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制度符合GS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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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制度符合GSP

医疗器械经营治理制度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治理标准》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治理制度目录

1.质量治理机构〔质量治理人员〕职责QX-001

2.质量治理规定QX-002

3.采购、收货、验收治理制度QX-003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QX-004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治理制度QX-005

6.销售和售后效劳治理制度QX-006

7.不合格医疗器械治理制度QX-007

8.医疗器械退、换货治理制度QX-008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汇报治理制度QX-009

10.医疗器械召回治理制度QX-010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治理制度QX-011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治理制度QX-012

13.质量治理培训及考核治理制度QX-013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汇报治理制度QX-014

15.购货者资格审查治理制度QX-015

16.医疗器械追踪溯治理制度QX-016

17.质量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治理制度QX-017

18.质量治理自查制度QX-018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QX-019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QX-020第3页共39页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治理文件治理程序QX-2-001

2.质量治理记录工作程序QX-2-002

3.医疗器械购进治理工作程序QX-2-003

4.医疗器械验收治理工作程序QX-2-004

5.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QX-2-005

6.医疗器械出入库治理工作程序QX-2-006

7.医疗器械运输治理工作程序QX-2-007

8.医疗器械销售治理程序QX-2-008

9.医疗器械售后效劳治理程序QX-2-009

10.不合格品治理工作程序QX-2-010

11.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治理程序QX-2-011第4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质量治理机构职责编号:

QX-001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

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

械经营质量治理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5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关于印发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性文件,特明确质量治理机构

或质量治理负责人的质量治理职责:

一、组织制订质量治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改正和延续改良;

二、负责搜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治理;

三、催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标准;

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

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确实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汇报;

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搜集与汇报;

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治理;

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治理培训;

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治理机构或者质量治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第5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质量治理规定编号:

QX-002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

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

械经营质量治理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5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关于印发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性文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

托授权书,并标明托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

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

出产检验汇报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四、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

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量治理部审核。

五、质量治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

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六、质量治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七、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治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八、公司质量治理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

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

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标准,并在验收合格的入

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九、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

包含无菌、无热源等工程的检查。

十、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十一、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汇报书。

第6页共39页

十二、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十三、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汇报单,报质量

治理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十四、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

程序进行验收。

十五、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第7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采购、收货、验收治理制度编号:

QX-003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

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体外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

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治理,特制

定如下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

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

量优、费用省、供给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猎取加盖供货

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含: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

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治理情况进行评价。

如发觉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治理

部门汇报。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

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效劳责任,以保证医

疗器械售后的平安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第8页共39页

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存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法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比相

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

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马上汇报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含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

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地域,或者

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治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等有

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比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

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含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

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医疗

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

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法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操纵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汇报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

不得收货。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

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汇报质量治理部处理,质量治理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第9页共39页

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治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

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量治理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10、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缺乏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1、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并马上书面

通知业务和质量治理部进行处理。

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2、验收合格前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

糊或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库〔区〕,并与业务和质量治理部门

联系作退厂或报废处理。

附: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购销合同〔记录〕

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复印件材料〔并盖章为准〕。

5、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6、随货同行单

7、拒收通知单

8、质量复检通知单第10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编号:

QX-004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

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

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

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含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方

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含:

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复印件;

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应标明托付授权范

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

效性,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法。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治理部共同进行。

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

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2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

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治理要求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

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根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含:

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所购进批号

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汇报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第11页共39页

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

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法:

由综合业务部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治理登记表〞,

并将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公司质管员审核合格和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经营。

8、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质量档案治理要求归档保存。

9、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该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汇报书。

10、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

无法作出精确的推断时,综合业务部应会同质量治理部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

理体系是否满足医疗器械质量的要求等,质量治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汇报,再上

报审批。

11、首营企业的有关信息由质管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客户分类规律输入电脑。

首营品种的有

关信息及一般医疗器械新增的有关信息由验收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商品分类规律输入电脑。

12、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应在二天内完成。

13、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精确审批工作的有效执行。

附表:

1、首营商品审批表

2、首营品种治理登记表

3、首营企业审批表第12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治理制度编号:

QX-005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

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标准公司全部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贮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

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

类存放,包含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纳色标管

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

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坦,房屋结构严密;

〔3〕有预防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库房有可靠的平安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治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平安防范工作,定期对平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平安卫

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标准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

预防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

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存有足够空隙;

9、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

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治理无关的物品。

第13页共39页

12、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效劳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自

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二、库存养护

1、养护人员要在质量治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

境。

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养护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

可以按照“三三四〞

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30%,

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觉问题,应挂黄牌

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量治理部门处理。

并要认真填写“库存医疗器

械养护记录〞。

3、养护人员要指导并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治理工作,当温、湿度超过规定

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降温、除〔增〕湿等各种有效措施,并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每天上、下午不少于2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

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操纵,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1〕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

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效劳中都必须注意,在全部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购时应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入库时应认真填写“效期商品治理记录表〞,

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货位卡特别注明,填写效期催销表,销售时,告知消费

者考前须知,并做好售后效劳。

3〕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

合格区。

4〕对全部商品应根据企业销售情况限量进货。

6、养护人员在一般质量检查中对以下情况应有方案地抽样送检,如易变质的品种、储存

两年以上的品种、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种、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等。

当发觉不合格

品种时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出合格区,放至不合格区,

并做好记录。

第14页共39页

7、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治理

1、入库

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地域,如:

验收结果为:

不合格,需

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地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

如为合格品,将产品

移至合格地域。

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

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

“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比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觉以下情

况不得出库,并汇报质量治理机构或者质量治理人员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2〕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3〕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含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

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

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

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

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工程,逐项复核购货单

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

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工程。

做到数量精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觉错发,应马上追回或补换、如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填写查

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

出库复核记录包含:

销售日期、第15页共39页

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

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

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到达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到达规定温度前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操纵的要求。

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

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附表:

1、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2、库存商品养护检查记录表

3、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4、效期商品治理记录表第16页共39页

文件名称:

销售和售后效劳治理制度编号:

QX-006

起草部门:

质量治理部起草人:

批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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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销售和售后效劳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产品销售:

1、公司应对各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承当法律责

任。

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2、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

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2、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

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

合法。

3、销售的产品需建立“销售记录〔清单〕〞

〔1〕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数量、单价、金

额;

〔2〕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有效期、销售日期;

〔3〕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4〕购货者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经营地址、联系方法。

4、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

一次性使

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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