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托海隧洞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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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托海隧洞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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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齐斯河可可托海水电站扩机

进厂引水洞工程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兵建集团可可托海水电站引水洞工程隧洞项目部

2012年4月15日

 

编制:

梁军

审核:

龙连木

审批:

蔡小六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3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资质及证明文件3

第三章、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3

第四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3

第五章安全管理保证体系3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

第七章安全防范措施3

第八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

第九章安全操作规程3

第十章重特大安全事故预案3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根据新疆可可托海水电站扩机工程,引水隧洞工程合同文件(合同编号:

KKJ-YS(CI标),合同编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施工图纸等。

(2)国家、部、省、国调办、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3)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4)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

2编制原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项目部将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对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将突出以下几条原则:

(1)安全保护原则

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及隧洞施工安全管理,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特殊岗位操作工做到持证上岗,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组织,确保生产安全。

(2)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以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为原则。

(3)环境保护原则

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保措施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积极协调、配合原则

我们将按照积极配合的原则,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的协调,与当地政府部门、附近村庄以及其它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关系,共同促进工程建设。

3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创建“安全文明工程”,得到无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杜绝重伤事故,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的目的。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新疆可可托海水电站扩机工程、引水洞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

KKT-YS(CI标)

2工程概况

可可托海水电站位于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境内西南10KM额尔齐斯河上游干流上,是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可托海矿务区的自备电源也是可可托海矿务区孤立系统中主要电源,坝址距富蕴县城46KM坝址位于喀依尔特河和库依尔特河汇合口,可可托海盆地峡谷进口约500M处,交通十分便利。

可可托海扩机水电站为径流引水式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扩机装机容量大坝左岸上54MW,根据《水电枢紐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的规定,确定可可托海扩机水电站工程为二等大

(二)型工程。

引水发电系统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电站进水口布置在原游300M处,为岸塔式进水口,进口底板高程为1151.50M进水口设一道拦污栅,拦污为栅一孔,孔口尺寸为7.8Mx20.5M,过栅流速为0.88Ms闸门井设事故检修门一道,孔口尺寸为5.8Mx6.8M。

闸门井平台高程为1172.00M.为了便于安装和检修,在1172.00M高程设检修及清污平台,其上设钢筋混泥土“∏”型启闭排架,其上布置有1250KN的固定式卷扬式机启闭,采用抓斗式清污机清污。

在进水口前沿河道方向设一道浮式拦污排,用于阻挡漂浮物堆积于进水口,事故门后渐变段长12M,由5.8Mx5.8M方形断面渐变为洞径D=5.8M的圆形断面,其后接压力引水隧洞。

发电引水隧洞与原电站引水隧洞平行布置,轴距约150M,引水发电系统全长2844.59M,引用流量为76.8M³s调压井前引水洞全长2541M,为有压引水隧洞,纵向坡比为i=4.5%.开挖洞径为6.8M,衬砌后洞径为5.8M,洞内流速2.91Ms;II类、III类围岩采用底部混泥土衬砌、侧墙和顶部喷混泥土的马蹄型断面,洞内流速2.07Ms。

压力管道由主管道段、岔管段及三条支管等组成,主管段为地下埋管,长303.59M,由上平段、上弯段、竖井段、下弯段、下平段管道组成,下平段管道中心线高程同机组安装高程为1075.00M,主管上平段长20.0M,竖井段长35.7M,上、下弯管转弯半径为16.0M,其中上平段、上弯段、竖井段、下弯段管道直径D=5.8M,管内水流速度为2.91Ms,下管段管道直径由D=5.8M渐变为5.0M。

全采用钢筋砼结构,衬砌厚度0.50M,下平段采用钢衬砼结构,钢衬厚度20MM,长186M,外包混泥土为1.0M-1.5M,外包混泥土上部石渣回填至厂区平台高程1084.30M,支管进入厂房与蝶阀连接。

 

可可托海水电站扩机工程为引水式岸边明厂房,厂内安装三台HL(241)-LJ-160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8MW,总装机容量54MW。

主厂房长52M,其中机组段总长33M,j机组安装高程为1075.0M。

引水支管进入机组前在厂房内设有蝶阀,尾水管设有尾水检修门。

本合同工作范围为电站进水口及发电引水隧洞工程标段。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资质及证明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见附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安全检查证;

4.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5.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

为加强该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劳动者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我公司项目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消除一切隐患风险,使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活动中,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确保全员健康、安全。

安全管理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管理目标:

在施工期间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原则:

在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的同时,“保生产,促进度,促效益”。

安全管理思路:

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挂帅,由主管安全项目经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为整个安全管理体系的负责人,各级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即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保证全面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框图4-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廖俊才

 

 

4.2安全岗位责任制

4.2.1项目经理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4.2.2项目副经理

(1)协调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4.2.3项目总工程师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4.2.4项目安全员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对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教育;

(3)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

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4)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登记,做好动态管理;

(5)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6)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7)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8)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安全状况;

(9)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0)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2.5项目施工员: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及时制止;

(4)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5)认真执行对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4.2.6项目材料员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

4.2.7项目施工班组长

(1)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2)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

4.2.8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交底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4)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第五章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充分认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减少伤亡、控制重大事故为目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安全领导,积极解决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对职工安全宣传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工程实施前,项目部与各级领导签订安全责任书。

将安全管理作为各级领导第一责任,把安全由主管质量安全的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执行。

成立安全管理部,并配备主管安全的主任及安全工程师,各作业队配备专职安全员专管现场安全工作。

项目部对所属的劳务人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管理全员参与,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工作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不留死角。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框图5-1.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见下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表(5-1)

 

5.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实现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以安全管理部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见表5-2、5-3)。

具体组成如下: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表(5-2)

序号

姓名

职务

备注

1

组长

蔡小六

项目经理

2

副组长

龙连木

项目总工

3

副组长

石郎琴

项目副经理

4

副组长

孙永升

项目书记

4

成员

梁军

安全科

5

成员

刘明念

工程技术科

6

成员

陈红文

质检科

7

成员

张涛

生产经营科

 

安全员工作程序框图表(5-3)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6.1.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6.1.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使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并与考核、评定、奖惩相结合。

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6.1.2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月安全生产的任务和工作重点。

2、安全管理部每周一召开安全周会,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对下周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3、各作业队在每周的生产例会上,由主管安全的副队长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6.1.3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作为企业基础的生产班组,提高职工安全素质,至关重要。

项目部在各班组推行班前进行安全检查交底会,各班组要对本班组所承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做出预测,提出防范措施,对不符合安全检查要求的,需及时处理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当班施工人员安全。

6.1.4专题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作业队队长在安排班组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安全交底(班前安全会)。

2、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凡发现无措施、无交底、无验收而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待方案、手续齐备后方可批准施工。

6.1.5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自检和上级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

定期检查包括周检、旬检、月检,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把事故消

6.1.6、实行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损失在千元以上,应在1小时内口头和书面上报项目部。

隐瞒不报或超过规定时间上报,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1.6民工合同制度

1、对项目部的各作业队雇佣的民工,项目部实行准入制度。

各作业队对各民工基本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年龄、身体状况、身份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建立、健全民工的人事档案,并将民工的人事档案上报安全管理部备案,对民工的管理本着先培训后使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培训合格后,各作业队必须与民工个人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及安全生产协议。

2、必须按时足额发放民工的劳保用品,必须保证民工施工作业的安全对安全素质达不到要求,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发生事故的民工将执行“清退”制度。

3、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民工进、退场人员及培训教育、违章人员档案,同时完善民工队伍内部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保证其人员相对固定。

6.1.7安全考核与奖励制度

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同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施工前与各作业队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月考评和年终考评分别制定奖罚办法。

对于未达标的部门、作业队、班组,项目部将对其单位及单位领导给予经济处罚。

年底由安全部门考核后出具安全生产奖罚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兑现。

6.1.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

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5、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6、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6.2严格执行制度

贯彻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贯彻执行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信号设置制度。

制定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严禁施工人员酒后、穿拖鞋、裙子上班。

6.3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

经理部和各生产单位要经常组织职工和民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指示,通过板报、标语、警示牌、印刷品、录像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努力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日常教育

1、生产会每会必讲;

2、班前会安全讲话;

(二)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生产任务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交底对象为有关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架子工、起重工、各类起重司机大型机械、大型机动车辆司机、等工种要按市劳动部门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劳动部门发证,持操作证上岗。

(四)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要履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证,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

(五)转岗工人的再教育

应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

(六)民工及外包工队伍的特殊教育

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要利用班前班后,或吃饭时间由民工队长或质安员负责经常性的教育。

(七)各级施工管理人员与质安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工人岗位培训

不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准上岗。

(八)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由公司劳人、教育部门负责;

施工用人单位报名单,组织入学;考核有劳人、教育、施工、技安互相配合进行,日常教育主要有施工单位及劳务队共同负责。

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

6.4劳动保险及医疗保障

我在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险工作。

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卫生所或急救中心(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急救医护人员、药品、止血设备、骨折固定用具、担架、救护车等,并配备通信工具。

急救人员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的急救专业经验,处理以及紧急救治工地员工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同时负责工地以及施工区域卫生消毒工作。

并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方进场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获得卫生防疫信息。

第七章安全防范措施

7.1防火安全措施

搞好工地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制度。

1、严格执行新疆可可托海水电站工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

2、项目部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建立防火档案。

3、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5、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提示牌且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各主要防火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任何人未经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部的同意,不得擅自搬移或弄坏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用电、生活区照明用电应由电工统一布置,严禁任何人乱拉乱接,以便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9、易燃易爆品存放和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吸烟或乱丢烟火。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0、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1、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12、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7.2防噪声安全措施

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对产生强烈噪声和振动的污染源,如施工机械、电磁辐射机具及设备等,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及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将施工区及其影响区的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对噪声源进行控制

1、机械设备噪声控制。

应选用噪声声级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防止气动工器具、通风系统因漏气产生的噪声;振动大的设备应使用隔振机座;严禁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车辆进入现场;夜间尽量减少施工区、区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量。

2、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广播宣传或音响设备要合理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7.3防洪安全措施

1、汛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

积极配合业主及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渡汛工作,保证安全渡汛,

2、施工期的渡汛,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渡汛措施计划,并报有关业主、监理及防汛部门批准。

7.4.警报安全措施

做好噪声污染、废气污染及水质污染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采取措施。

1、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积极进行处置,力争将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允许的范围内。

2、定期对排污口及入水口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水质超标要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治。

7.5.治安保卫管理安全措施

7.5.1.治安保卫管理组织

(1)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班组、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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