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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医院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改扩建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备案号:

建设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建宁(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进红(盖章)

2016年4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3

前附表3

投标须知9

第二章现场条件、技术规范、技术要求26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一分册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2

第四章投标文件第二分册技术标部分格式36

第五章投标文件第三分册商务标部分格式38

第六章评标办法48

第七章合同格式57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改扩建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

和平区鞍山道123号,四平西道院区(东院)现址范围内

质量标准: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改扩建工程,本标段投资额289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27055平方米,包括:

拟拆除第一住院楼原有三层附属教室852平方米,增加外挂电梯和局部连廊2200平方米,改造外檐及屋面防水处理。

改扩建后第一住院楼建筑面积达27055平方米。

最大单体面积25707平方米,最高层数14层,最大单跨跨度9米,最高高度54米,无地下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立项中设计、施工、采购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

招标内容包括:

本项目立项中的全部屋面工程、外檐翻新工程、拆除工程、连廊工程、裙房外廊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全部专业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

2

1.1

合同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

3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额为2896万元。

4

3.2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5

8.1

8.2

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12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等。

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

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以后发生不再调整。

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建筑[2011]1382号文件,以后发生不再调整。

人工费:

参照建筑[2011]249号文件,随每季度发布的调整系数结算时按实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应按照“津建筑[2012]1142号文件”执行,此费用单款单列,计入总价中。

根据建材[2009]371号和建材[2009]318号,预拌砂浆应在商务标中单列,计入总价参与竞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概算包干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6

11.1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7

12.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万元人民币

8

13.1

13.3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点: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底商)

联系人:

冯兆艳

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投标预备会:

踏堪现场时间:

自行踏勘

9

14.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投标文件CD-R光盘3套)。

评标分两阶段评审,投标文件电子版须分别编制、密封。

投标文件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两部分的电子版(以上两部分内容刻录在一张光盘上,3份,采用WORD文档格式编制)密封在技术标正本中,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商务标内容刻录在一张光盘上,3份,采用《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12》软件编制)密封在商务标正本中。

电子标书须执行30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采用CD-R光盘的电子文件,商务标电子文件需采用《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12》编制的CD-R光盘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CD-R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投标文件打印书稿一致,电子文件应包括打印书稿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内容为准。

电子标书编制格式执行建筑【2010】539号文件,文字部分使用word2003格式编制为只读文件,图表部分采用jpg文件格式编制(不可修改)。

投标文件提供一套书面正本(包含所有内容)。

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可以正常读取。

评标时,如出现电子标书无法读取的,则以投标单位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评标依据。

并保留要求投标单位另行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的权利。

因无法评审,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光盘标识为:

1、所有投标光盘均需在正面粘贴光盘贴,并在光盘贴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备案号和投标单位全称。

光盘贴上可不加盖公章。

2、光盘贴分别为技术标&资信标光盘贴和商务标光盘贴,使用时注意保持光盘内容与光盘贴类型一致。

10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设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开标室

11

16.1

投标时间:

2016年5月20日上午9:

00~9:

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设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开标室

12

18.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0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设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开标室

13评标办法: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单列否决性条款:

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

一、开标阶段: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有效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的。

二、资格后审阶段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在有效期内。

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备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资格。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项目部人员

本标段人员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设计主持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名,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结构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一名,提供注册结构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进津备案手续

外地设计单位还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

投标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开标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备查。

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三、初步评审阶段与详细评审阶段

初步审查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3.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且没按要求提供新的补充证明;(本项目不适用)

3.4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

3.6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3.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

3.8投标人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或参加投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3.9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3.10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1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1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13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投标文件中的;

3.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3.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制定的报价最高限额的;

3.20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3.21商务标初步评审阶段,投标人投标报价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

3.22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3.2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联合令[2003(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2010年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已到招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请领到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资料,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并遵守我单位对该项工程提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的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说明以及招标要求进行投标。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在有效期内。

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备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资格。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

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项目部人员

本标段人员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设计主持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名,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结构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一名,提供注册结构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进津备案手续

外地设计单位还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

投标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开标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备查。

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3.2投标单位一经中标,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IC卡和其余项目部成员证件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锁定,待完工时解锁。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现场条件、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一分册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第二分册技术标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第三分册商务标部分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七章合同格式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协议、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资格证书、履约与投标、辅助资料和图纸。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对其不清或疑义者需要澄清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解答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同时,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招标人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7.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同时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任何口头解答和未经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书面修正、补充和解答等均属无效。

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5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设计报价及施工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8.1.1设计报价为总价合同

a.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用;

b.施工期间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

c.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d、依据299号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参考国家发给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8.1.2工程报价采用方案概算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满足招标人要求,自行设计方案图计算工程量并报价,该工程量应为完成图纸中所有工作的总工程量。

招标人提出的需求未在工程量中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图纸中包含但未在工程量中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工程总价一次包死,投标单位在计算单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有主要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等级。

若中标方所提供的主材质量品牌与使用功能有细微偏差,建设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按使用要求进行变更。

经洽商变更后,双方结算时以签证为准。

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自行设计的方案图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概算中填写工程量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概算的其它工程项目单价和合价中。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以专业设计的角度对招标人资料中的错误、不足以及可进一步优化的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2投标价格其他说明

8.2.1投标报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渣土费及代清代扫费、环境影响、地下水排放费、排污费等。

8.2.2施工用水、用电要挂表计量,按月交纳费用,超出国家规定的用水量标准应按国家规定收取。

8.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8.4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对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

投标人须根据工程所在地域和环境对文明施工措施充分考虑并作相应报价,确保工地文明施工达标。

必须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施工)费的使用,应做到专款专用,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投入,不可挪用、挤占,确保工地达标。

8.5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文的规定,现场不允许搅拌混凝土,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此项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建材[2009]371号文)的规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此项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管理,明确责任归属:

总包单位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竣工验收、资料管理、垂直运输的提供,且有责任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并负责协调各个分包的关系,负责各个分包合同的管理。

8.6根据建材【2009】371号和建材【2009】318号,预拌砂浆在商务标中单列,计入总价参与竞价。

8.7合同期内人工费按投标当月计取,不再调整人工费。

8.8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应按照“津建筑[2012]1142号文件”执行,此费用单款单列,计入总价中,但不参与竞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每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如有标段,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

第一分册: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中内容进行编制。

此部分需提供纸质书面文件及与纸质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光盘。

第二分册: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中内容进行编制。

此部分需提供纸质书面文件及与纸质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光盘。

第三分册:

商务标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中内容进行编制。

此部分需提供纸质书面文件(商务标包含的所有内容)及与纸质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

注:

电子标书文字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使用word格式编制为只读文件(不可修改),并复制在一张光盘中。

商务标使用VER2012软件格式编制,并复制在一张光盘中。

  电子文件应包括书面文件的内容。

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10.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四、五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0.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2012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

评标时,如出现电子标书无法读取的,则以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评标依据。

并保留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的权利。

因无法评审,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取得收据后将收据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2.2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汇寄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单位名称: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底商

邮编:

300101

开户银行:

天津银行华丰支行

账号: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它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2.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6如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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