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715933 上传时间:2023-05-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docx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电子公文

西政团发【2009】6号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

学院:

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校团委:

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

教务处:

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

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

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类别

内容

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

参与每次0.1分;

党团网站、党团刊物的组织者

担任编辑等工作满一学期,经主管单位考核合格0.3分;在红色网站和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0.1分。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类别

内容

志愿者组织

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参加校级各类志愿者活动,每次计0.04分。

三下乡

参与学校统一组队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0.5分;个人主动组织策划小分队0.3分,参与小分队0.1分。

其他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

参加每次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计0.03分。

阶段性专项志愿者活动

如是为了某项工作而组织的专项志愿者且连续一段时期工作,以天数为计量单位,每天计0.05分。

3.“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栏主要记载学生课外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详见下表。

类别

内容

各类学术比赛

(包括学校认可的专业类赛事,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具体见附件1)

学校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参与为0.08学分,获得三等奖以上为0.25学分。

“挑战杯”赛事

(合作者不超过8人)

在学校参与为0.1学分,获三等奖以上可获0.35学分。

创业活动

(项目成员不超过12人)

参与校内创业基地运作的项目(正式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项目成员获0.5学分;自行在校外成功进行项目运作(正式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由学院认定后项目成员获0.3学分。

学术论文

刊物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核心期刊

独立完成

1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0.7

核心期刊

合作者

0.5

合作者不超过3人

一般公开刊物

独立完成

0.5

一般公开刊物

第一作者

0.35

一般公开刊物

合作者

0.25

合作者不超过3人

校内刊物

0.15

每篇

注:

学术竞赛仅包括共青团和教委系统及学校职能部门所举办的学术性竞赛,另外也可包括部分专业性的全国赛事,需经过学院申报、学校认定。

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栏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

类别

内容

各类校园文体活动

学校的各类文体活动参与每次获得0.1分,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获0.2分;

论辩活动

校级“天伦杯”、擂台赛、模拟法庭辩论赛等论辩活动参与每次计0.15分,获得季军以上名次和优秀辨手等称号计0.3分,获得冠军或最佳辩手计0.5分。

撰写稿件

被刊物、网站发表或被广播站采用,每篇0.05分(学校、学院、年级、学生组织的官方刊物、网站或者报纸、广播站)

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非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计0.5分,在重庆市刊物公开发表计0.2分,在学校和学院的刊物上公开发表非学术文章每篇计0.05分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类别

内容

学生社团、学生助理(指各职能部门聘任的学生助理)

参加社团组织一年以上,遵守社团章程,并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每年超过6次并正常注册者可获0.5学分;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获1学分。

每个学生参加多个社团以一个社团计入本类得分,参加其他社团以参加活动按次计分。

由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聘任的学生助理,经聘任单位考核合格且出具相关证明,每学期可获0.5学分。

学生艺术团体

(由团委和体育部认定的艺术、体育团体)

参加学校艺术团、合唱团、民乐团、辩论队、篮球队、排球队等持续1学期以上,考核合格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的可获0.5学分,持续参加1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可获1学分。

学生干部

(每个校、院各级学生组织总人数不得超过300人,每个二级机构不得超过30人)

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期并考核合格,可获得0.3学分,工作满一年可获得0.7学分。

特别优秀者可由学生组织主管单位提出给予30%的分值上浮,但是上浮的学生数每学生组织不得超过10人。

注:

这里的学生组织指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学校职能部门所设立的学生组织及学院相应设立的二级组织,学生干部还包括班团在学院、年级和班级承担学生工作的同学。

注:

1.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与各类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或者参加参与性活动,为其工作职责,不另行计分;如平等参与竞赛性活动可另行计入学分。

2.以上未注明的均指校级活动及组织,国家级、重庆市、学院、年级各类别活动均比照校级200%、150%、80%、30%认定相应学分,社团单独主办的活动以学院活动计。

各级活动的认定标准以主办单位的级别为准。

同一作品或者活动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

以上5个类别的所有活动均可作为获得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平台,累积1分以上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

在基础学分修满的基础上方可申请奖励学分。

第六条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共3分,不对学生做硬性要求和规定,由学生自主决定是否申请,但该申请必须在获得1个基础学分的基础上提出。

该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奖励学分的获得方式:

1.竞赛类:

在重庆市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体育竞赛前八名)0.5分,重庆市“挑战杯”系列竞赛特等奖或金奖1分;

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名次(体育赛事前八名),1分,全国“挑战杯”系列赛事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名次2分;

2.荣誉类:

获得重庆市的各类荣誉称号0.5分,全国级荣誉称号1分,全国“十佳”或标兵2分;

3.科技学术创新类:

获得国家级专利1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1分,发表在其他国家级公开刊物0.25分;新闻报道等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上发表1分,在其他省市级报纸上发表0.25分。

4.论辩特色活动类:

在重庆市级辩论赛中获得季军以上名次、个人获得最佳辩手、优秀辩手荣誉称号获得1分,在重庆市级辩论赛中获得冠军或者在全国辩论赛事中获得名次(需颁发荣誉证书)及个人获得最佳辩手、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可得1.5分;在全国辩论赛事中获得冠军2分。

5.其他

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或者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好评0.5分;参加校级各类学生团体(第二章基础学分G类中所指的团体)达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者获1分,参加时长达3年并考核合格者获1.5分。

第七条集体项目获奖或者荣誉称号,全体成员按照应得学分的50%计算学分。

以上各类仅指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所获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综合奖学金及一切与综合测评挂钩的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第八条认证程序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分为四级,第一级为团支部认证,即一级认证;第二级为团总支认证;第三级为学院认证,即三级认证;第四级为学校认证,即四级认证。

一级认证:

学生申报,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自我测评表》(附件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对自评进行审核——确认后交团总支。

二级认证:

团总支汇总情况并公示——公示意见反馈——填写《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附件3)交学院。

三级认证:

学院审核——公示——签署最终学院意见,盖章确认——交校团委。

四级认证:

校团委复核学院材料——如有调整进行公示——报教务处登记入册。

参与性活动由校团委统一印制参与凭证,对于参与的学生进行发放,在认证时以该凭证作为第一认证依据;对于竞赛性活动或者申请奖励学分,以荣誉证书为第一认证依据;学生组织以资格认证证书或者主管单位的文件作为第一认证依据。

第九条为了获得上述学分而在参加活动和撰写文章时,出现抄袭、明显态度不端正等情形,主办单位可有权决定所参与的该活动是否为有效参与,有权不授予参与凭证。

在参与活动过程和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凡经查实取消项目所申请学分,并需另追加等量学分。

屡教不改者,予以作弊论处。

西南政法大学

2009年9月7日

附件1:

本办法目前认可的各类专业竞赛

1.全国法律英语大赛

2.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

3.全国ITAT教育工程技能大赛

4.中国流通大师(CSM)模拟经营大赛

5.广告设计大赛

6.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7.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附件2: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自我测评表

姓名

学号

学院年级

申请学分种类

()基础学分分

()奖励学分分

申请依据

活动名称

举办单位(证书盖章单位)

奖次

(荣誉称号)

获得

分值

活动

分类

贴标志处

 

 

 

 

 

总计

团支部复核意见

团总支复核意见

学院审查

意见

同意给予该生计入分(基础/奖励)学分

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

团总支名称:

姓名

学号

申请学分种类

申请学分值

备注

总计

辅导员签字

 

团委书记签字

学院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