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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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
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申报
推荐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师德为先;
3.向一线教师倾斜;
4.注重教育教学实绩;
5.把握学科之间的平衡。
二、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
郭青梅
副组长:
任永强
成员:
朱军丰王子玉张峰马妍妍李世军
李芳元瑞红栗会荣侯小明陈意兴
许静敏陈红刘永红李丹胡志国
推荐工作小组成员的构成为行政人员以及各个学段及各个学科的教研组长。
推荐工作小组职责是根据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推荐办法,负责监督学校职称工作的各项程序是否完善,负责审查申报人是否具备推荐资格,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职称信访情况。
三、申报数额
根据林州市教体局相关文件,2018年度我校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一名及中小学一级教师两名的申报数额。
四、推荐对象
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参评,由学校进行考核推荐。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职称评定: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在申报过程中能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查处的。
4、在我校工作不足三年的。
5、其他不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情形。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个人填写申报表。
(2)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3)对报名人员近三学年综合量化成绩进行核算。
(4)按照推荐标准,进行评议打分。
(5)按照推荐标准,对任职资历中证件部分进行计分。
(6)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6)根据以上打分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算出总分,排出名次。
(7)确定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拟推荐名单。
(8)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做好填报上报工作。
六、推荐标准
(一)量化考核(160分)
1、任期考核(60分)
(1)、师德考核。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基本条件考核。
包括学历、聘任年限等基本情况。
(3)、教学能力和经历。
可参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有关内容,含工作量、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效果、学生管理等等,重点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
(4)、工作量及出勤情况。
积分规则:
参考本校任期近三年内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考核结果的平均得分*30%进行积分。
2、获奖情况(50分)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10分)。
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
积分按分值表列出的进行积分,市级以上如有三等奖的按二等奖进行积分。
分值表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优质课
10
9
9
8
8
7
7
6
示范课
8
7
7
6
6
5
5
4
观摩课
6
5
5
4
4
3
3
2
(2)教育教学各类表彰(25分)
①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的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⑤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⑥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奖项,根据其规范程度,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以上奖项只取规格最高一项进行积分,国家级积25分、省级积20分、市级积15分、县级积10分。
如:
即有安阳市级优秀教师(①类别)又有师德标兵(②类别)的只取其中一项积分,积15分。
多项同类荣誉的在积分的基础上多加1分。
如:
近三年内获得过两次林州市优秀教师的,积10分,同类证件累加1分,共11分。
(3)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15分)
①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②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③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④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以上奖项只取规格最高一项进行积分,国家级积15分、省级积12分、市级积9分、县级积6分。
3、民主评议(30分)
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4、其他(20分)
(1)工作年限:
在我校工作的年限,每一个年限积1分,最多5分。
(2)班主任任职年限:
每一个年限积1分,最多5分;
(3)兼职:
兼职备课组长、年级长、干事的积1分,每一个年限积0.5分。
(二)评审小组推荐(40分)
由推荐工作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推荐,进行综合评议计算推荐积分。
最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量化考核80%,评审委员会推荐20%的权重计算积分,确定申报人员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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