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准地价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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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界,西至钱塘江,北至Ⅵ级地钱塘江南岸区片界线、钱塘江。
(1)乔司区片:
东至海宁市界,南至绕城公路,西至铁路,北至Ⅶ级地临平城区片界线。
(2)北区片:
Ⅶ级地北区片土地以外,东至桐乡、海宁市界,南至Ⅶ级地界线、钱塘江、富阳市界,西至富阳市界、桦林、孙家坞、中泰乡、余杭组团规划区界线,北至铁路、石墙里、连坎桥、河、良渚规划建设区界线、栅庄桥、三家、超山风景区南、临平城北部规划工业区块。
Ⅷ级(3)塘栖的建成区及规划建设区范围。
(4)瓶窑区片:
瓶窑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土地。
(5)江南城区片:
Ⅶ级地以外,东至萧山国际机场西侧规划路、新塘街道新街镇边界,南至绕城公路;
(6)义蓬镇、瓜沥镇、临浦镇的规划建设区范围。
Ⅷ级地以外,东至桐乡市界,南至Ⅷ级地界线,西至富阳市界、临安市界、娘娘山、长乐、铁路,北至德清县界。
Ⅸ级
(2)江南城区片:
Ⅷ级地以外,包括瓜沥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义蓬镇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南沙
大堤以南部分、临浦集镇规划外浦阳江以北行政辖区、靖江、衙前、坎山、南阳、河庄南沙大
堤以南部分、义桥绕城公路以南部分、所前绕城公路以南大部分地区。
东至铁路,南至长乐、娘娘山,西至临安市界,北至银子岗、白塘、牌楼山、牛角尖顶、德清县界。
Ⅹ级
(2)江南城东区片:
河庄南沙大堤以北部分、义蓬镇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南沙大堤以北部分、新
湾镇南沙大堤以南部分、党山镇行政辖区、党湾镇行政辖区。
(3)江南城南区片:
临浦镇浦阳江以南行政辖区。
东至Ⅹ级地界线,南至临安市界,西至鸡鸟山、白纸厂,北至德清县界。
Ⅺ级
(2)江南城东区片:
新湾镇南沙大堤以北部分、农二场、益农镇、一万七亩。
戴村镇和义桥镇许贤片、河上镇。
Ⅻ级市区范围内除Ⅰ-Ⅺ级以外的其余区域。
备注上述文字表述以《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图》为准。
附件2:
杭州市
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
(人民币)元/平方米
土地
Ⅵ级Ⅶ级Ⅷ级Ⅸ级Ⅹ级Ⅺ级Ⅻ级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
级别
标
准
土地用
途
商业用
9100
6910
5270
4430
2850
1600
1050
660
550
420
350
300
地
综合用
7500
6560
5100
4070
2530
1520
980
580
480
380
320
270
住宅用
6600
5780
4770
3410
2430
1460
930
540
440
250
工业用
1530
1220
97
宁波市基准地价
宁波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等级区域范围
东起三江口,沿奉化江南下至兴宁桥;
南至长春路;
西至望京路;
北至余
海曙
姚江。
Ⅰ
江东东至甬港南路、甬港北路;
南至中塘河;
西至奉化江、甬江;
北至姚隘路。
江北东起甬江;
南至余姚江;
西至大庆南路;
北至新马路、咸宁路直出。
由一级地段向南、西、北延伸。
东起望京路、长春路、南经铁路线至苍松海曙路;
西沿苍松路西侧河道,直上翠柏路、西湾路至翠柏一里东侧河道;
北
至高塘新村北侧河道直出至余姚江。
Ⅱ由一级地段向东、南、北延伸。
东至中兴路;
南至兴宁路;
西至奉化江、江东
甬江;
北至惊驾路、外塘巷、曙光路。
由一级地段向西北延伸。
东起甬江,西南至余姚江,直上西草马路;
北至
江北
正大路、泗洲路、宏全巷。
由二级地段向南、西、北延伸。
东起奉化江;
南经恒丰布厂、祖关山路,
下南塘河,向西北方向上行,经太平桥河道,尹家塘、干家塘右侧河道;
西至仇家漕接铁路线北上,北至宁波师范学校钱家边北侧河道、翠柏路、范江岸路,直出余姚江。
Ⅲ由二地段向东、南、北延伸。
东至福明路;
南至铁路;
江东
北至民安路。
由二级地段向北延伸。
东起甬江;
西至余姚江(西);
北至江北变电所南侧江北马路,经钢铁总厂北侧围墙、余姚江(东)、宁波锅炉厂、大庆北路、大通
路直出。
由三级地段向南、西、北延伸。
东起余姚江;
南至环城南路(规划);
西至
白云路;
北至环城北路。
Ⅳ
由三级地段向东、南、北延伸。
东起福明路经宁穿路到沧海路,南至铁路
(规划)。
向西;
西至甬江;
北至中兴北路、中兴路和明珠路
由三级地段向北延伸;
东起孔浦新村东侧(张家西侧)河道;
南至甬江;
西至余姚江;
由四级地段向南、西、北延伸。
东起余姚江、奉化江;
南至启运路;
西外环路;
北至姚江。
Ⅴ
由四级地段向东、南、北延伸。
东起环城东路;
南至环城南路;
西至福明
路、桑田路;
北至甬江。
江北由四级地段向北延伸。
东起东昌路;
南至甬江;
西至余姚江;
北至宝庆路。
Ⅵ
除1-5级地段以外地域,均为6级。
二、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
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按商业、住宅、综合、工业四大类划分,基准地价类型除工业用地采用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外,商业、综合、住宅同时采用楼面基准地价和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其中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还采用路线价表示。
具体类别基准地价标准如下:
1、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楼面基准地价)单位:
元/平方米
商业
综合
住宅
2005
1753
Ⅱ
1477
1238
1224
Ⅲ
1094
948
850
633
628
560
436
431
392
321
301
292
2、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净地基准地价)
工业
5013
4031
3040
3397
2847
2203
2188
1896
1445
1013
1005
840
370
567
510
310
385
361
260
3、城区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路线价表(净地价)
道路名称
路线价
中山东路(江厦桥至
7200
解放路)
6500
彩虹路)
江厦街
药行街
5200
解放北路
4250
开明街
5450
县学街
4420
长春路
4600
百丈路
5130
彩虹北路
4900
甬港北路
3060
兴宁路
3820
姚隘路
3710
江东北路
人民路(新江桥至新
5850
马路)
人民路(新马路至火
4060
车北站)
车站路
4390
槐树路
3400
路线
价
中山西路(解放路
5800
至西门口)
中山西路(西门口
5050
至翠柏路)
灵桥路
柳汀街
4850
解放南路
5060
镇明路
4280
公园路
4500
望京路
3700
百丈东路
3840
彩虹南路
4550
甬港南路
曙光路
宁穿路
3690
江东南路
大庆南路
3660
大庆北路
3350
中马路
4300
扬善路
3830
北仑区基准地价汇总一览表
关于印发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实施意见的通知
仑政〔2004〕9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议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和
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就区内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土地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面为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土地。
二、土地级别的调整。
为方便土地管理,有利于与有关政策的衔接,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以辖区内各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等因素和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将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五等。
同时根据各街道、乡镇内部土地开发现状和城镇规划,将各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划分三个级别,在具体级别划分时兼顾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确定。
对一些街道、乡镇区域地价差异不明显的,合并设定级别和基准地价。
三、基准地价内涵界定。
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对各街道、乡镇内各级土地商业、居住、工业等土地
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地块外围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供电、供水、通信、通路、排
水一般条件,地块内完成场地填渣平整。
使用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年、综合及其他用地50年。
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8,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
商
业路线价设定标准深度为12米,宽度为4米,建筑密度为100%,容积率为1。
本次基准地价的评估基
准日为2004年9月1日。
四、基准地价的运用。
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主要用于指导北仑区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对具体宗地交易价格确定起参考作用。
对个别地块因征地拆迁费用大,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好,土地开发成本高于基准地价的,其地价按实际评估确定。
对特殊用途地块,如港口码头、物流、加油站、旅馆、餐饮等土地基准地价根据区位条件、使用功能另行确定。
附件:
1、北仑区基准地价汇总一览表
2、北仑区城镇主要商业路线价格表
3、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附件1:
元/㎡
城镇名城镇等土地级
基准
地价
称
级
商业
住宅
住宅楼面
工业
仓储
地价
一
2900
1940
190
290
新碶
二
3230
2310
1540
180
三
2390
1710
1140
3570
2550
1700
大碶
170
1550
1110
740
小港
2060
1470
160
240
1380
990
2240
1060
柴桥
1100
720
340
城镇名
基
城镇等土地级
1160
830
610
410
霞浦
345
230
1350
750
500
原
1000
390
150
白
四
峰
片
520
镇
330
630
140
210
郭
巨
三400
1130
春晓四
二830
温州市市区基准地价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温州市市区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为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将温州市市区基准地价进行更新。
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现将《温州市市区基准地价
“基准条件”界定》、《温州市市区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实行(备注:
后经温州市
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时间延迟到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1、温州市市区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2、温州市市区基准地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基准条件”界定
用地类型
范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交易年期
全市区
2.0
0.45
50米
40
中心城区
0.28
--
70
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其它
区域
1.5
0.3
50
备注:
中心城区是指瓯江---前岩山---铁路---瓯海大道---牛山东侧---铁路---双屿东路---卧旗山东
侧---瓯海范围内。
即土地综合级别为一、二、三、四级地区域。
附件2:
一、温州市市区商业、住宅级别基准地价表(元
/平方米)
商业基准地价
住宅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灰桥浦---民航路,南至马鞍池路---,西至
7866
4462
九山北路---温瑞塘河,北至江滨。
二级
一级地以外:
1、东至高田路东侧---黎明中路
---学院东路---河(新世纪花园西侧)河(新世
4875
3545
纪广场北侧)---惠民路南段,南至铁路---温瑞
塘河---双龙路,西至景山---勤奋路,北至江滨。
三级
二级地以外:
1、东至勤奋河,南至双屿南路,
北至鹿城路---翠微大道---江滨;
2、西山东路
东段两侧(净水住宅区);
3、东至塘东路北段
西侧,南至过境公路,北至温瑞塘河
---双龙路
2878
西段;
4、东至上陡门浦---江滨东路---汤家桥
3516
北路---学院东路---上江路,南至温州大道---
铁路,西至高田路东侧---黎明中路—黎明东路
—学院东路---河(新世纪花园西侧)---河(新
世纪广场北侧)---惠民路南段,北至江滨。
2011年嘉兴市基准地价
2012-02-22
l成果表1
表
级别片区
一级中心城区片
二级中心城区片
三级中心城区片
中心城区片
四级
余新镇片
大桥镇片
新丰镇片
嘉兴市区土地级别、片区划分范围
具体范围
中心城区片:
环城河以内区域
一级地以外,北至中环北路-河-穆湖溪-中环北路;
西至中环西
路-新塍塘-外环西路-秀园路;
南至文昌路-中环西路-中环南路-
广穹路-由拳路-新气象路-长水路;
东至双溪路-由拳路-泾水路-中环东路
一级、二级地以外,北至三环北路-北郊河-三环北路-新塍塘;
西至乍嘉苏高速公路;
南至绿杨路-曹庄路;
东至铁路-三环东路以内区域
一级、二级、三级地外北至北郊河;
西至秀洲工业区
(含嘉北工业组团、嘉北居住片东升路以南区域、加拿大工业组团、秀洲工业组团、新城居住组团),以及嘉北居住组团;
南至经济开
发区南组团、沪杭高速公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东至平湖塘-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余新镇片:
北至河流,西至海盐塘,南至河,东至北大街
大桥镇片:
北至河,西至新桥港,南至中环南路,东至嘉善大道
新丰镇片:
北至万丰路,西至新阳路-人民路,南至庄桥港,东至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