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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反腐倡廉

求真务实反腐倡廉

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简要回顾

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格局稳固确立。

全系统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切入点,以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责任主体延伸到基层分局、所,责任对象延伸到所有“带长”干部。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开展对各基层单位党组履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协作力量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领导干部责任网络以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009年,市局被市委授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二)扎实开展勤政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

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组织市区国税干部听取了全省国税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报告会、观看警示影片,触动干部心灵,使干部深受教育;郊区局提出了以弘扬廉政思想为宗旨的“六个珍惜”,推动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江市局创作鱼皮画《清莲》,被省局作为优秀廉政文化作品选送总局和省纪委展出,获得上级好评,为我局争得了荣誉。

(三)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明显增强。

全面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及案件督办工作暂行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人员、受理场所等信息,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加强了与纪委、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精心部署参加“投诉接待日”活动,现场为群众解决涉税难题3件。

认真执行“一案双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

桦南县局等县(市)区局在注重惩治的同时,积极与检察机关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不懈与检察机关进行信息交流与工作配合,认真查找和解决税收管理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渎职风险,努力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深入。

(四)突出抓好“两权”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围绕“两权”运行中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对全系统13个单位的“两权”运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自查整改问题10类29项,有力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应用税收执法监察信息系统查找出2条疑点信息,疑点数据量比2008年大幅减少,有关基层单位认真核查疑点数据,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有效提高了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

(五)积极创建国税服务品牌,环境优化暨行风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全系统围绕省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十项重点工程”建设,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优良的服务激发行风建设的内在活力。

环境优化工作扎实有效;直属分局率先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政策公告、在线交流、信息共享等,为纳税人提供“网送信息”服务;东风区局、前进区局、桦南县局、抚远县局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主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春风送暖”服务;市稽查局推出特色维权服务,辅导纳税人自查自纠,让纳税人在自我遵从中舒心缴税;汤原县局帮助企业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扶持企业扩大经营;桦川县局建立延时服务制度,郊区局实施预留票制,车购税征收管理分局与佳木斯大学共同开发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秩序管理系统。

这些创新性的服务举措赢得了纳税人的赞许,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系统还积极参加省局与省电台联合举办的“国税行风巡礼”活动,将行风建设动态与成果在省电台重要时段播报。

组织开展了“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评议活动,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获得了“全省国税系统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受到省纠风办和省局通报表彰。

2009年,我局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行风建设”评比活动中,以听证评议、问卷测评、集中考核三项第一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十连冠”。

(六)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取得长足进步。

2009年,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锤炼,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市局按照省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解细化惩防体系自查工作任务52项、“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评议标准29项、执法监察工作要点31项、行风建设任务38项,另外,依据《监督管理办法》、《惩防体系实施办法》以及年度工作部署,制发《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表》、《纪检监察工作资料目录》,使反腐倡廉工作有目标、有责任、有标准、有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落实市局工作要求和部署,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措施和手段,不遗余力做好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2009年,在纪检监察干部努力下,全系统共在国家级报刊刊稿10篇、在省级报刊刊稿17篇、在市级报刊刊稿60篇,荣获了“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系统反腐倡廉任务仍很艰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形式轻内容,个别单位抓的不紧不实;廉政教育与税收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反腐倡廉教育还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有效性;个别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不廉洁问题失职失察;少数干部滥用税收执法权谋取私利,私下“放水”,中饱私囊;部分干部服务意识淡薄,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

对此,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明确任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服务观和税收效率观,深入推进“五项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六个转变”。

加强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所得税优惠、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等税收政策执行到位。

加强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越权减免税等问题的发生。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二)围绕勤政廉政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工作。

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加强管理,按照中央要求把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做到重大决策透明操作、“阳光”运行。

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

(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

(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对铺张浪费、奢靡享受、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围绕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大预防”工作格局。

要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从建立职能部门的内控机制入手,排查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晰权责配置,细化岗位职权和责任要求,把源头预防的责任落实到部门的具体岗位和人员,实现岗位、职权、责任的有机结合;全面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强化过程监控,增强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促使部门自我制约、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错;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构筑制度防线;发挥各类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评估分析、预警纠错的功能,形成机控人防的制约机制。

在健全职能部门的内控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各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实现预防腐败信息共享。

要坚持统筹谋划、分级实施、自上而下、全面推进,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漏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权”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市局机关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内控机制建设任务,县(市)区局、直属机构要在今年三季度完成内控机制建设任务。

要以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构建全市国税系统“大预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围绕依纪依法办案,深入推进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要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涉税案件中税务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利用中介机构串通谋利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

严肃查办在信息化建设中利用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投标、违规操作、内外串通的案件。

严肃查办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

认真查办各级纪委交办的案件以及司法、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

要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强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加大督办力度,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

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防治效果。

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

(五)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环境优化工程。

2010年,按照市委决定,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活动中我局免评一年,但我们不能有半点松劲情绪,要继续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环境建设上来。

要认真落实环境优化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和行风建设“四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违规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以及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认真解决信息技术运维中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强行收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通用设备、假借软件服务搭售高价设备等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一次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检查机关作风建设、税收执法、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等方面工作,及时发现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加强对“两个减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组织特约监察员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巡视。

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和“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办税服务厅”评议活动。

建立和完善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

(六)围绕“两权”监督制约,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

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职能、重要事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完善税收执法管理综合平台、税收执法公示系统和《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指南》,健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图书资料印制、大额资金支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深入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信息化建设以及金税工程的监督。

认真做好执法监察疑点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质量。

改进监督方式,建立有关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制度。

认真落实《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政务公开职责分工意见》和《全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七)围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税务培训总体规划,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总结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化内涵、突出特点、丰富载体、拓展领域,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以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面向全体国税干部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做到因人施教、按岗施教,促进广大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

(八)围绕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税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本领,自觉加强实践锻炼。

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表率意识、创新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

要爱岗敬业、秉公执纪,严格约束、严格管理,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真正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科学谋划,创造性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新任务、新措施、新课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重点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工作。

按照整体目标要求,2010年将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

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依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

要对前一阶段的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对比,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要以自查为契机,全面推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各项工作,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重点、分阶段、按步骤推进。

市局将对县(市)区局、直属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得力、取得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不高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这里我要说一下,各单位今年要提高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今年国家总局要对省局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延伸到县区局一级,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监察室的部署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的不到位而给省局抹黑,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要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希望各单位认真对待这次自查工作!

(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也是保护干部的根本性措施。

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制度执行的程序和环节,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形成制度执行的整体合力。

要按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要求,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不打折扣。

要抓好制度的评估、完善、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三)不断强化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各单位主要领导都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担负起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抓落实上要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和方法,坚持抓主要矛盾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区分轻重缓急。

要从近年来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中,分析梳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把此类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集中进行治理整顿。

要深入干部中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着力解决新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要深入纳税人中进行调研走访,注意倾听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好,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

要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的落实。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让我们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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