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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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四川警察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四川警察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精神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全面提高我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构建与思政课理论教学体系相对应的思政课校外实践教学体系,从而切实增强思政课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培养目标
服从和服务于学院“培养掌握职业综合知识,具备职业核心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的,能够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职业人才”的总体培养目标,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主要依托于岗位体验见习和毕业实习,在真实的实践环境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增强学生的政治责任担当能力。
具体而言,就是从培养职业认同感、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责任担当能力来达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目标。
(一)培养职业认同感
在岗位体验见习阶段,紧扣行业特点和职业岗位需求,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和职业认同感。
1、对行业性质的准确把握。
明确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职能部门。
2、对职业特殊性的正确认识。
正确职业观的核心内容首先是具备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品质,自觉担当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3、为职业精神的养成奠定基础。
公安机关的行业特殊性,赋予了人民警察特殊的职业规定性,忠诚、为民、公正、廉明成为对人民警察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要求。
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与职业素质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知识内化成道德情操,为培养良好职业精神奠定基础。
(二)增强政治素质和政治责任担当能力
在岗位体验见习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促使学生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和具体运用的有效对接,增强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责任担当能力。
1、强化学生对科学理论的运用能力。
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自觉运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群的教学中所习得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正确理解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党的创新理论,具备人民警察所必须的基本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
2、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通过岗位工作和行业实践,强化学生善于坚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葆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政治品格,具备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品质,不断提升人民警察所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
3、增强政治责任担当能力。
素质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素质的外显。
在岗位体验见习和毕业实习中,通过实践教学,使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外显为政治责任担当能力,即具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清醒的政治鉴别力、准确的政治判断力、坚定的政治执行力、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敢于和勇于承担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担当力。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运行
(一)校外基地建设的原则和基本标准
1、校外基地建设的原则
(1)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原则。
将实践教学基地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基地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方案。
选择与各专业有关的行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见学和见习。
(2)示范性原则。
优先考虑选择专业对口,指导力量较强,设施完善,实习条件有保障的单位作为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确保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3)稳定性原则。
实践教学基地要求近年内能接收我院学生见学、见习,并能在今后若干年内继续接收我院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4)院、(系)部二级共建原则。
在学院建立相对稳固37个公安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思政部将有重点地建设一批校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成立相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作委员会(组),加强与基地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基地单位参与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2、校外基地建设的基本标准
(1)基地建设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符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特点。
(2)学院、基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并有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和规划。
(3)基地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
(4)能满足学院各专业在见学、见习阶段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任务的基本要求。
(二)校外基地运行管理
1、基地建设管理采用院、(系)部两级管理,以(系)部为主的原则。
教务处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事宜。
思政部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据各专业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实习大纲、人才培养目标等要求,具体执行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院、(系)部二级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作委员会(组),定期应围绕基地的建设组织工作总结和研讨。
思政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总结和研讨会,并结合基地建设进行评估工作。
3、学院根据每年校级基地建设情况,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用于进行校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保障工作。
4、主讲主训,双师协作,优势互补,联动育人。
实行基地聘任主训教官与校内思政课主讲教师优势互补,联动育人的格局。
思政部将在每个实践教学基地选聘3-5名公安一线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素质的民警为实践教学主训教官,主要承担对学生的业务指导和警察意识培养训练。
同时思政部还要在每个基地派驻一名思政课实践教学主讲教师,具体负责课程教学指导和思想引领,主讲教师根据实践教学目标和计划,检查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态度、遵守纪律情况及实践所在单位的评价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三)校外基地建设考核与评估
1、思政部在每次实践教学任务结束时要及时对实践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分析。
教务处会同思政部不定期地到校外实践基地检查、评估实践教学情况,做好学生对实践教学效果的相关调查,作为质量评价依据。
2、教务处会同思政部每年根据实践基地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对在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成绩突出的基地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
对建设成效不大、不能保证见学、见习实践教学质量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
经整改后,仍无法履行见学、见习实践教学功能的,经学校批准终止该基地的教学运行。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体系
序号
内容体系
时间安排
控制点
1
国情、民情教育
4周
1.立足实习岗位,多渠道、多层面深化对国情、民情、社情的了解。
2、以“关注民生民情,共建和谐社会,增强社会责任”为主题,开展社会调查,研究社会问题。
3.在深入实际、服务社会中发挥公安政法专业优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彰显人生价值。
4.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学会科学认识国情、正确分析社情民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2
职业观与职业精神培养
4周
1.通过学生岗位实践让学生亲身感悟基层民警的辛勤工作,感悟人民警察的人生价值,增强职业使命感,树立职业荣誉感。
2.通过基层一线教官的指导,在艰苦环境中磨炼意志品质,体悟警察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的价值意义,把实践经历转化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3.在教师指导下,开展“三讲三比”、“革命传统教育”等体验活动,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和忠诚意识。
4、通过教师的教育,引领学生树立群众观点,尊重群众,走近群众,虚心向群众请教,与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3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教育
4周
1.学习基层民警忠诚敬业、执法为民的典型事迹,领会精神实质,生动诠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
3.与功臣模范对话:
怎样“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树立崇高理想信念。
3.结合实习岗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实践活动,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环节
1、将学生分为若干实习小组,分别安排在实习基地相应工作岗位;
2、在校内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岗前教育,让学生进一步明确岗位职业要求和职业精神;
3、学生在主讲、主训教师的指导下,开始岗位实习;
4、结合岗位实习体悟开展关于警察职业精神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小组交流与讨论;
5、以成建制学生为单位,由主讲教师或基层主训教官针对学生在体验与交流中提出的典型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和辅导教育;
6、学生继续开展岗位实习,主训教官带领学生开展岗位训练,培养提升警察职业意识和职业精神;
7、学生在主讲教师或实践教学主训教官的指导下,完成基地实践教学任务。
8、学生完成岗位实习,写出实习情况总结并进行自我评价;
9、根据本方案的评价指标,主讲教师和主训教官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并打出学习成绩。
10、表彰奖励实践教学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先进典型。
五、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
由各主讲教师和主训教官根据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相关考核指标,结合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的综合表现,分别打出相应的成绩,最后由主讲教师确定学生的实践考核成绩及学分。
(二)考核内容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的特点,其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实践教学实施考核,实践教学见习(实习)报告考核和实践教学学习笔记及见习(实习)周志考核。
(三)考核指标、分值及等级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分值及等级
优秀
90-100
良好
80-89
中等
70-79
及格
60-69
不及格
<60
1
实践教学实施
(1学分)
1.在实践教学中积极参与,并能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
问题;
2.按要求完成实践教学实施,效果明显。
2
见习(实习)报告
(1学分)
1.观点明确,形式规范,结构完整,层次明晰,表达流畅;
2.内容紧扣
实践主题,突出收获,分析
不足,提出
应对;
3.字数3000—5000字。
3
学习笔记和见习(实习)周志
(1学分)
1字迹清晰,
内容完整;
2主次分明,
详略得当。
总分
总学分
(四)成绩评定
1、根据考核内容及相应的指标分值,给出每项相应的得分。
各项得分达到合格的,获得相应的学分。
总学分为三个项目学分相加之和。
总分为三个项目得分之平均数。
2、未修满学分者,由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思政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重新见习(实习),或回校跟随下一个年级选修相关课程,以获得相应学分。
六、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学生考核办法
为了能够比较客观、准确和及时地了解学生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情况,比较公正、合理地判定、测量学生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成绩,从而促进主讲教师和主训教官及时检视思政课实践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效,总结实践教学经验,不断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力争思政课实践教学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思政课校外实践教学学生考核办法(主讲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分值和主训教官对学生的考核分值各占50分,合计100分)
七、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为切实保证思政课校外实践教学效果,实践教学结束时,本着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思政部、学院教务部门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到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测评指标考评思政课实践教学效果。
同时,从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反馈、实践教学基地反映以及社会反响三个层面对思政课校外实践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等级。
(一)系部评价
由部领导、学院教务部门和实务部门的专家组成思政部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从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体系、教学效果等方面,对实践教学各环节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等级划分为:
优秀(86——100分)、合格(60——85分)、不合格(60分以下)。
考核内容、测评指标及分值见附表二。
(二)学生评价
思政部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及指导教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组织学生对实践教学主题、内容、教学实施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及等级见附表三。
(三)实践基地评价
实践教学基地主训教官及相关协作部门对实践教学主题、内容、学生参与以及双向协作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及等级见附表三。
(四)社会评价
思政部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及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社会对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满意度,以及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建议。
评价指标及等级见附表三。
八、附件
附表一:
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学生考核表(主讲教师)
附表二:
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学生考核表(主训教官)
附表三:
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教师考核表
附表四:
思想政治理论课校外实践教学效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