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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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凸台树脂13
5.1原材料13
5.2 凸台树脂施工13
6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砂浆14
6.1原材料14
6.2充填层施工15
1 总则
1.0.1为加强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的验收。
其它铁路工程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3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1.0.4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检验试验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1.0.5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方法,取得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和凸台树脂用灌注袋暂行技术条件》和《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凸形挡台填充聚氨酯树脂(CPU)暂行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的规定,质量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格。
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工程应建立试验检测机构,并具备相应资质。
1.0.6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合理排放废弃物。
1.0.7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应积极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装备、工艺、材料和方法。
所采用的搅拌、灌注设备应满足相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1.0.8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1.0.9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长期保存。
其他资料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1.0.10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当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1.0.11参加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及验收的各方技术、质量、监理和管理人员等,应经过本实施细则的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2本实施细则应与现行的《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等标准配套使用。
1.0.13客运专线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4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5见证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见证检验、见证检测、见证试验等。
2.0.6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7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8旁站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0.9工序
工程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10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1主控项目
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2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3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4计数检验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15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16型式检验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作的检验。
2.0.17充填层
轨道板与混凝土底座或支承层之间的砂浆层(包括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层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层),凸形挡台与轨道板间的树脂层。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3.1.2客运专线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⑴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按批次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⑵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⑶在下列任意情况下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①首批原材料进场时;
②配合比选定时;
③选用新材料时;
④配合比、工艺改变时;
⑤每施工5000m3充填层砂浆时(不足时按一批计算)。
型式型检验内容包括:
相关技术条件要求的原材料性能、充填层砂浆或凸台树脂性能。
只有型式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充填层施工。
⑷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充填层施工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相关专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⑵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
⑶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合格;
⑷砂浆、树脂、灌注袋型式检验、过程检验合格。
3.1.4充填层验收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参加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各种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⑵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⑶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2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3.2.1充填层作为板式无砟轨道分部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3.2.2原材料检验批的划分应按批执行。
3.2.3现场施工检验批按施工段划分,并应在该检验批完工后及时验收。
施工段是指一个班次或作业循环长度,检验批长度均按单线计算。
3.3施工质量验收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如下内容:
⑴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①原材料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样检验规则执行;
②充填层砂浆和凸台树脂的检验应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样检验规则执行;
⑵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⑴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当对某施工段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因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机构进行揭板验证。
3.4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附表1填写记录。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按附表2填写记录。
4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砂浆
4.1原材料
主控项目
4.1.1乳化沥青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抽检项目:
温度、颗粒极性、恩氏粘度、残留物含量、水泥混合性、筛上剩余量。
抽检数量: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乳化沥青,每2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抽检方法:
施工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抽样试验检验;
监理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1.2水泥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铁建设[2008]74号)的要求。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每500t为一批,袋装每2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
4.1.3细骨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抽检项目:
最大粒径、细度模数、吸水率、含水率、含泥量。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4.1.4干料及其生产原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最大粒径、颗粒级配。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干料,每5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同时检查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4.1.5聚合物乳液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密度、不挥发物、水泥混合性。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聚合物(P)乳液,每5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4.1.6拌制用水的质量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6条的规定。
4.1.7铝粉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每批。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1.8膨胀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4.1.9消泡剂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4.1.10引气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4.1.11减水剂性能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要求。
减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差。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检验一次,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抽样检验;
4.1.12灌注袋的质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和凸台树脂用灌注袋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单位面积质量。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灌注袋每1000个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4.2充填层施工
4.2.1充填层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同一基本配合比。
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4.2.2灌注前,应对充填层砂浆的流动度、温度、含气量进行检测,其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首罐、每十罐一次。
监理单位旁站。
4.2.3灌注时,应制作试件检查砂浆泛浆率、膨胀率、分离度、抗压强度,其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每工作班至少检验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一般项目
4.2.4充填层施工灌注前对灌注厚度进行检查,不应小于40mm,不宜超过100mm。
每块板。
施工单位尺量。
4.2.5充填层应灌注饱满,灌注袋U型边切线与轨道板边平齐,误差不超过±
10mm,轨道板边缘与充填层间隙最大深度不超出50mm。
每块板均布6个检测点。
施工单位用厚度1mm的钢板尺量测。
4.2.6灌注袋口切除后应密封。
施工单位观察。
4.2.7充填层砂浆应外观完整、无损伤。
施工单位目测。
4.2.8砂浆搅拌车的拌合记录数据符合施工配合比及拌合误差要求。
每罐。
检查方法:
施工单位检查;
5CRTSI型板式无砟轨道凸台树脂
5.1原材料
5.1.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凸台树脂A、B组分材料和灌注袋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1.2灌注袋的质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和凸台树脂用灌注袋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灌注袋每1000个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5.2 凸台树脂施工
主控项目
5.2.1树脂混合液的黏度、可使用时间和浇铸体的外观质量、硬度、弹性系数、剪切强度、粘结强度、耐热老化性应符合设计及《客运专线铁路CRTSⅠ型板式无砟轨道凸形挡台填充聚氨酯树脂(CPU)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时,按一批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施工单位委托检验;
5.2.2树脂充填层顶面应低于轨道板顶面5~10mm。
每凸台。
5.2.3树脂的灌注温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温度计测量。
5.2.4凸台与轨道板间距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6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充填层砂浆
6.1原材料
主控项目
6.1.1乳化沥青及其生产原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温度、颗粒极性、残留物含量、水泥适应性、筛上剩余量。
6.1.2干料及其生产原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颗粒级配、膨胀率、扩展度、强度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干料,每5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6.1.3拌制用水的质量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6条的规定。
6.1.4消泡剂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全部检查。
6.1.5减水剂性能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6.2充填层施工
6.2.1施工前,应对充填层砂浆进行型式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同一配合比。
6.2.2灌注前,应对充填层砂浆的流动度、扩展度、温度、含气量、单位容积质量进行检测,其检验结果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6.2.3施工时,应制作试件检查砂浆膨胀率、分离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检验结果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水泥乳化沥青砂浆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的要求。
施工单位每工班检验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6.2.4充填层砂浆灌注时,灌注孔、观察孔砂浆表面高度应高于轨道板的底面高度,不得回落到轨道板底面最高处以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目测。
一般项目
6.2.5充填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小于20mm,不宜超过40mm。
6.2.6封边砂浆不得侵入板底,拆除封边砂浆时不得损伤充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