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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

(一)地理位置

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部,地处东径108°03′--108°31′,北纬26°24′--26°53′之间。

东南与剑河县交界,西南连接雷山县,西邻凯里市,北与镇远县、施秉县毗邻。

南北长50.4公里,东西宽36.7公里。

(二)气候

台江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无霜期长,垂直气候明显。

由于受雷公山山脉的影响,致使南北两地区的气候、降水有明显的差异。

南部降水多于北部,雨日及云雾多,光照少、春来迟,秋来早,常有雪压春寒和秋天的危害;北部地区光照和热量条件比南部地区好,但由于降水比南部地区少,常有伏旱。

境内大部分地区外日照时数在1236小时左右,年积温在4455—5154℃之间,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5.4℃,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4.7℃。

年无霜期250-305天,年相对温度81%。

年平均降雨量1050—1400毫米,雨季多集中于春、夏两季。

(三)地形地貌

台江县外于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坡上,雷公山脉向境内延伸到西南边境的石灰河、南刀等村,进而延伸到红阳、登交、方召等一带,为南北分水岭。

形成了西南向东北逐渐降低的地势。

境内以山地为主,其中低中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6%,低山面积41.7%。

县内山峦起伏,切割较深,最高海拔1980米,最低海拔460米。

(四)土壤

全县土壤类型主要有黄棕壤、黄壤、黄色灰土、紫色土等。

其中山地黄棕壤占5.7%,黄壤占84.9%,黄色石灰土占8.2%,紫色土占1.2%。

(五)水资源

县境主要河流有清水江、巴拉河、翁你河和巫迷河4条。

水质优良,水量充沛,年径流总量7.5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为8.03万千瓦,可开发量为6.37万千瓦。

(六)土地资源

根据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年台江县土地总面积107840.27公顷,占黔东南州土地总面积的3.65%。

其中农用地面积100224.7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92.94%;建设用地面积1708.1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1.58%;其他土地面积5907.38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5.48%。

(七)矿产资源

台江县境内现已探明矿藏有铝、锌、铜、钛、磷、石灰石、粘土、大理石、硅石、页岩石等。

(八)植被条件与生物资源

台江县境内植被类型多,动物种类丰富。

县内主要树种资源分属56科111属199种,被列为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树种有秃杉,银杏、南方红豆杉、钟萼木、马尾松、三尖杉等14种。

各种珍稀动物有娃娃鱼、香獐、云豹、野猪、狗熊、猕猴等50多种。

中药材有黄连、冰球子、人参等421种,牧草种类107种。

二、社会经济条件

(一)社会状况

2009年,台江县辖2镇、6个乡,156个行政村,809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358个自然寨。

全县总人口为14.9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7.01%,乡村人口12.39万人,占总人口的82.99%。

(人口数据来自2009年领导干部手册)

(二)交通条件

台江县交通较为发达,玉屏至凯里高速公路、320国道从县境穿过,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和70%以上村已通公路。

(三)旅游资源

台江县民族风情浓郁,自然风光秀美,旅游资源丰富。

有享誉中外的贵州苗族秭姝节;有举世闻名的独木龙舟;有驰名中外的反排木鼓舞;有蜚声艺坛的苗族飞歌;有唱响全国的原生态苗族多声部情歌;有亮丽的苗族服饰和风格独特的苗家吊脚楼;有葱郁苍翠的南宫常绿阔叶林区;有文昌宫、张秀眉起义遗址等名胜古迹。

台江县已成为贵州东线、黔东南地区重要的民族风情旅游点。

(四)经济状况

200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81974万元,其中:

第一产业值23777万元,第二产业值19535万元,第三产业值38662万元,分别占生产总值的29.0%、23.83%和47.16%。

粮食总产量52217吨。

农民人均纯收入2588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龙配套56696万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853万元;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12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13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388.48万元。

第二节规划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土地生态资源,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方针、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台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定规划期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是台江县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规划依据

一、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8、《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二、相关文件、规定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5〕32号);

5、《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清查、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9、《关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7〕38号;

10、关于印发《贵州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黔土规修〔2007〕6号;

11、《关于转发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93号);

12、《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规划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黔土规修办〔2009〕24号);

13、《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成果评审意见》(黔东南国土资规修〔2008〕9号)等。

三、相关规划、计划

1、《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台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3、《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1—2010年);

4、《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5、《台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6、《台江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年)等。

第四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围绕台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有效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统筹规划各类用地,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五节规划的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条件,兼有生态、环境、景观、间隔、保障、资产等多方面功能。

因此,严格保护耕地特别为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统筹各业各类用地。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妥善处理建设与非建设、基础与非基础、城镇与农村、生产与生活等用地地关系数,着力协调城乡、区域和行业用地的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引导各项产业合理利用土地。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在国家宏观目标的导向下,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以解决当地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

第六节规划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一、规划基期:

2005年;

二、规划未期:

2020年。

第七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辖2个镇、6个乡:

台拱镇、施洞镇、南宫乡、排羊乡、台盘乡、革一乡、老屯乡、方召乡,土地面积107840.27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状况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按照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现状数据转换土地利用规划分类现状数据,其转换结果:

2009年台江县土地总面积107840.27公顷,占黔东南州土地总面积的3.65%。

各乡镇土地面积情况:

台拱镇22596.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95%;施洞镇10147.11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41%;南宫乡26591.05公顷,占24.66%;排羊乡11006.45公顷,占10.21%;台盘乡9552.94公顷,占8.86%,革一乡9297.25公顷,占8.62%;老屯乡9392.77公顷,占8.71%;方召乡9255.94公顷,占8.58%。

(一)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面积100224.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2.94%。

1、耕地

全县耕地面积11359.31公顷,占农用地11.34%。

其中水田8248.55公顷,占耕地面积72.61%;旱地3110.76公顷,占耕地面积27.39%。

2、园地

全县园地面积1143.97公顷,占农用地1.06%。

其中果园1034.87公顷,占园地90.46%;茶园58.55公顷,占园地5.12%;其他园地50.55公顷,占园地4.42%。

3、林地

全县林地面积77672.60公顷,占农用地74.50%,其中有林地60832.75公顷,占林地面积78.32%;灌木林11827.92公顷,占林地面积15.23%;其它林地5011.93公顷,占林地面积6.45%。

4、草地

全县牧草地475.57公顷,占农用地0.47%。

其中天然草地357.17公顷,占牧草地75.10%;人工草地118.40公顷,占牧草地24.90%。

5、其他农用地

全县其他农用地9573.29顷,占农用地9.55%。

其中,农村道路406.05公顷,占其它农用地4.24%,坑塘水面10.45公顷,占其它农用地面0.11%,农田水利用地38.39公顷,占其它农用地0.4%;田土坎9118.40公顷,占其它农用地95.24%。

(二)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1708.15公顷,占土地面积1.58%。

1、城乡建设用地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067.92公顷,占建设用地62.52%。

其中建制镇165.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5.53%;农村居民点823.5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77.11%;采矿用地76.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7.1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47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

全县交通水利用地597.83公顷,占建设用地35.0%,其中公路用地549.9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92.0%;水库水面46.7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区7.80%;水工建筑用地1.1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0.2%。

3、其它建设用地

全县其它建设用地42.40公顷,占建设用地2.84%。

均为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

(三)其它土地

全县其它土地590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48%。

1、水域

全县水域面积为1626.62公顷,占其它土地27.54%。

其中河流水面1504.50公顷,占水域92.49%,滩涂面积122.12公顷,占水域7.51%。

2、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4280.76公顷,占其它土地72.46%。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困难。

台江县总的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方向逐渐倾斜降低,即西南在高,东北在低,呈倒三角形。

境内群山起伏连绵,沟谷发育,切割深,河网呈树枝状,由雷公山脉向境内西南边境延伸至展水坪山峰,海拔1980米,为全县最高点,最低海拔455米。

全县地貌类型可分为高中山、中中山、低中山、低山、丘陵及河谷阶地。

地貌以山地为主,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4.67%,丘陵土地面积的3.99%。

上述原因导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困难,各类土地资源的后备资源匮乏。

(二)耕地中坡耕地面积,且质量差。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县耕地11359.31公顷,其中,小于2°耕地面积522.3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6%;2-6°耕地面积624。

2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49%;6—15°耕地面积1874.9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6.51%;15—25°耕地面积3011.6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6.51%;大于25°耕地面积5326.1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6.89%。

至今全县还有70%以上的中低产耕地。

由于中低产耕地面积大,致使种植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

2009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52217吨,粮食单产量为2934.53公斤/公顷。

(三)土地资源利用不尽合理。

台江县山地资源丰富,其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2.03%。

这些山地资源是山区经济发展的潜力优势,但是在实际中对山地资源的利用上不充分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1、森林资源总量不足。

台江县喀斯特地貌比较发育,碳酸盐类岩面积比重大,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虽然森林覆盖率达56.42%,但森林质量较差。

2、林种结构不合理。

早年营造的大面积针叶林木质量差,地力衰退,林地生产力水平呈下降趋势;

3、目前单家独户在细碎的土地经营规模下,依靠提高农作物的单产量来增加农业生产效益非常有限;

4、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不够,培育地力、转化结构方面缺乏系统规划和具体实施,靠农民“零敲碎打”地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改造,很难从根本上改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耕作效益;

5、土地开发利用的难度大。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荒草地有4215.28公顷,但用来增加可开发为耕地数量相当小,并且这些可开发的资源处在山区,经济技术落后,交通不便,不仅资金投入大,投入的劳动力也多,给土地的开发带来一定的难度。

第二节面临形势

以2020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这一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土地资源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土地规划、保护与合理利用既迎来大好机遇,也面临重大挑战。

1、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台江县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在未来一段时期,耕地减少的趋势还将继续。

一是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二是生态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还需占用部分耕地;三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各种自然灾损毁的耕地难以恢复;四是台江县是林业山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并且土地开发的难度大,极大制约补充耕地能力。

因而保护耕地的形势十分严峻。

2、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规划期内各类建设对土地需求十分强烈,另外现行的建设用地还存在粗放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效率低的问题,“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也还存在等等,集约节约用地任务艰巨。

同时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有利条件:

从土地利用现状看,建设用地粗放,集约节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

从国际背景看,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国内环境看,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党中央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关注,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等,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强调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作出一系列政策规定,为新时期解决耕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问题指明了方向。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经济发展目标

2015年目标:

生产总值年增长13%,第一产业年均增长保护在5%左右,第二产业年均增长21%以上,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1%以上;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城镇化水平达到27.4%,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十二五”期末全县总人口达14.6万人。

2020年目标:

国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实现人均GDP翻两番以上的目标;建成具有活力,更具有规模的特色经济体系,建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就业更得到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完善;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加快建设惠及全县各族人民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殷实,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初步实现富民兴台的奋斗目标。

第二节社会发展目标

一、总人口:

2015年1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万人,乡村人口10.6万人;2020年1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4万人,乡村人口10.0万人。

二、城镇化水平:

2015年27.4%,2020年35.07%。

第四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

“生态产州、农业稳州、工业强州、旅游活州、科技兴州、城镇带州”和“以凯里为中心的城市经济圈,舞阳河山水名胜古迹旅游经济圈,雷公山苗族文化原生态旅游经济圈,侗族文化和仰阿莎苗族文化原生态旅游经济圈,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的经济发展框架,台江县要快速融入凯里城市经济圈和黔东特色经济区,以富民强县为中心,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两项基础设施建设,做大新型工业、苗族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和城郊生态农业三大产业;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城镇带县、旅游活县、科技兴县”五大战略;把革一产业循环经济工业区建设为凯里城市经济圈的新型工业聚集区,把台江打造成雷公山原生态苗族文化旅游经济圈的苗族生态大县。

为此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是:

一、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提高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坚持各类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加强对中低产耕地的改良,有计划、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建立集约节约用地的土地利用模式,逐步形成农村居民点向集镇集中,改变农村居民点分散居住的状况;工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集聚规模效应;农用地的利用向规模化经营集中,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的程度。

三、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坚持以市场为导响,以技术为支撑,以产业优势依托,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将台江建设成为“凯里城郊生态农业生产产基地”和“绿色能源基地”。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资金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以治理石漠化和防止水土流失为重点,封山育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建立多层次生态防护林体系,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稳定。

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黔东南州下达给台江县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台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规划期间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耕地保有量:

2020年耕地保有量9124.0公顷以上。

基本农田面积: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291.0公顷。

园地:

2020年园地面积1118.0公顷。

林地:

规划期末林地面积77054.0公顷。

牧草地:

2020年472.0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2329.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城乡用地规模1520.0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06.0公顷。

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

2020年建设占用农用地547.0公顷,其中占耕地319.0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90.0平方米/人。

交通水利用地:

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741.0公顷。

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

2020年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386.0公顷。

亿元耗地量:

2020年319公顷/亿元。

台江县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控制详见下表。

台江县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

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

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9234.54

11359.31

9171.0

9124.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949.15

8295.78

8291.0

8332.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037.91

1143.97

1293.0

1119.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76413.76

77672.60

76592.0

77054.0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4844.36

475.57

47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918.01

1708.15

2143.0

2329.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80.05

1067.92

1247.0

152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49.98

244.41

254.0

507.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783.65

640.23

750.0

741.0

预期性

总人口(万人)

14.72

14.93

15.1

15.4

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82.0

546.0

约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10.0

319.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28.0

386.0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

60.0

72.0

90.0

90.0

约束性

城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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