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二辅导讲义第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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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二辅导讲义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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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税法二第一章辅导讲义
第一节 概述(了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熟悉
1.征税范围广
2.税负公平
3.税基约束力强
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我国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两个:
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例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答案】AB
二、征税对象熟悉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包括:
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第三节税率
掌握适用税率的基本规定
A.25%B.20%C.15%D.10%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两档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l5%
1.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2) 西部国家鼓励类企业的税率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2)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即小于等于)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例题1】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A.10%
B.15%
C.20%
D.25%
【答案】C
【解析】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例题2】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A.10%
B.15%
C.20%
D.25%
【答案】B
【例题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工业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是( )。
A.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B.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C.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D.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答案】ABD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注意:
计算的组成应当全面、按照顺序进行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是按照税法计算的而不是会计计算的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一、收入总额:
(掌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①转让固定资产。
②转让无形资产。
③转让股权、债权等财产。
反映在“投资收益”账户。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题】假设2008年1月甲企业投资于乙企业,占40%的股权份额,2008年乙企业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09年2月乙企业宣告分派股利400万元。
甲企业2008年底:
借:
长期股权投资400万元
贷:
投资收益400万元
甲企业2009年2月份:
借:
应收股利160万元
贷:
长期股权投资160万元
2008年做纳税调减基础之上2009年就要做纳税调增或者说确认股权投资收益240万元。
(5)利息收入:
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题】期限三年的债权投资,约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不管采用实际利率法或者是名义利率法都应该每年确认一次利息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以合同的应付日期来确认的话,只有到债权投资到期日那一天来确认三年的利息收入。
形成了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体现权责发生制)
(8)接受捐赠收入;
①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
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②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
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体现权责发生制)
(9)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人、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小结: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这四个会计上计入放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限额的基数。
【例题1】(2007年真题)下列收入准予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基数的有()。
A.产品销售收入
B.接受捐赠收入
C.房屋租金收入
D.营业外收入
E.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
【答案】ACE
【例题2】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入项目中,属于收入总额中“其他收入”范围的有()。
A.补贴收入
B.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C.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D.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答案】ABC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形式
确认收入规则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
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有()。
A.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捐赠
B.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C.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内部移送货物不视同销售
D.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偿债
【答案】ABD
【解析】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题2】假设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批,分五年收取,约定合同价格1000万,该商品正常情况的售价为600万。
借:
长期应收款1000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400万
税法上面规定要将1000万元分五年分期确认收入。
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掌握)
大纲:
(一)掌握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一)收入的形式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税目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方法
应税项目
1.定额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2.会计核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3.定额和定率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4.无费用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应税项目
费用减除方法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定额减除生计费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生计费
(生计费标准:
2008年3月1日之前为1600元,之后为2000元。
)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有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2008年3月1日之前为3200元〔1600+3200=4800〕,之后为2800元〔2800+2000=4800〕)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核算扣除成本费用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核算扣除成本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2008年3月1日之后每月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按次计算,定额和定率扣除费用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5)财产转让所得
按次计算,核算扣除成本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按次计算,不能扣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利息所得和来自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按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税依据有特殊规定
(一)个人的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三项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
2.农村义务教育
3.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新4.个人对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
【例题】(2007年CPA真题)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B
【解析】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超过限额,应扣除19200元。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三)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1】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
【解析】AD是定额或定率扣除。
【例题2】以下采用定额与定率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的项目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其它所得
【答案】A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用定额与定率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财产转让所得要核算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进行扣除;其它所得不得扣除费用。
三、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要点
规则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
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2800)元
注意:
2000元的生计费扣除标准和2800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都是从200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在之前分别是1600元和3200元。
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适用税率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5%~4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8年3月1日前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16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8年3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1】A企业职工张某2008年6月应发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补贴600元,全勤奖励400元,托儿费补助60元。
单位从其应付工资中扣缴按政府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共200元,还扣交为其因物业管理纠纷而被物业公司索取的保安费1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答案及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400-200-2000=800
应纳个人所得税=800×10%-25=55(元)
【例题2】某企业一名外籍在华雇员约翰先生2月取得工资30000元,进取奖2000元,其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
外籍人员的生计费扣除不论是2008年3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均扣除4800元/月: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00-4800)×25%-1375=5425(元)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800元
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位中国公民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从派遣单位A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500元,从合资企业B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7400元。
该公民每月应申报补税175元。
按规定:
A单位每月为其扣税1500×10%-25=125元
B单位每月为其扣税(7400-2000)×20%-375=705元
该公民每月应纳税额=(1500+7400-2000)×20%-375=1005元
申报补税=1005-(125+705)=175元
3、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
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李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09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李某支付工资8000元,按照李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李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
李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500
B.645
C.665
D.675
【答案】C
【解析】雇佣单位可以减除费用,并可以扣除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8000×10%-2000)×20%-375=665(元)
4、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
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5、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
(了解)
特定行业职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8.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
【例题】(2008年CTA真题)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2007年度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A.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600元的费用
B.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00元的费用
C.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D.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E.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BCD
【解析】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工资,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在统一扣除1600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税工资、薪金收入。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经理为中国公民,2008年下半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
计算该经理下半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每月应纳税额=(5000-2000)×15%-125=325(元)
(2)下半年应纳税额=382×6=1950(元)
如果题目中2008年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是5000元,要求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
[(5000-1600)×15%-125]×2+[(5000-2000)×15%-125]×10=770+3250=4020(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
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
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
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表2-5(P116);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2(P111)。
【例题】税前工资4205.88的个人所得税=(4205.88-200)×15%-125=205.88(元)
税后工资=4205.88-205.88=4000(元)
现已知税后工资4000,计算税后工资4000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教材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