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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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重点
第三章 农村财政与金融
考情分析
结合近三年的考题,本章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均有涉及。
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的考题中,本章都是重点章。
要求能理解本章中的重要知识点,甚至做一些拓展性的阅读。
分值分布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合计
2007年
4题4分
2题4分
—
6题8分
2008年
7题7分
1题2分
5题10分
13题19分
2009年
3题3分
2题4分
5题10分
10题17分
第一节 财政支农与支农政策
考试内容:
财政支农政策发展的历史沿革,财政支农政策的含义、原则、财政支农政策的种类和主要内容、财政支农政策发展的基本趋势。
一、农业与财政支农的涵义
财政支农指的是以政府为主体,利用国家财政收入,为了达到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措施。
它本身不带有歧视性,并不排斥外来的竞争,是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例题:
1.财政支农的主体是()。
A.政府 B.农民
C.企业 D.外资
[答疑编号687030101]
『正确答案』A
二、财政支农政策遵循的三个原则
财政支农政策需要按照“明确目标、统筹兼顾、整合资金、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的思路稳步推进。
财政支农有三个原则:
第一,统筹发展原则。
统筹考虑城乡的财政资源合理配置,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统筹考虑政策的着力点和政策力度。
第二,市场化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调节作用。
第三,公共财政原则。
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确定每一个时期财政支农的重点。
例题:
1.(多选题)财政支农必须坚持( )的原则。
A.统筹发展
B.市场化
C.公共财政
D.商业化
[答疑编号687030102]
『正确答案』ABC
三、财政支农政策的种类和主要内容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种类
依据农业与财政支农的内涵,财政支农可以分为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
公共政策对农业产中的支持是重点,主要是加大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依据政策内容,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是支出政策,主要方式是投资、补助、补贴等,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的资金包括15类,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等;
二是税收政策,主要方式是轻税、减免、退税、免税等。
2004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减免试点,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一,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这方面的财政支农资金包括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出、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
第二,支持农业科技进步。
这方面的财政支农资金包括农业科研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科技推广支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民科技培训资金等。
第三,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
第四,支持生态建设。
第五,支持抗灾救灾。
第六,支持扶贫开发。
这方面的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国债资金(以工代赈)等。
第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这方面的财政资金包括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文化支出等。
第八,支持农村改革。
财政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包括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产品政策补贴等。
(三)几项重点财政支农政策,包括支持粮食生产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支持农村社会发展政策。
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除了免征农业税以外,还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实行良种补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对一部分粮食主产区实行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土地出让金集中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
与财政有关的粮食政策,还有优质粮产业振兴工程、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例题:
1.中国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的资金包括( )个大类。
A.5
B.10
C.15
D.20
[答疑编号687030103]
『正确答案』C
2.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是重点。
A.产前
B.产中
C.产后
D.生产过程
[答疑编号687030104]
『正确答案』B
四、财政支农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经验和基本发展趋势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历史演变
第一阶段(1949-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安排少量的资金支持恢复农业生产,从农业上取得的财政收入要远远大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第二阶段(1958-1978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制度的确立。
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国家从农业中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工业化。
此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份额非常小。
第三阶段(1978-1994年),家庭联产承包制等改革时期。
实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是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的形成时期,资金渠道多,政策覆盖范围广。
第四阶段(1994-200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历史阶段。
财政支农投入逐步增加,在继续已有政策的同时,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加大了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
第五阶段(2003-),经济发展阶段进入新阶段,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
中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
确立了“公共财政阳光要逐步照耀农村”的指导思想,财政支持三农的支出结构的调整、支出方式的转变、财政支持范围的拓宽体现了“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
传统的运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的政策开始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
2003年开始,中国农业财政政策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取消农业税、增加转移支付、为农民减负。
新时期的农业财政政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投入领域由过去注重农业生产环节为主转向现在的农业生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并重,不断扩大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彻底取消农业税,加大“三农”投入,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已由“多予、少取、放活”转变为“基本不取、多予与放活并重”;不断出台和强化农业各项投入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反哺农业的投入机制。
(二)财政支农政策运用的基本经验
农业财政政策的经验可以归纳为四个“必须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将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切实有效地完善财政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第二,必须坚持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要求,调整和改变国家与农民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第三,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第四,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作用。
(三)财政支农政策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一,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初显雏形。
财政用于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不得少于15%。
第二,市场化取向逐步增强,公共财政性质凸现。
财政支农开始由过去直接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向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业市场体系完善并重转变,支持重点主要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等体现公共财政性质方面。
第三,体现统筹发展明确,支出“二元”结构开始打破。
2003年开始,财政支出安排中的“统筹发展”倾向逐步显现。
例题:
1.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主要包括( )。
A.水稻生产实行良种补贴
B.粮食的最低收购价
C.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D.优质粮产业振兴工程
[答疑编号687030105]
『正确答案』ABCD
2.目前,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已经演变到第五阶段,进入( )阶段。
(2009年真题)
A.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
B.财政包干体制
C.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D.财政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
[答疑编号687030106]
『正确答案』C
第二节 农村金融
考试内容:
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农村信贷机构信贷资金来源的运用与构成、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特点、政府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的把握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及农村金融体系
(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动因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最初动因是1978年以来中国的农村经济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和货币化,产生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并由此演绎了一场以金融机构多样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体系变革。
(二)改革过程的简要回顾
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后,中国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并由此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机构、政策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三)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实际上由三类金融组织机构构成:
(1)国家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3)民间融资组织、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
在中国,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的三大正规金融组织,也是中国农村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传统的业务领域是农业产业和农村地区,但是自商业化改革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正努力改变这种市场定位,力求向综合化、城市化方向发展。
并撤并了一些乡镇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同时也上收了部分原本属于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发放权限。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1)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
(2)办理粮、棉、油、肉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购、批发贷款;
(3)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的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
(4)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5)各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
(6)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7)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和结算;
(8)发行金融债券,在境内外筹资;
(9)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方面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特点:
是国有粮棉企业的“法定、唯一的”资金供应者,单纯的粮棉收购贷款银行,将资金投向了那些周期长、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还款能力差的“软资产”,结果是不良资产负担沉重,难以实现自求资金平衡。
3.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是在农村居民和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其主要业务在于吸收农村储蓄存款,办理集体农业企业、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业务。
农村信用社有三个特点:
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
农村信用社是唯一的一家拥有完整乡村网络的金融机构,实际上由政府严格监管。
21世纪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领域进行了三种模式的试点:
(1)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
(2)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3)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四项原则:
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细产权关系,促进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各地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四是按照权责利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深化信用社改革,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构建新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
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
(1)放开准入资本范围。
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2)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
一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是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三是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新设立的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四是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改制方式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的机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
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
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4)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
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5)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
(6)调整新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
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7)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
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可只设立董事会,信用合作组织可不设立理事会。
主要监管措施:
(1)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
(2)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
(3)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4)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五)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1.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村镇银行要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银监会应根据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监管机构可适当减少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或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
(2)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的,要督促其制订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适时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以及要求其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
(3)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资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资产率高于15%的,可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4)在限期内仍不能有效实现减负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2.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共同利益。
农民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股金额起点;诚实守信,声誉良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小企业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应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入股资金为自由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股金额起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个农民或单个农村小企业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资金互助社股金总额的10%,超过5%的应经银监会批准。
社员入股必须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其他方式入股。
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向入股社员颁发记名股金证,作为社员的入股凭证。
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后确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
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审慎经营,严格进行风险管理: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对单一社员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对单一农村小企业社员及其关联企业社员、单一农民社员及其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其他社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对前十大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差别监管措施:
(1)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可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属地银监机构提出限制性措施,适当降低对其现场检查频率;
(2)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2%的,银监机构应禁止其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限制其发放贷款,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
(3)资本充足率低于2%的,银监会应责令其限期增扩股金、清收不良贷款、降低资产规模、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其自行解散或予以撤销;
(4)农村资金互助社违反本规定其他审慎性要求的,银监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六)商业银行贷款子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
1.商业银行贷款子公司
贷款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贷款公司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信贷额度较高,贷款方式灵活。
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2.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
在此标准内,可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例题:
1.(多选题)中国农村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有()。
A.中国农业银行
B.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C.中国建设银行
D.农村信用社
[答疑编号687030107]
『正确答案』ABD
2.(多选题)农业发展银行是属于( )。
A.合作金融机构
B.商业金融机构
C.国有银行
D.政策性银行
[答疑编号687030108]
『正确答案』CD
3.(多选题)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
A.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
B.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
C.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的企业的贷款
D.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
[答疑编号687030109]
『正确答案』ABCD
4.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A.3000
B.1000
C.500
D.5000
[答疑编号687030110]
『正确答案』B
5.(多选题)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原则有()。
A.遵守市场经济规则
B.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C.民主
D.权责利相结合
[答疑编号687030111]
『正确答案』ABD
二、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
资金来源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负债。
中国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