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知识点归纳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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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着眼于“偿还”(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5、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主办,属于行政管理体制。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属于财政金融体制。
6、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
商业保险——是企业的金融活动,属经济立法范畴。
社会救济亦称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社会救助的内容分为两大类:
---贫困救助--灾害救助
2、社会救助的对象
(1)无依无靠,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主要是孤儿、孤寡老人。
(2)有劳动能力,也有生活收入,但遭遇意外风险,一时生活困难的人,。
意外风险指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3)有收入来源,但社会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劳动者和家庭。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立法或政策的规定,对社会全体成员提供的旨在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各种设施、资金、服务等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构成社会保障体系最高层次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优抚安置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的优抚对象,对其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的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内容:
军人死亡抚恤、军人伤残抚恤;
军人退役安置、军人退休安置、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优待等
社会互助是不同地域或同一地区的社会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同一社会组织内部的公民之间,在某一部分社会组织或公民遭遇某种风险而发生经济或生活困难时,由其他社会组织或公民给予物质或服务援助的行为。
是对基本社会保障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公积金----个人储蓄:
银行存款或向保险公司投保
对象
地位
资金来源
保障水平
发展方向
社会救助
贫困者
最低标准
政府
最低生活
下降
社会保险
劳动者
基本标准
三方负担
基本生活
稳中有升
社会福利
全体公民
最高
最高生活
上升
社会优抚
军人及家属
特殊标准
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
1、强制性2、互济性3、公平性4、保障性5、福利性6、社会性
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受保人必须参加,承保方必须接受。
双方都不能自愿选择。
原因:
劳动者权益、社会安定、稳定财源、管理需要
互济性:
社会保障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理组织进行的。
社会保障的统筹支付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助互济的原则
实现公平分配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
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
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和机会的公平性;
维护社会成员公平的参与社会竞争,即起到维持社会成员发展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作用;
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着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保障性,就是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确保其不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
从根本上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社会保险之福利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赚钱盈利,所以以最少的花费来解决最大的社会问题。
对劳动者是福利。
2、个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三方负担中,劳动者负担较少,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只有劳动者一方面。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个人最多只能负担一半)3、社会保障中的福利性服务较广泛。
社会性,是指由官方机构或社会中间团体来承担组织实施保障任务,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社会保障的功能(作用):
1、安全网--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2、调节器--实现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3、减震器--安定社会;
减少经济波动的振幅,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的萌芽阶段
(一)慈善事业时代1.宗教的慈善事业2.官办的慈善事业3.民办的慈善事业
(二)济贫制度的出现与发展1.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2.1834年《新济贫法》
19世纪80年代,德国的裨斯麦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社会保险的法案,标志着世界的第一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1.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2.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3.1889年,《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险法》由此劳动保障进入了国家立法阶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由此确立。
——英国1897年通过了《劳工伤害赔偿法》,1908年制定了《老年年金保险法》,1911年颁布了《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险法》。
——瑞典、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养老保险、伤残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
——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案》的颁布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亚、非、拉国家广泛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欧洲和北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广度和深度上也都取得了很大发展。
福利国家的建立(英国、瑞典等)
到目前为止,全球有172个国家至少建立了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成为各国普遍的社会经济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滞胀阶段,劳动社会保障制度也陷入困境
(一)“福利国家”危机的主要表现1、社会保障开支巨大,国家财政负担沉重。
2、人口老龄化进展迅速,经济发展缓慢,失业人数增加3、税收负担沉重,产品成本增加,社会效率低下4、管理结构人浮于事,管理成本不断上升。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调整英国1987年7月正式通过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日本、美国、法国、原联邦德国、加拿大等国也在此前后采取了改革措施,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增收节支,即增加社会保障的财政收入,减少其支出。
具体措施为:
(1)提高社会保险费率.
(2)提高缴费上限或干脆取消上限.(3)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4)消减社会保障开支.(5)修改或限制福利津贴指数化的调整办法。
2、对社会保障基金运作采取“私营化”、“资本化”。
“私营化”:
将社会保障基金以“委托”、“包出”形式交由商业金融保险机构运营,政府加大监管力度“资本化”:
加大对社会保障储备金的资本运营,以增加其保值增值功能
3、建立多支柱体系取代单一的公共保障体制。
积极鼓励企业为职工设立补充社会退休金内容;
将某些项目交由非政府机构的社会团体、社区组织承担;
鼓励企业和职工与私营保险机构、私营医院订立合同,承包服务设施等
4、调整思路,由消极的保障向积极的保障转变。
加大人力资源的投资、培训,鼓励就业就业和创业。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分为五个阶段:
创建阶段:
1949---1956年;
调整阶段:
1957---1968年;
破坏阶段:
1969---1977年;
修复阶段:
1978---1985年;
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转型阶段:
1986年至今
(1949--1956)临时宪法提出“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
建立社会救济制度---1949年;
实行城镇职工劳动保险制度---1951年;
建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养老制度---1952年、1955年;
确立面向乡村的“五保”制度---1956年;
职工福利、社会福利制度初步建立
到1957年,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乡单位担负共同责任并一起组织实施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直接承担着统一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直接供款和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障事务的责任,城镇企业单位负责交纳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农村集体则负担着救济“五保户”和优待烈军属等责任,各种单位开始普遍承担着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任务。
(1957---1968)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制度独立单设—1957年;
对失业人员提出安置办法—1962年;
确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62年;
确立军人退休制度;
调整医疗制度、“五保”制度、军属优待制度
在这一时期,国家—单位保障制仍然延续着创立时期的格局,只是保障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城镇职工的退休制度单独设立、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稳步扩大、农村五保制度、合作医疗制度等各项社保政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因受“大跃进”等的影响,拟议中的社保制度调整任务并未完成
破坏阶段:
1969---1977内务部被撤销---1968年;
工会陷入瘫痪、劳动部门受到削弱;
社会保险蜕变为企业保险—1969年
国家—单位保障制的责任重心由国家转向单位,劳动保险失去统筹机能并演变成企业或单位保障制;
城镇企、事业单位包办社会的现象迅速扩张,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走向自我封闭的单位化
修复阶段:
1978—1985《宪法》对国民的生活保障做出原则规定—1978年、1982年;
重设民政部、恢复劳动部门的工作;
恢复退休养老制度;
建立离休制度—1980年;
1984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这一期间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恢复被破坏了退休制度等,尽管个别地区对劳保医疗、退休费用统筹方面进行了改革实验,但并未触动国家—单位保障制的根本。
第二章
旧福利经济学:
代表人物:
庇古
主要观点:
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个人福利;
人的主观效用可以用货币来进行衡量;
任何物品带给人的效用都是边际递减的;
国民收入的总量增加和国民收入分配是影响社会经济福利的主要原因政策主张:
国家干预论;
收入均等化;
转移支付
一、就业一般理论:
——非充分就业是社会经济的通常状况
失业形态:
摩擦性失业、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二、有效需求管理理论:
有效需求不足源于消费和投资不足
三个基本心里规律:
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
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
流动偏好规律
三、投资乘数理论与加速原理
投资乘数:
在一定的边际消费倾向条件下,当总投资增加时,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增量将是投资增量的k倍。
k=1/(1-r)r:
边际消费倾向
加速原理:
收入或产量的变化对投资水平及其变化具有加速影响。
加速数=总投资的改变量/(本期收入-上期收入)
政策主张:
政府积极干预和调节经济
提高资本边际效率或降低利息率以刺激投资;
实行高额累进税政策,以进行收入再分配,提高消费倾向;
扩大政府的消费支出:
增加购买水平、提高转移支付的水平
第三章社会保障模式及水平
社会保障模式:
投保公助型;
国家福利型;
自我积累型;
国家保障型
主要特征:
以面向劳动者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制度为中心,再补充以其他救助或福利性性政策,构成能过满足工业社会需要的较完备的社会安全网
1.建立政府、社会、雇主与个人之间的责任共担机制,实现风险保障的共济性。
2.社会保险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3.保险项目的设置上,基本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
4.实现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
5.国家从法律规定上对保障制度采取强制实施办法
采取“投保公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国家主要有德国、美国、日本等。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特征:
社会保险法规、法律健全;
制度稳定,发展积极;
承保多元化,经费筹集由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负担;
对社会保险实行自治管理;
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并能够覆盖绝大多数国民的普遍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发展线索
20世纪30年代以前:
早期和近代的美国的社会救济
20世纪70年代以前:
现代社保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
20世纪70年代至今:
社保制度安排的调整时期
特色:
强调自我负责的精神,即“自助”原则;
资金来源多渠道,主要倚重企业和个人力量;
强调效率,实行差别化社会保障,运用选择性原则;
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国家福利型
此种模式又称“人头津贴型”、“全面福利型”国家对其所有的公民或居民,不论收入多少,工作与否,有无财产,在需要时均按统一的标准提供现金津贴。
津贴包括:
符合一定年龄条件的养老金、伤残抚恤金、遗孀抚恤金、孤儿抚恤金以及家庭津贴、医疗保健等。
这种模式,20世纪40年代起源于英国,采取这种模式的还有瑞典、挪威、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发展线索:
16世纪以前,教会的慈善事业;
1601年《济贫法》、1834年《新济贫法》;
20世纪40年代,贝弗里奇报告;
1948年,宣布建成了福利国家
体系框架:
社会保险系统: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
津贴补助和社会服务:
儿童、孀妇、住房、教育
社会救助
国家福利型的特征:
福利的权力性;
福利的普遍性;
保障的全面性;
就业的充分性;
收入的均等性
自我积累型:
此种模式又称“强制储蓄型”、“完全积累型”
其特点是:
国家立法强制雇员一方或雇主与雇员双方缴费,建立专款专用的特别基金,以职工个人的名义存入储金局,在职工遭遇规定的风险时,其享受的保障待遇从本人的社会保障个人账户中支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金额可发给遗属和法定继承人。
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主要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智利等。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发展线索行动党:
“送鱼”与“送渔”
体系框架
公积金制度:
普通账户、特别账户、保健账户
公务员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雇主责任险:
其它保障计划:
保健双全计划、家庭保险计划
特点:
强调自食其力、自我保障;
资金的筹集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
公积金不具备再分配和互济性;
激励功能较强;
从单一功能发展到多功能;
由官方性质的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管理
社会保障水平:
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经济待遇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的测定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总额÷
国内生产总值×
100%
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
刚性特点;
动态性特点;
适度特点
社会保障水平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保障的需求条件
1、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口总量。
包括退休人口数、失业人口数和贫困人口数,它表示了社会保障的规模。
2、社会保障的项目和待遇水平。
社会保障项目设置越多,待遇水平越高,社会保障资金需求量就越大。
3、社会保障制度年龄。
指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时间长短。
制度年龄越长,社会保障水平就越高;
反之,社会保障水平就越低。
(二)社会保障的供给条件1、经济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
2、社会保障基金增值
(三)政治和社会结构因素(四)历史和人文等因素
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
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量”与“质”相统一的概念。
“量”是社会保障费用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了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程度。
但是,对于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发展时期内,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的要求是否适当,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这代表了社会保障“质”的方面,具体测定标准是社会保障费用支出要与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
公平是一个很宽泛的社会范畴。
一般人们理解的公平就是公正、公道、均等和平等等,即公平是公正与平等的统一。
公正是指公方正直、合情合理、不偏不倚、不求私利,体现了一种价值观和是非观。
平等是指地位和待遇的相等、平均或一致。
反映了一种事实和结果。
公平具有多维性和多层次性
从社会学意义上说,公平是社会成员之间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而不过分悬殊。
从政治和法律意义上说,公平是权益和义务、行为和报应之间的对称。
从道德的角度上讲,公平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机会。
从经济学上说,按人们的贡献和获益的过程公平可分为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效率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它体现的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达到的水平。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一、是对立的矛盾关系市场根据经济效率向生产要素供给者提供报酬收入差别:
是经济运行的动力追求效率必然产生不平等
二、是相互补充的
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与效率
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目标:
一是通过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来维护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并消除因意外灾祸、竞争失败和疾病等因素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维持社会成员的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
二是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主要体现为:
保障范围公平、保障待遇公平、保障过程公平。
效率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
一方面通过营造和谐稳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促进效率提高;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运行和实施要讲效率。
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追求公平效率的有机统一。
不但要不断消除社会保障中的不公平现象,而且要注重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效率,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市场与政府
市场失灵与社会保障:
市场往往在以下领域失灵:
1.收入分配不平等;
2.通货膨胀风险;
3.信息不完备;
4.商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原动力社会保障是一种应由政府强制人们消费的优效品(是指对个人和社会均有益且效用较高的物品或劳物);
政府承担社会性风险的能力大于市场;
可以防止投保方的逆向选择倾向;
维持经济运行的稳定性;
政府具有市场效率之外的再分配职能。
政府失灵与社会保障:
政府失灵的表现:
1、无法反映消费者的偏好2、权利义务不对等3、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低效率
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和适度选择p65
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两个基本机制。
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作用:
利用强制力为社会保障提供一个完备的法律框架;
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选择和制度设计;
产权的界定;
某些方面的直接介入,用政府的强制力来保证社会保障的正常运行市场在社会保障领域中起到基础调节和补充的作用:
通过专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增加基金的收益率;
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政府行为的低效率,提高管理质量等
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
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项目的总称。
它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
一般而言,总体的社会保障基金反映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总量水平。
社会保障基金包括:
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优抚安置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是为实施社会保险项目而筹集的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
(一)、基金管理的强制性。
社会保险基金是依法按规定的来源渠道、筹资方式、费率水平强制筹集的,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运营和使用。
(二)、基金来源的广泛性。
社会保险因险种的不同,其基金来源也不同,从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保险项目的基金,一般由企业、劳动者个人和国家财政三方共同负担。
(三)、基金使用的专项性。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保障广大劳动者因年老、失业、疾病、生育、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时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有专门用途的专项基金,因此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四)、基金运营的增值性。
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1、国家财政资助:
直接拨款、税收优惠和利率优惠2、单位缴费:
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3、个人缴费:
按自己工资或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4、社会捐赠:
是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的主要来源5、福利彩票:
是福利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6、基金运营收入7、国际援助
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方式:
1.社会保障费:
固定保费制;
比例保费制2.社会保障税3.自由筹集方式
社保基金筹集的收支平衡原则
横向平衡:
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项目提取的基金总和应与其所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纵向平衡:
被保险者在投保期间提取的资金总和(包括银行利息和营运利息)应与其在享受该保险待遇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
1、现收现付制:
以“横向平衡”的原则为依据,根据当期支出需要组织收入,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为以后各期提供储备资金。
具体来说,即是先测算出近几年内必须支付的保险费用,然后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参加保险的各个单位,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率)缴纳的保障基金,能够且只能满足当期的费用支出
特点:
以支定收,很少留有储备基金,该模式实行初期因支出规模小而费率较低,以后会随着支出规模的增大而提高。
优点:
一是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互济性强;
二是因平衡财务期较短,无须采用复杂的精算技术,简便易行;
三是没有巨额资金积累,没有贬值的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压力。
缺点:
一是存在着养老代际转嫁的矛盾,劳动者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难以得到准确体现。
二是缺乏资本积累,抵御突发性风险和人口老龄化的能力较弱。
三是各期支付额不同,导致费率波动大,给企业的成本核算带来负面影响。
2、完全积累式:
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在对有关的人口健康指标和社会经济指标(人口平均寿命、工资率、通货膨胀等)进行长期的宏观测算之后,将被保险人在享受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合按一个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内,并对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
优点:
1.费率较稳定,具有较强的抗人口老龄化能力2.具有较强的激励机制;
3.积累的巨额基金既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又能使制度本身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1.无再分配和互济功能,背离了社保制度的初衷2.管理成本高3.积累起的巨额基金在长期储备的过程中,面临着贬值的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压力。
3、部分积累制:
也称混合制,以“分阶段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收费率,进行“T”型结构平衡。
即在某一平衡期内确定一个保险费率,一方面,在一定区域内的人群中“横向”筹集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