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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哈尔滨市卫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黑龙江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全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卫生事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2333”发展思路,努力构建城市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血液保障、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三个体系,按照做强综合医院、做精专科医院、做实医疗集团三个方向发展医疗机构,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市卫生系统取得了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队伍明显壮大、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的可喜成绩,为“十二五”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卫生事业概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资源总体规模加快发展,同比“十五”期末有了较快增长。

2010年,机构总数(含村卫生所)3543家,医院256家,同比增加10家;医院床位总数39,107张,增加7,227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6,687人,增加8,481人。

卫生资源总量供给稳步增加。

2009年,全市门急诊人次达1578.61万人次,增长21.26%;住院病人总数达113.83万人次,增长68.69%;平均病床使用率达77.65%,提高18.15%。

全市卫生事业经费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投入总额达45.32亿元,超过“十五”时期五倍,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更加舒适。

二、居民健康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63‰,比“十五”期末下降27.66%;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5/10万,比“十五”期末下降26.30%;三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

三、卫生改革与发展

“十一五”是全市卫生改革力度加大,卫生事业前进步伐加快,发展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

(一)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加快建设。

“十一五”期间,新、改扩建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0所;完成了158所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项目,全市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业务用房楼房化或砖瓦化,基本设备配备率达到75%以上。

全市县(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2097人,乡村医生总数达到7184人,全部达到中专(含中专水平测试)学历。

全面开展城市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十一五”期间,完成17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完成21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装备。

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基本建成,覆盖人口达到333.8万人。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724名。

“十一五”期间,市直医疗机构“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成效显著,基本建设和设备投入12.6亿元,相当于“十五”投入总额的6倍,总建筑面积达到20.5万平方米,新增大型设备215台套。

民营医疗机构稳步发展,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

(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城乡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三大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应对得力,防控到位,地方病和慢病防控成效明显。

2009年,全面推广延寿县建设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经验,全市已建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227家,占应建门诊的82%。

国家免疫规划12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主要目标。

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升。

完成“三鹿奶粉”致病患儿筛查救治、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医疗保障、支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卫生监督和汶川地震医疗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无偿献血量从23.1吨增至39.3吨,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院前急救网络向农村延伸,建成县(市)急救站10个,乡镇分站9个。

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分别被省卫生厅批准为省血液中心、省急救中心。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区7个,先进市(县)3个,先进镇1个。

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2009年推广尚志市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经验,全市农村新建卫生厕所15.2万座。

同时,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38.9万人。

(三)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新农合参合人数从122万增加到353.6万,参合率从84.8%提高到99.1%,实现了对全市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

筹资标准从人均45元提高到150元。

2010年,全市新农合筹资总额达5.3亿元。

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报销封顶线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达到3万元以上。

参合农民可享受到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特殊大病等补偿政策。

全市各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药费即时结报。

五年间,共有351.4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获得医药费补偿7.6亿元。

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明显改善。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09年,我市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五项重点任务。

新农合制度实现了突破性发展,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明显改善。

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

2010年,11个区、县(市)171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落实。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实现年人均15元,筹资1.7亿元。

免费向居民提供12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全市社区糖尿病人管理率和高血压病人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初见成效。

在松北、群力等新区完成了大型综合医院设置准入。

在市直各医院实施院长绩效考核制度。

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15项门诊服务流程再造新举措,试行预约诊疗、临床路径、电子病历和“一卡通”管理。

启动道里区和省医院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五)卫生法制建设和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加强。

全面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卫生行政处罚审核程序,规范卫生行政自由裁量权管理,2010年推广了香坊区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内部稽查机制的经验。

2007年我市出台的小餐饮卫生许可标准三个规范性意见,得到卫生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卫生监督效力不断提升。

构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立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体制。

职业卫生网络报告体系初步建成,重点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和放射诊疗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

对1626家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受理群众举报查处率达到100%。

2010年,调整市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开展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餐饮具集中消毒、地沟油等专项整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六)中医、科教工作实现新发展。

“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中医药二级实验室3个。

市二院被评为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南岗区、道里区获得全国中医工作示范区称号,双城市获得省级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

“十一五”期间,完成科研立项199项,获得经费资助418.2万元,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项44项,引进应用新技术639项。

培养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2个。

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14位院士出席会议;举办“2008年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第四届年会”。

(七)行业作风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广泛开展“卫生形象年”、“满意在卫生”等活动。

推出医疗卫生《十条禁令》、《十个严禁》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七条举措》。

全市卫生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管理。

市卫生局在全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双评”活动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单位。

第二节“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市委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战略的提速期、关键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十二五”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重要部署,加快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和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缩小与国内发达城市差距。

全市卫生事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指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就业、社保、住房、扶贫、教育、医疗、文化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尽力让龙江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以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满意更幸福为目标,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清晰、明确表明了未来五年,卫生事业作为民生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将加大投入更多资源促其发展,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

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已提高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

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热烈拥护。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已经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十分清晰。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医改任务的落实。

各级政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能力,为卫生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三)市委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给“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提出: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快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市、区)级医院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项目,将12所县(市、区)级医院全部建成符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的县域医疗中心;加强城市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能力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目前,全市卫生发展进程还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形成新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随之带来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老年人群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卫生需求明显增加,对现行医疗服务体系带来压力。

(二)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对人民群众健康威胁仍很严重。

肝炎和结核等传统传染病疫情依然严峻,艾滋病、SARS、禽流感、H1N1甲型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精神病,对人民健康构成危害问题日趋严重。

(三)卫生工作“重治轻防”的发展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转变。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分工协作格局和健康促进体系尚未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服务模式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一体化运作模式还没有真正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任务繁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政府投入不足问题仍未转变,多元化办医环境远未形成。

(四)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

全市优质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过多集中于城市大医院,新建城区、农村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足;全市高端医学人才短缺,基层人员素质偏低,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比较薄弱,康复、保健、护理等服务需求亟待得到满足,严重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高。

(五)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出对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章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树立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观,加快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和医疗服务模式,超越自我,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全面提高卫生管理与医疗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发展战略

“十二五”时期,全市将实施新的“2333”卫生发展战略。

即:

努力构建城市医疗服务两级新格局,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促进三个体系,全面实施人才发展、信息化建设、科技兴医三项工程。

“2333”卫生发展战略具体内涵是:

一、“2”,构建城市两级医疗服务格局

构建以三级综合医院为核心,专科医院为补充的区域医疗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形成城市二元医疗服务格局。

二、第一个“3”,即完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完善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三、第二个“3”,即加强三个体系建设

加强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食品安全协调、采供血、卫生应急、院前急救等专业机构组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城市两级医疗服务网络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为主,其康复、护理机构为补充,共同构成的布局结构合理、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以健康教育机构为主体,以医疗机构为支持,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组成健康促进体系。

四、第三个“3”,即实施三项工程

实施以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和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并重的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实施以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促进整体卫生科技水平全面提高的科技兴医工程,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教育支撑;实施集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管理和应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三节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得到健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有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持续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资源配置和卫生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节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末,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83‰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50/10万以内。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降到/10万以下。

巩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稳定在100%,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以上,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门诊统筹覆盖率保持在100%,年度报销封顶线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0倍,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不断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30%以下。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第一节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疾病预防控制。

完善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为网底的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

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监测检验能力。

强化实施国家免疫规划12种疫苗接种,保持全省领先位置;实施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和结核病控制项目;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加大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和麻疹等爆发疫情防控力度;不断提高地方病、精神病、职业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防治能力。

(二)卫生执法监督。

健全完善市、县(区市)、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

推动卫生执法监督重心下移,提高乡镇卫生执法监督覆盖率。

到2015年,各区、县(市)卫生监督部门派驻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覆盖全市90%以上乡镇。

推广香坊区开展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作法,探索实施职业卫生与基本医疗相结合的防治模式。

建立完善全市职业病防治体系。

依托市二院建立市职业病院,依托县(区市)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在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指导、技术咨询、健康教育和诊疗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

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范围,健全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监督管理。

(三)妇幼保健。

健全完善以市妇幼保健院、县(区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室)四级网络为主体,以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为辅助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按国家标准,完成市、县(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任务。

加强市、县(市)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

强化高危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网络,实施危急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救助。

建立完善妇幼保健信息化系统,推广特色妇幼保健服务,完善多层次妇幼保健机制,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建立健全市和县(区市)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2013年前,建成区域食品安全监测重点实验室,并具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项目监测能力。

2015年前,在重点区、县(市)级疾控中心建成基础实验室,完成实验室设备装备并形成监测能力。

(五)卫生应急。

健全市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市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市、县(区市)、乡(社区)三级卫生应急工作网络。

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强化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推进卫生应急预案数字化工作。

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到2012年,全市各区、县(市)达到省级示范县(区)标准,到2015年,30%以上区县达到国家级示范县(区)标准。

提高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处置与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装备规范化建设;建立市级培训基地;健全市、县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实施多元化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全市卫生应急处置综合基地。

(六)血液保障。

加强省血液中心建设,撤并呼兰、双城采供血点,完善区、县(市)储血库内涵建设,在市区内增设固定献血屋。

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规范化建设,推进用血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计算机联网工作,建立合理调配和使用血液的信息平台。

逐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输和贮存血液的冷链设施。

到2015年,市区内献血屋达到6-10个。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用血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计算机联网率达到100%。

(七)院前急救。

加强省急救中心、市区内各急救分中心、各县(市)急救站、部分县(市)乡镇急救分站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的联系与协调。

重点完善市区内各急救分中心、各县(市)急救站规范化建设,依托条件适宜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县(市)二院增设急救分站,将院前急救网络向农村延伸。

培训急救人员,提供区域急救,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到2015年,全市设置市急救中心1所,市区内建成急救分中心16-18个;在农村5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急救分站。

(八)爱国卫生。

修改《哈尔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立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

开展爱国卫生城乡创建活动,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国家卫生城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标兵区6个,省级卫生先进县(市、镇)10个,省级卫生先进村150个。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三建、四有、五达标、六改造”活动。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0.5%;巩固“四害”消杀达标成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调整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

2011年,全市各区、县(市)要完成区域卫生规划、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设置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在此基础上,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出足够空间,与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药等服务体系相衔接。

按照规划要求,采取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规划设置康复医院和护理院。

由各区、县(市)政府按照本地居民需求和医疗资源分布状况进行规划,设置规模以20-200张床为宜。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效率较低的一、二级医院,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或护理医院。

成立市级职业中毒医疗救治中心及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重点承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核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中定点收治任务。

(二)构建城市两级医疗服务格局。

以《区域卫生规划》、《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指导,整合存量,优化增量,调整医疗资源结构布局。

原则上以城市行政区划,每个区设置1所三级医院标准的区域医疗中心,实现60分钟的区域医疗中心服务圈。

在呼兰、松北(松浦)新区、哈南工业新区、哈西新区、群力新区,规划设置5个区域医疗中心;在老城区,规划设置8个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个专科医疗中心。

原则上以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服务人口为划分,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圈。

在全市总体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6个。

到2015年末,基本构建城市两级医疗服务格局,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发展目标。

(三)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12所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实施“院县合作共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打造12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的县域医疗中心。

调整中心卫生院布局,打造50所达到一级甲等以上标准的乡域医疗中心。

对“撤乡并镇”撤销的乡镇卫生院,目前仍发挥作用的进行改造建设,建立乡镇卫生院分院。

完成全市村卫生所(室)规划布局、房屋改建和设备装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积极推进县乡医疗服务集团化管理,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以乡为单位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

到2015年,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实现对所有农村地区全覆盖,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市)”的目标。

(四)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推行优质护理服务,2011年,三级医院全部启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市级医院比例不低于60%,区、县(市)级医院不低于40%。

探索实行以护理产业化为支撑的无陪护护理模式。

加快预约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实施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

到2015年,三级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达100%,二级以上医院达90%以上。

推行临床路径与推进单病种付费相结合,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质量,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与控制。

2015年,在三级医院实施150种,在二级医院实施100种临床路径。

继续实施门诊流程再造15项措施,优化住院医疗流程,积极改进入院、出院和院内转诊流程。

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可实行出院患者床旁结算。

探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落实三级医院为老年患者提供优先医疗服务措施。

(五)发展民营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满足群众个性化康复和护理需求。

城市医疗机构及其资源要素增量,主要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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