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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Word文件下载.docx

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

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

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

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

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

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二者相辅相成。

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个良好的公民,就在于树立对好的规则、好的制度的信仰。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制度的反面。

在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之下,被统治者对政府的态度在两个极点存在,一个极点是极端信任,另一个极点是极端不信任。

当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呈现败相的时候,被统治者对权力的绝对信任就会转化成对权力的绝对不信任,谣言四起,且不可控制。

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不把无限权力变成有限权力,不把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不把无限政党变成有限政党,谣言就成为破坏政治秩序最有效的杀伤武器,其效果真就如《新闻联播》所说:

“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现有的政治体制权力者、权力部门垄断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信息来源单一。

网民对某一重大政治事件一知半解,在理解政治事件时容易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妄自猜测,形成了网民本人的政治图解,政治图解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放大、被扭曲,最终转化为政治谣言,把鞭炮当枪声就是典型的政治图解变为政治谣言的样板。

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建立好的制度,实行良治,制约权力,防止权力垄断信息,促进信息公开化,使信息来源多元化,使所以的人分享政治信息,堵塞政治谣言传播的渠道。

开放与拓展现实政治参与渠道。

在西方国家,由于政治渠道通畅,在网络上谈政治的少,谈风花雪月的多,谈生活情趣的多,网络政治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

在中国,虽然国家领导人经常说创造条件让人民讲话,由于现实让人民讲话的渠道不多,政治参与的渠道少,参与渠道不畅,这就形成了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景观,人们在网上特别愿意谈论政治,批评权力,甚至对权力具有复仇心理。

议论、批评尤其是仇恨往往容易使网民失去理性,失去方向。

部分网民把复仇当政治,把报复当正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地造谣传谣,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避免造谣传谣扩大化,从根本上说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已经有的人大、多党合作、自治制度等,比如让人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专业化。

开放政治渠道,拓展政治渠道,丰富民主政治形式,让网民参与到现实政治生活,使网民产生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惟其如此,复仇感才会下降,谣言才会降低。

及时而有效地公布真相。

充分重视网络传播的规律,掌握规律和运用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

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真相就是正确运用规律的体现。

利用谎言,把谎言当真相,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时过境迁,不良社会后果已经造成,再公布信息就是违背传播规律。

微博是新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开微博,它就会成为谣言最有力、最有效的粉碎机,就会成为真相的挖掘机。

微博公布信息及时、有效、成本低、见效快。

加强微博管制,只会弄巧成拙,甚至南辕北辙。

谣言止于智者,智者不常有,谣言则常在。

解决谣言的方式不能停留在寄托智者身上,不能盲目地等待戈多。

谣言生于微博,也止于微博。

谣言止于信息公开,止于真相,止于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布。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一些网民为了片面追求粉丝、听众,把本来朴实无华的语言变成了具有暴力性、血腥性、煽动性、极端性的语言,哗众取宠,故弄玄虚,以此来争取听众。

一些人热衷于与他人分享所谓“小道消息”、“政治段子”,参与起哄等都是网络道德缺失的表现,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显得尤其重要。

不完善的制度,不能成为公民逃避责任的理由,反而是提高社会公德心、提高网络道德的机会。

网络应该成为网民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互相谩骂、互相攻击的战场,更不应该成为造谣传谣的主渠道。

网络道德建设主要靠自律、自省、慎独,让其在道德层面认识到谣言的危害性。

要扩展网民理性交流的空间,增加网络交往的形式,让谣言在理性的交流中自生自灭。

谣言的治理措施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良性循环系统。

遵守宪法,放开媒体,实现网络自由是治理谣言的大前提,政治体制改革是治理谣言的根本途径,开放政治参与渠道是治理谣言的基本措施,及时有效公布真相是治理谣言的有效措施,尊重传播规律和特点,提升社会公德心是治理谣言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治理措施的重要性和排序经常取决于谣言造成的事件性质,只要系统通畅,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真相就成为治理谣言的首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相对于暴力而言,谣言的破坏程度较轻。

暴力能推翻政权,改朝换代,暴力有流血,有冲突,有牺牲。

谣言改变不了一个国家,动摇不了一个国家,也破坏不了稳定。

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也包括传谣造谣天塌不下来。

只有在国家极端脆弱的时候,谣言才可能使国家坍塌。

通过恐惧的方式治理不了谣言,反而造成社会不可治理状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个国家的政权稳定与否,一个社会秩序紊乱与否,取决于经济是否繁荣,生产力水平是否发达,政治上是否民主。

一个稳定的国家和地区,谣言甚至成为治理国家之病的一种苦药、良药,国家有美国可证,地区有台湾香港可证。

这是谣言的辩证法。

正是由于网络传播的实时性、匿名性、互动性,谣言在网络中的传播更快,且无孔不入。

各种谣言此起彼伏,小到损害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大到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的安定团结。

 

影响政治安全。

网络政治谣言以政治事件、政治人物为内容,通过歪曲、捏造政治新闻事件或调侃、污蔑政治人物等形式诋毁党、政府及政治人物的形象,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提出挑战,导致党和政府的信任危机。

蓝皮书显示,2012年出现的政治谣言占5.2%,尽管比例不高,但影响很大。

由于社会上普遍存在仇官仇腐情绪,任何有关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都会在网上迅速被放大,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绝对压倒性的舆论声势,甚至被社会别有用心人利用。

如网络上经常出现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谣言,诸如某某常委家族控制着中国石油业、某某国家领导人之子女系电业大亨等,更有甚者,2010年网络传出高干子女占超亿万富翁的91%的谣言,立即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有关高干子女非富即贵的言论甚嚣尘上,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体声誉。

这些针对中央高级领导干部的谣言严重影响到国家的政治安全,使中国政治受到来自网络谣言的侵害和威胁。

尽管人民网随后发布题为《一组虚假数据是如何在网上网下以讹传讹的》一文进行辟谣,但收效并不大。

影响社会安定。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具有全国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一不受到网络谣言的推波助澜。

如贵州的瓮安事件、湖北的石首事件、云南的孟勐事件等。

近期发生在北京的京温商城聚集事件也是网络谣言蛊惑的结果。

2013年5月3日,安徽籍女子袁利亚在京温商城坠楼身亡,不幸发生后,其男友彭某并不关心她身后留下的迷团,不配合警方查清真相,而是首先想到了索赔问题。

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编造谣言在网上传播以制造混乱。

在北京警方已得出确切结论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家属的情况下,5月7日,在各大网站、论坛、微博纷纷出现各种谣言,称袁利亚是被商城保安奸杀后抛下楼的。

如此情节旋即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仅在某论坛上这样一条内容的发帖就被点击两百万次。

网络谣言的内容还包括“袁被七保安强奸,坠楼后身亡,警方不立案。

”除去“保安潜逃说”和“警方不立案说”外,还有人声称,京温商城有人借助自身权势影响警方侦查办案。

正是这些令人震惊的情节,再加上煽动性极强的语言,最终导致5月8日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京温商城门口聚集,部分不法人员还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直接危害到北京的社会安定。

其实对于袁利亚坠楼事件,早在5月3日其坠楼身亡当天,警方就介入调查并得出其系自主高坠死亡的调查结果。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袁利亚家庭贫困,父亲重病,猜测是因为生活压力导致其产生轻生想法。

但在事发当时,公众对这些信息并不了解。

加之其男友彭某的网络盅惑煽动,一系列谣言疯狂传播,各种猜疑不满情绪从网络世界走回现实世界,发生了不明真相群众的聚集闹事。

危害经济安全。

蓝皮书统计数据显示,网络财经谣言占总数的11.0%,其中超过四成涉及股市。

这些经济谣言往往直接威胁某些企业的生存,危害经济安全。

如2008年“蛆橘事件”使全国柑橘严重滞销,2011年的“毒香蕉事件”使海南的香蕉烂在地里,直接导致部分橘农、蕉农破产。

2011年“皮革奶粉”传言重创国产乳制品业,导致许多乳制品企业倒闭,工人下岗失业。

2013年5月下旬以来在网上盛传的“钱荒”谣言,加剧了股票债券市场的波动,由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引起的金融市场震荡使投资者人心惶惶,股票、债券市场暴跌,上证指数一度跌至1839点,创3年来新低。

股市急剧下跌,股民被深度套牢,并通过网络扬言联合到证监会上访。

银行更是出现了储户挤兑的局面。

在此期间,一些谣言使市场恐慌情绪更加浓重,就连今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发生故障,也被谎称是因为“钱荒取不出钱”。

直到央行出面澄清谣言,承诺货币供应充足,才使市场逐步恢复平稳,使储户的焦虑恐慌情绪得到缓解。

这些因网络谣言引起的行业危机,导致企业破产、下岗失业人员增多等情况,使国民经济发展受到威胁,直接影响到经济安全。

扰乱社会秩序。

从2010年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到2011年响水县“爆炸谣言”引发大逃亡4人遇难;

从2011年日本核辐射扩散谣言引发全国“抢盐风波”到2012年世界末日谣言引发全国众多城市抢购蜡烛、火柴等,网络谣言引发的事件不但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也给公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多买几包盐、几包蜡烛似乎无伤大雅,但这类谣言的后果绝非如此轻描淡写,有时候会造成“迫切的危险”,例如在网络上造谣称有人用针管在闹市散布向不特定人注射艾滋病病毒,就会引起百姓日常生活的恐慌;

网上传播关于大规模强抢拐卖幼儿的谣言,必然引发家长的集体不安,进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蓝皮书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社会治安类谣言共有108条,占全年谣言的16.1%,其中,一半的治安谣言涉及命案,将近四成涉及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被拐、失踪、绑架或不正常死亡。

近期网络上又出现“全国每年有20万儿童失踪”的谣言,虽然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世渠出面辟谣,但还是引起了家长和学校的恐慌,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

网络谣言泛滥的原因分析

如果说谣言是与语言的产生所共生的现象,那么网络谣言就是与网络产生所共生的现象。

虽然互联网已诞生四十余年,但网络谣言的猖獗与泛滥却是近几年的事。

近期网络谣言猖獗的原因在于:

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凸显,公众心态浮躁、焦虑,为网络谣言的制造传播提供了土壤。

网络谣言传播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定的社会群体情绪,成为社会环境中各种复杂因素的表征。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重叠,各种利益诉求多元,一些社会群体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负面情绪。

当网络谣言触发了这些人的负面情绪,引发不满情绪共鸣的时候,这些网民往往处于非理性的宣泄状态。

此时他们并不关注事实是否真实,而是要通过参与网络谣言的传播来发泄自已的社会负面情绪。

比如哈尔滨“宝马撞人案”、杭州“富家子飙车案”、北京“李天一团伙轮奸案”等发生后,在网络上盛传这些案件当事人系“领导亲属”,存在着“权钱交易”等谣言。

可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民众之间的贫富差距迅速被拉大,出现了一大批弱势群体,他们在政治地位、基本权利、生活质量、竞争机会等方面处于不平等的劣势,从而引发各种不平衡心态。

这种不平衡的心态导致人们通过传播网络谣言的形式予以发泄。

法制滞后,管理缺位,打击不力,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

虽然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规定了以散布谣言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稳定,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务院、工信部、公安部等颁布了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但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仍然没有抵制住网络谣言的泛滥。

原因在于,目前还缺少与当前网络的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法律。

与网络谣言关联较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仍停留在部门规章、条例层面。

从程序上看,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打击惩治存在一定难度,如对于在北京制造关涉上海的网络谣言的管辖问题尚不明确,对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损害赔偿以及网站管理主体、程序、监督等从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大量上述行为难以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对于网络谣言的社会现实危害性,公检法三方认识不一致,公安主张坚决打击,检法认为没有绝对必要,从而存在后期惩治不力的情况。

此外,对网站的管理也相对宽松,网络实名制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网民在虚拟社会具有广泛的任意空间。

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及相关法律创立的滞后性、惩治的偏软性,刺激了一些网络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侥幸心理。

网络的普及,网络信息传播工具的迅猛发展,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载体。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3年1月公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

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

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 

4.20 

亿,较上年底增加644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占比由上年底的 

69.3%提升至 

74.5%。

手机网络各项指标增长速度全面超越传统网络,手机在微博用户及电子商务应用方面也出现较快增长。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

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

此外,微信用户也发展迅猛,微信、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互动式网络传播工具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载体。

政府权威信息的缺失、滞后或模糊,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空间。

网络谣言往往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

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政府部门又没有准确及时公布信息时,就为网络谣言的制造提供了想象和发展的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

如果对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获悉信息的有效渠道,那么在政府权威部门信息缺失、滞后或模糊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就很容易占据舆论阵地,从而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典型的案例就是2003年的“非典事件”。

非典疫情爆发后,在北京、广东等疫区,许多社区、医院被封闭、隔离,最初政府没有每日播报疫情,公众缺乏足够的防治非典常识,造成网络谣言众多、市民极度恐慌的局面。

网民媒介素养低、自律意识差,为谣言提供了广泛的传播主体。

中国网民由社会各阶层构成,其整体媒介素养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对接受的信息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容易盲目相信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尽管他们有时也针对一些信息发表自己的批评性意见,但对于一些非法信息、垃圾信息、庸俗信息等缺乏足够的免疫力。

在网络谣言的制造传播中,部分网民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恶意制造网络谣言,并积极参与到谣言的传播中去,借此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

这种完全利己主义的网络谣言制造者和参与者,尽管数量并不是很多,但社会影响往往却很恶劣。

利己诉求多样,但多通过网络谣言传播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如因为个人恩怨而针对相对人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以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

具有代表性的如2009年发生在保定的“艾滋女”事件,谣言制造者为了实现报复的目的对其进行恶意谣言诽谤。

此外,还有一些网民为了满足自我表现欲而进行谣言传播,为了成为“意见领袖”,制造、传播爆炸性的网络谣言。

具有代表性的如20l0年初的山西地震网络谣言,最早发布谣言的网民是为了赚取点击率。

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网络虽是虚拟社会,但直接关系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

治理网络谣言,确保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由于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对其治理也必须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不断健全法制,实现有法可依。

针对我国当前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难以跟上网络言论飞速发展的现实,政府部门应该总结近年来在应对网络谣言事件方面积累的经验教训,对一些运行成熟的部门规章法律化,使其更具权威性。

同时,针对网络谣言问题的不断发生,尽快制定针对专门法律,在保障网民正常的表达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针对涵盖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损害赔偿以及管理主体、程序、监督等的法律,使对网络谣言的处理有法可依。

此外,还要在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规范,以能够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使之无所遁形。

加大打击惩治力度,提升震慑力。

对于治理网络谣言,有法可依还远远不够,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有效地打击、震慑涉及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2013年5月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一场网络谣言阻击战正在打响。

近日,针对较为严重的网络谣言传播事件,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一些网上造谣者,有关部门也查处了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

如今年4月,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个别人编造虚假信息,并在网上散布谣言,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央视网报道,短短一个月,全国多地查处编造散布H7N9疫情谣言案件10余起,涉案人员10多人。

再如京温商城聚集事件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北京警方将利用互联网散布、传播谣言引发严重后果的彭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新疆“6·

26”恐怖袭击事件后,新疆警方将编造、传播所谓“新疆各地暴乱”等网络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孙某等19名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通过对触犯法律的故意造谣者绳之以法、严惩不贷,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政府制度性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是防控网络谣言的重要手段。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网站建设上动作很大,但是在以网络管理为平台,整合政府职能资源,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履行职能解决问题、及时回复问题的机制还很不够。

网络谣言传播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权威的真实信息模糊。

为此,必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最大限度挤压谣言的生存空间。

如果在可能引发谣言的公共事件发生初期,政府等权威机构就能够将事实真相及时公开、准确发布,就能够很好地遏制谣言的产生及蔓延。

如汶川地震之后,四川省政府就及时将地震信息予以公布,有效地遏制了各种有关谣言的传播。

在京温商城聚集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以“公布聚集事实”、“澄清事件背景”、“公布复核结果”、“刑拘造谣嫌疑人”以及“依法逮捕13名网上造谣及扰乱秩序嫌疑人”为整体脉络,先后5次对外发布新闻口径,通过警方及时持续有效的信息发布,使各种不实谣言不攻自破。

加强行业监管自律,强化应用技术管理创新。

网站必须严格依法经营,要重视社会效益,担负社会责任,依法办网,文明办网,从严自律。

在面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验时,要自觉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不做违法违规的无良逐利者,不靠传播谣言等“搏出位”的方式来谋发展”。

新浪等网站在此方面做出了表率。

2012年5月28日,为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与用户共同制定的《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及一整套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始实施。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成为互联网自律的一个里程碑,对促进行业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管理创新也是惩治网络谣言的有效手段。

互联网技术领域要加快开发创新力度,建立网络谣言监测体系,尽快形成及时发现、处置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

提升网民媒介素养 

共建网络精神家园。

媒介素养是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对信息的选择、质疑、理解、评估、创造及思辨的反应等能力。

网民既是受众,也可能是传播者。

作为现代社会的媒介公民,应从两方面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

作为受众,应能够正确理解分析媒介信息,提出批判意见,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

首先,受众应当明白媒介所构建出的拟态环境,媒介信息是建构出来的“真实”,而不完全是客观世界的真实拷贝,是经过刻意筛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因素的融合。

其次,受众应学会理性地辨别信息的真伪,不盲目相信媒介所传播的信息,要运用自己的理性思考,对各类信息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批评性意见。

最后,受众对媒介中屡见不鲜的非法、暴力、垃圾、庸俗等信息,应认知其危害性,提高对这些负面信息的免疫力。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民表达的自由程度得到前所未有的伸张,引发了网民对于网络的热情,这种热情促进了网络的发展,但网络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网民的热情,更需要网民担负起社会责任,正确履行好网络赋予的自主表达权,积极传递正能量,使互联网成为网民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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