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违反购房合同违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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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27日,张某将其位于县城的一套住房卖给李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李某应于200(:
卖方违反购房合同违约)6年5月20日前支付房价款215000元,李某支付价款后,张某应协助李某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XX年5月20日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该房屋全部价款215000元,并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但随着该县房产价格的一路飙升,张某开始反悔,认为卖出房屋价格过于便宜,便以该房屋买卖未办理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李某一怒之下,于20XX年12月5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
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的,发生法律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以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为要件,且需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未登记过户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双方系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该合同内容合法、行为不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应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张某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
即应判决被告张某协助原告李某办理该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管析]
笔者认为:
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是把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原则上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
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之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之特质。
有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产权过户登记三个阶段,即如未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则买卖合同无效其实,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的观点混淆了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与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之间的区别。
从民法上讲,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要件,便在订约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依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亦应受合同法的保护。
依据合同规定,出卖人有义务转移不动产物权,其在法定期限内应协同买受人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物权变动登记手续,而买受人则有义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并有权请求出卖人交付不动产、及时与自己前往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
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因此,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房地产物权转移的合同无效,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当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依据《民法通则意见》第85条规定,当事人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债权请求权,即使产权未经过户登记,出卖人翻悔却无正当理由,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篇三:
购房意向书卖方违约
购房意向书违约起诉书原告:
性别:
汉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被告:
注册地址:
xxxxxxx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履行协议违约赔偿责任。
二、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意向书关系。
原告于20XX年8月26与被告签署了《购房意向
书》,原告购买被告代理的****************************商品房一套。
意向书中对原、被告
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关约定。
原告依据意向书中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
付款义务:
支付5000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
根据合同约定,代理方应于20XX年7月29日前
争取出让方的意向。
20XX年7月25日接到代理方与原告约定于20XX年7月28日签订合同,
得到出让方的同意。
然而,20XX年7月26日出让方谎称因出车祸20XX年7月28日无法过
来签订商品房购买姓名变更。
7月底,代理方来电说明出让方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第三方(在
********售楼中心可以得到证实)。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购房意向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
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按时签订商品房姓名变更已构成违约,根据意向书约定,出让方同意本
购房意向条款反悔不卖则双倍赔偿原告双倍意向金。
特此,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附:
购房意向书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
20XX年9月30日篇二:
客户购房意向书客户购房意向书甲方:
乙方:
安徽众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______决定购买位于合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房屋总价款为______,房屋在房产局发生的过户费及房屋煤气、电、有线、电话的过户费由___方承担,中介费为___方承担。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交给乙方定金______元,并保证在____日之前在乙方见证下与卖方签订正式房屋合同,否则,甲方定金不退。
3、在本协议规定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内,如卖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乙方将定金退还甲方。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意向书壹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
篇三:
重要购房意向合同
购房意向合同no: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居间方):
杭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一、房屋概况
甲方通过丙方购买坐落于杭州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为:
。
(以上内容均以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为准)
二、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
该总价包含随屋赠送
的。
2、甲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商业按揭□公积金(□省□市)贷款
或□组合贷款,首付款:
¥元。
3、税费、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
4、买方首付款支付时间:
5、其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表示对丙方提供的房源购买诚意,愿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
2、待乙方接受甲方的购买条件并签署本意向合同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
若甲方不依
约履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甲方支付意向金后,若乙方不愿签订本合同的,则该意向金由丙方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无息退还给甲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购买条件并签署本意向合同后,丙方所收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
若乙
方不依约履行,则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保证该房屋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
如该房屋已出租,则该房屋之承租人已放
弃优先购买权;
如该房屋设置了抵押,则乙方须解除抵押手续。
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房屋产
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应当齐全,并于《购房意向书》签订当日将该房屋的权属证
书交于丙方保管。
3、乙方同意于交房给甲方。
房屋交接时,乙方须结清该房屋在交房之前已产生的各项费
用(包括水、电、物管、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乙方须将该房屋内的户口迁出。
五、丙方责任及权利
1、丙方应该在接受意向金后该意向金,否则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等同于意向金的金额作为
违约金。
2、丙方应谨慎公正的行使居间服务,妥善保管甲、乙双方的意向金及房屋权证,并善意
促成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本意向书。
3、促成甲乙双方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后,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收取代理服务费
共计元。
六、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意向书签字后。
期限届满如甲方未前来签约的,乙方有权没收定金;
如乙方未前来签约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
返还
定金。
2、在乙方签署意向书后,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提出。
经乙方同意并就解决事
项
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
不能达成共识的,甲方无权直接向丙方索回定金,甲方可通过诉
讼或
其他合法方式要求乙方返还。
3、乙方签署本意向书后,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取回房产权属证书的,应书面提出。
经甲方
同
意并就解除事项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乙方可通过诉讼或其他合法方
式解
除本合同。
甲方亦有权通过诉讼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自乙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取回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未提起诉讼的,
十五
日届满后丙方不再代管房产权属证书并返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本意向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或乙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房屋拟转让价的10%向
对
方支付违约金。
2、本意向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若因甲、乙单方或双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成交,
违
约方应向丙方支付等同于双方合计代理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不得以不通过丙方的任何途径成交,否则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按照实
际
成交价格的2%进行赔偿。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
十、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意向书无法履行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甲方与丙方签订后,在甲丙之间生效,对甲丙具有约束力;
自乙方签字
(盖
章)后,对甲乙丙三方均有约束力。
本意向书甲方与丙方签订时,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丙方持三份;
自乙方签字(盖章)后。
丙方所持三份中交甲(甲方前所持文本自然废止,以有乙方签字文本为准)、乙
各
持一份,丙方持一份,各份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代理人:
电话:
地址:
丙方:
经纪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篇四: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大全与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全与处理
(以下为简单分类,总计大约106种纠纷)
【一、卖方过错系列】13卖方一房二卖纠纷
卖方反悔不卖纠纷
改底单后卖方反悔纠纷卖方拒收购房款纠纷卖方逾期或拒绝交房纠纷卖方不腾房纠纷
卖方拖欠物业费纠纷卖方拖延及拒绝过户纠纷卖方隐瞒凶宅纠纷
卖方隐瞒已抵押纠纷
卖方其他隐瞒纠纷(已出租、配偶未同意、有共有人、质量问题等)先卖后抵押纠纷
卖方不迁走户口纠纷
【二、买方过错系列】3买方逾期付款纠纷
买方反悔不买纠纷
买方拖延收房纠纷
【三、侵犯他人权利系列】7承租人要求优先购买权纠纷共有人、继承人等权利人主张权利纠纷卖方配偶主张合同无效纠纷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买卖纠纷逃债低价转让纠纷
借名买卖纠纷
侵犯居住人权利纠纷
【四、特殊交易方式纠纷】4阴阳合同纠纷
假赠与真买卖纠纷
改底单相关纠纷
房屋置换纠纷
【五、特殊房产类型纠纷】15
【公房】
公房承租权转让纠纷
公房买卖未经单位同意或单位优先购买权纠纷公房未上市、不能上市及费用分担纠纷公房其他相关纠纷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相关纠纷两限房相关纠纷
【回迁房】回迁房相关纠纷(冒名购房、未满五年购房)
【农村房屋】
城镇户口购买小产权房相关纠纷同村人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购买二十年租赁权的纠纷
【无证房】
无房产证买卖合同纠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土地证买卖合同纠纷
【其他】
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未解抵押房产买卖纠纷违章建筑买卖纠纷
赠与房产的买卖纠纷继承房产的买卖纠纷
【六、特殊交易主体纠纷】6多人买房或卖房引发的纠纷外国人购房或卖房引发的纠纷公司企业房产买卖纠纷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纠纷委托卖房相关纠纷
表见代理相关纠纷
【七、金额纠纷】5
定金纠纷
买方定金未交齐卖方解除合同纠纷定金协议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纠纷
税费相关纠纷
【八、合同履行纠纷】16合同约定不明纠纷
合同与补充协议或居间合同条款冲突纠纷推迟交税过户引发的纠纷质量纠纷
面积纠纷
配套设施、装修纠纷网签相关纠纷
面签相关纠纷
交房收房纠纷
物业交接纠纷、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纠纷买方或卖方去世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变为外国国籍不足1年的一方丢失合同原件引发的纠纷合同作废、解除不当引发的纠纷房屋毁损引发的纠纷
不可抗力引发的纠纷
【九、贷款中相关纠纷】11买方要求变更买方姓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