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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1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区人劳社保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战略”和区委“**战略”,以开展“双服务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更加注重统筹,更加注重创新,更加注重基层,更加注重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实五项工作,人事工作进一步规范

(1)规范人事考录工作。

坚持人事考录除政策性安置外凡进必考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组织,严肃纪律,按照人事考录既定程序,邀请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面试,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实现人事考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规范。

全年我区共招考50名国家公务员及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区级机关和镇(街道)工作。

同时,联合区教育局、卫生局开展教育及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考录工作,共录用193人到学校和医院工作。

(2)规范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13号)及《关于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人公〔2009〕151号)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申请材料整理审核和批准参照单位人员情况资料审核及考试工作。

全年共对9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5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并根据市人事局通知,上报13家事业单位涉及人员154名。

(3)加强人事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坚持每年的公务员公共课程培训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考试制度,通过充实培训内容、灵活培训方式、创新培训载体等方式,做好公务员《组织行为学》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危机》、《心理调适能力》培训考试。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模块考试工作。

全区共有1300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4)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见》(浙编办发〔2009〕24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严把“五关”(登记关、材料关、审核关、发证关、公告关),集中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年检。

全年共对11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验,法人变更登记51家,初始登记7家,证书补领4家。

(5)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

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和省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的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的贯彻执行。

用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基金,共发放在职企业军转干部平均工资补贴3.47万元,发放退休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贴及门诊医疗补贴72.72万元,在春节走访慰问38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困难补助金10.64万元。

二、搭建四个平台,人才队伍进一步得到加强

(1)搭好人才交流平台。

加强××人才网站建设,共计发布4392条企业招聘和2127条人才求职信息。

充分利用每周五人才夜市和周日现场招聘会,实现人才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2)搭好引才留才平台。

积极组团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人才招聘会和人才洽谈会,组织重点企业赴南昌、武汉等地举办招聘会,组织重点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赴上海参加省厅举办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共推出岗位2000多个。

对全区620位高级人才进行免费体检服务。

同时,针对我区民营医院、民办学校高级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政府批准了本局拟定的《民营医院医生、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高级人才,给予相当于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

截止12月底,全区每万人口资源数为1378人,高层次人才数为1636人。

(3)搭好校企合作平台。

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积极促成湖北大学与索日光电签订共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协议。

湖北大学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和输送人才,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教授开展技术服务,帮助解决技术问题和项目开发。

不定期向企业发布科研信息和研究成果,实现产学研对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继续推进吉利金刚汽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企合作项目,邀请高校汽车研发专家入驻吉利金刚汽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4)搭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一是搭建毕业生网络就业服务平台。

通过××人才网站,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二是搭建市场交流平台。

每周五举办人才夜市,每周日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推出岗位大多要求为企业外贸、英语、营销、管理文秘类等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专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一个相互对接的交流平台。

举办2010年大学生秋季专场招聘会,700多位大学生达成就业协议。

三是搭建人事代理服务平台。

大力拓展服务功能,为毕业生提供一条龙服务。

共为1600多名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鉴证服务。

三、采取四项措施,就业形势进一步稳定

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落实社保减征政策,做好企业减负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2010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路人劳社〔2010〕18号),4月份共为各类参保企业减征五项社会保险费1500多万元。

二是对困难企业实行稳定就业补贴。

今年四月份,对制定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困难企业,利用失业保险基金贴补企业,共计发放补贴838多万元,进一步稳定了就业。

三是对实现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对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九类就业困难人员,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今年应缴社保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共对79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12475元的社保补贴。

四是开展在岗人员培训。

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围绕企业结构的调整、产品开发、技术革新,利用休息和夜间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新技能、新技术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由促进就业资金给予补贴。

共安排了在岗务工人员2800人培训,取得资格证书2800人左右。

2、积极完善就业服务。

坚持日常招聘会与专业性招聘会相结合,举办“就业援助农村行”和“就业援助高校行”等活动,重点面向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推出适合他们的岗位,达成就业意向800多人。

强化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逐步健全市场就业信息网络,完善用工信息采集、流通、分析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健全指导、介绍、培训、鉴定等“一站式”就业服务模式,有效促进劳动力资源流动。

今年以来,全区就业服务机构共成功介绍5多万人就业。

3、努力搭建基层平台。

在全区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印发40万张调查表,入村入户调查就业情况,建立社区(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收集城乡居民就业基础数据,为广大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截止12月底,我区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9个,充分就业村116个,均超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在全区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保障、送培训“四送”活动及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零就业家庭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区零就业家庭建立了档案,制订具体的结对帮扶方案,确保出现一户帮助一户,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归零。

全区新增城镇就业岗位6389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82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5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坚持再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城镇职工培训与农村劳动力培训相结合,大力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抓好“订单式培训”,根据用工需求,开展专项培训,使培训后的农民直接转移到企业。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00多人,外省来路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1800多人。

同时,针对企业招工难问题,联合区职教中心,与企业签订协议,在10月和11月份举办16个订单式培训班共1040人,以满足企业对用工的需求。

四、明确三大重点,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1、推进“五险”扩面。

形成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检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紧密配合的协调联系机制,积极探索改变征缴方式,升级社保软件系统,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机制。

目前,我区社会保险政策上已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均达到预期目标,在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截止2010年12月,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04387人,新增1026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2040人,新增8579人;失业保险参保67625人,新增7445人;工伤保险参保198848人,新增14047人;生育保险参保21394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0576人。

社会保障覆盖率达63.28%。

2、推进城乡居保工作。

2009年12月,我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定出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扎实开展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

1-12月份,共为725895人次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4822.55万元。

2010年6月,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扩面工作,截止12月底,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数达56219人。

3、推进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

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调查等,充分运用稽核职能,确保基金支付安全。

目前各项基金运行平稳,养老基金结余133403万元,支付能力达104个月,为全省前列。

五、抓好三项工作,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

1、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健全城乡一体的劳动用工监察网络,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畅通咨询、投诉、举诉渠道,扎实开展春雷、春雨、春苗等“三春”行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执法督查并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拖欠工资行为。

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411起,涉及总人数2754人次,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689万元,对7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主动巡查监察用人单位439家次,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5618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3148份,有效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规范了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

2、扎实推进劳动争议调处。

大力贯彻落实《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建立工伤案件前期调解制度,切实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

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78件,比09年增长45.8%,结案662件,结案率达97.6%,调解519件,调解率78.4%,案件总申诉经济标的2801万元,结案经济标的1865.4万元。

3、妥善处置工伤认定案件。

单独设立工伤认定办公室,并积极发挥工伤认定办公室的调解作用,与劳动仲裁部门组建工伤案件前期调解室,第一时间介入工伤案件,构建工伤赔偿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提高了工伤纠纷案件的调解率。

进一步加强对疑难工伤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当事人的讲解政策,分别说服,促使双方达到诉求一致,避免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诉讼。

全年共接受工伤认定案件申请4770起其中经审查不予认定工伤案件24件,受理工伤认定案件4746件,认定工伤案件4556件。

六、抓实三个阶段,认真做好人大工作评议

1、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人大工作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举行全局人大工作评议动员会,动员全局积极开展人大工作评议工作,组织动员各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积极组织局班子成员赴路北街道、金清镇、齐合天地、方林村等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村居负责人对本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

同时,认真听取并吸收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反馈,实事求是地写好自查报告。

3、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积极向机关干部通报有关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和各镇(街道)调研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并制定出台人才政策梳理、人才市场建设、劳动保障平台搭建、劳动力市场整治、开展订单式培训、社保政策宣传、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等八方面措施,扎实开展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果,区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我局人大工作评议整改报告。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局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积极落实××区2011-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稳定和扩大就业、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1、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中心,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

(一)加大引才引智力度。

围绕我区产业发展特点,围绕转型升级要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组织企业参加各级智力引进洽谈会、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等引才活动,面向省内外引进一批我区支柱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紧缺急需的人才。

计划全年赴省外参加人才招聘会2次以上。

(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

在认真梳理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人才办出台新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各类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

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完善人才户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努力降低人才居住的生活成本,提高××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进一步争取省厅和市局的支持,加快我区博士后事业发展,力争在全区建立一家博士后工作站。

(三)努力搭建人才服务平台。

积极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强化与重点城市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市场联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正当竞争。

加强网上市场建设,积极开发网上远程招聘、兼职市场等网上市场新型服务项目,大力开展网上大型招聘活动,充分发挥网上市场容量大、影响广、不限时空的优点,逐渐使网上市场逐渐成为引才引智的主渠道。

二、以深化人事改革为重点,有效推进人事编制工作

(四)依法规范做好人事考录工作。

组织实施2011年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握重点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零差错”。

(五)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在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入轨运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六)深化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巩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成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十六字方针,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着力提升年度人事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增强执行人事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审批和核准工作,切实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的有效控制。

继续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对事业单位实行在线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以及年检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做好人事培训工作。

根据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程培训考试工作,重点培养公务员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省市下达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力争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达3000人次。

(九)做好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改进军转安置办法,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按照省、市下达的安置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省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的政策,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积极做好个案解困工作。

坚持严格按国家、省、市一经出台的法规政策办事,尽力做好矛盾化解、思想疏导、困难帮扶、政策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以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

(十)努力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力争城镇就业新增6000人,帮助15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490人。

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十一)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积极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和学校双向交流平台,并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毕业生求职成功率,引导他们非公企业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人才市场对毕业生求职实行免费登记、免费推荐,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实行免费人事代理。

(十二)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在春节后一个月每天举办一场招聘会,搭建双向交流平台。

积极组织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向××输送务工人员,并整顿规范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时为企业输送员工。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举办××紧缺工种免费培训班,为企业培训紧缺熟练工种。

(十三)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

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加强和完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以社区配专(兼)职人员一名,村居以五个自然村为单位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原则,配备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计划1-3月在**街道实施试点,4-6月在全区全面推开。

同时,建立社区(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并通过建立的劳动保障平台收集城乡居民就业基础数据,更有针对性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力争在2011年底前,全区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到50%以上。

(十四)切实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

扎实开展对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4050”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9类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对于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验或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其应缴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计算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持有失业《登记证》(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失业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零就业家庭开展动态管理,确保其动态归零。

四、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五)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

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根据法律制定相应宣传实施方案,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社会保险法培训,提升他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

通过宣传车、发放资料、设立咨询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法律知识。

(16)确保完成社会保险扩面任务。

争取全年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500人;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00人;新增工伤、生育参保人数7000、15000人。

(十七)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

积极贯彻落实《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台政发〔2010〕34号)文件精神,及时根据市里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实施细则的具体操作和政策落实工作,尤其是新旧政策衔接工作。

积极配合卫生局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合并工作,努力实现两险种的有机整合,并做好合并后相关帐目、档案材料等后续工作。

(十八)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进一步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探索解决当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征缴难度大、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做好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确保2011年度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十九)做好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

根据省政府和省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划和标准规范,制定我区社会保障卡方案,做好我区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化制作、发行、应用工作,并配合部、省、市开展跨地区用卡业务。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网络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用卡安全,并做好医保卡与社会保障卡并行使用的过渡工作。

(二十)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从2011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左右,并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同步调整发放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把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彻底解决“老工伤”待遇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相关人群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二十一)加强基金监督和业务经办能力。

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和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征缴稽核、信息披露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保基金支付的稽核,防止欺诈冒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落实劳动用工的备案制度,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和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查企业上报的实施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的“双维护”。

(二十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深入开展“春雷、春苗、春雨”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行为。

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以镇(街道)为网格,网格之间相互配合协调的网络化监督格局,全面推广应用劳动保障信息监察系统。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三方机制及时介入、有效协调的途径和方法,避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十四)扎实推进劳动争议调处。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培训,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力,确保结案率在92%以上。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仲裁基础建设,完善调解网络体系,争取60%规模以上企业和较大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六、以打造“品质服务”为基石,努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十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制定全局党组及机关干部学习的总体计划,分层次、有重点的加强机关干部理论、业务学习。

深入调研,广集民智,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破解难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

(二十六)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

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健全局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健全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十七)结合“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打造品质服务。

积极围绕“如何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庸、懒、散、奢”治理、办事流程优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等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基层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使服务下基层(企业)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打造品质服务新优势,树立人劳社保部门新形象,化解各种制约因素,推动我区人劳社保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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