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汇编六篇.docx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汇编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汇编六篇.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汇编六篇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汇编六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上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填写的文书格式。
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经过如下程序:
(1)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受理。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作出受理决定的,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受案手续;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应向何部门申诉,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
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后,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①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②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l-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③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⑤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
某某,男,出生于xx年X月X日,住北京市X
被申请人:
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X,性别:
职务:
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
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
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
50元。
事实和理由:
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xx年2月23日至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xx年8月15日至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X
XXXX年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请人:
银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请人:
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职务:
×××电话:
××××××××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人:
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
xxx。
代理人:
姚xx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
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
xxxxxxxxxxxxx
联系人:
刘xx联系电话:
1370731xxx
法定代表人:
罗xx职务:
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xxx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
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拖欠工资。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5
申请人:
X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县XXXX镇XXX村X组X号。
代理人:
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于20xx年10月25日向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XX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申诉,现提出撤诉请求。
撤诉理由:
因申诉人和被诉人已达成调解协议,故此申请庭前撤诉。
恳请贵委批准!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
年月日
注:
1。
申诉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
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请人:
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
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
姚XX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
0731-8408XXXX
联系人:
刘XX联系电话:
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
罗XX职务:
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
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s(“content_re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