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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政府法制工作

2010年第2期

松江区政府法制办编2010年3月7日

松江区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及2010年的工作要点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行政行为逐步规范,行政监督不断加强,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

明确了法制机构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部门,并建立健全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班子,形成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区政府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在区、街镇各层面上,真正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镇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2、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定。

6月份,区政府结合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了《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此外,我区还制定了《松江区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暂行办法》,强化了对政府合同的审核与备案制度,从而有效防范政府对外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各单位、各部门同样把推进制度建设放在依法行政工作的首位,区商旅委建立了全面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局出台了《松江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方松街道制定了《关于集体投资建设工程决策流程》等,通过一系列制度制定,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重视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

区政府坚持把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程,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加强和保障。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理顺了政府各部门和街镇的法制机构,形成了目前全区50余个基层法制机构,320余名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工作体系。

如区民防办将分散在各职能科室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集中起来,归口到新成立的法制宣传科,统一负责单位的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使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加强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区政府重大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由区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制度办事,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媒体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

三是注重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区法制机构审核并报市政府备案。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推进决策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如财政局充分利用听证、专家参与等,稳步推进依法理财;建交委在重大决策上既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又要进行不可行性论证;泗泾镇在决策机制上,坚持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等四项制度的统一,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2、全力推进ISO9001贯标工作,推动政府管理工作的标准化。

区政府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积极引入国际通用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按照“三定”方案在38个政府组成部门和16个镇、街道、工业园区全面推进贯标认证工作。

在贯标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按照注重贴近实际、注重培训动员、注重强化落实的要求,保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通过贯标工作的推进,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各单位积极根据自身实际推进贯标工作,如区人口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规范;房管局实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提高案卷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洞泾镇对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理事项的流程等加以规范,进一步提高了中心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我区进一步升级“一站式”网上申报系统,加大了企业网上预审系统建设,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了确保“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措施的落实,企业服务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加强跟踪服务,审批中强化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工作,大大加快了建设项目的落地和推进,2009年1月4日,《解放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掐算到分秒”的报道,对此予以了充分肯定。

一些单位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区房管局以“一站式”行政办文制度为基础,加快建立集事务受理、协助办理、信息采集和行为终端为一体,“既受又理”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区环保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批公示制度,并积极推行公众参与制度,更好的保障公众在环境建设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机制,区政府网站重新进行了设计,对现有信息公开流程进行改造,使信息公开的渠道更加畅通。

二是切实公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

做好了建设项目招投标、动拆迁公告、动拆迁标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是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的发行工作,2009年共印制《政府公报》5期,并扩大发行数量、调整发行范围,大大方便市民了解政府制定的各类重要规范性文件。

年内,全区主动公开信息将近700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54条。

一些单位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如新浜镇通过报纸《今日新浜》、政府网站、社区读物等途经,及时将有关规章制度及文件等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还直接张贴到各村(居)公开栏里予以公示、公布。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审查和备案管理,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

凡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据统计,2009年法制办共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44件。

其中,《松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松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备案;对镇政府、区政府部门报送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和备案,其中包括九亭镇政府报送的《九亭镇临时医疗救助施行意见》、区人保局报送的《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推进青年创业见习工作的操作办法》等,经审核之后提出了修改建议。

2、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审查和备案管理。

在《松江区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暂行办法》发布后,全区有近40家单位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了独立的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机制,加大了法律审核力度。

年内,区法制办对11件政府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核和备案,其他法制机构进行合同法律审核的有120余件,有效防范了政府合同签订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为政府的经济事务保驾护航。

如泖港镇法制部门经长期走访和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先后研究并制定了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土地出租等方面的合同样本,对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等予以明确和规范,并在全镇各村(居)委会予以推广;洞泾镇充分发挥政府合同审核的力量,对镇属各单位的用人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劳务派遣协议书》以及《劳动合同》等规范性文本。

3、积极开展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检查。

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布置,2009年8月至11月,区法制办对区政府各部门执行的44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确定了《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6部法规、规章作为区政府重点检查内容,在各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部门领导对区交通局等8个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抽查,并邀请居民代表和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就相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为市政府法制办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

4、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

为正确评价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区人保局、区监察局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考核采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街镇和委办局之间匿名问卷调查、征求人大政协意见等多种方式,还首度采用网上公开评议的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茸城论坛上公布所有政府执法单位,由市民公开评议,使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更趋科学化、规范化。

同时,积极推进各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了依法行政考核。

如交通局建立了全面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方式科学;人口计生委把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基层人口计生办政策法规业务重要考核指标。

(四)加强行政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积极加大投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区法制办于8月下旬对我区217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基本法培训,对因机构改革而产生部门变动的421名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清理和换发,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审验工作。

区商旅委积极推进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其现有执法队伍,本科以上学历占到69.23%;区城管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0名高学历执法人员,还添置了执法设备,提高了执法效能;工商局松江分局法制科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处罚文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说理性处罚文书,提升干部的执法办案能力。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区政府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注重长效管理。

年内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1万多平方米。

区城管大队在全年拆违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车辆1000余辆,此外,还成功将松东路80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房管局积极遏制违法搭建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120余件,对100余户业主搭建的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交通局在“钓鱼”执法事件发生后,积极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的应对工作,维护了我区和谐安定的局面。

环保局联合水务局等12个部门开展了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68件,并关闭了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5家违法企业。

3、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

年内,各街镇、委办局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达550余次。

区农委开展了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种子、肥料的监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农产品检测和监测等农业执法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改委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在水、电、气和药品等领域重点开展价格检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对农资、家电下乡、预防甲流应急物资等多项执法检查,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法制宣传,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地方重大实务法律协调等基础工作机制。

1、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大规模的更新设计,开辟了“依法行政”、“重要法制新闻”等栏目,进一步畅通了法制宣传渠道。

区法制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宣讲活动,运用政府经济合同纠纷、政府信息公开、整治“群租”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宣传。

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还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培训活动,年内向区政府报送法制信息130余条,开展法制宣传达到580余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220多次,共涉及执法人员6600多人次,为我区营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2、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改进复议审理方式。

2009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3件,案件涉及劳动局22件,公安分局8件,交警支队、房管局、规土局、工商分局、中山街道各2件,城管大队、交通局、佘山管委会、永丰派出所各1件。

从审理结果看:

受理31件,不予受理6件,审查期内申请人撤回6件。

在受理的31件中,维持的28件,中止1件,终止的2件,没有确认违法和撤销的案件。

区法制办在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复议为民、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注重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调解等手段办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从其他8个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行政机关所办理复议案件情况来看,公安分局受理行政复议11件,交通局受理2件,结果均为维持;未有其他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3、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

2009年8月11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施仁兴诉被告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案,此案为我区首例开庭审理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区法制办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旁听庭审,共有9家单位30余人参与,区文化执法大队科长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了旁听。

年内,区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涉及13家区级行政机关(包括街镇),共43件,其中,有20件由区法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应诉出庭建议书》,行政首长出庭率为84.6%。

行政首长通过出庭应诉,对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4、积极参与地方重大事务的协调,进一步深化法律协调机制。

年内,区法制办参与的地方重大事务协调23起,来电来访63起。

其中包括新桥镇孟母堂违法办学案、方松街道公捷苑小区104号楼天然气爆炸案、佘山威利烂尾楼的协调处理、嘉和广场部分业主房屋相邻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通过积极参与协调,从法律角度提供建议及方案,为化解矛盾、停纷止争,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以下问题或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牢固。

部分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工作中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依赖行政权力解决问题,不太善于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手段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些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缺乏理性的应对态度,习惯于逃避媒体和舆论,而不是主动澄清或作出相应解释,造成政府部门在重大事件的报道和讨论中缺位,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二是违法行政问题时有发生。

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和法律事务协调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还存在着一些违法行政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有些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简单,随意性强,对相关申请材料审查不严、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行政职权等。

三是工作推进还不平衡。

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较为扎实,但街镇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相对缓慢,有的基础薄弱,制度建设滞后。

二、2010年的工作要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协调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1、认真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作出前,还要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

法制机构要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和经审查不合法的,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作出决策。

要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对随意决策、违法决策、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今年,国务院将对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街镇和区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要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街镇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同样也要向区人大报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行方案》和《关于简易建设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文件,做好行政审批程序改革工作,逐步推进“二集中、二到位”,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效能;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形成社会评价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督。

4、积极探索四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围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探索行政处罚类信息等公开范围,明确相应的公开规范;配合做好财政性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等四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5、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

创新和完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要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决策、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依法和按规定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要把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考核挂钩,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同时,要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准备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结合ISO9001贯标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依据,调整执法职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要规范和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实施分类分步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建立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加强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

3、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通过行政执法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推进和督查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组织开展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

(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和管理。

1、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压缩不必要的文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审查处理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实行公告制度;抓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评估制度和清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各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文件的报备率。

2、落实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松江区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暂行办法》,加强区政府对外订立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防范潜在法律风险,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要督促各街镇和委办局建立和完善合同审核法律制度。

逐步探索和编印政府合同标准化格式文本。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要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

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

2、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要把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上海市松江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进行责任追究。

3、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要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协作,逐步建立本区公职律师队伍。

要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机制,提高公职律师自身法制素质及水平。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两次法律知识学习,主要领导要带头学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

对拟任区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测试和考察结果要作为是否任职的重要依据。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要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轮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

在新法律法规公布后、施行前,负责执行的政府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并进行考核。

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

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各部门、街镇的法制机构,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干部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

要加强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逐步打造出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法制队伍。

 

报:

市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领导

发:

各镇、街道法制机构,区政府各委、办、局法制机构,市有关部门在松机构的法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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