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872860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89.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8页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8页
亲,该文档总共6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6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3低压设计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2.0.10工频接地电阻powerfrequencyground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0.11冲击接地电阻shockground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0.12电气连接electricconnect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

2.0.13带电部分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0.14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conductive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2.0.15触电(电击)electric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0.16直接接触directcontact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0.17间接接触indiretcontact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2.0.18隔离变压器isolatingtransformer

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电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0.19双重电源DuplicateSupply

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2.0.20应急电源ElectricSourceforSafetyServices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2.0.21备用电源Stand-byelectricsource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2.0.22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Generation

分布式电源主要是指布置在电力负荷附近,能源利用效率高并与环境兼容,可提供电、热(冷)的发电装置,如微型燃气轮机、太阳能光伏发电、燃料电池、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等。

2.0.23基本无功功率BasicReactivePower

当用电设备投入运行时所需的最小无功功率。

如该用电设备有空载运行的可能,则基本无功功率即为其空载无功功率。

如其最小运行方式为轻负荷运行,则基本无功功率为在此轻负荷情况下的无功功率。

2.0.24隔离电器Isolator

在执行工作、维修、故障测定或更换设备之前,为人提供安全的电器设备。

2.0.25TN系统TNSystem

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

根据中性导体(N)和保护导体(PE)的配置方式(根据其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TN系统可分为如下三类:

1TN-C系统整个系统的N、PE线是合一的;

2TN-C-S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线路的N、PE线是合一的;

3TN-S系统整个系统的N、PE线是分开的。

注释;

(TN系统即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源中性点直接电气连接的系统。

2.0.26TT系统TTSystem

TT系统就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也直接接地的系统。

 

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与电力系统接地点无关的接地极。

2.0.27IT系统ITSystem

电力系统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接地线与接地极连接。

注释:

IT系统就是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系统。

3供配电系统

3.1对供电电源要求

3.1.1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10)

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一级负荷容量较大或有10kV用电设备时,应采用两路10kV或35kV电源。

如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电力系统或临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

如一级负荷仅为照明或电信负荷时,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或EPS作为备用电源。

2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户宜设置自备电源: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4.0.1)

1需要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的条件时。

2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3有常年稳定余热、压差、废弃物可供发电,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时。

4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电源经济合理时。

5有设置分布式电源的条件,能源利用效率高、经济合理时。

3.1.3各级负荷的备用电源设置可根据用电需要确定,备用电源必须与应急电源隔离。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3.0.8)

3.1.4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12;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3.0.4)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不间断电源UPS或EPS。

3.1.5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可分别选择下列应急电源: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12;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3.0.5)

1快速自动起动的应急发电机组,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内的供电。

2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适用于允许中断时间为1.5s以内的供电。

3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适用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

3.1.6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4.0.2)

3.1.7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

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

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13)

3.1.8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14)

3.2主接线

3.2.1接线方式(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2.1)

配电所、变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

当供电连续性要求很高时,高压母线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连接。

3.2.2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可采用TN系统、TT系统和IT系统。

宜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或TN-CS系统。

3.2.3专用电源进线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2.2)

配电所专用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当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且出线回路少无须带负荷操作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4进线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3)

从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当分配电所带负荷操作或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有要求时,应采用断路器。

3.2.5非专用电源进线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4)

配电所的10KV或6KV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

3.2.6母线分段处(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5)

10KV或6KV母线的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当不需要带负荷操作且无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时,可装设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7联络线(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6)

两配电所之间的联络线,应在供电侧的配电所装设断路器,另侧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

当两侧的供电可能性相同时,应在两侧均装设断路器。

3.2.8出线(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7)

配电所的引出线宜设断路器。

当满足继电保护和操作要求时,可装设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3.2.9(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8)

向频繁操作的高压用电设备供电的出线开关兼做操作开关时,应采用频繁操作的断路器。

3.2.10(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9)

10KV或6KV固定式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架空出线回路或有反馈可能的电缆出线回路中,应装设线路隔离开关。

3.2.11(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0)

采用10KV或6KV熔断器负荷开关固定式配电装置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3.2.12(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1)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配电所、变电所架空线、出线上的避雷器回路中,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3.2.13进线(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2)

由地区电网供电的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供计费用的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

3.2.14一次侧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3)

变压器一次侧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或跌落式熔断器。

二、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

当变压器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设开关。

3.2.15二次侧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4)

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6KV或3KV的总开关,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当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断路器:

一、出线回路较多;

二、有并列运行要求;

三、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要求。

3.2.16低压侧开关(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5)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3.2.17(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3.16)

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的两侧,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

4变配电所

4.1一般规定

4.1.1型式规定(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变电所的型式应根据用电负荷的状况和周围环境情况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负荷较大的车间和站房,宜设附设变电所或半露天变电所。

二、负荷较大的多跨厂房,负荷中心在厂房的中部且环境许可时,宜设车间内变电所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

三、高层或大型民用建筑内,宜设室内变电所或组合式成套变电站。

4.1.2位置规定

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周围环境干燥和无剧烈震动的场所,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1.3布置

配电设备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4.1.4室内管道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

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

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做等电位联结。

配电屏的上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

4.2变配电所的布置

4.2.1(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带可燃性油的高压配电装置,宜装设在单独的高压配电室内,当高压开关柜的数量为6台及以下时,可与低压配电屏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4.2.2(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寝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具有符合IP3X的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寝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注:

IP3X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大于7.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4.2.3(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室内变电所的每台油量为100kg及以上的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

4.2.1有人值班的配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6.1.4.5)。

当低压配电室兼作值班室时,低压配电室面积应适当增大。

(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

变电所宜单层布置。

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在底层。

设于二层的配电室应设搬运设备的通道、平台和孔洞。

4.2.4(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高低压配电室内宜留有适当数量配电装置的备用位置。

4.2.1室内防护(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室内门、窗关闭应密合;

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3X级。

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4.2.2配电所宜设辅助生产用房(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4.3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4.3.1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1条表4.2.1的规定。

4.3.2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且两者有一侧柜有裸露的母线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当高压开关柜和低压配电屏的顶面封闭外壳防护等级符合IP2X级时两者可靠近布置。

4.3.3(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高压配电装置的柜顶为裸母线分段时,两段母线分段处宜装设绝缘隔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4.3.4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不低于1.7m高的固定围栏(墙)。

变压器外廓与围栏(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4.3.5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防火净距不应小于5m,若小于5m时,应设防火墙。

防火墙应高出油枕顶部,且墙两端应大于挡油设施各0.5m。

4.3.6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4条表4.2.4的规定。

4.3.7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拦,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

40mm。

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拦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4.3.8安全规定(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4.3.9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7条表4.2.7的规定。

4.3.10当电源从柜(屏)后进线且需在柜(屏)正背后墙上另设隔离开关及其手动操作机构时,柜(屏)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当柜(屏)背面的防护等级为IP2X时,可减少为1.3m。

4.3.11通道规定(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当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2X级时,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2.5条表4.2.5的规定。

4.3.12防护动物等(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

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3.13防火(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同一配电室内相邻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相邻的两端母线之间应采取防火措施

4.3.14安全保护(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

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的IPXXB级或IP2X级的遮拦或外护物,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4.3.15电缆要求(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由同一配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

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路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该电缆沟内的两路电缆应采用阻燃性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两侧的支架上。

5导体选择和线路敷设

5.1导体选择

5.1.1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5.1.2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2导体应满足线路保护的要求;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线路电压损伤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5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固定敷设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根据敷设方式、绝缘子支持点间距和导体材料按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2.2条表3.2.2的规定确定。

6用于负荷长期稳定的电缆,经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合理时,可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体截面,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5.1.3导体的负荷电流在正常持续运行中产生的温度,不应使绝缘的温度超过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2.3条表3.2.3的规定。

5.1.4绝缘导体和无铠装电缆的载流量以及载流量的校正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23节:

布线系统载流量》GB/T16895.15的有关规定确定。

铠装电缆的载流量以及载流量的校正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确定。

5.1.5绝缘导体或电缆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按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2.5条表3.2.5的规定。

5.1.6当电缆沿敷设路径中各场所的散热条件不相同时,电缆的散热条件应按最不利的场所确定。

5.1.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线路,中性线导体的截面应与相线导体的截面相同:

1单相两线制线路;

2铜相导体截面小于等于16mm2或铝相导体截面小于等于25mm2的三相四线线路。

5.1.8符合下列条件的线路,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

1铜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2或铝相导体截面大于25mm2;

2铜中性导体截面大于等于16mm2或铝中性导体截面大于等于25mm2;

3在正常工作时,包括谐波电流在内的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小于等于中性导体的允许载流量;

4中性导体已进行了过电流保护。

5.1.9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存在谐波电流时,计算中性导体的电流应计入谐波电流的效应。

当中性导体电流大于相导体电流时,电缆相导体截面应按中性导体电流选择。

当三相平衡系统中存在谐波电流,4芯或5芯电缆内中性导体与相导体材料相同和截面相等时,电缆载流量的降低系数应按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2.9条表3.2.9的规定确定。

5.1.10在配电线路中固定敷设的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2,铝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5.1.11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按预期出现的最高电压进行绝缘。

5.1.12当从电气系统的某一点起,由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改变为单独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应分别设置单独的端子或母线;

2)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首先接到为保护导体设置的端子或母线上;

3)中性导体不用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