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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在图书馆阅读相关的资料,查找相关的信息,并利用互联网上检索国内外在本课题的相关研究查阅相关文献论文10篇,专著3部,其他资料若干份,综合运用获取的信息对益阳市城区社区体育服务供给现状进行研究分析。

1.2.2问卷调查法

通过本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的,遵循体育科研方法和社会学关于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出问卷。

通过走访益阳市社区,向社区健身群众问卷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96份,有效问卷89份,有效回收率89%,向社区体育服务人员发放问卷60份,回收60份,有效问卷55份,有效回收率92%。

表1.1调查问卷回收情况

问卷类型发放(份)回收(份)有效(份)有效问卷回收率(%)

社区健身群众问卷100968989

社区体育服务人员60605592

1.2.3实地考察法

在对益阳市榟山苑社区、全丰社区、羊舞岭小区的体育活动点以及周边发放问卷,同时进行社区体育活动点的实地走访,在参与观察的过程中,亲眼目睹了当前益阳市城区经常性社区体育活动点的规模、设施、人员情况、活动内容等情况,对社区体育服务供给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1.2.4数据统计法

对所获取的相关数据运用SPSS和EXCEL方法统计调查分析,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本课题的相关结论。

2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供给现状分析

2.1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的场地供给现状

表2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综合统计表

项目

全国

湖南

益阳市城区

各类体育场地(个)

850080

38540

880

标准体育场地(个)

547178

27890

467

场地面积(万㎡)

133000

4854

11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03

0.55

1.3

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个)

6.58

7.0

6.8

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元)

148.15

96

130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体育场地普查对象除对标准体育场地的统计外,还将非标准体育场地纳入普查范围。

如把大量分布在学校、居民小区、公园、街道的非标准体育场地纳入普查范围,包括一些新兴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如健身路径、攀岩、跑马场、地掷球场地等。

调查数据显示(表2):

湖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55平方米,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42个,其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与全国平均标准差距较大,达到52.15元。

可以看出,湖南的体育场地数量相对全国虽不算少,但场地建筑面积还存在很大不足,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资金的投入比例严重缺乏。

以益阳市城区为分析对象,其中,各类体育场地为880个,标准体育场地为467个,非标准体育场地413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和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都要高于湖南平均标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3平方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0.27平方米,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22个,但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更是低于全国人均标准18.15元。

从指标上看,仍需要加大对益阳市社区体育场地的建设。

图1益阳市城区各类体育场地行业分布图

调查数据显示(图1):

益阳市城区各类体育场地分布包括三个方面:

体育系统26个,占1.9%;

教育系统1183个,占67.1%;

其他系统508个,占31%。

益阳市城区各类体育场地以教育系统居多,占场地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而占31%的其他场地中就包括企事业单位、厂矿、社区体育、宾馆饭店等各类不同的体育场地。

与此同时,益阳市城区各类体育场地的向社会群众开放力度较小,无偿开放的(包括全天开放和部分开放)仅31%,67%的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或收取费用开放。

占有67.1%体育场地的教育系统,基本由各类不同层次学校组成,由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性,其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在责、权、利等方面的规范模糊,难以明确界定,使得教育系统拥有的体育设施资源未能实现大众共享,这对本已捉襟见肘的群众体育场地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而且普查结果显示,标准体育场地中篮球场地比例将近75%左右,体育场地结构不合理,功能较单一的场地数量过多,不利于社区群众健身运动多元化的开展。

2.2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的经费供给现状

表3社区开展体育活动的经费供给情况表(n=144)

项目

个数(个)

百分比(%)

排序

街道、居委会

企事业单位、工会

体育行政部门

自筹经费

体协组织

不清楚

16

5

3

108

7

11

3.47

2.08

75

4.86

2

4

1

调查显示(表3)益阳社区体育活动点经费70%以上是自筹经费的状态,说明目前健身群众正逐步摆脱“等、要、靠”的思想,形成了谁出钱谁受益的新体育消费观念。

街道居委会占11%,体协组织占4.86%,其它经费来源都非常少。

社区居委会用于社区体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的拨款、企业赞助,但经费非常有限。

很多社区居委会根本不开展社区体育工作,因此也就谈不上社区体育经费,能提供的也常常是给周边体育活动点提供一些必备品,如鼓、锣、放音机等工具。

益阳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建设的,将体育场地建设依法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当中,加大经费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用于群众体育的经费却很少,对某些确实需要的项目,需上报研究决定再给予,日常性的社区经费暂时是没有的。

在由政府举办的大型社区体育活动时,所需经费一般由体育行政部门包办买单,企事业单位积极赞助。

2.3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的人员供给现状

调查显示(表4):

被调查的益阳市社区体育活动点中,参与指导的人员年龄构成,男性为43.6%,女性为56.3%,男性人数低于女性,这可能与活动点健身人群女性多于男性有关。

从年龄分布上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较少,多为45岁以上,总比例达到50%左右,其中45到55岁的比例最多,达41.8%,说明在社区体育活动点进行体育指导的人员多以中老年人为主,这类人群多为即将面临退休或已退休,对体育活动产生浓厚的兴趣和热情,以满足延年益寿和休闲娱乐的需要,但中青年人数比例偏少,主要是由于学习和工作等的影响较大,反映出目前社区中青年体育发展的滞后性。

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为主,达到70%左右,大学学历占14.6%,说明社区体育活动点指导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高学历社会体育指导员由于自身对锻炼的生理机制及意义理解更为深刻,在讲解示范中也会表达得更清楚准确,这一点无疑有助于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参与体育活动的职业构成中,离退休人员比例最大占52.7%,其次是科研教育工作人员和政府公务人员分别为16.4%、11.0%,其它所占比例均很少。

离退休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与前面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表4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服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n=55)

项目

类别

人数(个)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名称

25岁以下

26-35岁

36-45岁

46-55岁

55以上

小学或以下

初中

高中

大学

研究生或以上

商业、服务人员

政府公务人员

科研教育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

其他

24

31

10

23

29

8

6

9

43.6

56.3

3.6

7.2

18.2

41.8

29.2

29.1

52.7

14.6

11.0

16.4

9.1

调查显示(表5、6):

在被调查的社区体育活动点中,获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的占49.1%。

其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人数没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仅占9.1%,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相对较多,分别占到25.5%和14.5%,都是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指标上看,益阳社区的指导人员指导等级普遍偏低,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指导率偏低,缺乏高级专业的体育指导人才,这主要是由于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个体的内在积极性,势必影响社区群众健身的质量和效果。

调查发现:

高一级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多为在职人员和“考证一族”的学生,很少进社区指导服务,而在社区指导服务的主力人员多为体育爱好者和离退休人员,指导等级较低或者根本没有等级。

没有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的占50.9%,其中,离退休人员占比例最高占(27.3%),以下依次为体育积极分子、体育干部及其它,承担起各类体育服务工作,为弥补体育指导人员的不足,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

综合(表5、6)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益阳市城区社区体育人员主要由中老年龄人群构成,并且过半的指导人员是没有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的。

表5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人员等级情况统计表(n=55)

国家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没有

14

28

25.5

14.5

50.9

表6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人员类别情况表(n=55)

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体育干部

体育积极分子

27

15

49.1

5.5

27.3

16.3

1.8

2.4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的技术指导时间供给现状

统计结果显示(表7):

体育指导人员每周指导次数以“5-6次”和“6次以上”的比例最大分别为32.8%和40%,其它所占比例都较少,说明当前的体育指导人员参与社区体育指导的次数较多,对群众健身是很有益的。

调查发现,社区中的体育指导人员大多本身就是体育活动点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对这项工作充满热情,有责任感,所以参与指导服务的次数较稳定。

体育指导人员的指导时段多集中在早晨和傍晚,主要根据健身群众的一般健身时间来选择和调整,说明大多体育指导人员的指导时段是合理的。

体育指导人员的指导时间以“1-2小时”的比例为多数,占56.3%。

其次是“30分钟-1小时”,占25.5%,根据人体生理特征及各种健身项目活动的强度,“1-2小时”活动时间的活动量较为适宜人体,从指标上看,指导时间基本能符合健身群众的指导时间需求。

表7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时间、次数及时段统计表(n=55)

每周指导次数

指导时段

指导时间

1-2次

3-4次

5-6次

6次以上

不确定

早上6-9点

中午1-2点

下午4-6点

晚上7-9点

其它

30分钟以内

30分钟-1小时

1-2小时

2-3小时

3小时以上

18

22

21

13

10.9

32.8

40.0

5.4

38.2

32.7

23.7

7.3

2.5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供给现状

表8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的项目统计表(n=55)

各种体操广播操

交际舞、体育舞蹈

气功、太极拳

足篮排等球类运动

羽毛球

乒乓球

游泳

地掷球、门球

17

25.4

30.9

统计结果显示(表8),社区的体育指导员经常指导的项目位于前三位的分别是:

交际舞、体育舞蹈30.9%,各种体操广播操占25.4%,气功、太极拳14.5%,其余依次为羽毛球(9.1%)、乒乓球(5.4%)、足篮排等球类运动(5.4%)、地掷球、门球(5.4%)、游泳(1.8%)和其它(1.8%)。

调查显示,益阳市社区有上百个群众体育晨晚练习点,大多以体操、舞蹈和气功类项目为主,这些项目汇体育、舞蹈、音乐于一体,以娱乐和健身为目的,难度适宜,易学易练,加上明快音乐伴奏,既自娱,又抒发情感,较受中老年健身人群的欢迎,并且项目本身对场地要求不高,一块场地,一个放映机,一位指导人员就可以进行练习,所以在社区体育中较易被群众接受。

表9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地点统计表(n=55)

居住地周边公共场所

附近学校场所

体育辅导站活动中心

企事业单位场所

商业性健身房(俱乐部、中心)

公园广场

12.7

统计结果显示(表9),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指导地点以公园广场和体育辅导站活动中心为多,分别占32.7%和18.2%,居住地周边公共场所和附近学校场所也是社会体育人员较常指导的地点,各达到14.5%和12.7%,指导场所往往集中反映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指导工作的形式和指导对象。

调查发现,公园广场、居住地周边公共场所和附近学校场所多集中在各个社区附近,指导人员的分别较合理,与传统的健身地点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体育辅导站活动中心的比例也不小,可能是由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形式还具有较强的计划经济特点,以行政或半行政的组织形式存在,他们中的不少人是经相关部门推荐进入活动中心。

表10社区体育活动点体育指导形式统计表(n=55)

街道居委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个人自发组织

12

21.8

统计结果显示(表10),社会体育人员指导形式主要为个人自发组织,占52.7%,其次是体协组织和街道居委会组织,分别占21.8%和14.5%,其它所占比例很小。

调查发现,当前社区体育活动点的体育方式主要以个人自发组织为主(其中大部分为无证的体育爱好者和离退休人员),他们参与体育工作大多取决于指导者自身的爱好和兴趣等因素。

说明体育工作的开展呈现一种个人、随性状态,组织较为薄弱,给工作的组织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体协组织和街道居委会组织人数也占一定比例,这些组织根据群众的健身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体育特色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其中人员绝大多数都具有国家认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了一定的质量保证,应积极发挥这些组织部门的协调整合的作用,将个人自发性的人群引入规范的体育管理服务机制中去。

综合(表8、9、10)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益阳市除了“体育辅导站点”和“体协”等组织中队体育人员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办法外,大部分体育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都是以一种个人性、松散的状态进行的,这种指导方式在社区实际服务过程中埋下了隐患,不利于社区体育工作的有效和稳定开展。

3益阳市社区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3.1体育场地供给不符合社区体育场地需求特点

通过分析发现,益阳市体育场地的供给不符合社区体育场地需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体育场地分布不符合社区体育场地就近方便的要求,各类体育场地分布主要包括三个系统:

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其他系统。

益阳市仅教育系统就达1183个,占了67.1%,普查统计中将企事业单位、厂矿、社区体育、宾馆饭店等各类不同的体育场地归属于其他系统,仅占31%。

面对庞大的群众体育需求,社区体育场地分布比例就显得严重不足。

第二个方面体育场地开放不符合社区体育场地公益性,低廉性的要求。

益阳市各类体育场地的向社会群众开放力度较小,普查结果显示:

无偿开放的(包括全天开放和部分开放)仅32%,68%的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或收取费用开放。

由于管理和教学上的需要,各类学校多采取了不开放和部分开放的办法,对社区群众参与健身带来了很多局限。

而社区群众参与健身多集中在公园广场、社区周边公共场所等公益或者低廉性的活动场所,选择在商业性健身房(俱乐部、中心)的社区居民只占7.2%,说明了收费型的体育场所的使用暂未在社区居民中普及。

3.2缺乏对日常性社区健身活动的经费供给

通过调查发现,“经费缺乏”成为了制约社区健身群众参与日常性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

问卷调查显示:

益阳市社区活动点开展体育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为自筹经费,占75%。

反映了当前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主要由健身群众自己买单。

另一部分经费来源主要是街道居、居委会,经费比较有限,能提供的也常常是为周边社区体育活动点提供一些必备品,如鼓、锣、放音机等日常性工具。

其他经费来源如体协组织,自愿捐助等时有时无,不能成为社区体育活动点的稳定经费来源。

由此可见,益阳市体育场地建设经费得到较好的保证,但缺乏对日常性社区健身活动经费的供给力度。

3.3体育服务供给偏离了社区体育服务的现实需求

体育服务供给脱离社区体育服务的现实需要,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社区体育服务的行业组织管理缺失。

社区体育服务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社区内进行体育服务没能形成行业管理和组织行为,这主要由于缺乏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专门管理机构。

第二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脱节。

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属于政府行为。

培训对象由行政指派,生源有相当部分是街道或居委的在职干部,有其固定工作。

另一类为高校行为,高校为帮助学生就业申请培训点,为在校学生提供考证需要。

从而出现了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多为在职人员和“考证一族”的学生的现状。

而不少热衷于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特长、真正在社区实际从事指导的人,却缺少获取信息的途径,无法参与到培训中。

这样的结果造成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中,中老年龄偏多年青人缺乏,指导能力弱;

技术指导型人员不足,有证书的人不指导,指导的人没证书;

有能力的不参与,能力差的勉强着上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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