称收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且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讲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应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的法律效力

(1)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处。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合法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违反合法成立要件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点:

(1)具有违法性、

(2)不可履行性、

(3)自始无效性、

(4)因此无效性。

3、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特征:

(1)可撤销合同一样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A错误B欺诈C胁迫D显示公平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抗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2)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或舍弃撤销权的,是有效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一、合同的履行

1、概念

2、特点

(1)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3)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二、合同的不履行及其救济

(一)合同不履行的缘故,包括:

不可抗力和抗辩权,以及违约。

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二)违约的救济

1、连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依照标的的性质以及缺失的大小,能够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酬劳等违约责任。

3、赔偿缺失

关于缺失赔偿范畴的确定:

实际缺失+所失利益

关于缺失赔偿的限制:

缺失应具有可预见性和确信性

4、支付违约金

假如当事人取得了违约金,就不能对违约再提出赔偿缺失的要求。

如选择适用违约责任时,显现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缺失时的处理方法:

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缺失的,当事人能够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缺失的,当事人能够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定金

如履约: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如违约:

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高于总货款的20%,高出部分可看作预付款。

附:

第五章案例

1、某日,何某在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觉了一份打印的“好消息”,写道:

“成人培训中心有意出售10部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价格为4760元,欲购买者务于两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在见到此条时,先给培训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定,然后交款提货。

何某早想购买如此一部相机,赶忙按照指定的电话号码,给宋某拨通了电话,要求他给预留一架,翌日去交款提货。

宋某接到电话后,满口承诺。

翌日,何某找到宋某要求交款提货。

宋某讲:

“要4760元买走能够,然而必须以每个2600元的价钞票,再买一个28—105的镜头,假如单买机身,每架5060元。

”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好消息”,宋某却讲,“那个好消息是我们发的,价钞票、联系人及其地址都没错,然而,以那个价钞票出售,我们是有条件的,再讲,我们是为了吸引买主才如此写,并不是讲我们就非得按上面标明的价钞票去卖。

试咨询:

成人培训中心的“好消息”是不是一个要约?

2.某市温泉大酒店,分不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

“我店急需25寸彩电500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电视机厂都先后向被告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彩电的价格。

而丙电视机厂在发出函件的同时,给被告发送了500台彩电。

在该批彩电送达温泉大酒店之前,温泉大酒店听讲甲电视机厂的彩电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甲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

“我酒店愿购买贵厂500台25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由我方负担。

”在发出函件后翌日下午,甲和丙电视机厂都将500台彩电送到,温泉大酒店告知丙电视机厂,他们已决定购买甲电视机厂的彩电,因此不能同意丙电视机厂送来的彩电。

丙电视机厂认为,大酒店拒收物资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未成,丙电视机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咨询:

甲和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温泉大酒店对丙是否构成违约?

与甲的合同能否成立?

 

2、甲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

“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请咨询:

(1)假设12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

“同意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什么缘故?

(2)假设乙公司在12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

“完全同意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什么缘故?

(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12月3日派人直截了当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3、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一项物资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机器设备,价款50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100万元。

要求: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咨询题。

(1)甲方尚未付款前,发觉乙方的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如何处理?

(2)假如乙方违约未能供货,给甲方造成缺失5万元,乙方要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法律是否承诺?

(3)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8000万元缺失,乙方能否提出减少赔偿金的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