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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金融新闻

 1、央行两次不对称降息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

  2012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下调到3.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6.56%下调到6.31%。

同时,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1)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到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由6.31%下调到6%。

同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点评:

  两次不对称降息既包含了逆周期的宏观调控内容,更包含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通过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成功地抑制了通胀,还通过汇率调节,与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相结合,大大缓解了外部失衡。

宏观经济实现基本平衡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及时迈出大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系统、渐进的过程,在我国大致包括:

在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管理能力、发展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基础上逐步放宽利率管制,培育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体系,形成中央银行对基准利率的市场化调控机制和基准利率向整个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传导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在内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等等。

  目前我国仅对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理,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理财产品和境内外币存款利率已全面市场化。

目前阶段保持存款利率上限对于防止银行间的过度竞争、维护金融稳定仍然具有现实重要性。

占社会融资总额一半多的银行贷款基本上在贷款利率下限之上自主定价;另外接近一半的非贷款融资如股票、债券、信托及租赁融资等的资金价格已完全市场化。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日益成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定价参考和定价基准。

央行也已形成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引导市场利率并行的利率调控机制。

  两次不对称降息以后,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在理论上可以被压缩到一个百分点以下,央行基准利率已不对银行盈利有任何实质上的保护作用,这将对银行经营行为、银行业的竞争环境和金融业的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实际存款利率由负转正将提高居民储蓄的回报率,减少资产价格泡沫的风险;银行贷款利率将更加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迫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全社会的资金配置;直接融资渠道将更加得到市场的重视,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将获得长久的动力。

我国经济增长将从投资规模驱动转向投资效率驱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望提升。

在面对外部冲击时,更加接近均衡的利率水平可以减少宏观经济的波动。

货币政策在市场化的利率环境下传导将更加通畅,向更加依靠利率调控转变的条件将趋于成熟。

  未来利率市场化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要做。

即使利率市场化最终实现,央行也会面临新的挑战。

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要注意可能出现的市场失效对利率政策传导机制产生的影响,要注意在危机条件下利率调控可能面临的限制,也要防止违背规律使基准利率长期大幅度偏离均衡水平而导致宏观经济失衡和金融风险的积累。

今后应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研究保持货币政策调控手段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科学地选择基准利率并测算和调节基准利率水平;与时俱进地调整货币数量监测的范围和手段;在复杂多变的国际资本流动的环境下,保持利率和汇率的协调并实现国际收支的动态平衡。

  点评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 

    2、《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发布

    未来几年金融发展蓝图绘就

  2012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公开发布。

  点评: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良性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力量。

作为经国务院审批的“十二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由“一行三会一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全面回顾“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深入分析“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着力点;从改善金融调控、完善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规划》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至2015年,而《规划》的发布时间是2012年9月中旬,虽然《规划》的出台时间明显晚了一些,但《规划》作为中国金融业“十二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顶层设计,对完善金融体制机制、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看到,这一《规划》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科学发展观以来编制的第二个金融中期发展改革规划,基于此,《规划》十分强调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业发展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支撑作用。

针对我国实体经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要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要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规划》也是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且其影响仍然深重的背景下出台的,所以《规划》十分注重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规划》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逆周期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切实做到“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实践证明,金融改革是金融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力量源泉,金融改革的力度与深度直接影响并决定着金融发展的速度与效率;坚持金融创新和加快金融创新是增强金融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和持续动力;只有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和加快金融创新,消除阻碍金融发展的体制和制度障碍,才能促进金融业更快更好更全面地发展。

因此,针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面临越来越艰巨的任务和越来越严峻的挑战,《规划》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两个方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规划》强调要着力深化金融关键领域的改革,逐步解决阻碍金融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着力促进金融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与此前的五年规划相比,《规划》还第一次提出了金融业发展的总量目标和结构目标,即“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

  总的来看,《规划》为我国金融发展再上新台阶勾画了清晰而宏伟的蓝图,为未来几年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创新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们相信并期待,经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规划》提出的各个方面的任务和目标,一定能够真正付诸实施、能够真正落实和实现,金融一定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强有力的支持。

  点评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德旭 

    3、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规定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银监会于2012年5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

  7月4日,保监会出台《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险业支持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进入保险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行业基础建设,支持民营保险企业科学健康发展,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点评: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具有积极意义。

  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7月,保监会出台了《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两项实施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落实,对于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以及深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向外界传达了放松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信号。

推进公平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公平包括起点公平、结果公平和环境公平三个方面。

无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就是在起点上保证平等。

  

(二)有助于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回归银行业的市场本质。

银监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这句话的重点就是“同等条件”,即国有资本可以做的,民营资本同样也可以做,不能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要让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受一样的待遇。

这一政策有利于提高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金融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我国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健康有序的金融体系。

  (三)拓宽了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渠道。

银监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几个重点方向,包括城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以及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等。

而且规定民营企业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降低为15%。

就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的问题,银监会的《实施意见》公布了一些操作性明确的措施,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

虽然《实施意见》中的很多表述都是原则性的,操作程序尚不明确,但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组商业银行的相应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看,《实施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四)提高了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的积极性。

保监会《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之前的限制降低了优质的民间资本投资入股保险业的积极性,这次调整对于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更加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五)民间资本的进入将增加保险行业的活力,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多层次、差异化发展。

这两年保险行业处于低迷阶段,保监会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保险机构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这样民营保险机构就能够与国有控股的大保险公司形成竞争、博弈的局面,激发保险行业的活力。

  点评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 

    4、温州金改实验区获批

    民间融资阳光化探路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民间资本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先行试验。

  5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82号),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意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7月3日,《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公布,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前海开发建设;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降低香港金融业准入条件,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运营总部。

  点评:

  2012年最具挑战性,同时也是最富争议性的金融改革措施莫过于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

然而,没有争议就没有改革。

坦率地讲,我是此项改革措施最初的坚定支持者之一,但是即便如此,我也没有想到此项改革措施能够这么快就获得了高层领导的批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我认为,温州金融改革实验区获得批准这件事本身,就说明温州的金融改革已经成功了一半!

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理由。

  其一,温州的金融改革实验区获批,使得温州地区的民间融资获得了实现阳光化的可能。

为此,温州的政府和民间都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其二,说温州的金融改革已经成功了一半,就是说,由于温州金改的获批,引发了地区间的竞争,促进了部门间的竞争。

  一方面,自温州金改实验区获批之后,浙江丽水、广东珠三角、福建泉州等地的金融改革实验区也相继推出,从而形成了地区间的竞争局面。

但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人们争的不再是GDP的几个百分点,而是改革的先行先试!

  另一方面,温州金改实验区获批之后,中央政府各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争相放开市场准入,实现对内开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所辖领域。

  所有这些,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改革的基本态势,使得改革重新启动,使得改革再次成为中国的主旋律,因而产生了巨大的外部效应。

反过来,改革形势的改变,也为温州的金融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未来,温州的金融改革实验能否取得彻底成功,我认为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金融层面主要取决于正规的金融体系能否真正放开,民间资本能否真正进入到正规金融体系中来。

资金如流水。

俗话说,流水宜疏不宜堵。

正门不开,明渠不疏,必然出现旁门左道、地下暗河。

只有打开正门,疏通了明渠,才有可能真正控制住暗藏于旁门左道、地下暗河之中的各种风险。

  其次,产业层面主要取决于温州乃至全国能否重振制造业,能否回归到实体经济,能否铲除民间借贷风险的基础。

泡沫经济是民间借贷风险的主要经济基础。

国内外的实践均已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只有依靠制造业的振兴,才有可能走的更稳,走的更远。

在这方面,我们应当学习德国的经验。

  再次,企业层面主要取决于温州的民营企业改革能否取得成功。

多年来,我们只关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而忽视了民营企业的改革。

其实,民营企业也同样面临着如何改革的问题。

家族式的民营企业能否实现改制升级,能否建立起科学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风险防控体制,总之,家族企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进化成为现代企业,这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加剧的条件下,民营企业能否继续生存下去,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重要保障。

  最后,政府层面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能否依法获得对基层准金融活动的监管权并正确行使之。

温州等地民间借贷风险之所以能够不断聚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于这些准金融机构的准金融活动,中央政府垂直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不到位,而地方政府又没有获得应有授权,从而导致基层出现监管真空。

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监管体制可能更加符合中国国情。

  总而言之,温州的金融改革任重而道远,但前途一片光明。

  点评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魏加宁 

    5、《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实施迈出重大步伐

  2012年6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商业银行应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到《资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这表明银行业新监管标准实施迈出了重大步伐。

《资本办法》参照第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分10章、180条和17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系统构建起与国际新监管标准接轨并符合我国国情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

  点评:

  2012年6月,有中国版“巴Ⅲ”之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这意味着我国不断融入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向国际银行业先进监管理念靠拢,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进入了资本监管新时期。

  《资本办法》将巴塞尔协议Ⅱ与巴塞尔协议Ⅲ统筹推进,既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同时也合理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在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加快银行业务转型、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

  出于对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资本办法》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规范,这体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未来发展过程中风险防范的重视。

当前,我国银行业正处于业务转型的重要阶段,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环境为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只有增强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才能保证银行在未来市场竞争增强、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的环境下继续生存。

  引导我国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转型也是此次监管新规出台的重要政策导向。

更为严格的资本要求压力将有效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单纯依赖于资产规模扩张的传统盈利模式,降低盈利对传统存贷款的高依存度,增加盈利来源,实现多元化经营。

更为严格的资本要求意味着商业银行需要提高资本回报率,大力拓展资本消耗较低的业务,将业务重心转向高资本回报的中间业务,同时加快发展风险权重较低、资本占用较少的中小企业贷款和零售业务。

  虽然《资本办法》的出台十分符合我国当前银行业发展的需求和现状,但是考虑到我国宏观环境和银行业经营现状,《资本办法》的实施将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博弈带来新难题,并将在短期内对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不小压力。

当前,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商业银行自我积累能力有所下降,更为严格的资本管理要求将使商业银行面临盈利缩水的可能,从而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冲击。

此外,就诸如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银行而言,其吸收存款能力与大型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差距,如若不采取差异化监管的手段,可能会对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资本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效率、促进银行业转型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其实施效果如何也将取决于我国银行业能否实现外部监管和内部改革的有效协调,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博弈难题能否得到有效化解。

  点评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6、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扩大 

    人民币汇率接近合理均衡水平

  4月14日,为顺应外汇市场发展的要求,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4号,决定自2012年4月16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

  点评:

  中央银行决定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标志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向前迈出重要一步,增强了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

外汇市场对此举反应比较积极,市场曾多次触及1%的涨跌停限制。

这表明人民币汇率单边下跌预期被打破,双向浮动特征明显,汇率弹性明显增加,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取得了新进展。

  扩大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显示了央行推动汇率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以及稳定汇率水平的信心,表明汇率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汇率水平进入新的阶段,人民币汇率已接近均衡水平。

一是中国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盈余“双降”,资金流入流出的力量对比正发生显著变化,预计未来中国会继续保持经常性项目顺差减少、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扩大的趋势,国际收支更趋平衡,这是汇率逐步趋于均衡的直接证据。

二是从购买力平价的标准来看,人民币汇率在不同商品上有高估也有低估,但已经脱离多年前的绝对低估状态,原因在于近年来中国劳动力、资源、土地、资金等各类成本的上升。

三是12个月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价格与人民币的即期汇率基本一致,也表明市场预期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势将基本保持稳定。

  从2013年全球的经济形势来看,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在短期内不会放弃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和利率趋零,与中国产生的利率差,使中国继续成为资本流向的理想目的地。

这样未来最少一年的时间内,国际资本对中国仍将呈现净流入态势。

  从国内来看,一是中国仍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近期经济筑底之后,国际游资有所回流,市场信心有所提振,人民币将在中长期走强。

这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人民币汇率的预期走势,加之人民币仍未可自由兑换,中国仍在一定程度上有抵御国际资本冲击的防火墙;二是目前国内通胀形势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2013年央行仍将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些宏观因素都有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三是巨额外汇储备说明我国具有强大的外汇市场干预能力。

此外,通过积极发展与印度、巴西、俄罗斯和东盟等新兴经济体的贸易往来,不仅可以减少欧美经济低迷的负面影响,也意味着人民币的国际需求在增加。

  预计2013年人民币汇率将保持总体升值趋势,但升值的速度会逐渐趋缓,双边浮动增加,人民币市场化改革进程会稳步推进。

  点评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 

    7、QFII和RQFII额度大幅提高

    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推进

  2012年QFII审批速度明显加快,截至11月底,已有199家境外机构获批QFII资格,QFII总数接近200家,全部QFII投资额度合计335.68亿美元。

此外,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批准境外长期投资机构超过10亿美元以上的投资额度。

同时,2012年11月14日,证监会宣布再增加2000亿元的RQFII投资额度,至此,试点总额度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

  点评:

  我们需要关注QFII和RQFII扩容的宏观意义。

在2011年底推出RQFII试点后,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目前总体来看运作良好,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投资需求强烈,相关试点机构积极申请投资额度,准备发行有关产品,原有额度即将用完,迫切需要增加额度。

在原有的试点额度已用去近七成后,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增加2000亿元RQFII投资额度。

加上此前两次试点的700亿元额度,一年的时间中R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2700亿元。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显著加快QFII额度审核进度,基本做到外汇局额度核准与证监会资格审批保持同步。

截至2012年10月末,外汇局共核准159家QFII投资额度335.68亿美元,核准频率明显加快。

  近期,RQFII及QFII资金汇入速度明显加快,相关机构踊跃购买,预计本次新增的2000亿元额度将很快用完,届时监管部门会继续增加投资额度。

  据报道,全球大部分股市外国投资者占流通市值的比例为20%左右。

目前QFII和RQFII在国内的投资额度不到3000亿元,相当于总市值的1.4%和自由流通市值的不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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