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广富林知府楼新建八角楼溪口民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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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广富林知府楼新建八角楼溪口民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松江广富林2-2(03)

知府楼、新建、八角楼、溪口民居工程

 

主体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二、本项目主体工程特点

三、主体工程监理依据

四、主体结构监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松江广富林文化展示馆——民俗展示馆

建设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设计单位: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所有单体,主体采用砖木结构。

城隍庙建筑面积1504.9m2,建筑层数一层,建筑檐口高度9.954m,建筑工程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防裂度为七度,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本工程基础为钢筋砼结构,上部为砖木结构。

城隍庙、室内±0.000,为吴淞高程4.8m。

建筑结构形式为木柱框架结构。

城隍庙总占地面积3208.38平方米,建筑面积1504.9平方米,其中山门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厢房建筑面积79.88东西配殿建筑面积105.84平方米,移建戏楼建筑面积98平方米大殿殿面宽为三间,进深四间,建筑面积197.16平方米,左右辅房建筑面积92.59平方米,后官建筑面积322.6平方米,廊建筑面积290.52平方米。

整体建筑明清式北方建筑风格,为传统木结构(局部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关帝庙建筑面积1212.82m2,建筑层数二层,建筑檐口高度17.379m,建筑工程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防裂度为七度,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本工程基础为钢筋砼结构,上部为砖木结构。

关帝庙室内±0.000,为吴淞高程4.8m。

建筑结构形式为木柱框架结构。

关帝庙总占地面积2835.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2.82平方米,其中前殿建筑面积183.88平方米,西配殿建筑面积76.23屏风马,东配殿建筑面积64.64,关帝殿面宽为三间、进深四间,建筑面积130.33平方米,文昌阁二层,一层面积225平方米,二层面积111.09平方米,建筑层高17.379平方米香积堂建筑面积207.02平方米,西廊亭建筑面积5.76平方米,东廊亭建筑面积12.46平方米,廊建筑面积196.42平方米,建筑总高17.379米。

整体建筑明清式北方建筑风格,为传统木结构(局部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全文》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9.《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CJJ70-96

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2.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规程规定质量验收标准

13.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文件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大木工程

0.1选用木材树种、规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测定记录。

0.2大木构架的选材,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大木构架材质标准

木材

构件缺陷

类别

木节

斜纹

虫蛀

裂缝

髓心

含水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2/5

斜率不得大于12%

允许表面层有轻微虫眼

径裂不得大于直径1/3,轮裂不允许,榫卯处不允许

不限

25%

木材

构件缺陷

类别

腐朽

木节

斜纹

虫蛀

裂缝

允许

大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2/5

斜率不得大于8%

不允许

外部裂缝不得大于材宽(或直径)的1/4,径裂不得大于材宽(或直径)的1/3,轮裂不允许,榫卯处不允许

应避开受剪面

25%

不允许

大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大于所在面宽的1/3,死节面积不得大于截面的1/20,榫卯处不允许

斜率不得大于8%

不允许

榫卯处不允许。

其它处外部裂缝径裂不得大于材料宽度的1/3。

轮裂不允许

应避开受剪面

25%

不允许

在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榫卯处及其附近不允许

斜率不得大于8%

不允许

外部裂缝不得大于板宽的1/4,轮裂不允许。

榫卯处及其附近不允许

不限

18%

不允许

在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活节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周长的1/3,单个木节的直径不得大于桁(檩)直径的1/6,死节不允许,榫卯处及其附近不允许

斜率不得大于8%

不允许

榫卯处不允许,其它个不得大于桁(檩)径的1/4。

轮裂不允许

不限

于20%

不允许

死节不允许,活节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3

斜率不得大于8%

不允许

裂缝深度不大于材宽的1/4,轮裂不允许

不限

18%

 

 

各类斗拱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4,死节不允许。

榫卯处及其附近不允许

5%

不允许

不允许

不限

18%

各类枋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2/5,榫卯处及其附近不允许

5%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18%

座斗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2死节不允许

8%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18%

各类昂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1/4,死节不允许,榫卯及其

附近不允许

5%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18%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面,任何150mm长度内,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宽的2/5,榫卯及其附近不允许

5%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18%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测定记录。

0.3木构件的防腐,防虫、防火、抗震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Ⅰ、抬梁式柱类构件制作工程

1.保证项目

1.1柱子下端做管脚榫者,圆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端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端直径的1/3,榫宽应与榫长相同;方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截面宽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的3/10,榫长宽应与榫长相同。

1.2廊(檐)柱上端应与座斗相接,其上端应做馒头肩榫卯接。

圆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端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端直径的1/3,榫宽应与榫长相同;方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截面宽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的3/10,榫宽应与榫长相同。

1.3脊柱、脊童柱应与桁相接,其上端应做顶拱榫卯接。

圆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直径的1/3;方柱榫长不应小于该柱截面宽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的3/10。

单榫宽均应为该柱直径的1/10,榫深不应小于桁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桁直径的1/3。

1.4各式廊、步、金柱应与梁、川(穿)相交,其上端应做榫(箍头榫)卯接。

圆柱榫宽不应小于该柱端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端直径的1/3;方柱榫宽不应小于截面宽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的3/10。

1.5柱子中部需做透榫者,均应采用大进小出做法,半榫与透榫的高度比宜为4:

6;圆柱透榫的宽度不应小于该柱直径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端直径的1/3;方柱透榫的宽度不应小于该柱截面宽的1/4,并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的3/10。

1.6圆柱半榫深度不应小于该柱端直径的1/6,不应大于该项柱端直径的1/3;方柱半榫深度不应小于该柱截面宽的1/6,不应大于该柱截面宽3/10。

1.7各式童柱与梁架相接,其下端应做半榫(柱脚半榫)卯接,半榫长宽做法应按本条(3)项的规定执行。

半榫深度不应小于该梁直径(截面宽)的1/4,不应大于该梁直径(截面宽)的1/3。

2.基本项目

抬梁式柱子制作表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

表面基本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基本无刨、锤印,无明显疵病。

优良:

表面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无刨、锤印,无疵病。

3.允许偏差项目

抬梁式柱子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木柱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柱长(柱高)

±3

尺量检查

柱直径截面尺寸

-3

尺量检查

柱弯曲

5

拉线和尺量检查

柱圆度

4

用专制圆度工具检查

榫卯平整度

柱径小于300mm

±1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柱径300-500mm

±2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柱径500mm以上

±3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

少数地区采用原木制作柱,表中弯曲和柱圆度项可不作检测项目。

Ⅱ、抬梁式梁类构件制作工程

检查数量:

抽查构件总数10%,但各式梁、川均不应少于3根。

1.保证项目

1.1采用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2梁类构件制作时,应弹出机面线,作为高度的水平线。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3梁类构件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3.1梁头支承桁(檩)处,应采用挖桁碗,留胆(鼻子榫)做法。

桁碗深度应座落在机面线上。

碗深不应小于桁直径的1/4,不应大于直径的1/3。

桁碗中胆(鼻子榫)高不应小于桁直径的1/6,不应大于桁直径的1/4。

胆宽不应小于柱直径的1/4,不应大于柱直径的1/3。

1.3.2梁头两侧机口深度不应大于机的宽度。

夹樘板(垫板)槽深不应大于自身厚度,且不应少于10mm.

1.3.3各式圆、方形梁、川与柱相交,采用箍头榫、顶头榫、柱脚半榫、透榫、半榫做法应使榫与卯对应一致,当同一水平高度两根构件对接相交于柱者,榫样应采用聚鱼合榫;当单根构件与柱相交者应采用透榫。

1.3.4搭角梁、角梁(老戗)草架梁与桁(檩)扣搭,梁头外端应压过桁(檩)中线。

过中线长度不得小于1.1/10桁直径,扣搭处梁头下端应开刻做阶梯榫与桁相交吻合,榫头与桁咬合部分面积不应大于桁截面积的1/5,角梁、草架梁端上皮应沿椽上皮抹角。

1.3.5短搭角梁扣搭长搭角梁,其扣搭长度不应小于1/2长搭角梁直径(截面宽),榫卯咬合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长搭角梁截面积的1/5。

2.基本项目

抬梁式梁类构件制作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表面基本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基本无刨、锤印,无明显疵病。

优良:

表面平整光滑,方圆适度,起线顺直,无刨、锤印,无疵病。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偏差项目

抬梁式梁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梁类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长度小于、等于10m

±5

尺量检查

长度大于10m

±10

梁端直径(截面尺寸)

-3

尺量检查

大梁起拱

(跨度的1/200)

+4

-2

拉通线和昼检查

(利用原材的弯势)

圆度

4

用专制圆度工具检查

注:

少数地区采用原木做梁、川(穿)表中大梁起拱、圆度可不作检验项目。

Ⅲ、抬梁式枋类构件制作工程

检查数量:

抽查构件总数的10%,且各式枋子均不应少于3件。

1.保证项目

1.1采用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2枋类构件的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2.1各檐(额)枋,步枋、脊枋与柱相交,透榫、半榫做法应榫与卯一致,当同一水平高度两根枋对接相交于柱者,榫样应采用聚鱼合榫;当单根枋与柱相交者,应采用透榫。

1.2.2廊轩(卷棚)或内轩、其用枋子承椽者,应凿回椽眼,其深度不应小于椽断面长边的1/2。

1.2.3拍口枋与楼承重梁相交者,应做榫(拍口榫)卯接。

1.2.4建筑物外围檐(额)枋在角柱处相交时,应做敲交(刻半)榫,其榫宽不应小于柱端直径的1/4,不应大于柱端直径的3/10。

1.2.5圆形、扇形建筑的檐枋、廊枋等弧形构件,其弧度应做样板,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2.基本项目

抬梁式枋类构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中心线正确,表面平整,基本无刨、锤印、无明显疵病。

优良:

中心线正确,表面平整,无刨、锤印、无疵病。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允许偏差项目

枋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枋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构件截面尺寸

高度

±3

尺量检查

宽度

±2

尺量检查

侧向弯曲

1/500枋长

拉通线尺量检查

注:

少数地区采用原木做枋时,表中侧向弯曲可不作检验项目。

(二)砖石工程

1.保证项目

1.1新旧墙的接搓严实顺直,新旧墙里外皮应拉结牢固,填里饱满、收势与旧墙一致。

1.2砖细部修补时的组砌方法、图案、线角,风格应与原砖细一致。

1.3修补后的石活应砂浆饱满密实,搭砌牢固,接搓做法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

2.1组砌方法正确、灰缝饱满、厚度基本均匀平直、墙面基本平整洁净。

2.2石料外观色泽基本一致,无杂色和污点。

(三)屋面工程

3.1望砖工程

1.保证项目

1.1望砖的规格、品种、标号和外观质量及铺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2望砖浇刷,披线所用的灰浆材料的品种、质量、色泽及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做法。

2.基本项目

铺设平整,接缝基本均匀,行列基本齐直,无明显翘曲。

3.2小青瓦工程

1.保证项目

1.1屋面不得漏水,屋面的坡度曲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1.2选用瓦的规格、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座浆铺瓦及瓦楞中所用的泥灰、砂浆等粘结材料的品种、质量及分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

2.1搭接吻合,行列基本齐直,檐口底瓦无倒泛水。

2.2座浆铺瓦及瓦楞中所用的泥灰、砂浆应粘结牢固,座浆基本平伏密实,屋面基本洁净无积灰。

2.3屋面檐口部分应直顺,瓦楞均匀,基本无起伏。

3.3屋脊及其饰件工程

1.保证项目

1.1选用屋脊及饰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采用铁件的材质、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3各式屋脊及其饰件的位置、造型、胡度曲线、尺度及分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1.4各式屋脊及其饰件中所用的泥灰、砂浆的品种、质量、色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表面不得空鼓、开裂、翘边、断带、爆灰。

2.基本项目

2.1各式屋脊砌筑应牢固,线条通顺,高度与宽度基本一致。

2.2各式屋脊之间交接部位应砂浆饱满,表面基本无裂缝、翘边等现象,排水通畅。

2.3凡屋脊要求涂刷颜色者应浆色均匀,无明显斑点、挂浆现象。

(四)地面与楼面工程

4.1木楼地面工程

各种木质楼地面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2仿古地面工程

1.保证项目

1.1材料的品种、质量、色泽、图案和铺设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基层与面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2.基本项目

2.1表面基本密实光滑,基本无裂纹、脱皮、麻面、水纹、抹痕等缺陷,基本无残留砂浆赃物,接搓自然、色泽基本一致。

2.2分格宽窄深度基本一致,分块留缝基本整齐顺直,表面基本光滑平整。

(五)雕塑工程

5.1木雕工程

1.保证项目

1.1选用木材的树种、规格、材质等级、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1.2雕花板材拼缝应严密,胶结应牢固,胶结材料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3木材的防腐、防虫、防火处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4对文物古建筑的木雕,其花形纹样、刀法应符合相应历史时代的风格特点和传统做法。

1.5木雕应放实样、套样板、拓样进行雕刻。

2.基本项目

2.1图样清晰,深浅基本协调,刀法有力,边沿基本整齐,雕地表面光滑平整。

2.2线条清晰,深浅宽窄基本协调一致,刀工较精细、边沿基本整齐,表面光滑平整。

2.3平浮雕图样清晰、凹凸基本一致,边沿基本整齐,表面基本光滑平整。

2.4浅浮雕图样自然优美,对称部分应对称,表面基本光滑,无水波雀斑;线条清晰,凹凸台级基本匀称,层次分明;拼接基本严密无松动;雕底基本平整,沟角部位基本无刀痕错印。

2.5深浮雕图样自然优美,对称部分应对称,表面基本光滑,无水波雀斑;层次多,有一定立体感,凹凸台级基本匀称;拼接基本严密无松动;雕底基本平整,沟角部位基本无刀痕错印。

5.2砖雕工程

1.保证项目

1.1砖料的品种、规格、标号、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砖雕安装所采用的油灰砂浆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3砖雕安装所采用的铁建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1.4砖雕安装应牢固,图案完整,无缺棱掉角。

1.5砖雕图案的内容、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6砖雕应放实样、绘纸样。

实样、样板、纸样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

2.1图样清晰,深浅基本协调,边沿基本整齐,雕地表面基本平整。

2.2线条清楚,深浅宽窄协调一致,边沿整齐,表面平整。

无砂眼和细裂缝。

2.3平浮雕图样清晰、凹凸基本一致,边沿基本整齐,表面基本光滑平整。

2.4浅浮雕图样自然优美,对称部分应对称,表面基本光滑,无水波雀斑;线条清晰,凹凸台级基本匀称,层次分明;拼接基本严密无松动;雕底基本平整,沟角部位基本无刀痕错印。

2.5深浮雕图样自然优美,对称部分应对称,表面基本光滑,无水波雀斑;层次多,有一定立体感,凹凸台级基本匀称;拼接基本严密无松动;雕底基本平整,沟角部位基本无刀痕错印。

(六)油漆工程

6.1大漆工程

1.保证项目

1.1大漆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无合格证书的材料应抽样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1.2大漆工程的施工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

项目

等级

中级

高级

流坠皱皮

合格

大面无流坠,小面有轻微流坠,无皱皮

大面无流坠、皱皮,小面明显无流坠,无皱皮

优良

大面无流坠、皱皮,小面明显无流坠,无皱皮

大小面均无流坠皱皮

光亮光滑

合格

大面光亮、光滑,小面有轻微缺陷

光亮均匀一致,无挡手感

优良

光滑、光亮均匀一致

光亮足,光滑无挡手感

颜色刷纹

合格

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优良

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颜色一致,无刷纹

划痕砂眼

合格

大面无,小面3处以内

大面无,小面2处以内

优良

大面、小面明显处无

大小面均无

裹愣分色线

合格

大面无,小面3㎜处以内

大面无,小面2㎜处以内

优良

大小面明显处无

大小面均无

(七)大木构架的移建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古建筑的移建应严格遵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移建前对原构架的建筑风格、法式、特征、材质、树种、规格、色泽,应认真检查并记录、摄影。

7.1.2构件拆卸前,应认真检查,分组编码,不得损坏构件和榫卯,确保构件的完整无损。

7.1.3构件安装前,应认真检查,构件是否齐全。

有损构件应按《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第4.16节有关条文的规定进行修补,损坏严重的必须更换。

决不允许将残构件使用到构架中去。

7.1.4构架安装的轴线、标高、收势、侧脚、升起、弯势应原状及记录的要求。

7.1.5移建工程中采用铁件加固,其铁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移建设计的要求。

7.1.6构架移建中所需更换的构件,其制作安装应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中4.1-4.14各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7.2基本项目

7.2.1构件加固的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铁件位置正确,联结密实,牢固,外观基本平整、美观,防锈处理均匀无漏涂。

优良:

铁件位置正确,联结密实牢固,外面平整、美观,防锈处理均匀无漏涂。

7.2.2构件的榫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榫卯基本密实,标高一致。

优良:

榫卯严密,坚实,标高正确一致。

7.3允许偏差项目

7.3.1大木构件的移建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大木构架移建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偏移

±15

尺量检查

垂直度(有收势侧脚扣除)

10

用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榫卯节点的间隙

2

用楔形塞尺检查

檐口标高

±10

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翼角起翘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翼角伸出

±15

尺量检查

檐椽椽头齐直

5

以间为单位拉线尺量检查

楼面平整度

15

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装饰工程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2.对各种终饰材料必须经业主、设计选定,对样品进行封样,对进场材料(产品)必须达到样品标准,附材料报验单并报业主、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不准使用并运出现场。

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分类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材料变形、损坏,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对必检材料要送测试中心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凡在施工过程中装饰节点隐蔽工程项目按设计图施工并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能对下道工序施工。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松江广富林文化展示馆项目监理机构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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