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概况及土地利用现状
(一)概况
我市地处广东省中部,位于珠江三角洲的西北角,市境处于北纬22。
57,24,,—23。
34,57,,,东经112。
45,00,,—113。
03,00,,。
全市面积874.22平方公里(包含大旺农场47.01平方公里)。
佛山市某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狭长呈条状,南北相距68.5公里,东西最宽处只有30.1公里。
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属高丘陵区,东部、中部为台地平原区,是珠江三角洲的边缘部分,南部为河流冲积台地围田区,属珠江三角洲平原区。
气候温暖,年平均温度21.5。
C。
境内西、北、绥三江汇流于此,水资源丰富。
2006年总人口为37.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4.95万人,城镇人口为22.2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9.77%,人口密度为425.18人/平方公里。
人均土地0.235公顷,人均耕地0.077公顷。
2006年的社会总产值159.7251亿元(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45.3223亿元,人均12292元。
工农业总产值109.687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9.6638亿元,工业总产值为100.0233亿元。
(二)土地利用分析
根据2006年土地资源变更调查的数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为:
1、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用地)面积65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4.84%。
(1)耕地面积28453公顷,占农用地的43.49%。
其中,水田面积1774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2.35%;旱地面积1022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5.92%;菜地面积49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73%。
(2)园地2280公顷,占农用地的3.48%。
其中,果园面积193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84.88%。
其它园地34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5.12%。
(3)林地13253公顷,占农用地的20.26%。
其中,有林地面积725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4.75%。
(4)牧草地187公顷,占农用地的0.29%。
(5)水面21254公顷,占农用地的32.48%。
其中,鱼塘面积14263公顷,占水面面积的67.11%。
2、建设用地。
(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等)面积13940公顷,占总面积的15.95%。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840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0.30%。
其中,城镇用地254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30.21%;农村居民点用地3967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47.19%;独立工矿用地1678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9.96%;特殊用地222公顷。
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2.64%。
(2)交通用地19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25%。
其中,铁路用地26公顷,占交通用地1.32%;公路面积493公顷,占交通用地24.78%;农村道路1459公顷,占交通用地73.86%;港口码头9公顷,占交通用地0.04%。
(3)水利水工3546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4.06%。
其中,水工建筑物1368公顷,占水利水工的38.58%;沟渠面积2178公顷,占水利水工的61.42%。
3、未利用土地
全市未利用土地含荒草地、裸土地、田坎、滩涂和裸岩等未利用地,面积80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1%。
其中荒草地5481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8.06%,田坎1190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14.77%,滩涂1281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15.90%,其它土地103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1.27%。
(三)土地资源利用的主要特征
1、自然地理环境优越,土地资源利用较好。
我市地理位置好,邻近香港、澳门、广州等大城市,水陆交通发达。
通过农业用地改造,基本实现了农业灌溉电气化,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使我市成为省的粮食、水产、蔬菜等生产基地之一。
2、地形地貌复杂,土地利用适宜性广,形成了土地利用的多样性。
我市地形地貌复杂,有低山、岗地、平原、洼地等,在土地利用上具有多样性,西北部属低山、高丘陵区,是个面积大的林业区;中部北江沿岸和东部为平原、低丘和台地,耕地多,占全市耕地的45%以上,是我市主要的粮产区;位于西、北、绥三江汇合处的南部地区,水资源丰富,耕地质量好,粮食产量高,是我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3、水资源丰富,在水运和水产养殖方面,发展较快。
西江、北江、绥江分别从西部、西北部和北部流经我市,其中水量大的西江、北江在境内的长度分别为28.5公里和48.4公里。
近年来,我市的渔业生产大幅度增长,1980年,鱼塘面积仅有973公顷,2006年达到14260公顷。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农建设用地增长快,耕地减少快。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项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占用耕地的数量也相应增加。
主要表现为城镇建设规模扩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其它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据统计,耕地从1988年的36140公顷减少到2006年的28453公顷,非农建设用地从1988年的6012公顷增加到2006年8407公顷。
2、部分耕地质量下降,中、低产田尚需改造。
由于没有很好执行养地和用地相结合的原则,部分耕地出现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下降、缺钾少磷,导致肥力下降。
另外,全市还有粮食年产量7500公斤/公顷以下的低产耕地1300公顷,需作改造。
3、工业生产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工业的发展,城镇规模的扩大,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大,使北江的某些河段形成二级污染,超出饮用水和渔业用水的标准,而且这种污染还呈现继续发展的趋势。
在耕地方面,由于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使某些耕地受到污染。
工业废气、废水影响农作物的生长,环境污染将严重影响我市土地资源的利用。
二、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我市未利用土地约有8055公顷,另外,河流、山塘和水库的水面都还没有很好的利用,应予开发,发挥作用。
(一)宜耕荒地:
这部分荒地约有800公顷,它是由于洪害、水利设施差、土质瘦等原因造成,主要分布在河口、青歧、白坭、芦苞等镇,如果进一步扩建、新建一些水利水电工程,增加抗洪、排涝、灌溉能力,这些荒地,经过改造,将可利用。
到2010年,可开发267公顷耕地。
(二)宜林荒地:
全市共有3670公顷,约占荒地面积的45.5%。
主要分布在大塘、乐平、南边、六和等镇。
可开发荒山3200公顷来造林。
(三)荒滩:
有1250公顷,其中400公顷可适当种植一些短期作物。
(四)建设用地利用非耕地潜力分析:
近年来,居民点工矿用地增加较多,存在一部分未利用的土地,在规划期间要充分利用。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要充分利用非耕地,千方百计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我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有3967公顷,全市人均农居地265.29平方米。
在扩大城镇建设的同时,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改造,统一规划,多建楼房。
三、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目标
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土地利用必须进一步贯彻充分、合理、节约、高效的利用原则,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到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02亿元,户籍人口39.7万人(市计生办提供,下同);到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为430亿元,户籍人口45.8万人。
到2010年,全市的土地利用目标如下:
1、农用地:
通过开垦荒坡、荒地、和整理土地等措施,规划期间新增耕地130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900公顷,土地开发267公顷,土地复垦13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33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达到28620公顷,人均耕地0.06公顷。
保护好20804公顷的农田保护区,改造中低产田3550公顷。
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控制指标见表4。
园林牧的面积达18653公顷,建设1258公顷生态公益林和7000公顷商品用材基地两大林业体系,保持森林覆盖率17.9%。
水面用地为21334公顷,其中坑塘面积增加80公顷。
2、建设用地:
共增加用地1432公顷,达15373公顷,期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133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8360公顷,减少47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增加707公顷,占用耕地500公顷,消化利用闲置用地100公顷。
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增加633公顷,占用耕地233公顷。
农居用地减少1387公顷。
交通用地2647公顷,增加660公顷,占用耕地200公顷。
其中公路增加750公顷,铁路增加78公顷,农村道路减少225公顷,港口增加57公顷。
水利水工增加819公顷,占用耕地200公顷。
(二)土地利用方针
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保障交通、能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挖掘土地潜力,充分利用好现有的闲置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改善生态条件。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
(一)农用地
1、耕地:
根据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内,我市将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3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133公顷,耕地净增167公顷。
划定20804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8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74%。
其中,到2000年新增耕地40公顷,耕地保有量为28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59%。
2、园地:
为发挥我市的气候、资源优势,在土地利用上,进一步调整水果品种结构,增加名、特、优稀适销对路的品种。
在布局上,继续利用西北的丘陵山区。
到2000年、2010年园地面积分别为2407公顷、2733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75%、3.13%。
园地主要利用低山、丘陵以及部分林地改造。
禁止占用耕地来扩大园地,对占用耕地的部分园地实行退园还耕。
3、林地:
规划期间,将有533公顷林地改为园地,各项非农建设占用林地267公顷,计划开发新林地3280公顷。
到2000年,林地面积为13960公顷,2010年,林地面积为15733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8%。
有林地面积为12586公顷,生态公益林为1258公顷。
建设一个占地500公顷的森林公园和200公顷的大南山旅游度假区。
4、牧草地:
我市牧草地面积少,规划期末,保持为187公顷。
5、水面:
由于我市水面面积已达21254公顷,所以规划期间适当增加80公顷坑塘用地。
(二)建设用地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根据“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2000年,城乡居民点、工矿和事业用地为83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9%。
2010年,城乡居民点、工矿和事业用地为8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
(1)城镇用地: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到2000年,我市城镇化水平为61.58%,城镇人口24.53万人,城市用地1940公顷,城镇用地760公顷,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
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66.43%,人口30.43万人,城市用地2000公顷,城镇用地1247公顷,人均用地102.8平方米。
规划期间共增加707公顷,其中耕地500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随着城镇的发展和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到200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607公顷,人均用地235.63平方米。
2010年为2580公顷,人均用地167.8平方米。
对农村居民点应作统一规划,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倡建楼房,充分利用已有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3)独立工矿与特殊用地:
根据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战略,到2000用地为2080公顷,2010年为2533公顷,新增用地63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33公顷。
独立工矿用地今后要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严格控制占地多、产出少、效益低、污染严重的项目。
特殊用地主要是风景旅游和军事用地,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好我市的森林公园和大南山旅游度假区等。
2、交通用地
根据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奋斗目标,适应和超前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0年,交通用地将增加到2173公顷,2010年交通用地为2647公顷。
规划期间共增加用地660公顷,占用耕地200公顷。
(1)公路用地: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的公路已具一定的规模。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公路建设和提高公路等级。
2000年达664公顷,2010年为1239公顷。
(2)农村道路:
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搞好农村道路的配套设施,提高农村道路质量,逐步形成交通网络,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到2010年用地量为1239公顷,减少用地225公顷。
(3)铁路用地:
规划期内,铁路用地增加104公顷,将佛山火车站改至321国道以北。
(4)港口码头:
主要是搞好佛山港码头,改造现有的港口码头,提高运力和仓储能力。
到2010年用地40公顷,增加用地31公顷。
3、水利水工用地
包括水工建筑物和沟渠用地。
规划期间重点安排防洪工程用地,加固堤围,建设治涝排洪工程,巩固现有的电排站和新建一批排灌设施。
灌溉工程主要是整治田间排灌系统,疏通河涌。
2010年各项水利水工用地为4366公顷,新增用地81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0公顷。
水利用地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止破坏植被和水土流失。
(三)未利用土地
2010年全市未利用土地34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
未利用土地的利用,要根据土地适宜性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宜耕的荒草地要开发成耕地;通过农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植树造林,绿化荒山。
通过对未利用地的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全市的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0.79%提高到96.06%。
五、土地用途管制
根据佛山市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主要规划指标和我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特点,将规划指标分解到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以落实,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区是土地用途管制重点区,管制的特点是严禁将本区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办理。
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耕地丢荒。
(二)一般耕地区。
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
本区用途管制的重点是:
严格控制改变用途,对规划预留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按规定先办理农地转用审批,经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
占用耕地实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
(三)林、园地区。
本区土地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林和林业、果业生产用地。
对规划预留建设占用的土地,应办理转用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作非农建设用地;严禁非农建设占用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珍贵树种保护林等各种防护林用地;严禁各类建设占用种植名、特、优、稀、新品种园地。
对1258公顷生态公益林要严加管理,未经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砍伐和占用林区土地。
(四)城镇居民点建设用地区。
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
城镇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划建成区内,不得扩展到其他用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闲置地。
农村建设要做好规划,实行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措施,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提倡建设农民公寓。
(五)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区。
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
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应按《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用地。
工业用地要统一规划、尽量集中在工业区内,污染工业不得污染水源和农田,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
六、土地利用分区
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合理安排各地的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以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为原则,按用途将全市分为六个区,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土地利用和实施规划及土地用途管制。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了使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满足农副产品的市场需求,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804公顷,占耕地保有量28620公顷的72.69%。
各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见附表。
规划期内,对划定的农田保护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某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措施的规定》开展管理和监察工作。
要增加投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实现高产稳产。
(二)园地用地区
该区以我市北部的芦苞镇、南边镇、大旺农场、迳口华侨经济区为主,2006年园地面积1118公顷(芦苞镇300公顷、南边镇306公顷、大旺农场322公顷、迳口华侨经济区190公顷),占全市园地面积的49.04%。
该区气候条件好,丘陵山地多。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优质水果,如荔枝,龙眼等。
(三)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部丘陵地、中部低丘陵区和东部平原农田区,也建设一定面积的生态林。
到2010年林业用地面积达15733公顷。
进一步强化林政管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稳定林区治安,防止乱砍滥伐、山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
(四)城镇建设区
规划期内,我市城镇建设分为中心城区和一般城镇区。
中心城区包括西南、河口和金本。
2006年城镇用地2003公顷,规划期内增加用地190公顷,将建设成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一般城镇区包括芦苞、南边、大塘、乐平、范湖、六和、白坭、青歧、迳口华侨经济区。
2006年用地537公顷,规划期间增加用地517公顷。
(五)独立工矿区
2006年全市独立工矿用地1900公顷,到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为2533公顷,增加用地633公顷,占用耕地359公顷。
规划期内,将逐步关闭部分占地面积大,占用耕地多的砖瓦窑。
(六)水源保护区
西江、北江在我市的长度分别为28.5公里和48.4公里,是我市主要的生活和工业用水的水源。
目前,北江的大塘至河口、西南水厂至武庙口、西江的青歧至马口等河段属二级轻污染,超出饮用和渔业水质标准。
规划期间,增加用地30公顷来治理。
七、规划实施措施
本规划是佛山市某区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佛山市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的依据。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佛山市某区人民政府颁布,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严格执行。
(一)本规划是佛山市某区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的最高层次的规划,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各部门土地利用及规划的依据。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定效力,严格遵守本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各项用地控制性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指标,以保证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农地转为非农地、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规划许可证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
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部门用地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超过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
农业结构内部调整,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能突破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国家、省的重点工程项目、军事项目等用地。
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用地和使用林地。
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规划先行,开发一片,建成一片的原则,要兼顾生产、环境、社会效益。
(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市土地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计划,建立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选址、出让土地、划拨土地,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进行用地审批,特别是占地面积大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查。
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补偿开发计划,实行占一补一的原则。
市政府每年要对计划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计划的完成。
通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逐步扩大土地资源有偿使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制度,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制定优惠政策,开发土地资源。
根据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少的特点,编制好农用地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指定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努力开发、复垦、整理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
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做到占多少补多少,土地资源少的地方可进行异地开发。
(五)运用科学手段,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健全地籍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类型、权属、数量、质量、分布等土地利用变化信息,掌握规划实施的情况,以便更有效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土地资源利用档案,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信息反馈。
对规划贯彻执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的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按规划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
(六)加强土地的监察工作,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要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管理职能,健全土地执法机制,树立土地管理权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种行为。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土地部门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土地执法队伍,从政策上、法规上保证规划的贯彻实施。
(七)做好规划的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国策的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规划的内容,认识规划的意义,提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作用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国土观念和依法用地的法制观念及耕地保护意识,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