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测绘赛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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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

赛项名称:

测绘

赛项组别:

中职组□高职组√

专业大类:

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

申报日期:

2016年9月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项目方案

一、赛项名称

1.赛项名称:

测绘

分项内容:

二等水准测量、1:

500数字测图。

2.压题彩照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图片

1:

500数字测图竞赛图片

3.赛项归属产业类型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赛项归属专业大类

赛项归属: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代码:

520000。

专业名称: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代码:

520301。

二、赛项申报专家组

申报团队由10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组成。

其中,来自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专家7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企业的专家3名。

具体名单见表1。

表1赛项申报专家组名单

姓名

单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年龄

手机

邮箱

邹自力

东华理工大学

长江学院

测绘工程

院长/

教授

53

翟翊

解放军信息

工程大学

测绘工程

教授

61

赵文亮

昆明冶金高等

专科学校

测绘工程

副校长

/教授

52

李生平

河南城建学院

大地

测量

教授

60

曾晨曦

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测绘工程

处长/

高工

39

刘继元

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测绘工程

副局长/高工

59

张凤录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大地测量

教授级高工

51

李长青

北京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

测绘工程

教授

52

程效军

同济大学

测绘工程

教授

52

陈琳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测绘工程

教授

51

三、赛项目的

1.检验实践教学效果,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培养学生的外业数据采集以及内业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2.引导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专业建设,积极探索培养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途径和方法。

3.为全国开设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提供一个交流教学成果与经验的平台。

4.检查学生对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各参赛院校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适应实践需求的应变能力。

5.以技能竞赛为平台,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实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创新“双证书”制度。

6.检验和培养学生养成认真细致的业务作风、团队协作的优秀品质、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

7.促进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类相关岗位的了解,提升高职高专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的社会认可度。

四、赛项设计原则

1.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现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检验学生职业道德养成和适应就业需要的专业技能的具备情况。

2.将实际生产的核心内容提炼加工,以学生就业上岗的职业技能为核心,将测绘行业生产作业中使用的新设备、新方法引入竞赛,引导学生提高实践作业能力。

3.联合国家测绘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主管部门、知名测绘装备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装备保障。

4.坚持个人能力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在展示个人风采的同时,突出职业道德与团结协作精神。

5.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赛原则,注重结合生产实际、注重考核实效、强化质量水平。

五、赛项方案的特色与创新点

1.竞赛项目针对性强,是从事测绘工作必备的基本技能。

2.赛项使用的全站仪、电子水准仪和GNSS卫星定位仪是当前测绘生产外业数据采集的主流先进设备。

3.竞赛项目以促进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目的。

4.依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结合技能竞赛开展工程测量员(三级/高级技能)职业技能鉴定,创新“双证书”制度。

5.邀请相关院校高职院校留学生组队参赛,扩大赛项的国际影响力。

六、竞赛内容简介(须附英文对照简介)

1.赛项名称:

测绘。

2.分项内容:

二等水准测量和1:

500数字测图。

内容包括:

(1)二等水准测量:

完成闭合或附合路线的观测、记录、计算和成果整理,提交合格成果。

(2)1:

500数字测图:

按照测图要求,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编辑成图工作,提交DWG格式数字地形图。

3.组队要求:

每队限报4名选手(其中队长1名),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4.竞赛地点:

待定。

5.竞赛时间:

2017年5月。

英文对照简介

1.Competition:

surveyingandmapping.

2.Thethreecompetitioneventsare:

secondarylevelsurvey,firstleveltraversesurveyand1:

500digitalmapping.

Theseincludes:

(1)Secondarylevelsurvey:

observing,recordingandcalculatingclosedleveling;processingandsubmittingtheachievement.

(2)1:

500digitalmapping:

acquisitingfielddataandeditinggraphicsaswellassubmittingdigitalmapsintheDWGformatonascaleof1:

500.

3.Requirementsofteaming:

fourcontestants(includingateamleader)andatmosttwoinstructorsforeachteam.

4.Venue:

undetermined.

5.Time:

May,2017.

七、竞赛方式

1.本次竞赛项目分为:

二等水准测量和1:

500数字测图。

2.本赛项为团体赛,竞赛规模不超过80个代表队。

凡开设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均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选拔推荐参赛队伍;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每个院校只能有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支队伍必须参加全部2项比赛。

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和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5月1日为准)。

已经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本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赛。

参赛选手报名需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统一进行。

3.高职院校留学生可申请组队参赛,但每所高职院校限报1个队。

4.凡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比赛任务,取得合格成果,且个人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工程测量员(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5.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可以在观摩区观摩,但不得进入赛场。

6.各队参加比赛的出场顺序、路线和场地均由赛项执委会现场组织抽签决定。

参赛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竞赛相关活动,并自觉接受裁判的检查监督。

7.比赛期间允许观众在赛场警戒线外的规定区域内现场观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八、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1.竞赛时间:

2017年5月

全部参赛队通过抽签分为A、B、C、D四个大组,具体安排见表2。

表2竞赛时间安排表

时间

A组

B组

C组

D组

第一天上午

1:

500数字测图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第一天下午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1:

500数字测图

第二天上午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1:

500数字测图

轮空

第二天下午

轮空

1:

500数字测图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2.竞赛流程

(1)成立赛项执委会:

由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筹建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测绘赛项执委会。

(2)成立赛项专家组:

赛项执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赛项专家组。

赛项专家组负责大赛项目技术方案的设计,拟定比赛技术文件和比赛规则,拟定评分标准,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及评分。

(3)成立裁判组:

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测绘赛项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裁判组负责测绘赛项的裁判工作,实施裁判长负责制。

(4)成立仲裁组:

由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和行业资深专家担任仲裁员,负责赛项组织实施过程中所发生争议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5)成立理论知识考试组:

赛项执委会指定专家负责理论知识考试的命题、组卷、监考和成绩评定。

(6)选定赛区和赛项承办校: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助教育部开展赛区和赛项承办校的遴选工作,并指导赛项承办校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7)报名参赛:

赛项执委会根据制定的赛项规程和工作方案,宣传、吸引相关职业院校组队报名参赛。

(8)冠名与赞助:

赛项执委会动员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测绘装备供应商开展赞助合作,通过总冠名或分项冠名等方式筹措经费。

(9)组织实施比赛:

裁判组负责赛项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比赛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由仲裁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10)参赛成绩公示:

比赛成绩张榜公示。

(11)表彰奖励:

采用奖状、奖品等形式对成绩优秀的参赛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九、竞赛试题

本赛项竞赛试题公开,随赛项规程同步发布。

公开试题中的点号和数据均为样例,竞赛时各队试题所涉及的点号和原始数据由抽签确定。

公开试题如下:

1.二等水准测量竞赛试题(样例)

如图1所示闭合水准路线,已知A01点高程为69.803m,测算B04、C01和D03点的高程,测算要求按竞赛细则。

D03

C01

B04

A01

图1二等水准测量竞赛路线示意图

上交成果: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包括观测手簿、高程误差配赋表和高程点成果表。

说明:

参赛队现场抽签点位,组成水准路线。

2.1:

500数字测图竞赛试题(样例)

数字测图赛场需待赛区和赛项承办校确定后,方可由赛项专家组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选定,拟选择地形、地貌、地物相对齐全且难度适中的场地作为数字测图的赛场。

数字测图拟采取GNSS卫星定位仪与全站仪相结合使用的方式,完成赛项执委会指定区域的1:

500数字地图的数据采集和编辑成图。

测图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赛项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队提供三个互不通视的控制点。

上交成果:

数据采集的原始文件、野外数据采集草图和dwg格式的地形图文件。

说明:

参赛队现场抽签已知点组和绘图计算机编号。

场地的具体情况根据承办校院情况决定。

十、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评分细则

1.制定原则

以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为标准,结合测绘行业生产一线工作实际,总结往届竞赛筹办工作经验,科学制订评分方法和评分细则。

2.评分方法

(1)凡因超限、超时或其它违规原因被定性为二类成果的,均不参加评奖。

(2)未能完成竞赛的,均不参加评奖。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且成果符合要求者按竞赛评分成绩确定名次。

竞赛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成果质量两个方面计算,采用百分制。

其中成果质量总分70分,按实施细则的成绩评定标准计算;作业速度总分30分,按各组竞赛用时计算。

两项成绩相加成绩高者优先。

按各组用时计算。

各队的作业速度得分Si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比赛时间,

所有参赛队中不超过规定最大时长的队伍中用时最多的比赛时间,

为各组的实际用时。

在两队成绩完全相同时,分别按以下顺序排名:

①二等水准测量:

A.质量成绩高B.重测次数少C.划改少D.成果表整洁

②数字测图:

A.质量成绩高B.精度检查分高C.漏测地物少D.图面整饰美观

3.依据参赛队队员在现场操作情况和竞赛成果质量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测量最大时长限制:

二等水准测量80分钟、1:

500数字测图(外业、内业)180分钟,无论何队只要超过最大时长,立即终止比赛。

5.竞赛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成果或作弊行为者,一律取消该队全部参赛资格,并报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按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三)评分细则

1.二等水准测量评分细则

1)观测与计算要求

(1)观测使用赛项执委会规定的仪器设备和3m标尺,测站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视线高度和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等按表3规定。

表3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2m水准标尺)

视线长度

/m

前后视

距差/m

前后视距

累积差/m

视线高度

/m

两次读数

所得高差

之差/mm

数字水准

仪重复测

量次数

测段、环线闭合差

≥3且≤50

≤1.5

≤6.0

≤2.80且≥0.55

≤0.6

≥2次

注:

L为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

(2)参赛队信息只在竞赛成果资料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成果资料内部的任何位置不得填写与竞赛测量数据无关的任何信息。

(3)竞赛使用3kg尺垫,可不使用撑杆,也可自带撑杆。

(4)竞赛过程中不得携带仪器设备跑步。

(5)竞赛记录及计算均必须使用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的《二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本。

记录及计算一律使用铅笔填写,记录完整。

观测记录的数字与文字力求清晰,整洁,不得潦草;按测量顺序记录,不空栏;不空页、不撕页;不得转抄成果;不得涂改、就字改字;不得连环涂改;不得用橡皮擦,刀片刮。

平差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但必须保持整洁,字迹清晰,不得划改。

(6)水准路线采用单程观测,每测站读两次高差,奇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

后-前-前-后;偶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

前-后-后-前。

(7)同一标尺两次读数不设限差,但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应满足表3规定。

(8)观测记录的错误数字与文字应单横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注明原因:

“测错”或“记错”,计算错误不必注明原因。

(9)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重测必须变换仪器高。

若迁站后才发现,应退回到本测段的起点重测。

(10)无论何种原因使尺垫移动或翻动,应退回到本测段的起点重测。

(11)超限成果应当正规划去,超限重测的应在备考栏注明“超限”。

(12)水准路线各测段的测站数必须为偶数。

(13)每测站的记录和计算全部完成后方可迁站。

(14)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必须轮换,每人观测1测段、记录1测段。

(15)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

(16)竞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成果的同时,应将仪器脚架收好,计时结束。

2)上交成果

每个参赛队完成外业观测后,在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

上交成果为: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资料》。

3)成果质量成绩评定标准

成果质量从观测质量和测量成果精度等方面考虑,总分70分,包括:

(1)不合格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

原始观测记录用橡皮擦、每测段测站数非偶数,视线长度、视线高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差、两次读数所得高差之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水准路线闭合差超限等,凡违反其中之一即为二类成果。

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文字、符号等内容,也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

(2)观测与记录评分标准

①测量过程部分,详见表4。

表4二等水准测量成果评分表(测量过程)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仪器箱盖及时关好

违规1次扣1分

携带仪器设备(标尺)跑步

警告无效,跑1步扣1分

观测、记录轮换

违规1次扣2分

骑在脚架腿上观测

违规1次扣1分

高差测量

中丝读数少读1次(后视或前视)扣5分

视距测量

不读或者故意读错1次扣2分

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

违规1次扣2分

记录转抄

违规1次扣2分

违规显示高差

违规1次扣2分

测量不按规定路线

违规1次扣5分

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违规1次扣2分

干扰别人测量

造成重测后果的扣10分

观测记录不同步

违规1次扣2分

观测手簿用橡皮擦

违规

二类

整测站划改

超过合格测站数的1/3扣5分

仪器设备

水准仪及标尺摔倒落地

合计扣分

注:

测量过程扣分直接在总成绩中减。

②成果质量评分,详见表5.

表5二等水准测量成果评分表(记录计算)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每测段测站数为偶数

奇数测站

二类

测站限差

视线长度、视线高度、前后视距差、前后视距累计差、高差较差等超限

二类

观测记录

连环涂改

二类

记录手簿

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文字符号等

二类

手簿记录空栏或空页

空1栏扣2分,空1页扣5分。

手簿计算

每缺少一项或错误一处扣1分

记录规范性

就字改字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

手簿划改不用尺子或不是单横线

违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同一数据划改超过1次

违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划改后不注原因或原因不规范

一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手簿划改太多

超过有效成果记录的1/3扣5分。

水准路线闭合差

超限

二类

平差计算(20分)

一处计算错误扣1+0.2n分,n为影响后续计算的项目数,扣完为止。

全部未计算扣20分;只计算路线闭合差扣15分;未计算闭合差限差扣3分;

其它计算缺项或未完成酌情扣分。

待定点高程检查

与标准值比较不超过±5mm为不超限,超限1点扣2分

成果表

不填写成果表扣2分;填写错误每点扣1分。

计算表整洁

每一处非正常污迹扣0.5分

合计扣分

合计得分

2.1:

500数字测图评分细则

(1)测量要求

①各参赛队选手应共同完成规定区域内碎部点数据采集和编辑成图,选手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可以不轮换。

②碎部点数据采集模式只限用GNSS卫星定位仪和全站仪采集数据的“草图法”,不得采用“电子平板”或其它方式。

③采集数据仪器设备可以是GNSS卫星定位仪,也可以是全站仪,或者以上二种仪器设备分段使用,但不能同时使用GNSS卫星定位仪和全站仪。

④利用全站仪采集外业数据时,不得使用免棱镜测距功能。

⑤上交成果中不得包含与参赛队及选手有关的任何信息。

⑥草图必须绘在赛项执委会配发的数字测图野外草图本上。

(2)技术要求

①图根控制点的数量不做要求,但图上应表示作为全站仪测站点的图根控制点。

②按规范要求和大赛规定表示等高线和高程注记点。

③绘图:

按图式要求进行点、线、面状地物绘制和文字、数字、符号注记。

注记的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

④图廓整饰内容:

采用任意分幅(四角坐标注记坐标单位为米,取整至50米)、图名、测图比例尺、内图廓线及其四角的坐标注记、外图廓线、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等高距、图式版本和测图时间。

(图上不注记测图单位、接图表、图号、密级、直线比例尺、附注及其作业员信息等内容)。

(3)上交成果

①原始测量数据文件

②野外草图和dwg格式的地形图数据文件。

(4)成果质量成绩评定标准

成果质量从野外操作情况和地形图成果质量等方面考虑:

A.数字地形图测绘野外测量过程评分,详见表6。

表6数字地形图测绘野外测量过程情况记录表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出错次数

扣分值

备注

故意遮挡其他参赛队观测

不听裁判劝阻

取消资格

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设备

违规

取消资格

全站仪、棱镜及GNSS接收机

摔倒落地

取消资格

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取消资格

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草图纸

取消资格

同时使用全站仪和GNSS设备

违规1次扣2分

指导教师及其他非参赛人员入场

违规1次扣2分

采集碎部点时跑步

跑1次扣1分

仪器设备不安全操作行为

每1次扣2分

其它特殊情况记录

合计扣分

注:

测量过程扣分直接在总成绩中减。

B.数字地形图成果质量成绩评分,详见表7。

表7数字地形图成果质量成绩评定表

项目与分值

评分标准

出错

次数

扣分

点位精度

(10分)

要求误差小于0.15米。

检查10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边长精度

(5分)

要求误差小于0.15米。

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高程精度

(5分)

要求误差小于1/3等高距(0.15米)。

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错误或违规(10分)

重大错误或违规直接扣10分;一般性错误或违规扣1-5分。

完整性

(20分)

图上内容取舍合理,主要地物漏测一项扣2分,次要地物漏测一项扣1分。

符号和注记(10分)

地形图符号和注记用错一项扣1分。

整饰

(5分)

地形图整饰应符合规范要求,缺、错少一项扣1分

等高线

(5分)

未绘制等高线扣5分。

等高线与高程发生矛盾,一处扣1分。

合计扣分

合计得分

注:

各项扣分最高为设定值。

十一、奖项设置

1.设奖

测绘赛项设团体总成绩奖,不设单项奖和个人奖。

参赛队以所在院校为单位获奖,团体总成绩奖设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测绘赛项参赛队数量的10%、20%和30%。

团体总成绩按参赛队二个单项比赛中的得分加权求和计算,其中“二等水准测量”和“数字测图”的权重分别为0.4和0.6。

2.优秀指导教师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由赛项执委会报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核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

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任务,取得合格成果,无违规行为,且个人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报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工程测量员(三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技术规范

1.《1:

5001:

10001:

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4.《全球定位(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5.本赛项技术规程(凡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赛项技术规程为准)。

十三、建议使用的比赛器材、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

(一)比赛器材

选用原则:

必须是具有自主知产权的国产品牌设备和软件。

选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普遍使用、技术先进、通用性强的仪器设备;竞赛的软件选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普遍使用、具有代表性的软件。

1.二等水准测量仪器

(1)±0.7mm电子水准仪。

(2)配套的木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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