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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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

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0724-1201D41N088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二○一二年六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委托,公开请合格的供应商请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提交报价文件及报价:

1.项目编号:

0724-1201D41N0889

2.项目名称:

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3.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报价。

4.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8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6:

30(北京时间)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函到以下地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节假日除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

862037652392

传真:

862037652396

联系人:

吴小姐

国内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

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竞争性谈判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120905*********

7.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不低于项目总价1%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方案及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及使用单位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文件及报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6月11日下午14:

40(北京时间),同日进行竞争性谈判;

9.竞争性谈判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1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本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3.有关此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862087768198

传真:

862087768283

网址:

联系人:

张一非,戴琨琳,刘莉芳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项目说明

1.1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拟就医疗设备进行国内采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委托组织竞争性谈判工作。

1.2采购范围

本项目项下设备及相关服务: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套

人民币36.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设备内容进行报价且不得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报价。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3采购要求

1.3.1本项目交货期:

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原则上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函中规定为准。

1.3.2供应商的项目报价应将设备及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报价总和为本项目的项目总价。

1.3.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1.3.4供应商须按“用户需求”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

1.3.5供应商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1.3.6供应商必须提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项目报价文件。

2定义

2.1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

指所有的由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参加竞争性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

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之采购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

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

合同:

指由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

3.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3供应商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有相应规定)。

3.4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应规定)。

3.5所投设备具有强制性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相应规定)。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5竞争性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竞争性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项目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项目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会议。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8.1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也可由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审核供应商文件后对谈判要求作出统一修改和澄清。

8.2修改书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3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截止日期。

9竞争性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采购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中文。

9.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10报价文件语言及计量

10.1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10.2项目报价文件中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项目报价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项目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一次报价信封,内装一次报价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并单独密封。

信封上按谈判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定标注。

11.2商务部分

内容如下:

a)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之各附件;

b)按供应商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成交后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c)按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提交的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之附件7);

11.3技术部分

a)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制造商情况、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

b)按供应商须知第16条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

11.4电子文件,供应商必须随项目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一套无病毒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规定标注。

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12说明信函

12.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说明信函,以及相应的项目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及价格。

13项目报价

13.1供应商应在适当的项目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报价文件的总报价以及货物的产地品牌型号。

13.2供应商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

供应商应按用户需求书中所列的每个单项逐项报价。

谈判人应按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配置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报价中应已包括设备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13.3供应商的最后谈判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报价货币

14.1供应商应该用人民币报价。

15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15.1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项目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5.2*供应商提交的在成交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意:

(a)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b)营业执照和国家、省、市管理部门签发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供应商为代理商)。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项目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6.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说明。

c.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保证金

17.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递交不少于报价的百分之一(1%)作为保证金,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7.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保证金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供应商单位名义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帐号信息如下),并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出示电汇回单原件,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中(不接受其他形式所递交的保证金)。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120905*********

供应商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保证金汇款声明函”(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二),并与一次报价表一起封装在单独的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17.4凡没有根据规定随附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17.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供应商。

17.6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7.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

18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8.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8.2报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9保密

19.1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0报价文件有效期

20.1项目报价文件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函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报价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报价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

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报价文件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项目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项目报价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项目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项目报价文件正本”或“项目报价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项目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经供应商正式授权且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项目报价文件中。

21.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项目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传和传真的项目报价文件不接受。

22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22.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报价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供应商的风险。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号条款;

2)资质文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具备的内容。

22.2对供应商须知22.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22.3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1)未加注“*”号的条款;

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供应商可提供其他优选报价文件部分。

22.4项目报价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供应商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D、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23项目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供应商应将项目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3)。

23.2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

a.收件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0724-1201D41N0889

项目名称:

揭西县京溪园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货物名称:

供货商: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在本项目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句

b.*项目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3.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

2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4.1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于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6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

40前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

24.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迟交的项目报价文件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项目报价文件。

E、竞争性谈判过程

26报价文件的递交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接收报价文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7评审及谈判小组

27.1本项目的评审及竞争性谈判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完成。

28项目报价文件的初审

28.1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审查项目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项目报价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

2)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28.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项目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

28.4如果项目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其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但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澄清补充:

a)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b)超出经营范围的;

c)供应商未按要求签署项目报价文件;

d)报价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e)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f)不满足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参数的;

g)对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的不可偏离条款有偏离的;

h)对其他合同条款重大偏离的;

i)投标人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的。

29报价文件的审阅

29.1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审阅所有供应商的项目报价文件后,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作为谈判对象并提出谈判意见。

29.2竞争性谈判小组将综合考虑采购人实际需求和供应商项目报价文件,与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

30竞争性谈判

30.1竞争性谈判小组提出的谈判意见与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根据要求调整报价文件内容。

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过程及用户需求,对各供应商提出进一步的统一的书面谈判要求。

31报价

31.1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所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必须就谈判小组提出的进一步谈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书面承诺。

31.2供应商的后一次报价不应高于前一次报价水平。

32供应商最后报价的评价

32.1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项目报价文件进行评价从供应商中选择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文件进行价格评比。

3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3.1谈判小组从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33.2采购人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的推荐,就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34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34.1除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外,从报价文件截至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供应商不得就与其项目报价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

34.2供应商试图对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评比或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F、授予合同

35资格后审

35.1采购决定将考虑供应商(包括所投设备主要部件的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35.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符合第33.1条规定的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在此情况下,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最终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36合同授予标准

36.1除第38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37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7.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报价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变。

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文件的权力

38.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签署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根据竞争性谈判小组的决定拒绝所有或任何报价文件,以及宣布所有或任何项目报价文件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9成交通知书

39.1在项目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经过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39.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40.2合同的组成基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项目报价文件的相应的部分:

(一)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二)最后报价承诺澄清文件

(三)第四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四)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40.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40.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41成交服务费

41.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成交总金额的1.5%计算、收取;

(2)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a.在递交报价文件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b.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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