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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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

新课程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课程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新课程理念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传统的知识性教学正在向现代的发展性教学转变,同时新课程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但是,纵观目前中小学课堂教学的现状,不难发现,虽然广大教师致力于探索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各种“听课”、“评课”活动形式多样,但必须注意的是:

有些教师片面理解课程标准,单纯强调课堂气氛,一味追求让学生分组讨论、交流情感、表演角色,自己仅仅作为一名“旁观者”,导致讨论、交流、表演的肤浅化,这种置课堂规范于不顾的“牧羊式”方式,片面夸大了学生的自主性和自控力,使课堂教学处于放任自流状态,难以产生良好的效果。

对此,我们必须确立这样的认识:

新课程背景下中小学课堂教学应该“规范化”。

在新课程背景下,只有面对时代特点和未来可能性而建立一种新的课堂教学规范,才能使课堂教学更富生命力。

新课程改革对课堂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使得我们必须不断地寻求与之相适应的课堂教学规范。

二、文献综述

(一)概念的界定

课堂教学又称班级授课制。

它是把学生按年龄和程度编成有固定人数的教学班,由教师根据教学计划中统一规定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时数,按照学校的课程表进行分课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

课堂教学过程有四个阶段:

备课、上课、布置作业以及课堂教学效果的测评。

(《教育学》,丁锦红主编,2002年南京大学出版社)。

在一定心理活动支配下的人的外显活动称之为行为。

教学行为不是简单的教学形式、手段、方法和技能的构成体,而是一个包括教和学两个动因在内的结构复杂的、内容丰富的目的性行为,是由行为主体以及行为主体相联系的起着直接与间接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在动静交替转换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种行为。

在其构成上包括两个层次:

其一,就是直接显示结果的行为,如教学语言、教学组织、板演示范、实验操作、表情姿势等。

从现象上看,这种行为有很大成分的无意性和不自主性。

这种显性行为可以在教学评价中直接认知和把握。

其二,是情感、意志、道德、价值观、潜在能力和个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态势,在行为上表现出来较强的意识性、稳定性和自主性。

这种内在的行为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显得扎实而专一。

在教学中当内在的行为全部投入时才能产生教学效益。

因为它具有内在的、强迫的力量,迫使教学行为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并不断对行为进行调整和修正。

如果忽略了内在行为在教学实践中的作用,教学效益是不会得到提高的。

(《教师行为规范》,冯克诚、范英、刘以林主编,华语教学出版社)

教学行为的目的性根源于教师对国家教育方针、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教学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根源于教师教学过程的本源把握。

它具有下列几方面的性质:

目的性,即教学行为总是受某种教学意图支配,并指向特定的对象——学生;序列性,即教学行为总是包含着一定操作程序,包含着若干基本环节;个体性,即任何教学行为都不能脱离活动的主体——教师的存在,必然显示出教师的某些个性;创新性,即区别于一般行为,以其新颖和独特性反映教师处理和把握教育问题的高超艺术。

综上所述,我们可这样认为:

行为是思想的表现形式,是在一定思想的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外显行为。

教师的教学行为是教师在教育理念的支配下,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的教学活动。

教师的教学行为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学生的发展成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规范化的定义是“使合于一定的标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教学行为规范化的提出是近代教育的产物,随着当代教育评价学的兴起和普及,教学规范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根据规范化的定义,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的定义应该是“使课堂教学行为合于一定的标准”。

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在一定时期内是教学实践工作者在课堂教学中所共同依据的教学理论,共同遵循的教学规律、原则、模式,以及自身的教学经验。

它包括两种规范:

一是理论研究者研究开发的共同的规范,如教学原则、教学模式等;另一个就是教师的自我规范,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自觉反思、总结课堂教学的经验和教训。

课堂教学规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它对课堂教学具有标尺、导向和约束作用,但又是一成不变的。

总之,课堂教学规范是为教学服务的,立足于师生的发展。

(二)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化研究的意义

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具有形式化、明确化、条文化的特点。

它规范和约束着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了教师行为、学生行为、教学内容、教学结构等总体的、相对的合理性,从根本上保证了教学的基本效率。

可以说,传统的课堂教学规范是和效率密切相关的。

它迎合了社会急需大量人才的要求,在教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被物化为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可监督的教学规章制度。

作为制度被沿袭下来成为传统的课堂教学规范,为课堂教学效率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传统的课堂教学规范使课堂教学走向了程序化、固定化,形成了所谓的几个环节、几个阶段的呆板模式,大大限制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扼杀了教师和学生的创造性。

传统课堂教学的规范如何在现代意义下重新解释和构建,是我们思考和构建现代课堂教学规范时所必须回答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课堂教学规范的“解放”。

课堂教学规范的解放,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学生及其行为外部控制和约束的解除,使课堂教学更加充分地尊重学生,使学生以更符合其内在本性和内在需要的方式发展,成为学习的主人;二是对教师及其行为外部控制和约束的解除,使教师有更多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对整体教学各个因素的相互控制关系的解除,使师生在课堂中对话、沟通,师生互动,积极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

然而,“解放”并不意味无节制的自我张扬和随心所欲。

教学不能只有规范,但也不能没有规范。

现代课堂教学应该体现一定的规范,但更应该表现出对“人的发展”这一教学理想的追求,总之,现代课堂教学规范是开放性的,是规范和解放的有机统一。

(三)国外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化的研究

教师行为的研究最早可从克瑞兹(Kratz)于1896年的研究中见到。

从他开始,研究者通过对各类人员关于优良教师品质的意见调查,制定出有关的教师特征量表,作为培育师资的参考和改进教师行为的依据,这标志着教师的研究进入一个专门化的时期,可以认为这种研究还只是对教师教学行为的一种间接研究。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外教师行为研究,主要从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出发进行了相关的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些理论框架,而且较多集中于研究课堂教学的范畴。

系统研究课堂教学的学者始于菲利普﹒杰克逊,他在1968年出版了经典之作《课堂生活》,提出了课堂教学框架的五个重要特点,即多元性、同时性、即时性、难以预料的气氛和历史性。

美国著名的课堂教学研究专家古德和布罗非的时代作《透视课堂》中,通过大量的课堂观察与描述,对教师的课堂期望、课堂的组织与管理、课堂动机、课堂指导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和研究。

美国唐德等人的《教学行为指导》从教学背景、教学行为、人格气质、反思教学等四个方面,对新教师如何成长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美国教育家麦肯1982年提出“麦肯二十八种积极教学行为”,是开展积极教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如(13)教师应把数学(或其它学科)游戏、独立活动与所教的概念联系起来;(14)教师应当运用一种从具体到抽象的循序渐进的方法;(15)教师应把高层次的问题与低层次的问题结合起来;(16)教师应当意识到课堂上你接下去所要做的工作;(17)教师应当能够在同一时间内与更多的学生一起交流;(18)教师应当使一节课平稳地流动,即顺利地完成从一种活动向另一种活动的转换;(20)教师应当在为学生提供的描述与呈现的内容中保持清晰;(21)教师应当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23)教师应当准确地对儿童各种明显的或细小的、情感或体验的反映做出回答;(24)教师应当向全班学生提问;(25)教师应当使用,如重新措词、提供线索、提出问题等各种手段帮助学生在回答不正确时提供一个重新回答的机会;(27)教师应当运用恰当的方式对有潜力的学生提出更高的期望。

美国的学校为了搞好课堂教学,对教师的教学行为也提出了56条规则。

如(6)每次讲课,先讲轮廓,以使学生对所授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因为缺乏期望比缺乏词汇更易使学生糊涂;(14)对讲授材料重在理解,而不是背诵;(15)除了一些记不住的数字外,讲课不应看笔记;(17)带上备课笔记,但不要用它;(18)讲课不要满堂灌。

宁愿有点错误但力求生动,也不要没有错误气氛沉闷,讲课不是科研报告会;(21)一个术语、一个概念只让学生使用一次是不够的,应要求学生思考并理解术语或概念所含的内容,而不是暗示;(23)讲课和表演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主题,比台词更重要,而后者是台词,比主题更重要。

(25)讲课应以学生的愿意学习作为前提,而不是为了通过考试;(50)讲课应给学生留下兴奋和详尽无遗的感觉,没有这些感觉,也许算不上是一节好课;(54)教育的主要挑战是学生知识增长的同时,保持他们的积极性,一个好的教师应面对知识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国外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

一是教师行为研究(研究的焦点: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标准和教师角色行为);二是师生互动行为研究。

(四)我国课堂教学教师行为规范化的研究

国内教师行为的专题研究起步较晚,在我国教学论的学科体系中,没有专门针对教师课堂行为的研究,而是把课堂中的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分别来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力度的加大,开始了对课堂教学师生互动行为、课堂中教师教学行为专题研究,以南京师大吴康宁教授为主而开展的课堂教学社会学研究最为突出。

随着又出现了以中青年学者为代表的课堂教学研究者群体,有了不少课堂教学研究的成果,如郑金洲的《重构课堂》,陈时见的《课堂学习论》,王鉴的《实践教学论》、袁金华主编的《课堂教学论》等。

刘定邦老师对课堂教学教师行为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湖南教育》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教学行为规范的主要特征是:

(1)科学性,即教学行为规范是优秀教师教学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教育工作者智慧和创造的结晶,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科学性;

(2)系统性,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如一个工艺流程,涵盖课堂教学全过程,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规范,从内部看,教学行为规范与教学过程各种因素相联系,在外部,又与各种社会行为接轨,如道德规范、语言文字规范、礼仪规范等构成特有的系统;(3)教育性,教学是育人的基本手段,教师的语言、行为、风度等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学生,对他们的行为和思想起着示范的作用;(4)艺术性,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教学行为排斥刻板、粗俗、单调,注重方法灵活,形式多样。

规范化的教学行为充分吸引学生的注意,增强学习兴趣,让学生体会愉快的教育成功,从而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学习活动;(5)发展性,课堂教学行为规范随着教学实践的深入不断丰富、完善,而并非一成不变。

优秀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断被全体教师所接受,从而转化为新的教学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始终在普及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基础上发展。

我国教育者对课堂教学教师行为提出了六条基本要求:

(1)教学目的明确;

(2)教学内容正确;(3)教学思路清晰;(4)学生思维活跃;(5)教学方法灵活;(6)教学效果明显。

在这些成果中,一般都是静态的描述,没有涉及课程改革的背景。

2001年部分实验区进入全国新课程实验以来,教师的教学行为方式发生了改变,教师专业化成长等热门话题,逐步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近三年相关研究也逐步规范和繁荣起来。

从研究方法看,较多采用了质的研究方法和行动研究法。

比较突出的是傅道春在《新课程中教师行为的变化》一书中的案例分析原则,于平的《新课程教学法》系列丛书、叶澜的《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以及运用教育叙事的方法进行研究如刘良华的《校本教学研究等》,并且涌现出很多关于新课程中教师教学行为的论述性文章,这些研究一般涉及宏观的“应该发生什么变化”的讨论,较少涉及到“如何才能发生变化”。

总的来说,体现素质教育精神与新课程要求的微观教学行为体系及观察评价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因而教学行为规范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纵观国内、国外文献,大多数学者研究教学行为的转变,但对教学行为规范的研究比较少,对新课程下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研究的更少,并且还没有人从各学科入手,全面系统地研究教学行为的要素、教学行为的规范。

这些正是我们课题所要解决研究的问题。

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课堂教学设计规范化研究;

(1)教学资源选择的规范化;

(2)学生活动设计的规范化;

(3)教学方案撰写的规范化。

(二)课堂教学实施规范化的研究

(1)教学语言的规范化;

(2)教学板书的规范化;

(3)教学资源使用的规范化;

(4)学科教学技能的规范化;

(5)学生活动指导的规范化。

对以上内容的研究,我们的理念是以“教学评价”作为桥梁,把教学设计与教学实施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反复循环的动态系统,同时对教学过程进行不断地改善和优化。

 

四、研究方法

本课题研究中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

(一)文献法

主要是通过查阅大量的国内、国外文献,了解国内、国外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内容。

具体的研究步骤为:

1.查阅事实资料:

通过网络、期刊等查阅大量的国内、国外文献,收集与本课题有关的相关事实资料。

2.加工整理事实资料。

整体上按国内、国外两个方面来进行资料整理,国外资料主要按国家进行整理,国内的资料主要从专家的理论层面和学校的实践层面来进行整理。

3.综合分析处理事实资料。

即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与研究。

如:

这些事实资料中哪些内容是我们课题可以直接借鉴的,哪些内容是我们修改以后可以使用的,哪些内容是不符合新课程背景的,哪些内容是与新课程背景不吻合的等等。

4.得出研究结论,确定课题研究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

主要是将综合分析研究的结果用概括性较强的语言简练地表达出来。

并在此基础上找到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确定课题研究的基本方向,明确课题研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二)行动研究法

行动研究法是在教学实践中由教师与教育专家合作,针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计划,通过实施、验证、修正而获得研究结果的一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本课题主要通过计划、行动、分析、修改四个环节来完成行动研究程序的螺旋式发展过程。

具体步骤为:

1.计划:

计划即制订规范化标准的相关指标(初稿)。

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制定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化的调查问卷;用调查问卷法收集全区老师对规范化的基本看法;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综合整理、分析这些问卷调查的资料,再结合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制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化的相关指标(初稿)。

2.行动:

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展开研究。

一是以课题项目校为依托,各学科、各年级集中开展研究课、观摩课等活动,并请相关教学领导和专家参加研究讨论,广泛收集教学实践中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各学科在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带领下,在全区以研究课的形式深入开展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化的实践研究,并组织全区教师进行评课,教研员进行点评等。

三是教研员本人深入学校视导或以随堂听课的方式等深入各类学校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

第四是选择专家、外区县的部分教研员和老师等进行访谈,充分获取他们对课题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3.分析:

主要是对“行动”中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整理,并进行综合分析,充分挖掘有用的意见和建议。

4.修改:

主要是根据“行动”和“考查”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化的初步指标进行调整修改,在下一个螺旋式发展过程中继续进行研究。

(三)调查法

调查法是在科学方法论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运用问卷、访谈等方式,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搜集有关教育问题或教育现状的资料,从而获得关于教育现象的科学事实,并形成关于教育现象的科学认识的一种研究方法。

(摘自《教师科研有问必答》徐建敏管锡基主编)

为了使我们的规范化标准尽可能地符合我区教师的教学实际,争取广大教师对课题研究的理解与支持,更好地推广课题研究的实际意义,我们在制订初步的规范化标准前,要通过设计规范化的相关指标,以多项选择的方式在全区老师中进行调查问卷,并在此基础上制订较合理的各项规范化的相关指标,具体步骤为:

1.制订调查问卷:

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根据新课程背景下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我区教师教学行为的实际情况等,编制调查问卷。

2.问卷调查,收集资料:

对我区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

3.整理、分析调查问卷的资料:

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整理和分析问卷调查资料。

4.制订规范化的相关指标:

根据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和新课程背景下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制订规范化的初步指标。

(四)访谈法

为了使我们的课题研究能更全面、更深入地体现新课程背景下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导向作用,使我们的课题研究有更广泛的意义,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本区教师资源,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北京市东城区的优势资源。

因此,我们将以访谈的方式对部分在教学实践方面有深入理解和研究的教研员或教师进行访谈,或对部分理论专家进行访谈,或对我区的部分教师进行访谈等,以获得他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具体步骤设计为:

1.确定访谈的专家、教研员和老师:

选择访谈对象的基本标准是:

访谈对象对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的教学行为有一定的理解和研究,能给我们的课题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引起我们对课题研究的深层次思考等。

2.设计访谈提纲:

主要是针对课题研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或课题研究中需要了解的主要问题和应该覆盖的内容范围等设计访谈提纲。

3.与访谈者协商有关事宜:

首先是与被访谈者协商访谈的时间、地点,并尽量以访谈者的方便为主。

其次还要就访谈的次数和时间与访谈者进行协商。

第三就是协商访谈时是否录像和录音等事宜。

4.访谈:

主要由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完成,并注意访谈资料的保留,如进行全程录像和录音,以及相关的文字记录等。

5.整理、分析访谈的资料:

主要由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完成,并对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的思考、琢磨,并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记录下来,以备使用。

(五)观察法

观察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方法,即“一边看一边想”的一种思维活动。

观察法是研究者在比较自然的条件下,通过感官和辅助工具,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地考查并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

(摘自《教师科研有问必答》徐建敏管锡基主编)

本课题研究中的观察法使用比较普遍。

如在听课和访谈中都会用到观察法等。

在进行观察时我们除了可以用自己的眼睛、耳朵、鼻子等知觉系统以及其他仪器设备(如录像机、录音机等)做记录外,还可以做笔录。

包括观察的情景、观察的对象、观察的时间、观察的地点、观察的主要内容及其原因分析等,为研究问题寻找答案。

五、工作计划

本课题研究时间为2006.12

2009.10大约三年左右完成。

具体计划如下:

时间

内容

参加者(活动范围)

06.12~07.3初

研究准备阶段

06.12.18~25

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杨国林

课题组杨絮飞

07.3.

课题开题论证会

教研中心课题组成员;实小、四中部分教学干部及市教科所王志显副所长、王晓欣主任。

07.3~07.7

开展“课堂教学设计规范化”的研究(注)

07.3

重点针对①教学资源选择的规范化

课题组全体成员(教研中心教研员;课题各项目校主管领导及若干一线教师)

07.4

重点针对②学生活动设计的规范化

07.5

重点针对③教学方案撰写的规范化

07.5~07.7

形成初稿

各部分内容负责人

07.7~08.6

开展“课堂教学实施规范化”的研究

07.7~07.10

重点针对①教学语言的规范化

②教学板书的规范化

课题组全体成员(教研中心教研员;课题各项目校主管领导及若干一线教师)

07.10~07.11

重点针对③教学资源使用的规范化

07.11~08.1

④学科教学技能的规范化

⑤学生活动指导的规范化

08.1~08.6

形成初稿

各部分内容负责人

08.6~09.1

完成规范化的形成性文件(初稿)并深入学校,对初稿进行修正与补充

各部分内容负责人

教研中心课题组成员

09.1~09.10

修改完善,汇集成果,准备结题

教研中心课题组成员

注:

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实验小学、北四中将作为本课题的首批项目校,在教研中心领导下组织一次关于“新课程理念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的大型研讨活动,由实验小学、北四中各学科一线教师提供十节课,参加活动的人员包括:

北戴河区教研中心课题组全体成员、各中小学校长、主管教学干部及骨干教师,届时将对“课堂教学的规范化”展开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六、主要阶段性成果

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承担人

1

07.3~07.7

课堂教学设计中“教学资源选择的规范化”

报告

张春林

2

07.3~07.7

课堂教学设计中“学生活动设计的规范化”

报告

李岩

3

07.3~07.7

课堂教学设计中“教学方案撰写的规范化”

报告

赵小华

4

07.7~08.1

中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语言的规范化”

报告

高丽君

5

07.7~08.1

中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板书的规范化”

报告

李平

6

07.7~08.1

中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资源使用的规范化”

报告

胡万桃

7

07.7~08.1

中学课堂教学实施中“学生活动指导的规范化”

报告

陈爱民

8

07.3~08.1

小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语言的规范化”

报告

赵丽英

9

07.3~08.1

小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板书的规范化”

报告

刘涛

10

07.3~08.1

小学课堂教学实施中“教学资源使用的规范化”

报告

刘宝红

11

07.8~08.1

小学课堂教学实施中“学生活动指导的规范化”

报告

蔡悦茹

12

07.3~08.12

小学课堂教学实施中“学科教学技能的规范化”

报告

田静

13

07.3~08.12

中学课堂教学实施中“学科教学技能的规范化”

报告

鲍素春

最终研究成果

序号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1

2009.10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

研究报告

杨国林

2

2009.10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化研究》

论文集

杨絮飞

3

2009.10

《新课程背景下中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

规范化研究》

教学设计专集

赵小华

4

2009.10

《新课程背景下中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

规范化研究》

课例光盘

郝春海

七、参考文献

1.余文森,论文,《树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观念》,2002.4,《教育研究》;

2.王兴举,论文,《论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2003.1,《课程教材教法》;

3.石中英,著作,《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2001,教育科学出版社;

4.董建春,论文,《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的重建》,2003.5,《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5.朱慕菊,著作,《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2002,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李建平,著作,《聚集新课程》,2002,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7.李建平,论文,《课堂教学改革难题及对策分析》,2003.10,《中国教育报》;

8.李建平,论文,《会诊课改新课堂系列文章》,2003.10,《中国教育报》;

9.曹彦杰,论文,《新课程标准背景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造》,2004.3,《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斯钦昭日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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