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名2730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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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名27301Word格式.docx

襄城区、樊城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

(4)临街建筑立面整治。

市规划局制定东、西、南街、檀溪路、长虹路、大庆路、中原路、前进路、人民路、邓城大道、航空路等路街临街建筑立面整治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交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立面整治方案,对辖区相关道路临街楼体立面进行综合治理,清洗、粉刷、装饰、美化房屋立面;

拆除乱搭乱盖的雨阳篷、防盗网,规范设置空调外机;

清除立面“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

(5)市政设施整治。

① 完成重点街区人行道改造。

使市区人行道达到材质统一、路面平整、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要求。

对人行道铺装未达到“横向到边”的路段,按原有结构和色彩铺装到沿线建筑物边,实现无缝对接;

对局部破损或松动的路段以维修为主;

根据今年城建计划对使用年代较长损坏严重的路段进行彻底翻建;

在人行道改造时各种过街横向管线同步入地;

改造各类检查井盖,使其顶面高度与人行道一致;

配套设置果皮箱、座椅等设施;

市建委

②对沿街各种棚亭及路牌进行规范整治。

各产权单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路街电话亭、售报亭、变压器、路名牌、出租车停靠站牌等整治更新任务,实现各种亭体规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

襄阳供电公司、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城市绿化整治。

对纳入市区管养范围的主次干道、绿化带、游园实施缺株补植,及时修剪、冲洗,对裸露树穴进行园艺覆盖或树箅覆盖整治。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管养道路树木的补植、树穴覆盖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管养道路的树木补植、树穴覆盖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市区道路通行顺畅,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行人乱穿马路,人车通行规范有序,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2、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开展机动车辆违规问题集中整治。

加强对机动车辆闯红灯、随意调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大型货车限时通行制度。

特种车辆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市区内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加强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行,行人乱穿马路现象整治。

(3)加强静态停车管理。

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保障道路畅通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施划停车泊位,规范机动车、自行车停放秩序。

完成市区主次干道停车泊位的施划及完善停车标志、标线、

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环境卫生整治

在确保主次干道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常态化保洁的基础上,向背街小巷、社区和出口路延伸。

同时,通过规范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

实现施工工地有硬质围档、施工进出口道路硬化、施工进出口有冲洗池等冲洗设施,渣土密闭运输、不飞扬洒漏、不带泥上路、夜间施工不扰民等整治目标。

2、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加强市区主次干道环卫清扫保洁。

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规范进行作业,重点加强空档时段保洁力度,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对窗口地段、繁华街区延时保洁力度,强化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确保市区主次干道环境整洁靓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集中开展社区和背街小巷卫生清理。

落实背街小巷和社区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做好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标准配建垃圾屋(池),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每月环境清洁日组织辖区单位集中开展垃圾死角清理活动。

(3)强化城郊结合部和市区出口路环境卫生管理。

对襄新路、魏樊路、汉十复线、207国道、316国道、305省道等市区重要出口路段落实日常保洁管理,并对乱泼乱倒、飞扬洒漏等问题实行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蹲点值守相结合的管理措施,进行严管重罚。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建筑工地与渣土清运管理。

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规范管理,重点对长虹路、人民路、春园路、前进路、东街、西街、南街、檀溪路、环城路、邓城大道等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工地现场的规范管理;

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规范的建筑渣土清运公司,市区所有建筑渣土不得交由未经核准的建筑渣土清运公司承运;

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整治,由交警、运政、城管部门联合在城区竹条、清河桥西、襄阳高速西出口、轴承厂门前、尹集、观音阁、朱庄、寺湾等设立8个检查服务点,对渣土运输车辆飞扬洒漏、带泥上路等现象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是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窗口服务行业整治

市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供电供气供水等“窗口”服务单位内、外部环境整洁,服务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服务优质高效。

(1)市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供电供气等“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内、外环境整洁。

对襄阳东站、襄阳火车站、长途客运车站等窗口单位内、外部环境进行整治,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人员,确保窗口单位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无积存垃圾。

对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强化管理,杜绝脏车上路,出租车座套达到每天更换。

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供电局、市建委

(2)规范从业人员文明礼仪,提高服务意识。

市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供电等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培训,强化窗口单位队伍建设,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礼仪端庄,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3)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各窗口行业服务单位服务导引牌设置规范,办事窗口设置台卡、办事指南,为办事人提供纸、笔、座位等。

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

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局

四、实施步骤

从2012年7月25日起,城市管理环境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7月25日---7月31日):

宣传发动阶段。

市城管委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城市管理环境整治工作。

各责任单位分别在7月3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8月1日----9月20日):

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照各项整治标准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解决出入口路沿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和施工场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解决交通混乱无序、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解决市政设施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解决报刊亭亭外摆卖、亭容不洁问题;

解决绿化管养不及时及绿化设施损坏问题;

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问题;

解决城市主要街道临街立面破旧等问题;

解决窗口服务单位内、外环境不洁、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

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于2012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2012年9月21日---9月25日):

检查验收阶段。

为巩固整治成果,由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于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自我检查、完善;

2012年9月21日----22日,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专班对各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进行通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在9月25日前限期整改。

城市管理环境整治活动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各责任单位在总结集中整治经验的同时,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城市管理整治活动,是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举措,也是迎接诸葛亮文化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实力的重要途迳。

为加强对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朱慧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廷兴、市政府副秘书长伍军任副组长,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伍义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环境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情况汇总、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各城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专抓专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本单位整治工作联络员,具体协调、承办集中整治中的具体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分解细化任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在整治活动中态度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

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三)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拓展宣传途径,抓好整治工作全过程的宣传;

各新闻单位要全程参与、追踪报道,开辟专栏,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征集意见和建议。

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增强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整治活动的舆论环境和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评督办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检查考评,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检查结果将纳入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的城市管理每月考核排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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