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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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

一、有据的原则:

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二、及时的原则:

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三公的原则:

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

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重奖轻罚的原则:

以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为主、激励向上的作用;

六、员工有权申诉的原则;让受奖惩的员工有表达个人意见,提出异议的空间。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

第四条奖励

一、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

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

⒉工龄奖:

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每增加1年工龄,则工龄奖增加50元,并依此类推,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

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

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当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月度明星奖者,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

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其中,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

在特定条件下,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金,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

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

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

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

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对具有管理能力,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

向厂经营管理、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

厂实行年度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

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均张榜公告,并在当月体现,同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奖金的审批与发放办法:

⒈全勤奖:

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

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

由车间、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

由车间、部门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

由车间、部门提议,并报厂部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

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

⒎晋职并加薪:

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

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第五条惩戒

一、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

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罚款条件的,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11-20分钟者,罚款10/次;

上班迟到、早退21-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31-60分钟者,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小时者,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随身携带、乱写乱画、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代别人打卡、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寒冷冬天、管理人员周六、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不戴厂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嬉戏、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气瓶阀门、灯制、风扇(工作需要除外)、空调、电视、电脑等行为之一者,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

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造成厂重大浪费、损失者罚款100元/次;

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通过瞒报、冒领、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手段,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罚款100元/次,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画者,罚款10元/次,并要求恢复原状;

擅自擦(撕)去厂、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罚款20元/次;

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及活动者,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

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罚款5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者,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仿冒他人签名的,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手伸进模具内(扶板、清理铝屎、调模具等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罚款10元/次,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检查,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元/次;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材料、设备、工具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的,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开电炉之一者,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罚款300元,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

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或违章指挥,罚款400元/次;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之一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剩饭、剩菜丢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司机除外),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罚款1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30元/次;

用饭菜、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烟头、杂物者,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罚款20元/次;

将易燃易爆品或危险品带进宿舍者,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杂物的,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含夫妻)的,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娼、吸毒、贩毒、盗窃之一的,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

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㈢降职(免职)并减薪:

管理者带头违纪的;

管理者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不服从上级指挥的;

在厂内搞特殊,影响不良的;

强行命令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的;

越权指挥的;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厂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向合作单位索要财物、收受礼品、谋取私利。

因保管不善,致使厂重要文件、票据丢失,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排斥他人、培植亲信,拉帮结派。

工作不得力,致使所在部门人员管理混乱或累计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60%。

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

㈣辞退并处罚款:

严重违反厂纪厂规的,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并罚款100-300元;

在厂内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方予以辞退;造成他人伤害的,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隐瞒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体检表、档案资料等欺诈厂的予以辞退;

有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起哄罢工行为之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有张贴、散发煸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行为之一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予以辞退;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入职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虚假意思使厂误而受损失的;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盗窃他人或厂财物。

蓄意破坏厂财物。

附和或参与闹事、罢工者;

故意泄漏厂机密,散布对厂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厂形象、利益的行为。

㈤除名并处罚款:

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予以除名。

㈥开除并处罚款:

有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并罚款300元。

在厂内聚众闹事、带头罢工者予以开除。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

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情节特别严重者;并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盗窃同事或厂财物者;同时追回所盗财物,如财物损失,按损失价值的5倍赔偿;

外泄厂商业/技术秘密等行为之一者;

有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厂名义行为之一者;

在厂内有赌博(含地下六合彩)、吸毒行为之一者;

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利用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厂名誉受损者;

与厂商勾结,诈骗厂财物者;

私藏国家违禁品(武器、毒品、爆炸品等)者;

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参加黑社会、邪教组织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劳教、判刑者。

其他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应予开除的。

二、对员工所有的惩戒,均张榜公告,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被惩戒的员工如有不服,可在厂作出惩戒决定日起,5天内向总经理或厂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四、对员工惩戒的罚款或降薪,在当月薪酬中体现。

五、惩戒的权限:

㈠主管只能对本车间、本部门辖下员工进行执罚;厂高层领导可对全厂员工进行执罚。

㈡1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车间、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直接执罚;

㈢超过100元的罚款,由车间、部门主管提议,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也可由厂部高层管理人员直接执罚;

㈣、辞退、除名、开除等行政处罚的:

⒈由车间、部门主管提议,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

一般工人的由厂长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的报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报总经理批准。

⒉也可由厂部高层领导直接执罚;

㈤涉及加薪、降薪、晋职、免职的,一律报总经理批准,也可由总经理直接任免。

第六条员工申诉:

㈠无论是受奖或受罚员工,当认为奖罚不公时,可在3天内书面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

总经理将在5天内作出答复。

㈡如员工的申诉获胜,原执罚者应按总经理的批复对原执罚内容再次公告予以更正。

第七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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