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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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

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盖章)

总包企业(盖章)

项目经理

劳务分包企业(盖章)

监理企业(盖章)

项目总监

专业承包企业(盖章)及对应的分项

考核内容

1

2

3

4

5

6

7

8

考核

得分

质量安全体系

(5分)

安全生产管理

(20分)

文明施工

(10分)

质量管理

(30分)

工程监理

(10分)

建筑队伍管理

(15分)

绿色施工

(5分)

工程创新

(5分)

考核评价说明

1.考核评价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建筑队伍管理、绿色施工、工程创新8个分项进行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2.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

(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考核结果的确定方法:

(1)项目考核得分大于90分(含90分)的,可推荐示范工地。

(2)项目考核得分小于90分且大于70分(含70分)的,为达标工地。

(3)项目考核得分小于70分或存在一票否决项的工程,均视为不达标。

 

(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体系设置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悬挂上墙。

10

2

人员配备

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需按规定配足具有任职资格的质量、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各不得少于2人;1亿元(含)~5亿元或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的工程,各不得少于3人,每增加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各增加1人,并分别设立质量安全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

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质量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

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各不得少于2人。

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0

3

职责履行

企业分管负责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需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标准管理分管负责人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标准实施情况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在企业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存入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备查。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在建项目的检查,每个项目每月应不少于2次,检查人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的综合检查,每周应不少于1次。

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质量、安全隐患需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期复查。

20

4

责任清单

将施工现场的重点过程、重点环节和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的主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行详细的分解,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明确具体责任事项的责任人、日常管理措施及责任清单事项监督人,实现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到人,从源头上堵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漏洞和缺位。

拟开工项目应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以清单形式列出,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人及监督人。

20

5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

企业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岗位设置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部配置专职(或兼职)标准员不少于1人,按要求正常开展标准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有完善的建设标准执行措施,强制性条文逐条有措施文件,其他标准70%及以上有措施文件。

企业、工程项目部技术标准宣传交底培训情况。

工程建设标准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执行现行规范标准情况。

14

企业定期对工程项目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自我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

对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行标准的情况开展评估,并将评估材料存档。

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并编制检查报告。

6

(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报监

按规定办理齐全安全报监手续。

5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需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应签字、盖公章,填写审批意见和审批时间。

5

3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各工种特点,对施工现场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应全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10

4

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人员入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10

5

应急救援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纸面推演和现场实际应急救援演练。

5

6

持证上岗

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应确保证件有效、人证相符。

10

7

扣件式落地与悬挑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钢管、扣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对进场钢管扣件严格实施审核、检查和验收程序,按规定对现场钢管扣件进行联合检查、按批次进行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

严禁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

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按规范要求分阶段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按规定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杆件应按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的,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

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操作层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层间安全平网,距地面第二步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的脚手板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兜底,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严密。

脚手架的内排架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cm的必须进行封闭防护。

卸料平台应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限制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

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固定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

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悬挑梁,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梁与建筑物的固定方法须经计算确认,悬挑梁通常应使用16号以上工字钢,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以上使用ψ16以上圆钢固定在楼板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上,悬挑梁前端应采用ψ14以上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并进行设计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的锚固、卸荷吊拉钢丝绳与悬挑比例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脚手架的各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立杆必须使用专用对接扣件进行对接。

脚手架钢管应均匀涂刷黄色漆,并在脚手架外侧按规定搭设外挑安全平网。

开口脚手架的开口处,应在架体的基础部位与架体的顶端部位与建筑物进行拉结,中间每层设置不少于一处拉结点。

门式、碗扣式、承插型盘扣式、满堂脚手架等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10

8

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施工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杆底部按规定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剪刀撑、立杆、水平杆,各杆件间距应符合设计计算要求。

立杆严禁搭接,必须使用专用对接扣件进行对接。

梁底立杆应支撑在梁底轴线上,且结构梁底与楼板底下50cm内必须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顶托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mm。

模板施工完毕,现浇砼施工前,工程项目应组织对模板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砼浇筑时严禁在模板下方有人进出或停留,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应均匀,现浇砼时的施工工艺过程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设计强度要求,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时必须划定警戒区域,设置监护人。

在地下室、孔、井、洞内进行拆装模板等施工活动时,应先进行通风,经检查无有害气体等隐患后方可施工,周边应设监护人。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需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采取加固措施;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应采取与建筑结构刚性连结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

10

9

高处作业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使用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的登记备案产品。

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凡在2m(含2m)以上高处进行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建筑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

临边防护栏、各类防护棚、安全门、各种洞口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使用符合“标准图集”规定要求的定型化、工具化产品。

防护栏、安全门刷红、白相间警戒色。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安全门,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

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0m—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设置18mm高挡脚板或加挂立网。

防护栏杆应牢固可靠。

10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登记备案产品。

外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护措施应同时满足供电部门要求。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气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

漏电保护器测试每周不少于1次,各类电气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月不少于1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巡查维修纪录。

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具,每间宿舍总用电负荷不得超过2kW;宿舍使用36v安全电压,并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电器火灾事故。

各级电箱设置位置、高度、稳定性、电箱接线等应符合“规范”要求,一、二级电箱应采用防护棚形式进行防护,且电箱前应设置绝缘垫,配置干粉灭火器、防触电警示标志。

三级电箱应做防雨措施。

防触电、短路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地下室、潮湿场所及密闭容器内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

机械机具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

10

11

起重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拆除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应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产品备案登记、出租、安装拆卸、检查验收、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安拆作业前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安拆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监控。

起重机械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现场安拆人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

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及建设、监理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齐全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

多台塔机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规定制作;标准节的螺杆、螺母、垫圈等必须符合产品说明要求,确保数量齐全、连接紧固,斜撑杆要严格按要求使用连接销轴和开口销固定。

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的附着装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材质、预埋和安装等符合安全要求,达到连接紧固,间距符合要求,附墙装置应由原制造厂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制作,原制造厂家制作应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制作必须出具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塔机防倾翻装置、安全限位保护装置,施工升降机安全限位、防坠安全保护装置,物料提升机防断绳及安全限位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施工升降机防坠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标定,超过标定期限的严禁使用。

施工升降机轿厢内载人严禁超过9人(含操作司机),并在地面进料口处醒目位置悬挂“限乘不超过9人”标识牌,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上下。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处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各种型号起重设备安装的最大安装高度和汛期允许使用高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

12

施工机具

机具使用前应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

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电锯、平刨、搅拌机、合灰机等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封闭式防护棚。

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应设分料器、防护挡板。

严禁使用平刨、圆盘锯联合式多功能木工机具。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缆不得有中间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线路不得有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

搅拌机应选址合理,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

钢丝绳和保险挂钩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

气瓶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

存放和使用时应距离明火10m以上,不同种类气瓶间距应大于5m。

乙炔瓶不得平放使用。

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处防止暴晒。

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须小于15mA,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破损或接头。

水磨机具和打夯机手柄应绝缘,电缆不得拖地。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

振捣器具应使用移动式配电箱,电缆长度不超过30m,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翻斗车司机应持有驾照,且不得载人。

在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位置处,应悬挂相应操作规程牌。

5

(三)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应结合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实施。

5

2

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挡墙进行全封闭。

围挡墙尺寸为长6m×高3m,围挡制作采用方钢焊接,每5m增设30mm×30mm×厚2.5mm镀锌方管框架形象柱,表面附0.5mm镀锌铁板,形象柱表面用500D加厚喷绘布或铝塑板进行装饰,柱子横断面尺寸为500mm×500mm,高出围墙15cm,顶部加装照明灯具。

围挡墙宣传内容应以特色文化、人文风景为主,严禁商业广告。

围挡墙外观应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无破损和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

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10

3

建筑物

围挡

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保持封闭严密、平整、清洁、美观。

封闭高度应始终保持高出施工操作层1.5m以上,下部应封闭到脚手架扫地杆。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对污染严重、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的予以更换。

5

4

临建设施

办理安全报监前,建设单位应到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临建规划许可证手续。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采用玻璃丝棉等绝燃型板材;临建房屋门窗、走廊通道、楼梯的安装设置应满足应急逃生要求。

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临建设施内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5m。

房间门应外开。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安全。

职工宿舍: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9人,严禁睡通铺。

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明示。

严禁在宿舍内点燃明火取暖,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烧水等,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

必须购买和正确使用合格的电褥子。

职工食堂:

工地食堂应是独立设置的砖混结构,不得使用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

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保持清洁卫生,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m。

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加工间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

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且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

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

严禁购买、出售和食用变质食品。

食堂应设置隔油池,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

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严禁放置在食堂内,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天检查各部件安全使用状态。

厕所: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蹲位之间设置隔挡,隔挡高度不低于1.2m。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

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并及时清理。

其他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更衣间应设置更衣柜、更衣凳等;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

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供职工文化学习和娱乐活动的场所,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

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施工现场应在墙根及边角等处每隔15m设灭鼠屋,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投放药品;温暖季节应设置捕蝇笼等设施。

数量、位置应得当。

25

5

场容场貌

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办公与生活区等区域应规划合理,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铁艺大门。

建筑面积在1万㎡以上的,应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大门附近处应按规定要求设置“七牌两图”等,公示标牌内容要齐全,标牌要规范、整齐。

其中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1.5m,宽1.8m,其它不小于1.2m×0.8m,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和生产日期分类分规格存放,码垛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

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按规定排放,并有防潮、防雨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

道路应采用砼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加工再利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拉运单位进行清理,不得乱卸乱倒。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在生活区合理的设置盥洗池和晾晒衣架。

20

6

扬尘治理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冲刷清洁。

严禁污染城市交通道路。

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使用密目网等材料进行严密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运输单位应取得“三证”(指建筑垃圾处置证、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

严禁将土石方开挖和渣土运输发包给无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

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设立环境防治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

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有条件的应设置自动喷淋装置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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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火作业应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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