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汇编11修订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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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11修订副本

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机电例会制度187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88

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190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91

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192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97

设备包机制度199

材料及配件管理制度200

设备检查试验制度205

电气试验制度206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207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208

设备及大型部件搬运制度209

交接班制度210

安全活动制度211

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212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14

地面建筑施工用电管理制度215

工程施工用水管理制度220

矿井供排水管理制度221

停送电制度222

“两票”管理制度225

井下承包商机电管理制度226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8

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230

电缆管理制度231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32

油脂管理制度233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34

矿灯管理制度235

通讯管理制度236

车辆管理制度237

内部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43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244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45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248

专用工具管理制度249

机电管理处罚及奖励制度250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化验室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灯房管理制度

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探伤管理办法

井下(临时)配电点管理标准

辅助车辆保养标准

机电例会制度

第一条筹建处每月5日由机电科组织召开一次机电例会。

第二条机电例会参会人员:

机电副主任、机电副总、机电科全体人员、机运队队长及机电副队长,车辆管理组、信息组、35kV变电站、郭家湾通信站、物资总库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机电科做好记录并出会议纪要和督办表,由机电副主任或机电副总签发执行。

第三条传达贯彻两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有关精神。

第四条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机电检修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通报本月机电设备运行和机电管理考核情况,各单位需协调解决问题落实情况,落实下月机电重点工作。

第六条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机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对上个月机电工作做一小结,汇报下个月机电工作计划,提出需要筹建处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对下月机电工作安排以及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在机电例会上讨论解决问题方案。

第九条各区队于每月1日前将机电例会汇报材料上报机电科,上报材料必须由机电科审核。

第十条各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所有参会人员必须签到,不参加者须注明原由,会议过程要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由机电科出会议纪要和工作督办表,督办表经机电副主任或机电副总签发后下发各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半天向机电副主任或机电副总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郭家湾煤矿筹建处机电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两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筹建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郭家湾煤矿筹建处各单位。

第二章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节设备的领用

第三条筹建处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承包商使用的郭家湾筹建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任何区队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卸以及变卖。

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科管理,由机电科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

第四条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

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

并每半月汇总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

第五条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

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H架、皮带(米)等。

第六条各区队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物供管理人员凭机电科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物供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

第七条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办理防爆检验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第八条设备管理人员发放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编号发放,机电科必须在发放单上写清设备编号,并尽可能优先发放旧设备。

第二节设备的回收

第九条各区队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

设备回收到指定地点后,使用区队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管理员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回收设备入库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机电科、一份交回设备区队、一份回收物资管理人员),回收单内容包括: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区队、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

回收有偿使用设备,要提前二天和机电科设备管理员联系,以便确定存放地点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对回收不及时的区队,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区队主要负责人、区队机电负责人各2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区队,由回收物资管理员通知机电科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区队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第十二条设备回收入库必须部件齐全,如出现短缺、损坏按设备配件原值从该区队配件费用中扣除,并对该区队给予200-500元的罚款作为设备恢复费用。

第十三条在领用及回收设备时,要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大型部件等),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

第十四条各区队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区队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

第三节设备的检修

第十五条机电科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和设备使用需求情况,及时对公司及筹建处能检修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报批后组织检修。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外委检修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科在筹建处领导办公会汇报,经同意后,根据会议纪要机电科出具检修任务单,并由筹建处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向外委检修单位下达检修任务并实施检修。

第十七条检修设备入库必须经机电科、设备管理员、使用区队(机电管理人员)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维修结算等手续按筹建处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八条筹建处设备严禁私自拆件。

在生产急需时必须由拆件区队填写《设备拆件单》后经分管矿领导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方可进行,机电科根据情况限期恢复,无故不按期恢复的每超一天处罚100元。

对私自拆件者罚款300元、拆件区队罚款500-1000元、设备管理员罚款200元。

第三章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

第十九条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

第二十条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3小时以上设备保养维护时间。

第二十一条各区队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定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

第二十二条由于使用区队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原值的120%赔偿。

第二十三条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区队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区队和个人按以下标准和原则处以罚款或赔偿。

(一)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按设备的原值10%—2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修理费的50%—100%(包括运杂费)。

(二)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的设备,按设备原值5%—1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50%—100%的修理费用(包括运杂费)。

(三)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四)以上罚赔款是指对使用区队和个人的罚赔款总额,各使用区队原则上按区队和责任人各半的比例分担。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郭家湾煤矿筹建处机电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

第一条筹建处所有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制定定期预防性检修计划,各单位每月下旬编制出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在每月27日以前上报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上报机电科。

经筹建处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机电动力部,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二条预防性检修计划编制要求:

(一)预防性检修计划提报内容:

需进行停产4小时以上检修维护内容。

(二)上报计划必须详细写明:

队别、设备名称、检修内容、计划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队检修负责人、班检修负责人、配件及材料准备情况、特殊情况在备注说明。

检修完成后在表中填写: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存档,已备检查。

(三)上报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和设备状况,尽可能详细的列出下月度设备计划检修维护内容。

(四)应按月度均衡检修考虑,每周都安排一定检修内容。

停产时间长的大型检修,由各单位提出,筹建处集中考虑安排。

(五)根据月度计划落实情况和设备状况,在每旬提报一次下旬预防性检修计划。

第三条为了保证设备具有充足的检修维护时间,每周安排一次3—6小时停产检修,主要进行周检、月检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内容。

第四条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掘进不少于4小时,运转系统不少于3小时的设备保养维护时间,主要进行日检内容和工作面拉移变、顺槽皮带机撤带和回收皮带件等内容。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定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

第六条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换大型部件,应编制施工组织及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由矿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第七条大、中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八条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组。

第九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

第十条每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安全试验。

第十一条筹建处机电科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第一条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实行定期计划检修,机电科应按月编制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各有关单位实施。

第二条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过煤量及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要由筹建处审批,大修计划应报公司机电动力部审批。

第三条设备大、中修及矿井设备停产检修应事先编制大修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图表,并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第四条矿井定期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12—15天。

第五条矿井主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

第六条矿井配电系统每年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进行系统的检修及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

第八条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技术、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中要加强调度工作,随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第九条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条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内,由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有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筹建处机电科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

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筹建处机电管理,提高预防性检修,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强化设备的点检维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点检的目的是预防故障的措施,保持设备性能的高度稳定,延长设备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设备的效率。

第三条设备点检:

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

它是利用人的感官或简单的仪表工具,按照标准定点定期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故障的初期信息,找出设备的异状,及时发现隐患,采取对策,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二章点检制的概念

第四条点检制是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

点检、操作、检修三者之间,点检处于核心地位,是设备维修的责任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点检人员对其所管理的设备负全权责任,严格按标准进行点检。

并承担制定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做好检修工程管理。

以最低费用实现设备预防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五条筹建处实行“三位一体”的点检制。

“三位一体”点检制,是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员的定期点检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三个方面的人员对同一设备进行系统的维护、诊断和修理的点检制度。

第三章点检的十二个环节

第六条定点:

设备点检首先要确定一台设备有多少个维护点。

就是科学地分析这台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

一般包括六个部位:

滑动部位、回转部位、传动部位、与原料相接触部位、负荷支撑部位、受介质腐蚀部位。

点检人员必须对上述六个部位逐台制定各种维修标准,并按标准要求有计划地对确定的部位逐点进行检查。

第七条定标:

维护点确定后要逐点制定标准。

第八条定期:

多长时间检查一次,要定出检查周期。

第九条定项:

明确规定检查那些项目,每个点可能检查一项,也可能检查几项。

第十条定人:

应根据检查的部位和技术精度要求,落实由谁进行检查,是生产工人、检修人员还是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定法:

要规定检查方法,是人工检查还是工具测量,是采用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十二条检查:

要规定检查的环境和步骤,是在生产运行中检查还是停机检查,是解体检查还是不解体检查。

第十三条记录:

检查时详细作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

第十四条处理:

检查中能处理和调整的要及时处理和调整,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处理记录。

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安排处理。

任何人任何时间处理都要填写处理记录。

第十五条分析:

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都要定期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护点”,即故障率高的点和损失存在的环节,提出意见,交设计人员进行改进。

第十六条改进:

对检查及记录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加以改进,以彻底消除故障环节。

第十七条评价:

任何一项改进都要进行评价,看其经济效果如何,然后不断完善,循环往复,就会牢固设备管理的基础。

第四章点检制的五层防护线

第十八条五层防护线就是把岗位日常点检、专业定期点检、专业精密点检、技术诊断与倾向管理以保证设备健康运转的防护体系。

五个层次为:

第一层:

通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发现异常,排除小故障,进行小修理。

第二层:

专业点检员靠经验和仪器对重点设备、重要部位进行重复的、详细的解体点检和循环维修点检(即部件更换送修理部门检查修复),发现隐患,排除故障,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层:

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

在日常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

第四层:

技术诊断和倾向管理。

技术诊断可以不断地记录动态指标,做出曲线,做到一有异常及时发现,并探明原因,为决策者提供最佳处理方案或控制缺陷的发展,对重要部位或系统确定倾向管理目标,为倾向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层:

检查设备的综合性精度。

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考评和控制设备性能,评价点检效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四、点检活动模型:

第十九条点检工作应该从以下方面开展实施:

(一)划分点检区域。

把筹建处必须实行点检的生产设备,按照生产作业流程或作业区设备布置划分点检管理区。

(二)制定点检路线图。

各个点检区要制定各自的点检路线图,点检人员要根据自己承担的对象设备范围编制好最短的点检路线图,以达到省力、省时的目的。

(三)制定点检的业务流程。

点检的业务流程是点检维修业务进行的程序,也就是点检的工作模型,即点检员进行计划、实施、检查、修正反馈的工作循环步骤。

(四)编制点检计划表。

按照点检计划表和点检标准实施点检工作,并填好点检记录。

实行点检后填好点检符号“o”“x”“v”。

点检计划表应分为日常点检计划表、定期点检计划表和长期点检计划表,因此点检记录也应分为日常点检记录,和专业点检记录,可以以点检作业卡的形式体现。

日常点检记录所记载的内容是操作工在每班所要进行的点检项目,专业点检记录是专业点检员根据定期点检计划和长期点检计划所记载的点检情况。

第二十条各区队采掘设备、主要运输设备实行点检制。

运行正常后,自动化控制设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供排水设备等逐步实施。

第五章点检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区队要建立健全设备点检维修制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按照点检活动模型,开展好点检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设备有关技术文件、维修标准和完好标准,结合现场维护保养经验和设备状况,确定设备的点检部位、项目,制定设备的点检标准,将此标准制成点检专用的记录表格,指导点检员沿规定路线和标准进行点检工作。

(二)各区队设备点检的标准和路线由各区队点检负责人、专业或精密点检员负责编写和制定,要求各区队制定的点检标准和点检记录能够准确地反映和控制设备状况,对于发生过事故的点必须录入。

编制标准和计划要求便于操作实施,根据运行情况和设备状态定期修订。

第二十三条必须严格按照点检的12个环节内容实施点检工作。

第二十四条按照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精密点检的方式进行点检工作。

(一)日常点检:

由生产过程中各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主要点检内容为,各岗位工在不停机状态下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点检内容简单方便,又能达到对设备易发故障点进行监控。

(二)定期点检:

由专业检修维护人员(专业点检员)根据需求在设备运行或停机状态进行。

按照制定的点检周期进行点检。

(三)精密点检:

由区队技术人员和精密点检员参加,在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

并按照精度检查表规定的精度要求,定期进行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控制设备性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如遇疑难故障、隐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专业厂商、设备诊断人员进行检查分析。

第二十五条点检周期要根据设备操作和维修经验及设备故障发生状况等确定,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改调整。

第六章点检记录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点检记录一般应包括日常点检作业卡、专业点检作业卡、点检异常情况记录、设备润滑记录以及设备有关的精度测定报告、分析报告等。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定期点检工作应和专业点检融为一体。

点检记录同时也应该体现在检修记录中。

第二十八条各种点检记录要严格按各类设备的点检表要求进行逐项认真填写,对于点检发现的问题,要在点检异常情况记录中详细记录清楚。

第二十九条各类点检记录要妥善保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备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各类点检结果不断地总结设备运行规律,及时合理地提报出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使设备保持稳定运行。

第三十条每月底要对点检记录进行分析,重点设备要每一个定修周期分析一次。

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检查与处理记录的汇总整理,并存档备查,为检修和改造提供依据。

每年要系统地进行总结一次,找出并提出改进计划,同时通过分析修正点检工作量。

六、点检员职责:

第三十一条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

点检人员对其管区的设备负全权责任。

第三十二条根据点检内容和标准,严格对设备进行各类点检,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及设备润滑图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三条做好点检记录,认真分析点检出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点检水平和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的能力。

第三十四条专业点检员和精密点检员要承担制定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参加设备的检修和改造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开机率。

第三十五条专业点检员每月向队和筹建处点检管理人员提交所负责设备的点检报告,总结设备点检情况,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价,提出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重点工作,指出设备及点检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每年要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找出规律并提出改进计划。

同时定期对点检项目、标准、周期等进行修正。

第七章点检员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条日常点检员由岗位操作人员担任,专业点检员由设备检修人员担任,精密点检员由机电工程师、机电技术员、机电副队长担任。

第三十七条对日常点检员的具体要求:

(一)熟悉点检标准,并根据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将点检结果录入点检作业卡。

(二)悉设备结构原理和工艺操作程序,做到正确使用,合理操作设备,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和自主管理工作素质。

(三)具有实际维护保养设备、检查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正确紧固螺丝,合理加油润滑、简易调整更换,简单故障排除等。

第三十八条对专业和精密点检员的具体要求:

(一)具有预防维修的理论知识,掌握本点检区设备有关技术图纸、资料,编制点检标准,选定进行倾向自主管理的项目,并结合精密点检或简易诊断技术的实施,对主要减损零件实行定量化管理。

(二)在开展专业点检,获得设备各部位情报的基础上,编制各种维修计划及点检业务的各种计划,做好原始记录、信息传递、数据整理和分析,不断提高设备点检定修的管理水平。

(三)正确处理协调好点检、生产、检修三方面的业务关系,完成每次检修施工任务的协调事宜,经常指导日常点检作业。

(四)要树立推行点检定修制的强烈意识,积极推行全员维修管理,善于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正确地处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考核奖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各区队要对本单位点检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于未按照点检要求完成的点检人员,要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由筹建处机电科负责对各区队的点检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

设备点检执行情况、各种责任制落实情况、预防性检修完成情况、机电指标(三率)完成情况、各种记录完成情况等。

按照考核表对各队进行考核,考评分数低于90分的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点检员现场未按点检要求进行点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二条点检记录填写不认真、漏填或不填一次罚款2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500元。

第四十三条点检员对点检内容不清楚,缺每条罚款10元。

第四十四条点检员出现漏检造成事故每次罚款100元,并按照《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根据承担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十五条点检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第四十六条对于设备发生事故点,未及时录入点检作业卡,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七条每月要对点检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机电科,未汇总分析和上报每次罚款2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郭家湾煤矿筹建处机电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筹建处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及时了解设备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基本情况,便于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结合筹建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筹建处各单位。

第二章机电事故一般规定

第三条设备事故指:

遭受意外的损坏,使设备烧毁损坏不能再正常运转的,造成影响生产或设备损坏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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