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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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截止2009年7月31日,中心借款余额83290万元(其中商业银行贷款余额643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8990万元)。

实现了一级开发整理的突破、融资和资金运作上的突破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上的突破,实现了净地出让的目标。

截止目前已经储备4100余亩土地,规划储备3456.57亩。

(一)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创新工作思路

我市2001年成立土地收储中心后,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5年实现收益1.5亿元,为土地储备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我市发展,百平方公里和百万人口建设目标提出,对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心管理体制调整后,目的很明确,要求很明确,任务也很明确,那就是要求中心在经营城市土地上下功夫,在城市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

当时,我们感到肩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压力很大。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党组对中心的工作进行认真而细致的分析,首先是从思想、思路上着手,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上下功夫。

广泛开展调研活动。

先到省内第一方阵的合肥、芜湖、铜陵、马鞍山四市的国土局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学习考察,掌握情况,做到学有目标,干有方向。

然后又到山东的临沂、泰安等城市学习,把先进的经验学到家,借鉴运用。

再到北京、武汉等市考察,带着问题学。

其次是摸清底数。

在中心内部主要是摸清5年来的工作情况,土地收储情况,储备资金以及贷款情况等,可以说是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

第三是理清工作思路。

在广泛调研和摸准情况的基础上,党组在中心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集思广益,对中心工作提出了“五个服务”,“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即为城市建设服务;

为工业强市服务;

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服务;

为招商引资服务;

为增加财政收益服务。

要在地块综合开发上取得突破;

在组织拆迁和地块净地出让上取得突破;

在土地出让收入和净收益上取得突破。

可以说近年中心的工作是在这个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如果没有思想的解放,没有大胆的探索,没有大胆的实践,就不可能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也不可能较好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运作主体呈现“一个口子进出”的局面

我市于2001年9月成立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始了我市土地收购储备的尝试。

起初几年只收购改制企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国有划拨用地,储备土地仅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居住性质的经营性用地。

在2006年10月之前隶属于国土局。

2006年10月,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土地收储中心管理体制,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5人,现有工作人员20人,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收储一、二、三科、监察室、财务科),组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领导职数一正三副和纪检组长,成立了党组。

中心同时也作为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

这以后,中心开始新增建设用地的收储、出让土地的收购和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尝试储备土地的一级开发整理、发挥收储融资平台作用,并将市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纳入统一运作,按照土地储备实行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的原则,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纳入市区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供地。

目前在土地供应环节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使中心在经营城市土地和城市建设上有了更大舞台。

(三)运作方式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

我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在学习借鉴杭州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试行办法》和《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办法》也是参考杭州市的土地储备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分别于2001年、2003年颁布施行的。

随着《安徽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三部委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我市在总结前期土地储备实践的基础上对上述我市两办法进行了修改,以政府令的形式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

该办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市土地储备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我市土地储备的管理模式是:

市政府设立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土地储备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工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作为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承担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土地储备的运作环节是:

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通过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和土地征收等方式实施土地储备。

2007年元月份开始,中心对储备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管护和临时利用,待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后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供应土地。

2006-2008年期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收储土地总面积958.01公顷,开发整理土地87.91公顷。

(四)储备资金的来源主要通过融资完成

实施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机构的储备资金本应主要来源于财政。

由于我市财政体制的特殊性及财力有限,市财政注入的土地储备资金很少,开始时注册资金仅为4230.53万元。

从储备土地供应后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资金须有一个周期。

因此,在面临储备土地需要大量资金运作的情况下,我市土地储备运行之初主要依靠贷款作为运行资金,目前主要依靠下列途径来筹集资金和完成资金的运转:

一是发挥收储融资平台作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贷款(主要用土地证进行抵押贷款),储备土地出让后再还本付息;

二是通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吸纳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2007年至2009年共吸纳社会资本9.56亿元;

三是借助区、县财政资金先期垫付,并利用其特有的行政力量,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出让后再结算。

2006-2008年期间,共支付土地价款和拆迁补偿费13.8577亿元,土地收益基金4304.37万元。

(五)全面落实土地收储和一级开发整理制度,着力推进机制创新

我市自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以来,为优化土地配置资源,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从源头上防止土地出让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一直在努力健全土地统一的“收、储、供”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收购、收回土地。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家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土地储备办法》、《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土地收购储备的政策、程序和要求办事,规范操作,透明公开。

具体操作流程为:

土地所有权人对其土地提出收购或收回申请,中心根据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委托两家评估机构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取两家评估结果的平均值;

中心根据土地调查、收购费用测算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拟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方案,经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房地产、财政、监察等部门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参加的土地收储业务会审小组会审同意后,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不断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操作程序。

首先确定需要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地块;

其次是进行摸底测算、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再次是根据政府批准的方案发布土地一级整理招标、招商公告;

最后,根据招标、招商结果经过公开程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

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政府与土地受让人正式移交土地。

三是充分发挥土地收储业务会审小组的作用。

每宗地收购方案、地块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方案等都要经会审小组审核,从制度上规范土地收储行为,确保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运行绩效评析

土地储备的实践过程,即是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过程。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是土地供应方式的变革和土地供应制度的完善,是土地制度改革深化的必然趋势。

实施土地储备有利于政府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提高土地利用率;

有利于规范土地交易市场,避免“暗箱操作”,使土地市场在公正、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有序发展;

有利于杜绝土地非法炒卖和私下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有利于加快企业改制,促进企业改制的前期方案落实。

我市经过八年的努力和实践,土地储备的基本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土地储备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城市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我市土地储备制度运行的成效

一是增强了市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政府可以通过土地的收购、收回和征收等手段,掌握一定数量的实物土地,牢牢把握土地出让的主动权,从而能根据我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及市场的需求,有计划地适时适量供应土地,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逐步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土地一级市场。

二是促进了我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储备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收购、收回、置换等方式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空闲土地,企业因破产、撤消、搬迁腾出的土地,旧城改造的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和利用,使许多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得以重新焕发生机。

并通过征收方式,把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与有计划地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相结合,协调二者的矛盾,有利于改变过去过度依赖征收农业用地、粗放式用地模式,从而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加快了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和退城进园工作。

企事业改革改制以及破产的过程中,迫切需要盘活企事业的存量土地资产。

通过土地储备,一方面可以根据城市发展和企事业改革的需要做出统一计划和整体安排,在土地收购储备体系中进行土地和资金平衡,为企事业改制提供资金,加大了对企事业改制和摆脱困境的支持力度,保证了企业退城进郊、退城进园;

另一方面,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统一进行规范操作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土地补偿费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是保证了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

过去由于土地分散在各企业单位手中,企业自行招商、存量土地分散进入市场,市政府缺乏有效的机制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土地开发的散、乱、差状况长期困扰着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以后,由于掌握了城市土地的收购权和供应权,市政府可以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确定收购和出让的地块及其范围、数量,集中统一进行前期开发和整理,从而避免了过去由开发商自行择

地、自行洽谈、自行开发的“吃肉剩骨”的现象发生,使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五是增加了政府的土地收益。

鉴于土地的稀缺和不可再生性,城市土地的增值是一种趋势。

通过运行土地储备制度、控紧土地一级市场的供地“闸门”,市政府一方面能够将因公共投入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收回,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可以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增加土地的价值,达到“以地聚财、以地生财”的目的。

六是推动了旧城区改造和“净地”出让。

社会进步发展,城市改造是永恒的主题。

但城市房屋的拆迁一直是个难题,能否实行“净地”出让就成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土地一级市场秩序的一个前提。

实践证明,通过建立政府土地储备机制来推动旧城改造,是一项新的选择和举措。

我市肉联厂及周边地块的改造、大观西城改造即是一例。

由土地储备机构(或委托各辖区政府)主导和负责城市大规模的旧城区改造,统一实施动拆迁,解决“硬骨头”问题,居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和适当的安置,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

“净地”出让也可免去开发商的后顾之忧,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

(二)我市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储备机制运作过程中部门间协同功能发挥不够。

城市的土地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支持。

虽有储备办法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但储备办法在国家层面上仅是一个部门规章,各方面法律法规有待修改和完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部门间相互抵触、推诿、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下等,其结果是延长了土地储备时间,增加了土地储备成本。

二是土地储备资金的融资渠道窄、困难多、风险大。

土地储备过程是土地流转的过程,也是资金循环的过程。

我市土地储备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和吸纳社会民间资本。

贷款存在授信额度影响、政策影响、利率风险、本息偿还风险和土地价格变动风险等,且负债筹资会导致政府的土地收益下降,负债经营也使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存在巨大的压力;

吸纳社会民间资本没有法律支持,仍是探索、摸索阶段。

三是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缺少实施办法规范操作。

无论是征收的集体土地,还是进行市内旧城区改造、土地成片开发,都存在着因地上有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而需要实施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等(即土地的一级开发)。

作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力量有限,无法承担所有地块的前期开发,现在各区、各开发区、各指挥部及市直属部分公司等都在进行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但操作方法不统一、管理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直接影响了我市土地一级开发的进展。

四是一级开发整理工作中拆迁难度较大。

2007年国土资源部提出改变原有毛地出让,实行净地出让。

我市自2007年1月起已全部实行

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也都强调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是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因此,我市土地储备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应始终紧扣我市的发展主题,从如何增强市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我市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来做文章,做大做强我市的土地储备工作,为实现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各项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发展战略,树立以土地经营城市的理念,对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良性发展。

二是坚持“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的原则。

实现市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完全垄断,建立规范高效的土地市场运营体系,规范管理体制,统一运作,真正做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三是坚持紧扣“调控”的职能定位。

把“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作为土地储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城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四是坚持完善土地储备交易运行机制。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城市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把土地资产运营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广大用地者“用地找市场、交易进市场”的良好氛围。

五是坚持依法实施土地储备。

由于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产权制度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一项新制度,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完备,为了规范土地储备制度实施,调节各方利益冲突,须加紧土地储备制度相关配套政策的制订、细化和完善,为土地储备提供法律或政策保障。

六是坚持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

拓宽土地储备资金融资渠道,使土地储备机构融资从单一的银行贷款向实物、权益置换方式拓宽,减少资金的实际投入、降低土地储备成本,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以分散风险。

七是坚持探索并出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意见或办法。

现在一级土地开发整理还属于起步阶段,国家有一些宏观性的政策,但是到地市一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没有相关的实施办法,需要政府根据近年来的经验,及时制定一级开发整理的实施办法,从法律法规层面给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进行明确,对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细分,对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利润率进行确定,保障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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