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协加工质量管理控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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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B/O
外协加工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外协件加工、维修件的管理,完善外协加工管理程序,有效的对外协加工、维修件质量的监控,确保外协加工件能及时满足生产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协加工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加工、维修件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设备技术部为外协件加工、维修件的管理单位,负责外协件加工、维修件的审批工作。
3.2综合事务部负责汇总结算。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外协件加工、维修件工作的具体实施。
4程序内容
4.1外协件加工流程:
4.1.1电机类维修:
维修车间申报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并通知外协厂家外协维修合格入库(不合格退货)车间领用综合事务部汇总结算资金支付
4.1.2设备维修件、工装、模具的配件:
维修车间申报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外协加工合格入库(不合格退货)车间领用综合事务部汇总结算资金支付
4.1.3新开发的工装、模具:
生产设备技术部出图维修车间加工需外协加工的维修车间提出外协申请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外协加工合格入库(不合格退货)车间领用综合事务部部汇总结算资金支付
4.2外协加工件的申报:
4.2.1外协电机类的申报:
由维修车间填写申请单进行申报。
4.2.2设备维修件、零星外协加工件和工装、模具配件的外协加工申报,由各使用车间根据原使用件或技术图纸交到维修车间,如能加工直接进行加工,如需外协加工由维修车间进行申报。
4.2.3产品转型及新产品开发所需工装、模具,维修车间根据生产设备技术部提供的图纸如能加工直接进行加工,如需外协加工进行申报。
4.2.4需填写《外协加工申请单》。
4.3外协加工件的审核、批准:
4.3.1各车间新增工装、模具的外协加工件由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厂分管领导批准。
4.3.2设备维修的外协加工件由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厂分管领导批准。
填写生产物资采购付款审批单。
4.4外协厂的选定、外协加工件的制作:
4.4.1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对外协厂家的配套资格进行认定,并由生产设备技术部确定外协厂的名单(资料)报厂分管领导审批。
4.4.2同一种外协产品必须保证有2~3家外协厂供应,以加强其竞争能力及外协加工件能及时满足生产需求。
4.4.3对需进行外协制作的配件,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外协加工厂的业务联系。
4.4.4对外协加工件除详细注明规格型号、尺寸、数量、完成时间外,工装、模具类的产品必须附上相应的图纸,外协厂商必须保证图纸不外泄。
4.4.5对外协加工件的加工过程,各车间技术员、综合事务部主管负责对其加工进度进行跟踪。
4.4.6外协加工厂必须保证外协加工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货时间),如遇特殊的原因(天灾、停电等),必须先通知综合事务部主管,以便进行调整,否则视为延其交货。
4.4.7外协加工件应确保质量好、价格低;去料外协加工的外协件,应尽量节省材料,降低产品成本。
4.5外协加工件的质量管理控制:
4.5.1所有外协加工件必须送仓库进行验收(维修急件可先送车间使用,但必须及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仓库管理员对配件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时间进行预验收,机电类由维修车间电气技术员验收,机加工件由维修车间机修技术员验收,如果不符合规定,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报综合事务部主管。
4.5.2工装、模具类外协加工件在材料仓库办理相关手续,仓库管理员在验收后,在半个工作日内向维修车间技术员报检,经技术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外协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隔离并做好标识,并办理相关手续。
4.5.3设备维修件及其它外协加工件由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外协加工件由使用车间技术员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
确认不合格的工件,由仓库管理员通知综合事务部主管进行处理,按综合事务部主管的处理方案办理相应的手续。
4.5.4有相应的图纸的外协件必须随同外协件交仓库管理员,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图纸的保管。
4.5.5外协加工厂提供的配件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判定退货处理时,外协供应厂商必须在接到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拉回,如果超过7个工作日,将由甲醇厂自行处理。
4.5.6仓库管理员按月对外协的实际到货数量进行汇总,并报综合事务部主管。
4.6处罚规定:
4.6.1如外协厂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外协件,而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将视情况对供应的配件价格下调5~10%处理。
4.6.2如外协厂商提供的配件不合格,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将视情况对供应商作500~2000元的处罚,并责成其进行整改,如整改无效,连续三批出现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并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将取消该外协厂的供应资格。
4.6.3对去料(我厂提供材料)加工而产生的废品,材料费用由外协厂承担。
4.7处协加工件的结算与支付:
4.7.1综合事务部主管负责对工装、模具、设备维修、零星外协加工件的单价预算,并每月汇总报厂分管领导。
4.7.2外协加工单位应对每月外协加工件收料单整理并汇总,于当月28日前交综合事务部主管核对。
4.7.3外协加工件半年结算一次,由综合事务部对外协加工件进行结算,核对外协加工单位的收料单,确认无误后列出结算清单,报厂分管领导审批。
5相关文件记录
WHNYXLFJC/ZD-229-JL01生产配件加工审批单
WHNYXLFJC/ZD-229-JL02生产物资采购付款审批单
6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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