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620425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docx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

 

  第十一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就要开始了,喜欢摄影的你一定不会错过此次比赛吧,下面小编就介绍一下这次摄影比赛的相关内容。

 

  关于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由亚洲教育北京论坛和中国青年报社于2006年联合发起,2008年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加了影展。

摄影展旨在弘扬源远流长的亚洲文化,传播亚洲各国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壮丽的地理面貌和新世纪亚洲青年的风采,增强亚洲各国大学生艺术与审美交流,展示亚洲文化的独特价值。

 

  自2006年首届影展隆重举办之后,”亚洲大学生摄影展”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届,影展共收到来自包括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韩国、蒙古、日本、越南、尼泊尔、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美国等近30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生作品近50000余件,其中评选出获奖作品362件。

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哈萨克斯坦前捷列先科、尼泊尔前首相比斯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中心主任谢尔顿舒佛、中国前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人大会原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中国前教育部长周济、博鳌亚洲论坛前秘书长龙永图、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长杜越、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国家汉办副主任胡志平等国内外政要和贵宾都曾为获奖学生颁奖,并对活动给予了积极评价。

每届影展之后,全部获奖作品还在中国、亚太地区的多家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巡回

 

  主办单位

 

  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由博鳌亚洲论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发起。

2003年底,由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韩国前李寿成、尼泊尔前首相比斯塔、新西兰前珍妮•希普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曼谷教育办事处主任谢尔顿•舒佛、哈萨克斯坦前捷列先科、澳门基金会主席吴荣恪七位发起者倡议建立,论坛的主旨是架起亚洲教育合作桥梁,从发起至今,亚洲教育北京论坛已成功举办了包括发起者会议在内的九届年度国际盛会,论坛架起亚洲教育合作桥梁的主旨正在逐步实现。

 

  《中国青年报》创刊于1951年,是以青年为主要读者对象、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一份全国性综合日报,发行量在全国性综合日报中居第二位,读者规模上千万。

《中国青年报》以推动社会进步、服务青年成长为神圣职责,在读者中享有崇高的声誉。

《中国青年报》的采编网络遍布全国及世界主要国家,在中国国内设有35个记者站,并在美、日、俄、法、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常驻记者。

《中国青年报》以独特的视角和客观翔实的笔触,及时向读者报道国内国际要闻和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以及青年普遍关注的新闻,积极倡导新思想、新观念。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是在团中央、教育部等领导机关的指导下,由中国青年报社携手63所国内著名高校共同发起成立,目前联盟理事单位已发展到122家,会员媒体400余家。

北京、天津、四川、江苏、福建、江西、上海和河南等地方高校传媒联盟相继成立。

联盟官方网站中国校媒网也日益成为校媒同学沟通交流的重要活动平台。

从第三届亚洲大学生摄影展开始,主办方邀请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共同主办这一活动,推动了亚洲大学生摄影展在全国高校的品牌影响力。

 

  影展主题:

年轻的观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亚洲教育北京论坛

 

  中国青年报社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荣誉支持单位:

平遥国际摄影大赛组委会

 

  官方网站:

亚洲青年摄影网

 

  中青在线

 

  官方微信公号:

守候微光(中青报视觉中心公号)

 

  协办单位:

青年参考

 

  新浪网

 

  搜狐网教育频道

 

  评委会名单(拟定)

 

  1、初评评委:

 

  中国青年报著名摄影师张左

 

  中国青年报品牌推广部项目总监尹家和

 

  中国青年报视觉中心记者赵迪

 

  2、终评评委: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

 

  中国摄影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晋永权

 

  中国著名摄影家、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解海龙

 

  著名摄影家、中国大众摄影杂志社主编闻丹青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任悦

 

  新京报摄影部主任赵亢

 

  人民摄影报编委张新宇

 

  中国青年报视觉中心主任赵青

 

  新华社摄影部国际照片室主任吴晓凌

 

  大赛官网:

asia-photo.org

 

  媒体支持:

52jingsai

 

  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

2016年5月4日8月21日,采取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两个通道进行征集。

 

  初评:

2016年9月2日

 

  终评:

2016年9月8日

 

  获奖作品公示:

2016年9月10日至17日

 

  网友投票:

2016年9月19日-9月30日,通过官网、微信两个通道接收网友投票,选出网友最喜欢的获奖图片。

 

  颁奖典礼:

拟于2016年11月在中国四川成都举办的2016亚洲教育论坛年会上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

 

  本次摄影展主要立足国内,面向亚洲,以国内高校学生为基础,同时欢迎各国大学生参加。

 

  2、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相机、手机两类作品。

参赛者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号提供作品。

作品须注明题目、作者姓名、学校、手机号。

每人可提交1-5张单幅照片。

鼓励有创新意识的作品,严格限制经过ps的作品参赛。

 

  

(1)相机类作品:

参赛者登录亚洲青年摄影网(asia-photo.org)注册,在线提交参赛作品,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审核作品,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尽快出现在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活动无关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作品须原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文件类型为JPEG,每幅作品经适当压缩,最大不超过500KB,图片长宽比例尽量维持4:

3。

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须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最大尺寸原始数码照片发至大赛指定邮箱asia_photo@163,作为领奖的依据。

 

  

(2)手机类作品:

参赛者将手机拍摄作品发至活动官方微信公号:

守候微光。

 

  3、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相机类、手机类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1本,获奖作品集1本,奖励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二等奖6名:

相机类、手机类各3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获奖作品集1本,奖励价值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三等奖10名:

相机类、手机类各5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获奖作品集1本,奖励价值500元人民币的奖品;

 

  优秀奖20名:

相机类、手机类各10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获奖作品集1本,奖励价值200元人民币的奖品;

 

  最受网友喜爱奖:

相机类、手机类各1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获奖作品集1本,奖励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4、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

表现形式新颖,倡导不同风格、不同流派,有一定的视觉冲击。

 

  作品内容丰富,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深挖和表现本届主题,具有较深层次的内涵和表现力。

 

  

(2)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

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

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3)获奖作品的版权(除署名权外)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不限次数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刊登、制作、广告、宣传及刊印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

 

  (4)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因此而给主办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将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5)凡参展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6)大赛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感谢您的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