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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

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

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泉宏莆招[2017]082号

项目名称:

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招标人:

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发出日期:

2017年10月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1.2建设地点: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

1.3建设规模: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北侧道路包含道山路(福春机械公司至鹏飞制氧公司)、重兴南路北段(黄石德信商业城至谷城路交叉口)、晴岚路(华盛公司至福春机械公司)、凤兴东路西段(双燕化纤公司至道山路交叉口)、凤兴东路东段(道山路交叉口至三德轮胎),养护范围含整条道路范围的绿化带、人行道树木及绿化带,总计面积约12800M2,承包范围内所栽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卫生保洁等日常综合管理。

本项目要求达到二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4承包期:

2年

1.5招标范围: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北侧道路包含道山路(福春机械公司至鹏飞制氧公司)、重兴南路北段(黄石德信商业城至谷城路交叉口)、晴岚路(华盛公司至福春机械公司)、凤兴东路西段(双燕化纤公司至道山路交叉口)、凤兴东路东段(道山路交叉口至三德轮胎),养护范围含整条道路范围的绿化带、人行道树木及绿化带,总计面积约12800M2,承包范围内所栽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卫生保洁等日常综合管理。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17年11月6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或者企业营业执照证书上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依据建办城[2017]27号文)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

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3.4有能力提供养护所必需的修剪、剪草、浇灌洒水车、油锯、清运垃圾等设备。

3.5管养项目人员组成:

至少配备绿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绿化工1人,养护工人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3.6养护机械要求:

中标单位至少配备5吨以上水车1辆,绿篱修剪机2台,剪草机2台,油锯2台等及其他养护所需设备;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9]115号、莆招投标办[2009]17号文制定。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预防和遏制政府投资项目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莆发改【2016】299号)。

(2)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8.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9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11月10日17:

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7年11月13日17:

30前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1项目发包单价

项目发包单价为:

0.85元/㎡·月,该价格含完成项目所有发包内容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项目发包价的为废标。

现状面积约为12800M2,在养护期间若绿化面积发生变化,按实计算费用。

当月发放的养护管理经费=[当月应发放的绿化养护管理经费(合同价)-300元/次浇水*4次]*当月综合考核分%+300元/次*当月已浇水次数。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现场递交。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12.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12.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承包期限及质量

13.1本招标项目承包期限为:

2年。

13.2质量要求:

承包期间,发包人根据《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莆田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1、2)进行质量跟踪考核,本项目要求达到二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发包人根据《黄石工业园区绿化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拟订《黄石工业园区绿化月考核表》(见合同附件3、4),每月黄石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科组织人员进行绿地管养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发放当月管理养护经费。

合同期满后,黄石工业园区根据合同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缺失,承包人应按规定时间内修复补齐,否则,发包人将对该缺失的修复费用做出估算并处于承包人费用的三倍罚款,从承包人最后一个月养护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委托书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5、本养护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6、投标人计划投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7、相关证书、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编制

15.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5.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7.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7.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黄石工业园区三层会议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

1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7.3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18开标

18.1开标会定于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在黄石工业园区三层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1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8.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8.4开标程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

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直接采用签到的顺序号进入下一轮抽取,不抽取投标人顺序号。

根据莆行政管〔2014〕67号规定,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可以先随机抽取10家入围单位后,再查询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和名录库资格情况。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的企业;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19.评标

19.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19.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19.2.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9.2.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19.2.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9.2.4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投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标准要求;

20.确定中标人

20.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0.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0.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0.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0.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0.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0.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0.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0.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0.4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1.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1.1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1.2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日内,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包括建造师等级和注册编号),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3日。

22.附则

22.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2.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3合同的授予

23.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单位。

23.2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后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2条规定向招标代理人一次付清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24合同签订

24.1中标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由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签订合同,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4.2签订合同以本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为基础,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上述有关内容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5其它

25.1承包期间,机械设备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5.2中标单位的配备人员在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加强日常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中标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25.3本项目管理要求:

1、除园区特殊安排外,每周六、日固定休息;

2、遇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园区安排加派人员加班加点,逢休息日不予调休;

3、雨天及周六、日为休息日,其他时间均需到场管养,确需调整可书面报告由招标方物业科另行安排时间;

4、每天现场管养人员至少3人(不含洒水车司机及浇水人员);

5、原则上根据园区安排每月浇水4次,要求浇足浇透。

园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安排,若当月未达到4次,每次直接从当月养护费中扣减500元;

6、防治病虫害农药、除草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乔木须根据园区物业科安排在每年十月或十一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刷白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配合园区为绿化带施肥、填土、补植等工作,所需肥料、土壤及苗木由园区提供。

9、根据生长势适时修剪,根据苗木特点修剪适度,达到良好景观效果;

10、工作日期间,物业管理科每日上、下午均进行考勤,发现现场无人管理养护的扣除当午管理养护经费,并在当月综合考核中按规定扣分。

26履约担保

26.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26.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合同期满,中标人如约履行合同期满后经申请后一个月内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做好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经甲方公开招标,现确定乙方为本合同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地点: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

2、养护范围及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等级:

养护范围: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北侧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北侧道路包含道山路(福春机械公司至鹏飞制氧公司)、重兴南路北段(黄石德信商业城至谷城路交叉口)、晴岚路(华盛公司至福春机械公司)、凤兴东路西段(双燕化纤公司至道山路交叉口)、凤兴东路东段(道山路交叉口至三德轮胎),养护范围含整条道路范围的绿化带、人行道树木及绿化带,总计面积约12800M2,承包范围内所栽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卫生保洁等日常综合管理。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本项目要求达到二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3、养护面积增减:

本合同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等综合管理的部分建设绿化面积约12800m2。

本项目要求达到二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养护期2年,按实际接收时间计算。

在履行养管合同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而产生绿地减少的,最终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接受,并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确认,按计算合同发包价的方法增减合同养护款。

4、养护内容:

承包范围内所栽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卫生保洁、修剪等等日常综合管理。

第二条:

绿化养护标准:

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本项目要求达到二级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管理要求:

1、除园区特殊安排外,每周六、日固定休息;

2、遇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园区安排加派人员加班加点,逢休息日不予调休;

3、雨天及周六、日为休息日,其他时间均需到场管养,确需调整可书面报告由招标方物业科另行安排时间;

4、每天现场管养人员至少3人(不含洒水车司机及浇水人员);

5、原则上根据园区安排每月浇水4次,要求浇足浇透。

园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安排,若当月未达到4次,每次直接从当月养护费中扣减500元;

6、防治病虫害农药、除草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乔木须根据园区物业科安排在每年十月或十一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刷白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配合园区为绿化带施肥、填土、补植等工作,所需肥料、土壤及苗木由园区提供。

9、根据生长势适时修剪,根据苗木特点修剪适度,达到良好景观效果;

10、工作日期间,物业管理科每日上、下午均进行考勤,发现现场无人管理养护的扣除当午管理养护经费,并在当月综合考核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绿化管养费用:

为12800㎡×0.85元∕㎡·月=10880元∕月。

养护管理费用包含税金。

本项目以现状招标,现状面积约为12800M2,管理养护期间若发生面积增减现象,则以该单价直接增加或扣减相应增减面积的费用。

当月发放的养护管理经费=[当月应发放的绿化养护管理经费(合同价)-500元/次浇水*4次]*当月综合考核分%+500元/次*当月已浇水次数。

2、本养护项目无预付款,根据《黄石工业园区绿化管理养护考核办法》黄石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科每月组织人员进行绿地管养考核,养护经费对应当月综合考核分数所占百分比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养护经费,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绿化养护项目税务发票、考核表、日常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书及月养护结算表等材料。

3、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性原因政府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修订)进行绿地养管并接受甲方监督。

甲方按照《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对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进行考核。

2、乙方承包期间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管养项目养护人员要求: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人员。

4、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乙方应在1周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确属在不能补植的季节,经甲方确认,可待后补植。

5、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管养范围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养护所需一切资材:

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提供水源。

7、乙方负责承包绿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垃圾(包括修剪枝条、枯叶等)应当日及时清理干净,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级检查的工作。

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8、本承包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卫生等整改通知等文件,乙方须按照整改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乙方当月应得承包款中支出,并按《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如台风、大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和果树果实采摘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其它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绿化移交条件:

承包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条件:

该绿化现状经甲方验收,须达到到竣工图中相关规定和标准或验收清单,没有出现缺株、缺损现象。

未能达到标准,由乙方负责限期整改直至达标,逾期整改未能达标的,按3倍费用从养护费用中扣除需整改费用,由甲方组织整改。

承包期间涉及品种更改的,以甲方同意的更改记录为准。

11、如果绿地或行道(列)树由于第三方的破坏造成的损失,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评估,由第三方赔偿给承包人相应的损失,但承包人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采购补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须将投标时承诺的养护机械投入在该绿地的日常管养,如乙方未能履约,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管养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经甲方考核,乙方养护管理绿地月综合考核得分<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管养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且甲方将视情形扣罚该绿地月管养承包款的100%-300%,作为补偿该绿地的补植管养费用。

第六条:

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绿化管理的需要组织修订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1、《莆田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2、《莆田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修订)

3、《黄石工业园区绿化管养考核办法》

4、《黄石工业园区绿化月考核表》

5、《绿化养护督查整改通知书》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莆田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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