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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字的理据性-----------------------------------------------------------------------1

1.对文字理据性的理解------------------------------------------------------------1

2.古代汉字和现代汉字的理据性问题------------------------------------------2

3.个别字形和汉字系统------------------------------------------------------------3

二、简化字的理据性问题--------------------------------------------------------------3

1、汉字系统本身不是科学定律,也不是一个严格的科学体系----------4

2、从整个简化系统上看,可以类推的简化字还是占多数的-------------4

3、对简化字的理据性我们要做具体分析-------------------------------------5

4、现代汉字理据性的降低的原因主要是语言和文字的时代发展,其中阶段性的发展至关重要--------------------------------------------------------------------6

三、对海峡两岸汉字前途的思考-----------------------------------------------------6

1.需要有正常的、良好的心态---------------------------------------------------6

2.充分尊重目前两岸汉字使用的现状------------------------------------------7

3.科学、公正、历史地看待简化汉字------------------------------------------7

注释-----------------------------------------------------------------------------------------9

参考文献-----------------------------------------------------------------------------------10

浅谈简化字和汉字的理据性

一、汉字的理据性

目前,对于汉字理据性的理解还存在分歧。

孙剑艺认为:

“要说早期的汉字‘有字理’是可以的。

但是汉字发展到今天,它所记录的汉语发展到今天,社会发展到今天,汉字的‘六书字理’早已消失殆尽了,或者说早已不起多大作用了。

……实际上,汉字本身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逐渐淡化自己‘字理’的历史。

”[1]苏培成先生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真正实用的文字都是有理据的。

拼音文字的字母按照一定的规则拼合起来,就能表示出词的读音,这就是它的理据。

汉字不是拼音文字,是语素文字,它的理据表现为部件和字音、字义间的联系。

看到一个汉字,能够从它的部件联想到它的读音和意义。

知道它代表的是什么语素,这样的字叫有理据。

反之,看到了部件不能引起联想,这样的字就是没有理据。

”[2]刘又辛认为,“从两种文字的性质来看,拼音文字是一种无理性符号;

汉字则除少数表音(假借字)外,基本上都是有理性符号。

”[3]这里对汉字理据性的不同理解,牵涉到对汉字系统规律的认识和对汉字发展演变历史的不同看法。

至少涉及这样三个问题:

(一)对文字理据性的理解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同意苏培成先生的看法,任何实用的文字都是有理据的。

汉字记录汉语,它的理据性就表现在汉字字形直接与语言中的音或者义发生联系。

比如“众”,是由三个人组成的,用它代表“人多”的意思。

“抬”两个偏旁,一个表义,一个表音。

这样的字都体现出了汉字的理据性。

例如英语中的“book,look,cook,boot”等词,其发音就有一定的规律性,词形直接记写语言要素的声音。

为了把汉字的理据性加以量化,苏培成先生提出了理据度这个概念。

理据度的计算公式是:

实际具有的理据值÷

最大理据值=理据度

按照字符理论,现代汉字的字符分为三类,就是意符、音符和记号。

意符、音符有理据,记号没有理据。

他以《新华字典》的部分作了抽样测查,推测汉字的理据度在50%上下。

[4]

(二)古代汉字和现代汉字的理据性问题

所谓现代汉字是指记录现代汉语所使用的文字。

它以形声为主要构字方式,以楷书为通用印刷体,基本上采取语素—音节原则来记录现代汉语。

古代汉字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至少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古文字阶段和隶楷阶段。

前一阶段起于商代,终于秦代;

后一阶段自秦末一直延续到现代[5]。

在时间范围的大跨度、字形演变的大变化面前,对于古代汉字的理据性也要做出具体的分析。

如果说小篆以前的文字,基本保留了象形的特点,那么隶变可以说是汉字历史上的一次空前的大简化,它确立了汉字点、横、竖、撇、捺等现代汉字的基本笔画,也确立了现代汉字结构的基本雏形。

在甲骨文里表示具体事物、动物的字形,一般都是描摹其外形或者外形特征,这些字形直接与所记录的词语发生联系,可以看作是有理据的。

然而,也不是所有的甲骨文都是能够“见形知义”的,因此,其理据性未必就比现代汉字高多少。

汉字发展到了周代,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汉字造字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形声字增加的速度超过了表意字,形声字的数量也就占了多数。

《说文解字》所收9353个小篆中,形声字的数量就占了80%多。

这时候,汉字的理据性就越来越强了。

发展到隶楷阶段,尽管随着笔画的确立,象形、指事、会意字的理据性有所降低,但形声字的数量发展迅速,南宋郑樵对两万多汉字的结构作过分析,认为当时的形声字比重已经超过90%。

因此,汉字的理据性不是削弱了,而是大大加强了。

现代汉字中,大部分字形是对隶楷阶段汉字的传承,古今通用字仍是现代汉字的主体,简化字和新造字所占的比例不足20%,即使是简化字和新造字,也不都是毫无理据的,相反,有些字还提高了理据度。

比如“态”、“证”、“递”等字就比原来的繁体字理据度高了。

(三)个别字形和汉字系统

讨论汉字的理据,应该着眼于汉字的整体系统,而不应该拘泥于个别字形,尤其不应该就某个字或某些字的理据,特别是“六书”理据,来否定整个汉字系统的理据性。

我们要看这些字是否构成对整个汉字系统的冲击,其冲击度到底有多大,是否到了足以破坏汉字理据的程度。

拿“木”字旁的字来说,从整个表意体系上看,汉字从“木”的字,大多还是与木有关的。

我们统计了《新华字典》中18个常用形旁,结果发现2738个形声字的形旁表义率为90.03%。

我们还就《最常用的汉字是哪些——三千高频度汉字字表》作了统计,1985个形声字中形旁有表义作用的1720个,占总数的86.65%,形旁没有表义作用的265个,占总数的13.5%。

所以从总体上看,现代汉字形旁依然保持着较高的理据度。

声旁的情况就差一些了,汉字有多少形声字的声旁可以真正表音?

即有多少形声字的声旁读音和整字的读音完全一致?

周有光先生统计的结果是:

现代汉字声旁的有效表音率是39%[6]。

周先生的数据统计中是以“含旁字”所指,其含义比声旁要宽泛一些。

李燕等对7000个通用字中的形声字的统计结果为,声韵完全相同的2285字,占形声结构的比例是40.54%[7],而事实上,越是生僻字其表音率越高,我们对常用字3500个统计的结果是32%。

高家莺对倪海曙编著的《现代汉字形声字字汇》所收5990个正字进行统计,其中一音声旁所组成的形声字中,字音与声旁读音完全相同的1578个,占形声字总数的26.3%[8]。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差距,原因在于所选材料及对材料的限制各有不同。

不过,据笔者的统计结果,30%左右的表音率应该说接近汉字的事实。

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形声字摹写声音的理据度并不高。

二、简化字的理据性问题

有人认为,简体字破坏了汉字的结构,破坏了汉字的理据性。

“简体字易写而没有字理”[9],这样的说法缺乏对简化字的全面分析,也往往是只看到了一些简化字的“树木”,而没有看到简化字系统乃至汉字系统的“森林”。

诚然,简化汉字在“六书”的字理上,有它的缺陷,但80%以上的简化字还是可以进入汉字的理据体系的,它与整个汉字体系的冲突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大。

况且由于汉字本身的发展,同样也使古代汉字中大约20%的字游离出了汉字结构体系,这部分无理据的字是不能记在简化字身上的。

严格要求简化字一定要符合类推规律、一定没有规则例外,是不现实的,是不符合汉字实际的。

(一)汉字系统本身不是科学定律,也不是一个严格的科学体系。

因此,规则的不对称性和规律的不系统性也就在所难免。

汉字不是一时一地某一个人创造的,而是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步形成的。

在发展过程中,它不是以追求系统的完备性和科学性为主要目标,而主要是书写的简便性,它甚至并没有过多考虑记忆的方便性。

再加上语言的发展变化,记录汉语的汉字也会相应的发生音义方面的变化。

因此,就会在规则之外出现特例,出现游离于系统之外的汉字。

比如从“竹”字头的字,一般说来都与“竹”有关系,但是有些字并不是这样,“笑、笨、答、等”等常用字,都已看不出跟竹子有什么关系了;

有些竹字头的字“竹”是声旁,如“笃”,从马,竹声,本义为“马缓慢地行走”;

“筑”是个会意兼形声字,从竹从“(抱,用手拿。

隶变为巩)”。

这些字的理据性都是要打折扣的。

但从“竹”的另外127个字(根据张书岩主编《标准汉语字典》,汉语大辞典出版社,2000年12月)都可以看作与“竹”有关系。

另外,形声字声旁的表音规律性就更差了,同样是“皮”作声旁的字,可以有:

pī(披),pí

(疲),bǐ(彼),bè

i(被),bō(波、玻),bǒ(跛),pō(坡),pò

(破)等等。

所以认为汉字可以系统类推本身就存在认识上的错误。

(二)从整个简化系统上看,可以类推的简化字还是占多数的。

《简化字总表》第三表所收的1753个字就是根据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

如“貝”简化为“贝”,貞、則、負、貢、唄、員、敗、貯、貪、偵、側、貨、貫、貴、賤……等中的“貝”统统简化为“贝”。

而这些可以类推的简化字占了简化字总数的78.43%。

所以我们应该承认汉字简化的类推规律还是存在的。

至于第一表和第二表中出现的简化字更不应该成为批评简化字的理由。

因为简化字中80%的汉字是古已有之的[10],是在群众中间流行了几百上千年并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字,只不过我们整理规范了这些字,使它们取得了合法身份并成为唯一合法身份的字体。

由此看来绝大部分简体字不是新中国创造的。

其实简化字作为政府行为推广,早在1935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就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共收324个字。

就是现在被人们广泛批评的“破坏六书”原则,被人们广泛举例的用“又”代替十多种偏旁,也是当时就有的。

比如当时的方案就确定了“觀”简化为“观”、“歡”简化为“欢”、“權”简化为“权”、“勸”简化为“劝”。

所以台湾政府和有关人士完全没有必要背着这个包袱,认为简化字是大陆政治的产物。

(三)对简化字的理据性我们要做具体分析。

⑴采用笔画减省和形体简化方法的,的确存在结构方面的问题。

比如“開”简作“开”,“滅”简作“灭”,“廠”简作“厂”,“蠶”简作“蚕”,“處”简作“处”,“當”简作“当”,“號”简作“号”,“龍”简作“龙”,“關”简作“关”,“聲”简作“声”,“飛”简作“飞”等等。

简化后的这部分字变成了纯记号字,而“记号和整字的字义、字音没有联系,是没有理据的。

”[11]这部分简化字是经常遭到人们批评的,据我们统计,也只有42个。

⑵有些字破坏了原来的六书结构,使得原来的形声字表音或表义不那么明显了。

比如“盤”的上面本来表音,但简化成了“盘”以后,上面的“舟”起不到这样的作用了。

类似的例子还有:

制(製)、致(緻)、沈(瀋)、杀(殺)、录(錄)、时(時)等。

⑶一部分简化字降低了汉字的理据性。

主要表现是形声字中有的改用了表音不太准确的声旁。

比如“擁”简作“拥”以后,原来准确表音的声旁表的不准确了。

“炼(煉)、练(練)”原来的声旁与字的读音相似,简化后右边无法称说。

再比如荐(薦)、动(動)、灿(燦)、厅(廳)等。

但这类字的数量并不太多。

⑷对汉字的理据性不构成冲击的简化字。

这部分字保留了原来繁体字的字形结构,也就保留了繁体字的理据。

比如“漢”简作“汉”,繁体字右边的偏旁多数人已经不知道它的读音和含义了,那么把它简作“又”对汉字的理据性来说,并不构成什么影响。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

忏(懺)、继(繼)、观(觀)、艰(艱)、联(聯)、刘(劉)、确(確)、铁(鐵)、(听)聽、虾(蝦)、礼(禮)、驴(驢)等。

这类字在简化汉字中占了大约60%左右。

这也就足以说明,简化字在汉字的理据性的破坏上并没有多大。

⑸一部分简化字增强了汉字的理据性。

主要表现是形声字中有的改用了表音较准确的声旁,有的改换了既能表意笔画又简单的形旁。

比如“態”、“鐘”、“遷”、“遞”、“蘋”分别简化成了“态”、“钟”、“迁”、“递”、“苹”,简化后的声旁与整字读音完全一致。

“驚”、“護”、“響”分別简化成了“惊”、“护”、“响”,像这些字纳入汉字的整体体系,其理据性应该是增强了,而不是减弱了。

因为汉字声旁的表调功能是很弱的,所以简化后的形声字如果声旁的读音与整字的读音相近,也属于正常现象,而不应该成为批评简化字的理由。

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或更改为与整字读音相同是最好的。

(四)现代汉字理据性的降低的原因主要是语言和文字的时代发展,其中阶段性的发展至关重要。

从甲骨文、金文到小篆,从小篆到隶楷,每个阶段的字形变化都是对汉字结构的一次调整。

语言的发展,尤其是语音的发展,使得汉字的读音也在发生变化,这点对形声字的影响尤为突出,很多声旁与字音相同或相似的读音,变得不相同或不相似了,造成形声字大范围的表音率下降。

三、对海峡两岸汉字前途的思考

目前,大陆和台湾分别颁布了相关的汉字标准字形,根据费锦昌先生对大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台湾地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的分析统计,“如果说得笼统点,那就是在大约5000个使用频率较高的现行汉字中,约有60%的字形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

”[12]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不仅在汉字研究的学术界,而且在信息处理界、教育界、新闻界甚至民间,海峡两岸书同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解决两岸在汉字书写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现代汉字字形是迟早的问题。

为此,我们应该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好充分的学术研究准备,并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一)需要有正常的、良好的心态

汉字书同文现在不是哪一个政府的主观意志,而是时代对汉字提出的要求。

我们应当首先肯定的是书同文不是一场政治运动,也不是政治势力的较量,而完全是有志之士出于对全体中国人利益的关心,是因为不同的汉字字形已经大大阻碍了信息交流,给人们的日常生活、科技、商业、通讯等带来了极大不便,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多考虑的是汉字的实用性和方便性的问题,同时也不可能脱离汉字现状。

任何忽视现有汉字标准和现有汉字使用情况的极端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我们非常同意这样的说法:

“笔者不赞成把两岸现行汉字的差异任意扩大和缩小;

不赞成把产生差异的原因简单地归之为大陆推行了简化字或台湾墨守成规;

不赞成用过分简单化的办法来消除两岸字形的差异,比如让大陆废除简化字,恢复繁体字,或者要求台湾一字不漏地采用目前大陆通行的简化字。

”[13]

(二)充分尊重目前两岸汉字使用的现状

我们姑且不论简化汉字的功过问题,事实上简化汉字在大陆已经有了广泛的基础,并建立了各种规范和标准。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汉字的形体会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但这绝不是说,大陆使用和通行的标准就是一成不变的,就是不能更改的。

也不是说现行的汉字就都是最合理、最标准的。

首先,汉字的发展演变是历史的规律,这符合文字本身发展的特性,即使没有任何官方的或行政的命令,在民间也是免不了的。

其次,现代汉字中还有一部分使用频率高、笔画繁难的字没有简化,这不符合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据统计《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收入的6373个通用汉字中,就有138个字因结构、笔画繁难而不能在15×

16的点阵字形中使用,如:

“膏、霸、赣、酬、矗”等,信息学界不得不强行压缩。

这些字总有一天要妥善处理。

台湾《标准字体表》中确定的标准形体,也有比较合理的,如果能找到某些结合点,大陆也不应当采取完全漠然处之的态度。

尤其是在对某些字进行调整的时候,应当适当考虑台湾的汉字标准。

(三)科学、公正、历史地看待简化汉字

大陆对汉字进行简化,也绝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汉字简化是文字发展的必然规律。

远的不说,在明清时期一些文人学士就开始有意识地使用简化字,五四以后,与国语罗马字母运动兴起的同时,简化字运动也得到了发展。

1920年,钱玄同在《新青年》发表文章,提倡简化字。

之后,他和胡适、陆费逵、黎锦熙、杨树达等积极奔走,到1935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才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

为什么本来是文字规律的东西会变成政府行为?

道理很简单,为了让更多的人掌握和使用汉字。

当时我们的文盲和半文盲的数量已占人口的70%—80%,这严重影响了科技的进步、思想发展、国民素质乃至国家前途。

而要想学习先进技术,首先要学习记录它的载体——汉字。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批评或者攻击当时的简化字运动,也就没有理由批评或者攻击新中国的简化字运动。

总之,我们没有意图颂扬简化字和简化字运动,我们不会忽视简化字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但如果我们能客观、公允地认识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在海峡两岸书同文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的看法,从而推动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注释

[1]孙剑艺《评“识繁写简”》,载《语文建设》1992年第2期。

[2]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第81—8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刘又辛《汉语汉字答问》第69页,商务印书馆,1997。

[4]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第81—8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5]参见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40页,商务印书馆,1988。

[6]周有光《现代汉字中声旁的表音功能问题》,《中国语文》1978-3。

[7]李燕、康加深、魏励、张书岩《现代汉语形声字研究》,《语言文字应用》,1992-1。

[8]高家莺、范可育、费锦昌《现代汉字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9]袁晓园《识繁写简书同文字共识互信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汉字文化》创刊号第5页。

[10]李乐毅《80%的简化字是“古已有之”的》,《语文建设》,1996-8。

[11]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第1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12]转引自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学研究》,书海出版社,2001-8,第567页。

[13]费锦昌《海峡两岸现行汉字字形的比较分析》,《语言文字应用》1993-1。

参考文献

⑴陈章太《谈汉字简化》,《语言文字应用》1992-2。

⑵颜逸明《海峡两岸统一用字的思考》,《语文建设》,1991-2。

⑶孙剑艺《论海峡两岸汉字的现状与前景》,《山东大学学报》1995-1。

⑷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研究》,书海出版社,2001。

⑸周胜鸿《试拟〈统一汉字总表〉》,《语文建设通讯》,第38期。

⑹李禄兴《现代汉字学要略》,文津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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