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冻结通告_4篇(共4页)26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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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冻结通告

  房屋征收冻结通告范文篇一

  xx立交西北角C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根据《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水屯北路,北至滨河南路,其中包括北园路27号、31号、33号,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3月30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

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月30日

  房屋征收冻结通告范文篇二

  xx街117号危房改造项目A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根据《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

东至槐荫街,西至排水沟,南至71号住宅楼,北至经六路延长线。

其中包括:

槐荫街单号57-65号、69号、单号117-135号,以上门牌号码含所有旁门、副门牌。

具体以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

20xx年6月7日至XXXX年6月6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槐荫区城市更新局

  6月7日

  注:

经项目部工作人员多方调查,一直未能联系到槐荫街69号204产权人冯风爱,为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请看到本通告后,及时与槐荫区117号危房改造项目部联系,联系电话XXXX年XXXX年650,联系人:

董先生。

  房屋征收冻结通告范文篇三

  xx区开发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根据《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

西安置地块:

东至顺河高架&;西泺河路,南至高压线,西至规划生产路北延线,北至云锦商城&;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安置楼&;滨河南路,其中包括柳云小区12-19号楼、21号楼、建工柳苑、五柳庄花园、西泺河路11号、西泺河路17号、19号,五柳闸1号楼、五柳闸64号、72号、73号、74号等;核心区西侧地块:

东至规划北湖公园&;规划大明湖至小清河通航工程,南至边庄小区&;变电站&;规划标山南路,西至变电站&;高架路,北至滨河南路&;水屯北路,其中包括水园小区、小白鹤庄、富雅花园、边庄小区9号楼、18号-21号楼、24号-27号楼等;核心区东侧地块:

东至东泺河,南至北园大街&;欧亚达,西至欧亚达&;水屯路&;规划北湖公园,北至滨河南路,其中包括水屯路66号、70号、82号、86号、杨庄社区、幸福社区、阳光社区、白鹤居委会住宅房屋、黄桥花园、北园大街349号、349-1号、351号、357号、357-1号至357-17号(单号)等;东安置地块:

东至七一路,南至北园大街,西至东泺河&;梁府小区,北至书刊印刷厂,其中包括七一路13号、13-1号至13-4号、15号、17-1号至17-6号、19号、19-1号、21号、23号、23-1号至23-6号、25号、25-1号至25-3号、27号、29号、29-1号、33号、35号、35-1号、35-2号、37号、39号、39-1号至39-15号,北园大街251号、253号、253-1号、253-2号、257号、259号、261号、263号、263-1号、273号、275号、275-3号至275-8号、277号、289号、289-1号、295号、299号、299-2号,金荷苑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8号楼、10号楼、11号楼,芙蓉花园,市乡镇企业局住宅等;北湖公园:

东至北湖片区A1、B3地块,西至北湖片区B1、B2地块,南至水屯北路,北至滨河南路。

其中包括水园小区北区、水屯路15号、26号、28号、30号、30-1号等。

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

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5月18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xx年8月29日发布的《征收冻结通告》(济(天桥)征冻告字〔20xx〕第15号)、XXXX年11月27日发布的《征收冻结通告》(济(天桥)征冻告字〔XXXX年〕第24号)自今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五月十九日

  房屋征收冻结通告范文篇四

  5月3日,我区对田园新城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冻结。

  xx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主要涉及刘志远路以东,处于田园新城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B-4、B-7、C-5、C-6、C-7-2、M地块,共涉及城市居民约289户、居民房屋约2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上单位5个、地上建筑物面积约4.86万平方米。

项目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教育、商业商务。

该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提升该地块范围内居民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区域城市功能和形象,并将有效带动周边地区的快速发展,有力促进该地区的繁荣。

  下一步,区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入户摸底、征询意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工作,并在各项工作具备的前提下由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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