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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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招标文件

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

社会资本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16CG021FW号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赤峰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已经经过资格预审确定(8)家入围社会资本。

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邀请入围社会资本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2016CG021FW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城市绿化。

本项目包括绿地项目(共2个子项目)、道路绿化项目(共6个子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本项目未建面积43.96公顷,建设面积以施工图所确定的面积为准。

本项目拟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竣工,分3年完成。

本项目投资预算为963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4.社会资本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的子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部分为改造项目,经营性不强,有融资需求,适合选择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招标人通过PPP模式对本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

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与市政府下属国有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

拟定项目公司采取股权比例为:

政府国有公司以苗木作价出资约500万元(最终数额将以评估结果为准),约占15%股权,社会资本方约占85%股权(以最终实质性谈判结果为准)。

特许经营合作期10年,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在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权利义务。

运营期由政府付费购买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付费纳入政府市级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跨年度预算)。

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会。

5.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本项目已经经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才能参本次招标活动。

6.招标原则

6.1“三公”原则

6.1.1项目将以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确保项目招标工作规范有序。

6.1.2招标人不向任何社会资本提供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项目或招标工作的信息。

6.2社会资本与招标人之间的联系

6.2.1除非事先得到招标人的同意,社会资本与任何政府部门或任何有关政府官员之间的所有与本项目竞争有关的联系必须通过招标人进行。

6.2.2招标人对不是由其提供给社会资本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

请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网址: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9.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必要时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具体规定见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相关内容。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

2016年4月5日15时00分。

10.2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一室

10.3递交投标文件时,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启会议的,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开启时间及地点

11.1时间:

2016年4月5日15时00分

11.2地点: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一室

12.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白雪洁联系电话:

12.1招标人

招标人:

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赤峰市玉龙大街64号

联系人:

刘志刚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

联系人:

白雪洁

电话:

第二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城市绿化建设和后期维护。

本项目包括绿地项目(共2个子项目)、道路绿化项目(共6个子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本项目拟建面积43.96公顷(以施工图所确定的面积)为准。

总投资估算9635万元(不含建设期资本化利息及养护费用),实际总投资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财政评审决算(由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拟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竣工,分3年完成。

2、经济技术指标

2.1、项目区位

本项目各绿化区域分布于赤峰新区,如下图所示:

2.2、建设内容及运营维护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市绿地建设、道路绿化,共包括8个子项目,各项目建设内容参见附录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估算(元)

1

西拉沐伦大街西段生态林地建设项目

2

赤峰新区小新地带状绿地建设项目

6737743.23

3

赤峰新区首地红山郡配套市政工程项目

6140432.49

4

小新地组团体育中心配套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5

西拉沐沦大街(宝山路一大板路)道路及绿化工程

6

赤峰新区小一路(铁南大街一小二街)、小一街(大板路一宝山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7

赤峰市中环路大板路段(大板桥一铁南大街)(巴林大街一临潢大街)建设工程

41384355.14

8

赤峰市中环路铁南大街段(宝山路一大板路)建设工程

 

合计

96346197.86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对城市绿地和道路绿地的养护,养护范围为本项目建设所包含的范围,运营维护标准由招标人制定。

3、项目运作方式

3.1、运作方式选择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部分为改造项目,经营性不强,有融资需求,适合选择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法规、标准和规范,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权利义务。

政府按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

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3.2、特许经营期限

合作期10年(由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评价及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合作期限的反馈确定),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3.3、项目公司的设立安排

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的国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责任。

3.4、项目前期工作安排

政府指定单位完成立项、可研、环评、规划、施工图设计等环节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余工作由社会资本方完成。

双方可以对前期工作成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对最终成果予以确认。

咨询服务费由赤峰城投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先行垫付,项目公司成立后,咨询公司将发票开具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咨询费用支付给赤峰城投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5、投资建设安排

投资建设实施程序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项目公司负责施工管理,依法将工程发包,并积极配合政府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

政府及时审核/审批设计文件、工程造价等事项,并按约定参与验收,确认工程量和实际投资总额。

政府可以委派现场代表及工程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确认工程量和实际总投资,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暂定价格定价等事项均需按程序核定。

3.6、项目用地安排

土地划拨给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以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目的免费使用项目用地。

3.7、项目资产权属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合作期限内均由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免费占有、使用这些资产并负责运营、维护及保持资产的完整性。

3.8、项目运营安排

需要考虑各子部分建成时间差异,即各子部分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即达到可用性条件,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进入运营期,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维护、养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养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流程制度管理体系,从制度体系上保障运营和养护质量。

为保证养护效果,由项目公司负责制定养护及监测方案,呈报专业部门审核,通过后作为养护及监测活动实施依据。

运营养护标准由招标人制定。

3.9、履约担保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社会资本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社会资本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

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PPP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者资产评估值的10%,无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投资额不大的服务型PPP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平均6个月服务收入额。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635万元,为保障采购过程顺利实施,履约保证金拟设定为900万元人民币,以保函形式交纳。

中标社会资本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须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自行下载“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并按表格各项要求填写完整后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3.10、提前终止及补偿

本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参与方违约、法律规定等原因触发提前终止条件,则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有权提出终止的一方向对方发出合作终止意向通知,双方依约定进入协商期。

若经过协商后符合提前终止的条件,则发出提前终止通知,启动提前终止程序,责任方依照《PPP项目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1、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及项目公司清算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依照约定的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合同终止后,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可以依法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二、项目回报机制

1、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没有使用者付费基础,应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付费机制)。

政府付费分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

2、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付费。

可用性服务费包括了建安费用(建设工程费、设备安装工程费)以及合理的投资回报。

本项目包括绿地项目、道路绿化项目共计8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公司组织申请竣工验收,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参与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视为项目达到可用性条件。

项目公司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报送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由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进行财务决算,确定项目实际投资额(决算金额)。

可用性服务费以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审定后的决算金额(项目投资额)作为基数,以社会资本中标投资回报率作为年投资回报率,每个子项目每年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

A=P*i*(1+i)n-1/[(1+i)n-1]

其中:

A为每个子项目每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

P为每个子项目投资额,P=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投资收益;

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经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最终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以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咨询费、评估费等,以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建设期投资收益根据工程建设资金专户中每笔建设资金到账的时点、数额、子项目第一笔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时点(项目运营日)和建设期投资收益率确定,建设期投资收益率即社会资本中标的投资回报率,建设期银行利息不予资本化。

i为年投资回报率,每年根据12月1日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乘以社会资本中标的倍数计算年投资回报率,据此年投资回报率计算当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并结算。

n为运营年限(n=合作期限-工程建设期,本项目运营年限为7年)。

每个子项目第一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时点为该子项目达到可用性条件年度的12月份,第二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时点为该子项目达到可用性条件年度第二年的12月份,以此类推,可用性服务费在运营期内等额支付。

可用性服务费按照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出具每个子项目审计报告且根据上述条款规定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计算和核定后,按照核定后的每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予以支付,如果核定金额出具日期晚于该子项目达到可用性条件年度的12月份,则以预算金额予以核定计算达到可用性条件的子项目的每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并予以支付,待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出具该子项目审计报告且根据上述条款规定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计算和核定后,按照核定后的每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予以支付,并在下一次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将差额部分一并支付/扣减给项目公司。

3、运营绩效服务费:

运营绩效服务费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

运营绩效服务费包括项目养护维护成本和社会资本要求的合理回报。

每年初由项目公司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向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报送养护维护计划和相应的养护维护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绿地和绿化的管养维护,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工程量政府不予承担),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赤峰市财政局依照社会资本投标中标的养护维护定额价格下浮率及内蒙古现行《园林绿化养护定额》对当年应付的运营绩效服务费进行财政评审。

一个年度为一个养护维护周期,每季度末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招标时与社会资本谈判确定的养护维护标准和考核标准对项目公司养护维护结果进行考核,第二年1月份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将该养护维护周期考核结果报送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财政局在当月依据财政评审结果及考核结果,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

三、项目报价要求

社会资本需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年投资回报率,可用性服务费和养护维护定额价格下浮率分别进行投报,并以可用性服务费和养护维护定额价格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税金和保险费、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包括:

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交通组织、环保、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以及建筑过程中和临建设施的拆除形成的垃圾清理费用等各项措施费用)、平整费用、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及其它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报价依据:

企业定额、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相关定额。

2、年投资回报率

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倍数表示,运营期每年根据12月1日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年投资回报率,据此年投资回报率计算当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并结算。

3、可用性服务费

社会资本可根据下列公式测算运营期内各年的可用性服务费A。

A=P*i*(1+i)n-1/[(1+i)n-1]

A为每年的可用性服务费。

P取投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最终付费时以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审计值为准)

n取运营期年限。

i为投报的年投资回报率。

4、养护维护定额价格

由社会资本根据技术方案中投报的养护维护标准,以现行《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养护维护定额价格的下浮率的方式投报(如果运营期里相应定额价格有更新,付费计算时以更新的定额价格为准)。

5、报价限制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上限为9635万元。

年投资回报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6倍

可用性服务费(A)上限为1914.92元。

养护维护定额价格的下浮率需大于0%。

四、项目实际投资额的审计

实际投资额审计时,中标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工程单价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材料单价(暂估价及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作调整。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人

采购人:

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赤峰市玉龙大街64号

联系人:

刘志刚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

联系人:

白雪洁

电话:

3

招标项目名称

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

4

招标文件编号

2016CG021FW

5

最终资金来源

赤峰市政府财政预算

6

项目投资

工程投资预算总金额为9635万元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工期和质量要求

(1)投资建设工期:

2016年--2018年

(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园林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

10

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只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能参与投标

11

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社会资本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13

社会资本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社会资本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

(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电子邮件主题:

对“项目编号”项目的疑问),并电话通知。

14

招标人说明澄清

的时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社会资本;不足1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社会资本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招标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社会资本自负。

13

分包

本项目投融资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建设工程部分可依法进行分包)

14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4月5日9:

30(北京时间)

16

招标文件有效期

招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

投标保证金

社会资本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

一、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1、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013144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

1

2、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52507413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1

3、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54179430

开户行:

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3

4、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3808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1

5、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2000008292

开户行:

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兴支行

开户行行号:

4

6、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1

7、户名: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中信银行赤峰分行

开户行行号:

3

上述保证金开户行供应商自主选择。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无效。

转入方式可以采用电汇、转账或投标人网上银行形式,转入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财科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核实到账的,换取“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开标现场,“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换取或没有在开标现场递交“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财科凭“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及未中标供应商一览表”和未中标供应商的“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转账或电汇形式退还到投标人单位账户。

六、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和“内蒙古自治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财科办理退还手续。

18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社会资本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兑取投标保函:

(1)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该投标文件;

(2)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社会资本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要求谈判的通知后,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开始项目的谈判,或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协议的签署的;

(4)社会资本与招标人、其他社会资本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的社会资本未能在项目协议生效后按要求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的。

19

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潜在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盖章。

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

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作为明标文件装订为一册;

技术文件作为暗标文件装订为一册。

装订要求:

明标统一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2

投标文件封面

的标注

明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社会资本名称、时间;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

暗标文件正本的封面应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社会资本名称、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

暗标文件副本的封面、封底和侧封必须是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

统一用订书钉装订。

23

投标文件密封袋

的标注

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编号、竞标人名称、时间。

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并加盖社会资本法人公章。

正本、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在不透明袋内(电子文档和正本密封在一起)。

明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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