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处罚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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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处罚条例(试行)

.总则

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日常行为,避免或减少员工违规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违反纪律、管理标准所适用的行政、经济处罚等级、适用条件及处罚程序等事项的管理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3)办公室为本制度的监督执行部门。

第一条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重大违规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公室负责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对重大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

3.办公室负责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对一般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一般违规事件的查实和处理。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大违规事件情况的查实和上报。

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违规事件的查实和上报。

第二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员工处罚原则:

1)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对员工的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员工不遵守本公司管理标准,不服从领导指挥、监督、违反纪律者,应视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警告:

1、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司参观者;

2、未经许可私自使用他人工具、仪器及设备者;

3、故意破坏厂区或工作场所环境者;

4、无理阻碍或干扰经保安当履行职责者;

5、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导致公司或员工蒙受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吵闹又不听旁人规劝者;

7、工作时间串岗、溜岗等偷闲怠工者;

8、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累计达3次缺勤者;

9、参加培训、会议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或代人签到者;

10、过失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者;

11、部门工作不按管理标准要求作业,被通知整改3次以上而无实质性改善的;

12、有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穿拖鞋上班或其它方面影响公司面貌者;

13、未经上级许可公话私用等一系列利用公司资源制造私人便利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记过:

1、认为上级命令不妥而不陈述自己意见或虽陈述意见但未被采纳,径自违抗指挥者;

2、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高声喧哗、吵闹,屡教不改者;

4、对同事或领导有胁迫恐吓及欺骗行为,情节较轻者;

5、阻碍检查人员正常检查工作,情节较轻者;

6、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公司协同网页、PDM上张贴、传递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信息,造

成不良影响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记大过:

1、认为上级命令不妥而不陈述自己的意见或虽陈述意见但未被采纳,对上级进行威胁侮辱,情节较轻者;

2、对同事或领导有胁迫恐吓及欺骗行为情节恶劣者;

3、阻碍检查人员正常检查工作,情节较重者;

4、在公司易燃、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引火者;

5、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学习培训不认真,连续2次同科目培训考试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降级或免职:

1、在公司内言语辱骂、挑衅滋事者;

2、散播有损公司的谣言,造成公司工作秩序混乱者;

3、不服从上级工作调配或无理阻挠他人服从上级工作调配者;

4、年中、年终绩效考核连续不合格,属比率内淘汰者;

5、学习培训不认真,连续2次同科目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辞退:

1、偷窃行为情节严重者;

2、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

3、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4、胁迫上级、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上级,情节严重者;

5、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声誉者;

6、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来公司者;

7、组织、唆使、煽动他人消极怠工、罢工者;

8、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拘禁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行为不检,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司声誉者;

11、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

12、当月迟到超过10次(含)以上者,或半年累计迟到超过30次(含)以上,或年累计迟到50次(含)以上。

6)一年内受两次警告作一次记过处理;连续记过两次作记大过(降级)一次处理;记两次大过者予以辞退。

7)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8)两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从重处罚。

三.其它情况按其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参照相应条款执行。

四.员工违规除予以相应行政处分外,并按行政处分等级给予经济处罚:

1)警告:

减发当月工资的5%;

2)记过:

减发当月工资的10%;

3)记大过:

减发当月工资15%;

4)降级或免职:

免去原有职务,按新岗位核定薪资,并减发当月工资20%;

5)辞退: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决定之日起停发工资。

五.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行为的处罚及赔偿:

1)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00元(含)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50%。

2)损失500-1000元(含)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

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30%;给予直接领导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20%。

3)损失1000-3000元(含)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上二级领导责任。

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25%;给予直接领导记过处分,并要求

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15%;给予间接领导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10%。

4)损失3000-5000元(含)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上三级领导责任。

给予直接责任人降职或免职处分,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20%,并做出书面检查;给予直接领导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总额的15%;给予间接领导记过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的15%(二个间接领导按比例平分)。

5)损失5000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及至公司总经理所有直接、间接领导责任。

具体处罚由公司领导班子决定。

六.管辖员工出现工伤,扣除直接领导当月津贴补助。

七.处罚程序

发现员工有“第二条”中行为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在查实的前提下填写“员工违规处罚意见申报表”(参见附录A)办公室审核,并拟定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事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将处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门和受处罚人,并摘录事实予以公布或通报,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员工给予免职或辞退处理的,应先报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八.财务部门按“员工处罚通知单”,扣减薪资。

九.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员工处罚通知单”下发5个工作日内申请“监督委员会”复查。

十.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涉及到的表单

序号

表单内容

表号

1

员工违规处罚意见申报表

附表1

2

员工违规处罚通知单

附表2

 

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违规处罚意见申报表

年月日NO:

姓名

部门

卡号

违规情况

 

核实情况

 

核实人(签名)

办公室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拟定处罚

意见

审批意见

 

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违规处罚通知单

日期:

年月日NO:

姓名

部门

第一联办公室

违规

情况

处罚

意见

处罚人:

监督委员会:

办公室:

财务:

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违规处罚通知单

日期:

年月日NO:

姓名

部门

第二联处罚人

违规

情况

处罚

意见

处罚人:

监督委员会:

办公室:

财务:

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违规处罚通知单

日期:

年月日NO:

姓名

部门

第三联财务部

违规

情况

处罚

意见

处罚人:

监督委员会:

办公室:

财务:

注:

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办公室存根,第二联交处罚人,第三联交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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