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建筑类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上海版)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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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图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建筑)
(基于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TJ08-2143-2014编制)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位于:
上海市**区;所在气候分区为:
III区(夏热冬冷地区);
2.2、建筑性质:
;
2.3、总建筑面积:
㎡;
2.4、停车库建筑面积:
㎡;(含地上、地下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库。
)
2.5、建筑高度:
m;
2.6、建筑层数:
地上层、地下层;
2.7、结构形式:
;
2.8、建筑类别:
该项目执行上海市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9、节能设计目标:
;
2.10、利用可再生能源种类:
;
2.1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本项目按照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TJ08-2143-2014
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
三、设计依据:
3.1、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TJ08-2143-2014;
3.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3.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5、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2;
3.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3.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3.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3.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3.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GB50325-2010;
3.11、《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3.12、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3.1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3.14、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
3.14、其他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定;
3.15、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的批文。
四、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4.1、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1、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其中:
地上:
㎡、地下:
㎡)、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
4.1.2、机动车停车数:
辆(其中:
地上辆、地下辆,机动车停车方式为:
。
4.1.3、非机动车停车数:
辆(其中:
地上辆、地下辆),非机动车停车方式为:
4.1.4、本项目总体规划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建筑高度、景观控制、绿地和停车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的意见及要求。
(参见:
总平面图、绿化设计总平面图、交通分析图、规划批文、修详规、项目选址意见书等)
4.2、本项目场地内无超标排放的污染源,并满足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参见: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3、本项目自身□有□无日照要求,且不影响相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参见:
《***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4.4、场地规划与建筑布局:
4.4.1、本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绿地率指标均满足规划控制要求。
4.4.2、本项目地下室顶板上计入绿地率的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1.5米,并满足1/3以上的绿地面积与地下室顶板以外的面积连接。
(参见:
绿化设计总平面图)
4.4.3、本项目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地的面积之比为:
%,且大于5%;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为:
%;
4.4.4、本项目中有污染排放物的建筑或场所为。
其位置在总平面布局中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远离基地自身或相邻的敏感建筑,以避免对环境正常使用产生影响。
4.5、交通组织与公共设施:
4.5.1、本项目基地所在地区附近□有□无城市公共交通站点。
基地人行出入口结合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布置,其距离为米。
4.5.2、本项目基地内道路系统通畅便捷,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等要求。
4.5.3、本项目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并与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设施连接。
4.5.2、本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配置数量、场地出入口设置符合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规定并满足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参见:
交通、消防征询意见或批文)
4.5.3、本项目设置有无障碍停车位辆,占总停车位数量的比例为%,无障碍停车位位于,满足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相关规定的要求。
4.5.4、本项目地面车位辆,占总停车位数量的比例≤10%,且不占用行人活动场地。
4.5.5、本项目室外非机动车场均设置有遮雨和安全防盗设施。
4.5.6、本项目的公共设施、体育设施、活动场地、架空层、架空等平台公共空间面向社会□开放□不开放使用。
4.6、室外环境:
4.6.1、本项目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采用的玻璃可见光反射率不大于20%,采用的金属材料为漫反射材料。
满足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要求。
4.6.2、本项目□有□无弧形玻璃幕墙。
(如有,应结合玻璃幕墙设计采用减少反射光影响的措施,并提供相关措施文件材料。
)
4.6.3、本项目建筑东、西向立面没有设置连续大面积玻璃幕墙,且未正对敏感建筑物外窗口。
4.6.4、本项目玻璃幕墙设计满足本项目玻璃幕墙光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的结论及意见。
(参见:
本项目玻璃幕墙专项评审批文)
4.6.5、本项目□有□无室外照明专项设计,并符合上海市《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的规定。
4.6.6、经过场地噪声预测模拟分析,本项场地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参见:
《***项目声环境模拟分析报告》)
4.6.7、经过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本项目场地风环境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参见:
《***项目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
4.6、绿化与景观设计:
4.6.1、本项目景观绿地面积为㎡,绿地率为%,集中绿地面积为㎡,集中绿地率为%,且满足每块集中绿地面积均不小于400㎡的要求;本项目可进入活动休息的绿地面积为㎡,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满足其比例≥30%的要求。
4.6.2、本项目景观设计中□有□无水景,水景面积为㎡,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满足其比例≤30%的要求。
景观水体的水源为。
4.6.3、本项目绿地中道路地坪的面积为㎡,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满足其比例≤15%的要求。
绿地中硬质景观小品的面积为㎡,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满足其比例≤5%的要求。
绿地中绿化种植的面积为㎡,占总绿地面积比例为%,满足其比例≥70%的要求。
4.6.4、本项场地的空旷活动、休息场地乔木覆盖率为%,树种选择以落叶乔木为主,实现夏有庇荫、冬有日照的要求。
4.6.5、本项目□有□无屋顶绿化,位于,屋顶绿化总面积为㎡;
本项目□有□无垂直绿化,位于,垂直绿化总面积为㎡;
4.6.6、本项目绿化种植种类以上海地区的适合植物和草种为主,并选择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种植方式采用乔木、灌木、草坪结合的复层绿化
(参见:
景观种植设计图)
4.6.7、本项目室外活动场地硬质铺地中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透水铺装采用渗水基础垫层。
(参见:
景观铺装设计图)
五、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5.1、本项目建筑设计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设计建筑形体和朝向,以优先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并通过相应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措施降低建筑能耗。
5.2、本项目并列集中设置的多台电梯均采用群控控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坡道选取具有节能拖动和节能控制装置。
5.3、本项目装修设计应避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
室内空间分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的比例不应小于30%;
5.4.、建筑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未采用限制、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建筑材料。
5.5、室内声环境:
5.5.1、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等级: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等级(A声级dB)
高标准要求
低限要求
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等级均满足上述低限要求。
5.5.2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规定,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需满足如下要求:
房间
名称
构件
名称
空气声隔声性能
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主要隔声材料及构造
设计值
(dB)
标准限值
(dB)
设计值
(dB)
标准限值
(dB)
外墙
隔墙
楼板
外门窗
5.5.3、本项目□有□无专项声学设计要求的观演、教学等功能房间。
5.5.4、本项目电梯机房及井道不贴邻有安静要求的房间。
本项目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如水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远离有安静要求的空间、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
有振动的设备基础采取了减振措施,相关做法详。
5.6、室内光环境:
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均有自然采光,其采光系数标准值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的有关规定。
(参见:
《***项目采光分析报告》)
5.7、室内空气环境:
5.7.1、本项目主要功能房间优先利用自然通风。
本项目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建筑幕墙设置有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
过渡季节典型工况下,90%以上靠外墙布置的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
以上详见建筑立面图及暖通专业图纸。
5.7.2、本项目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为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相关规定。
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氡和TVOC五类空气污染物应满足下列要求:
污染物名称
I类民用建筑工程限值
II类民用建筑工程限值
备注
甲醛(mg/m³)
≤0.08
≤0.10
苯(mg/m³)
≤0.09
≤0.09
氨(mg/m³)
≤0.20
≤0.20
氡(Bq/m³)
≤200
≤400
TVOC(mg/m³)
≤0.50
≤0.60
5.7.3、本项目吸烟室、复印室、打印室、垃圾间、清洁间等产生异味或者污染物的房间均设有封闭的隔间的隔墙或门形成独立的空间。
5.7.4、本项目的厨房、暗卫生间均设有专用烟气道,详见各层平面图及暖通专业图纸。
六、建筑节能:
6.1基本情况:
气候
分区
建筑
类别
节能
水平
体形
系数
建筑面积(㎡)
空调
形式
集中采暖/
空调面积
利用可再生
能源种类
节能计算
方法
节能计算
软件及版本
III区
□甲类
□乙类
□65%
□50%
□集中
□分体
□规定性指标
□性能性指标
6.2、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详表1、表2、表3、表4):
表1:
屋面、外墙、架空楼板、分隔非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和楼板的热工性能
维护结构部位
主要保温材料
传热系数
w/(㎡·K)
屋面基层及墙体材料
备注
名称
干密度
(kg/m³)
厚度
(mm)
导热系数
燃烧性能等级
λ[w/(m.K)]
修正系数
α
设计值
规范限值
屋面
屋面1
(用于...)
屋面2
(用于...)
......
屋面加权平均值
外墙
外墙1
(用于...)
外墙2
(用于...)
......
外墙加权平均值
地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层或外挑楼板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楼板
经计算本工程屋面、外墙热桥部位的冬季内表面温度均不低于露点温度,其热阻限值分别为(㎡·K)/w(㎡·K)/w
表2、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工性能:
维护结构部位
主要保温材料
热阻R
(㎡·K)/w
基层材料
备注
名称
(部位)
干密度
(kg/m³)
厚度
(mm)
导热系数
燃烧性能等级
λ[w/(m.K)]
修正系数
α
设计值
规范限值
采暖空调地下室地面
地上采暖空调房间
的地下室顶板
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
(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表3、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热工性能
朝向
构造
窗墙面积比(天窗屋面比)
传热系数w/(㎡·K)
遮阳系数SC
窗框(幕墙型材)
玻璃
遮阳形式
设计值
规范限值
设计值
规范限值
设计值
规范限值
南向
70%
北向
70%
东向
70%
西向
70%
天窗
20%
中庭
80%
表4、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可见光透射比、可开启面积比、幕墙可见光反射比、耐火完整性:
朝向
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外窗可开启面积比
幕墙可开启面积比
幕墙可见光反射比
*耐火完整性(h)
备注
设计值
规范
限值
设计值
规范
限值
设计值
规范
限值
设计值
规范
限值
设计值
规范
限值
东向
30%
0.2
0.5
玻璃幕墙开启面积不足时,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南向
30%
0.2
0.5
西向
30%
0.2
0.5
北向
30%
0.2
0.5
注:
*项为外墙外保温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7.7条规定采用B1、B2级材料时,外门窗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采用A极材料时无此要求。
本项目外门窗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规定的级。
6.3、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6.3.1、本项目□有□无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使用辅助加热,供热水量m³/h,占建筑生活热水总量的%,太阳能集热器位置: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的相关要求。
6.3.2、本项目□有□无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承担采暖空调负荷的比例的%,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符合《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09年版)GB50366-2005的相关要求。
6.3.3、本项目□有□无太阳能光伏发电,□有□无光诱导系统,其总功率为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6.3.4、其他。
6.4、权衡判断:
本工程因不符合规定性指标而进行权衡判断。
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kwh/㎡)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结论
经权衡判断,本项目满足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2的要求,节能%
6.5、其他:
6.5.1、本项目采用外保温系统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外墙采用浅色饰面材料,东西向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大于0.6。
6.5.2、本项目外窗采用的外遮阳系统应符合要求。
6.5.3、本项目屋面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屋面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大于0.6。
6.5.4、外门窗和透明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空气层厚度不小于12mm。
窗框及幕墙型材采用多腔断热金属型材或多腔塑料型材。
6.6、节能构造节点详图或索引图集:
6.6.1、屋面(需要时含防火隔离带);
6.6.2、外墙
6.6.3、架空楼板
6.6.4、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的房间的隔墙、楼板
6.6.5、采暖空调地下室地面、外墙
6.6.6、地上采暖空调房间与地下室顶板
6.6.7、门窗洞口(包括外遮阳)
......
七、其他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八、对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的技术要求:
8.1、绿色建筑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施工、验收规程的要求。
8.2、绿色建筑的施工应与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专业紧密配合。
8.3、绿色建筑施工时选取的材料的相关性能指标必须满足本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采用国家、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所有与绿色建筑控制性指标相关的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8.4、所有与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的措施需与建筑施工同步实施。
8.5、优先采用工业化建筑体系或者工业化部品。
九、对对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9.1、运营管理需确保本设计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控制性指标得到落实,运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用途,不得擅自降低本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规定明确的各种参数标准。
9.2、运营过程中需定期对设计中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指标,如:
室内外声环境、光环境、风环境、热环境以及可能出现的污染源等进行监控,对出现异常的设备或场所需及时修正或整改。
9.3、运营过程中需按照本设计对绿色建筑有关的要求,定期对相关设备,如电梯、扶梯、机电设备等进行定期监控和保养。
9.5、运营过程中如遇装饰、装修等应避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